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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 作者:高月
书籍介绍:
天宝五载,大唐建国已过百年,经历的近数十年的治国,已知天命的李隆基有些疲惫了,自从他册封了杨氏为贵妃后,他的心思也渐渐地离开了枯燥而繁琐的朝政。
‘欢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
他开始纵情于音乐歌舞之中,从此皇帝不再早朝......
而就在这年的春天,安西的粟楼烽戍堡来了一名新人。
高月继《大唐万户侯》、《名门》之后的第三部中唐架空历史
作品相关 写在《天下》之前
本来这本书的名字叫《回唐》,但总觉得这名字缺少点什么,仔细推敲后才终于明白,缺少大气,缺少大唐那种波澜壮阔的气势。
确实,既然选择在安史之乱前后,就注定了这本书不是种田过小日子的类型,从天宝五年到天宝十四年发生了很多大事,小勃律、石堡城、李杨之争、安杨之斗等等等等,但真正影响到后世的大事却是安史之乱和怛罗斯之战,一个内政,一个外交,前者影响了中国千年历史,后者改变了中亚千年的政治格局。
安史之乱并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制度恶化的必然,安史之乱最直接的原因是府兵制崩溃,内地军府无兵,边疆陈兵数十万。
众所周知,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上,但中唐以来大规模的土地兼并破坏了均田制,府兵制自然也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了,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没有安禄山,也会有史禄山、田禄山等等。
安史之乱的后果有二,一是藩镇割据,二是汉人彻底丧失了养马基地,藩镇割据导致了五代十国,也导致了重文轻武的宋王朝的出现,而河西、陇右养马基地的丧失,又使得汉民族始终无法取得骑兵的优势,屡败于契丹、女真、党项等游牧民族,政治和军事的不利导致宋朝最终被强大的蒙古人所灭,彻底中断了中国的发展进程。
再谈怛罗斯战役,怛罗斯战役的成因一直众说纷纭,至今没有定论,但老高认为,怛罗斯战役其实是大唐内政事件引发的一次外交军事冲突,因为突骑施人的衰落使唐王朝有了重建碎叶军镇之心,大唐的强势西进必然会引发阿拉伯人的反击,最终导致了怛罗斯之战。
其实怛罗斯之战如果大唐胜了,这完全就可以改变大唐内政的困境,以殖民的方式缓解国内矛盾,当然,朝廷内部愿不愿实施还是一回事。
可是如果有一个强势的现代人介入,历史会不会因此改变呢?本书的架空点就在于此。
写到这里,回唐这个书名确实气势小了,所以《天下》便呼之而出,只有《天下》才能一抒老高写一部纵横欧亚大陆的作品的心境。
历史大势是必然的,但历史又有很多偶然性,正是这些偶然性使得历史变得扑朔迷离,变得引人入胜。
这本书不会局限于政治军事,老高会同时奉献给大家一碟碟清新爽口的小菜,使本书能够更加生动有趣,好吧!就请大家随着老高的画面一一展开,一起去畅游那段波澜壮阔的大唐历史。
卷一 血色安西
策马渡悬崖,弯弓射胡月
卷一 血色安西 第一章 戍堡新丁
肆虐了三天三夜的暴风雪终于停了,一架直升飞机从茫茫的雪原上飞回了搜救基地,两个小时后,电视台插播了一条新闻:被暴风雪围困的射箭集训队已经找到,失踪一人,据悉,失踪者是全国射箭冠军李庆安,目前有关部门正全力搜救.....
一周后,搜救队找到了李庆安的训练弓箭,但人已经踪迹皆无,由于又一场暴风雪将至,搜救队不得不放弃对李庆安的寻找。
一年后,李庆安这个名字便渐渐被人们淡忘了。
......
‘剑河风急云片阔,沙口石冻马蹄脱。’
天宝五年二月的安西依然是冰天雪地的世界,白雪皑皑的凌山山脉耸立在大唐的边陲,白云在雪山半腰浮动,一座座雪峰仿佛是一颗颗蓝色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闪烁着璀璨的光芒。
在凌山中部有一个叫勃达岭的山口,这里是大唐安西四镇通往碎叶的一条捷径,被称为碎叶道,当年玄奘西行取经,就是从这里翻越凌山出境,艰险惨烈,遭遇雪崩与暴风雪,和死神对抗了七天之后才走出了凌山。
在勃达岭以南三十里处,便是粟楼烽戍堡,戍堡高约五丈,用凌山的巨石砌成,分上中下三层,底层住马,中层睡人,上层是眺望作战塔,在戍堡顶上还有三锅烽火,另外在戍堡一旁还搭有几顶帐篷,平时士兵们都住在帐篷内,若遇紧急情况,大家都会躲进戍堡内,粟楼烽戍堡驻扎四十五名唐军,连同凌山烽火燉的五名唐军,一共有五十人。
这天上午,两名胡商带着几辆马车来到了戍堡,马车后面的一匹马上驮着一名男子,他装束奇特,穿着一件白色短襦,脚下是皮靴,头发也很短,软软地伏在马上,随着战马停下,他手指微微动了一下,人似乎醒着。
见有商人到来,唐军们兴奋地从帐篷里跑了出来,这里方圆几百里荒无人烟,一年四季枯燥无聊,每个月的商人到来,是唐军们最开心的日子,犹如过节一般。
大家纷纷掏钱向商人购买酒肉等奢侈品,但所有士兵的目光都热切望向一辆挂有花边的马车。
这时从帐篷里走出一名军官,身材高大魁梧,脸色黝黑,一脸络腮大胡子,他粗野大笑道:“乌勃达,女人带来了吗?”
“带来了!”商人讨好似的指了指花边马车笑道:“里面两人可都是拔焕城名妓。”
“狗屁名妓,你哄谁,是你从黑窑子里带来的劣妓吧!”尽管如此,军官还是咧嘴大笑着走近马车。
忽然,他看见了马车后面驮着的人,不由楞道:“这是什么人?”
“是我在路上捡到的,准备在奴隶市场上卖掉。”
“路上捡到的?”大胡子军官疑惑地走上前,用马鞭挑起他的脸,这是一张轮廓分明的年轻脸庞,尽管变得憔悴不堪,但仍然可以看出他从前硬朗英武的男子之气。
“是个汉人!”
大胡子军官回头问商人道:“是在哪里发现他的?”
“在胡芦河边,这人命大,居然没被野狼吃掉。”
这时,年轻人慢慢睁开眼,嘶哑着声音道:“给我一点水。”
“喂!你是哪里的汉人?”
“我是....洛阳人。”年轻人断断续续道。“东都人,呵呵!我最喜欢东都的女人。”
大胡子军官捏了捏他粗壮的胳膊,一挥手道:“把他抬进戍堡去,给他喝水。”
立刻过来两名士兵将年轻人卸下,胡商急了,连忙道:“荔非戍主,这可是我的奴隶。”
“狗屎!你竟敢用来历不明的人做奴隶,当心老子宰了你。”
胡商不敢吭声了,其实他也担心这个男子救不活,回去还有二百里路程呢,若死了,岂不是空费他的粮食,他心中一阵后悔,早知道先把他身上那件质地上乘的短襦扒下来就好了。
大胡子军官咧嘴一笑,拉开了花车门,“美人们,出来吧!”
“来了!”
一声娇呼,从里面出来两个又黑又矮又肥的胡娘,她们多情地向唐军眨眨眼睛,羞涩地笑道:“先说好了,一百文一次。”
她们这种货色在拔焕城顶多五文钱一次,可这里却是连只母鸟都看不见的戍堡,没有办法,物以稀为贵。
尽管两个女人不堪入目,但大胡子军官还是欣然地搂着她们笑道:“好!好!请到帐篷去,我要你们两人一起伺候。”
......
戍堡里,年轻人静静地躺在干草堆上,一匹战马不时亲热地用嘴来拱拱他的脸,这种温暖而带一种酸臭的气息,使年轻人渐渐地清醒了。
他就是二00七年在天山暴风雪中失踪的李庆安,当他走出暴风雪被几名商人救起后,他才发现自己竟然穿越时空,回到了大唐。
天宝五年,李庆安轻轻叹了口气,时光溯流了一千三百多年啊!
这时,一名老军端着一碗粥走来,他坐在李庆安身旁笑道:“兄弟,我看你是饿极了,吃点粥先补补身子。”
粥熬得很浓,弥漫着浓郁的麦香,李庆安也饿极了,他挣扎着坐起,“谢谢大哥!”
老军一边小心给他喂粥,一边笑着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到凌山来?”
热粥暖了内腑,李庆安有了点精神,他早编好了一套说辞,低声道:“我叫李庆安,乳名七郎,父母早亡,我无所事事,半年前被胡商所雇,护送他们去碎叶,不料在凌山遭遇劫匪,财物皆失,我拼死才逃得一命。”
老军叹了口气,点了点头道:“应该不是什么劫匪,是突骑施人,你能活下来,是你命大,不过听你口音不像洛阳人,倒像相州那边人。”相州也就是今天的安阳,李庆安并不知道,他含糊道:“我祖父是相州人,我从小跟他一起长大。”
“这就对了,我娘子老家也是相州邺县人,和你口音一样,我姓孙,是戍堡的马夫,你就叫我孙马头吧!”
“孙大哥。”李庆安吃力地喘了口气,道:“能不能让我留下来,我不想被卖作奴隶。”
“你放心吧!我们荔非戍主既然把你抬进来,你就不会被卖了,再说我这里也缺个帮手,我会给他说,让你留下来养马。”
“谢谢孙大哥!”
李庆安吃完粥,一阵难以抵挡的困意袭来,他眼前一黑,便坠入了黑沉的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李庆安被一阵大嗓门吵醒了,“他怎么样了,能干活吗?”
“戍主,他没事,就是饿狠了,吃两顿饱饭,再睡一觉就好了。”
李庆安睁开眼,见那个大胡子军官站在自己面前,他连忙坐了起来。
戍主的全名叫做荔非元礼,是一名胡人,天宝初年从军,积功升为戍主,他和两个妓女快活一场,心情格外舒畅,见李庆安醒来,便笑道:“不错嘛!上午还像死人一样,现在居然能坐了。”
他蹲下来打量了李庆安一下,伸手摸了摸他身上的白色短襦,奇怪地问道:“这是什么胡服,手感不错啊!”
李庆安穿的是一件白色羽绒服,他脱下来递给荔非元礼道:“这是胡商送我的波斯服,我转送给戍主。”
荔非元礼毫不客气地接过来,穿在自己身上,觉得十分轻巧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