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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生日
第四章
忙碌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又是一个星期,这个星期六是个难得的好日子,棹歌打零工地方的老板儿子结婚,所以放他们所有人一个有薪假,而晚上的夜班要六点开始,所以她今天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做她自己想做的事情。
周六的早上,棹歌特别起了个大早,随便套了件旧T恤、破牛仔裤就上街了,明天就是她十八岁的生日,法律上算是她正式成人的日子,她想好好给自己挑件礼物庆祝一下,一辈子也就这一回而已。
她漫无目的地在商场里走来逛去,可是看来看去也找不到什么特别合心意的东西。不远处就是珠宝柜台,那里本不是她会涉足的地方,可是今天却有一股冲动让她走了过去。
戒指、项链、耳环、手镯,晶亮闪烁。黄金、铂金、美玉、宝石,耀眼生光。棹歌并不贪财,但是并不代表她不喜欢这些华美闪耀的装饰品,虽然一直在生存的边缘挣扎,但是身为女人的本能仍旧不能抗拒。
突然,她看到了一对十分别致的耳坠,细细的铂金链下垂着一个米粒大小隐然有若泪光的十字星,星的中心还有一颗极小的碎钻,因为太小,所以只能看见它在灯光下一闪一闪的光芒而看不清楚它具体的形状。
第一眼,她就被它吸引住了,那是属于孤独者的泪光,无人看见的寂寞的泪光。她喜欢它们!棹歌立即让柜台小姐拿出来,试着戴上。
“您真有眼光,这对耳环名叫星泪,是由法国顶级珠宝设计师设计,全球限量出售。这对耳环戴在您的耳朵上真的很漂亮,很配您的气质。”柜台小姐恭维的话是真是假棹歌都无所谓,她只是单纯的喜欢它们,想拥有它们而已。
可是……
“要八百块啊?”好像有点贵。
“如果您真心喜欢的话,我们可以帮您打个折,但是因为是限量出售的,所以,最多只能打到九折。”
九折,七百二?可是我的身上只有六百块钱,还包括了下半个月的伙食费、水电费。
“我明天再来买。”如果再加上今天和明天打工的钱应该够了,至于下半个月,差不多已经三个多月了,她应该可以再去卖一次血,虽然紧张一点,但应该够了,棹歌暗暗计算了一下,咬了咬牙。不过,虽然她许下了承诺,可是抬眼看见的却是柜台小姐溥衍的笑容,她知道她们心里在想什么,但她是真心地想要拥有它们。
明天!明天她一定会来把它们买回去,这将会是她十八年来最好的生日礼物。
可是——当她第二天傍晚带着她的全部家当赶去商场时,柜台小姐却满含笑容地告诉她――最后一对星泪,刚刚卖出,已经没有了。棹歌一时有些怔愣,鼻翼隐约有些酸涩忍不住泛了上来,柜台小姐极力向她推荐其它的首饰,可是她却再没了购买的兴趣。走出商场,她暗自嘲笑自己,明知道那种东西是奢侈品还妄想拥有,着实是很不自量力啊!
摸了摸口袋里的八百块钱,是天意让她省着吧?呵呵,眼睛有些涩,她用力地抬起头,望向仍旧带了些青蓝的天空,十八岁的第一天,已经快过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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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过去了,过去也就过去了,心里虽然有个遗憾,但她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太多有的没的,伤春悲秋哀怜自己的不幸是那些衣食丰足的富家千金们才有资格品味的闲情,至于她没有心情也没功夫去做这种事情。下了课,棹歌一边默背着单词一边朝外走,唐宠玉从后面跟上她,“你这个星期忙不忙啊?”
“有什么事吗?”风棹歌扭头看她,脸上挂着柔和耐心的微笑,心里希望她有话快说,她真的很赶时间。
“其实,这个星期四是我十八岁的生日,我爸妈要帮我举行一个生日会,你要不要来参加?晚点也没关系,反正可以住我家,你看你能来吗?”唐宠玉一脸期盼地看着她。
生日?原来,原来她们的生日竟只差了四天。
“嗯,我安排一下,尽量过去好不好?但是我真的不确定,所以――”
“没关系,哪怕你提前半个小时说要来都行,我会等你的。”
唐宠玉笑得很是开心,风棹歌却笑得很是无力,生日,她刚想忘掉的……
星期四不是棹歌的假日,唐宠玉的生日她也不想去,可想而知唐家大小姐的生日宴会是何等的华丽热闹,她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更没闲心去准备什么生日礼物,就这样到那儿去简直是给人笑话,既知不宜,便藏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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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玉生日前一天,十月二十号,对于棹歌来说,这是个催命的日子,中午棹歌抽了半个小时去趟银行,把这个月该还的钱还上,看着那些令她恐惧的数字一天天的减少,心头略略有些轻松的感觉,她真的很累了。
还完这个月的钱,棹歌再次囊空如洗,月月如此,日日如此,有时候她真的很怀疑自己究竟还可不可能从这些繁重的债务当中解脱出来?出了银行的大门,她抬头仰望湛蓝的天空,再次无声地询问冥冥中的上帝,“你可是真的存在?”
晚上的这份工,是棹歌的主要收入来源,其实若真的只是简单的生活,她是用不着这么拼命的,可是――都是那个女人!一想起这件事,她就恨!那个自私又残暴的女人,那个心里只有自己的女人,借了高利贷挥霍一空之后居然敢一走了之,把所有的债务全部丢给了不到十五岁的她。若不是她机灵跑得快,早就已经曝尸街头。可是她还要生活,总是躲藏也解决不了问题,她并不想失去正常人的生活,不想永远像臭水沟的老鼠一样过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所以,不管这些债务有多重,她都必须想办法偿还。
那段日子她不想再回忆,那些屈辱,那些愤怒,那些如同看着一只流浪狗一样的眼光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让她噩梦连连。三年多了,她都已经快要不记清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不过,她不会认输,为了生存下去,她并不在乎手段是不是卑鄙下流,靠着坑蒙拐骗的手段,她从银行弄到了自己所急需的那笔钱,还上了高利贷,但是她不想真的成为罪犯,所以,即使要花几十年的时间,她也下定决心一定要还清那些钱。其实欠银行的并不会比欠高利贷的强到哪里,除了利息低些,少些砍刀的追杀,该还的钱同样一分也不能少,因为她渴望着有一天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到阳光下,抛弃过去的一切,期盼着终有一天她可以抬头挺胸地活着。
忙碌的时间过得倒也快,虽然辛苦,可是习惯了也就这样,转眼之间就已经过了三年多。但是!那个女人,棹歌恶狠狠地诅咒着,她最好祈祷不要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否则,她一定不会轻易放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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棹歌晚上工作的地点是一家名为浪影的夜总会,身份是公主,性质是负责送酒、结账,不高尚却很实际。一个星期只排四天班,晚上七点到午夜十二点,算是中班,一个月一千五百块钱,小费另计,对于像她这样靠打工维生的学生来说,是个不错的工作选择。
不过,那个世界从来就不是她的世界,每天看着灯红酒绿,买醉寻欢的男人女人们,棹歌只能做一个尽量保护自己的旁观者,看着那些男男女女们冷笑以对,有时候她忍不住想问,这些人把生活当成什么?把生命当成什么?这样过日子有意思吗?她实在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喜欢这样浪费时间。
“小风,客人醉了,你送他出去吧。”领班的头兼着妈妈桑,她不但管着像棹歌这样的“佣人”,还管着一大群“小姐”,向来是抓到谁就让谁干活的,虽然送客并不是棹歌的事情,不过被她抓到棹歌也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去送。
“先生,需要帮您叫计程车吗?”棹歌奋力架着那个脑满肠肥的秃头,她估摸着这个老秃头最保守估计也有一百六七十斤,而且已经醉得东倒西歪,站都站不稳地直往她身上贴,若非棹歌学过点皮毛功夫,他这一身横肉非压得她一屁股坐地上不可。棹歌咬着牙硬撑着朝门外走,半架半拉地拖着那个醉鬼,权当是在背死猪。
“小姐,你……够水灵,我喜欢,跟……跟我走吧,我有钱……陪――”没想到那老秃头虽然已经醉得神智不清,还色心不死,一边说着,一边把喷着恶臭酒气的脸朝棹歌探过来,欠砍的咸猪手照着棹歌的屁股就乱摸一把,恶心的她差点儿一脚踹过去。
从走廊到门口有段不短的距离,棹歌急切地加快着脚步朝门口走,就在她忍得牙齿都咬痛了的时候,突然那只一直放在她屁股和后腰上捏捏揉揉的咸猪手不翼而飞,整只死猪的重量也突然消失了。棹歌有些奇怪地转头一看,只看到一个与她穿着同样制服的年轻男子正捏着那头死猪的手腕朝外拖,留给她的只是个背影,很陌生的背影。
“啊!你想死啊?”一阵猪嚎响起,那头猪显然非常不满有人把他从我身边拖开,而且手段粗鲁。
“别找麻烦。”那年轻男子手下再用力,轻淡地威胁了一句,直接把那头猪拉出了大门,只听外面一声猪嘶,不等棹歌追出去看,他已经推开门回来了。
棹歌看着那人,微微皱起眉头。
“谢谢。”棹歌走到门口,正好那人推门回来,她点头朝他道谢,借着门口明亮的射灯终于看清了那人的长相,不过二十三、四的样子,额前挑了一绺金发,个子挺高但是长得很普通,属于丢进人群就找不到的类型。听到棹歌的致谢,他只是脸色冷冷的点点头就快步离开,似乎不想和棹歌说话。棹歌挑挑眉看着他的背影,见他如此冷淡,也无意去寻根究底,也径自转身回去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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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下午放学时分,唐宠玉拉住棹歌的书包,一脸甜笑地看着她,“棹歌,你跟我一起走吧,要不晚上你还不定得忙到几点呢。”唐宠玉的眼睛亮亮的闪着期盼的光,纯真又美丽,棹歌抬眼看她,也忍不住感叹唐宠玉还真是个漂亮娃娃。
“真的不行,我还得去店里一下,老板特别吩附了,所以,我尽量,争取过去。”棹歌柔声推托。但不知道唐宠玉是不是看出了她的不情愿,听了棹歌这话着实有些不太高兴,脸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