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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千寻-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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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滟在我的身边,我却离她很遥远,虽然也会像一般情侣一样的接吻拥抱,但是心的距离却何止十万八千里。我们的婚事终于提上了议事日程。季滟满脸欣喜,一路带着那样的笑容回到了N城。俞梦瑶很高兴,她以为我是一个遵守承诺的人,热心地和我商量,五月订婚,十月结婚。在季滟面前,我殷勤而体贴,继续扮演着“完美情人”。这原本就是我复仇计划的一部分。只要娶了季滟,我就能顺理成章地做俞氏集团的继承人,坐上总经理甚至董事长的宝座,谋夺俞家的万贯家产,再将季滟一脚踢开,让俞梦瑶坠入痛苦的噩梦中,生不如死!季滟,是我唯一觉得愧疚的人。她其实应该算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她,10岁那年我就和我父母一起命归黄泉,倒在了车轮底下。但,这是命运的安排。谁要她爱上仇人的儿子?就算是为她母亲赎罪吧。
为了早日实现复仇计划,我极尽所能地表现自己,为俞氏集团拉业务,短短数月就做成了几笔大生意,得到俞氏上下,包括董事长俞梦瑶父亲的赞许。但是,人前的风光,并不能填补心灵深处的痛苦和空虚。这么多年来,我活着的唯一目的,生命中唯一的支柱,便是为父母复仇。那么,复仇以后呢?我还有什么?我还能去爱吗?还能拾回童年时的欢笑吗?
泅游在漫无边际的黑暗的河流中,我找不到出口,眼前仅有一点光亮,便是孟千寻。
七年不见,她出落得这样美丽,竟不敢相认。如果宋妈在的话,一定会拉着我说:“你看,咱家的千寻,果真长成了美丽的公主。”
千寻如果是公主,也是柔弱而又固执,如水晶一般美好的人鱼公主。长大成人的千寻,保持了年少时的矜持、倔强、敏感和自尊。如七年前一样,我和她依然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只可远观,无法靠近。但是,我想要靠近。她回季宅的那天,整栋房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为她敷药,敲开了她的房门。那一刻,她与我近在咫尺。我闻到她身上雨后草地一般的芳香,心情愉悦而又伤感。我模模糊糊地想起,七年前的夜晚,我趁着酒意强吻了她。我一直记着她身上的味道,那种甜蜜的味道,从唇尖一直蔓延到脚趾。那是我和季滟在一起,从来没有的感觉。这就是爱情吧?它不需要你寻找,不需要你刻意去培育,不需要你了解萌生的过程。终于有一天,当你发现的时候,它已经默默长成大树的形状。于是,你惊喜万分,从此甘愿藏在它的浓荫下酣畅而居,不肯离去。千寻于我,便是如此。当我感觉到自己对她的爱时,它已盛大全面宛如天堂了。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她就驻扎进我的心里。那粒爱的种子,在不知不觉中,悄悄萌芽生长。我无力将它从心底里拔除,只能看着它盘根错节,长成参天大树。我和季滟的订婚宴上,千寻不小心打碎了玻璃杯,俞梦瑶借机呵斥她。她依然镇定自若,用受伤的手,收拾地上的碎玻璃。那些尖锐的碎片,像是扎在了我的心上,隐隐作痛。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在月色中的蔷薇下,轻轻地吻了千寻。她没有抗拒,目光清清淡淡的,柔得像丝帛。“千寻!”我唤着她的名字醒来,发现自己坐在黑暗中。想到明天她就要离开,心里便有一种无以言状的疼痛和不舍。千寻千寻。(未完待续)
  
3
是谁说过?世间千万种感情之中,爱情并不是最美丽的,却是最颤动人心,因为它掺杂了痛苦与甜蜜。我没有想到,这种感情竟然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千寻不在我身边,我会浮躁而冲动得放下N城的一切,跑到W大去找她。只要看到她便好。我对自己说,但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我却无法满足。我想要她,将她紧紧地搂在怀里,像在梦中一样,亲吻她的脸。在暗淡的路灯光线下,在迷蒙的月色中,我吻了她。好一会儿,她一动不动,目光隐隐烁烁地看着我,兀自有一种说不出的湿,仿佛是一层清亮的泪光。我心下一阵戚然,抱着她,轻轻地说:“千寻,只有此刻,我才感到你是真实的。”
千寻突然一把推开了我,她骂我脚踏两条船,要我回到季滟身边去。她那样残忍而绝决,毫不留情地伤害我,告诉我,她不爱我,一点也不!
可是,我不相信,因为她刚才在我怀里,那样柔弱而又忧伤。她的身体背叛了她,我坚信,她对我并不是真的无动于衷。我早已知晓,千寻不若其它的女孩。她坎坷的身世,决定了她不可能去做第三者,不可能去和自己的姐姐争夺同一个男人。虽然那个姐姐待她并不好。结婚前的几天,我心绪烦杂,不知如何取舍。我要娶的女孩,并不是我爱的,我是为了复仇才去欺骗她;而我爱的女孩,却会因为我的复仇,和我远隔天涯,变成陌路。举行婚礼的那天清晨,千寻穿着伴娘礼服,从旋转楼梯上,一步步走下来。漆黑长发,编成垂落的麻花辫,盘在脑后。脸孔恍若透明般洁白,一双黑如点漆的眸,沉静安宁,躲在蝶翼般翕动的睫毛之后,像一泓清泉,波光潋滟。我听到身边宾客窃窃私语的声音,我看到和她同车的男人,脸上喜不自禁的表情。心头似有嫉妒的火,滋滋燃烧。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我爱千寻,我不能没有她!自18岁那年起,她便潜伏于我的血液、骨骼、魂魄,不能忘却,无法摆脱。所有仇恨的棱角,都在这种强烈的爱情面前,如冰块般融化碎裂。爱情,果真是上帝向我打开的命运的另一扇门吗?或者是,照亮我灰暗人生的一盏永不熄灭的灯光?千寻,我从未因我当初在最后一刻,放弃复仇的决定而感觉后悔。因为,这是我所有关于爱情的表白。在某种程度上,我获得了新生。我再一次跑到W城去找千寻。我要履行自己的承诺,做守护她一生的天使。我虔诚地守候在她一转身就能望见的地方,在每年她生日的时候,送一束香水百合给她。因为香水百合的花语是,你能告诉我你爱我吗?我并不急于让千寻回答这个问题。最少还有三年的时间,我们会在一起。
其实,不只是三年,即使她不爱我,我依然会站在她转身就可望见的角落,关心她,守候她,保护她,除非我死。只有和她在一起,我才会有幸福,才会有快乐。我如此深爱着她,全心全意,孤注一掷。她是我痛苦灵魂的唯一救赎。我义无返顾地扑入,像一只战栗烧灼的飞蛾,在爱情的烈焰中无休无止地沉溺下坠。
一颗心离另一颗心近了,才知道彼此的珍贵和感动。在W城,千寻不再躲藏,温煦的冬日阳光下,我们手拉着手,真正走到了一起。
我知道她长久以来未曾说出口的渴望,她想要一个幸福温暖的家。那也是我的渴望。
我一个人睡不着的夜里,常常想着,如何实现这个愿望,给她和自己营造一个温暖的家。
也许是我太急躁鲁莽,竟然伤害了千寻。她再一次地逃开。在人潮汹涌的车站,我看到她拎着行李袋,头也不回地往火车上挤,走得那么快那么急,生怕眼泪在人前掉落。我站在原地,如泥塑木雕,五腑六肺都撕裂般的痛。其实,有一个缄默的真相一直折磨着我。“林熙阳”三个字,始终深埋在她的心底。她真正愿意培育并期待长成大树的,是那个少年在她心里播下的那粒爱的种子。是这样吗?千寻,千寻。
  
4
千寻走后,我过得很寂寞。那种空虚和等待,让我更加清楚地明了,此生此世,我都不能失去千寻。
常常会接到公司女同事的骚扰电话,也有人当面向我表白。我回答她们说,我的心早已被一个人占满。我的爱情,只为她盛开。千寻只在深夜给我打电话,听着她道歉的声音,我的心就一阵阵抽痛。我不喜欢听她说“对不起”,我想听另外三个字。那天夜里,她突然在电话里说,下个月就回W城。她没有和我商量,只是告知。
但我已经决定返回N城。这一次我要拥有她,不容她再逃避。如果再让她逃开,我有预感,必然会永远失去她。下火车的前一刻,才打电话给她,让她没有时间拒绝。久别重逢,千寻的表情很奇怪。虽然憔悴,却有一种深深的依恋。那晚,在酒店里,她终于将自己毫无保留地,完完全全地交给了我。接下来的日子,是我10岁以来最幸福美好的一段时光。那样深沉而浓郁的甜蜜,让我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快乐。我以为,幸福就近在咫尺。只要一伸手,就能触摸到天堂。那间小小的单身公寓,便是我和千寻的天堂。她会在我回家的时候,做好可口的饭菜。看着我狼吞虎咽地吃,脸上漾着嫣然微笑。但是,我还是隐隐有些不安。下班的路上总是心慌慌的,生怕有一天用钥匙转动锁孔,门开处,看不见那个害我在工作时不得安心的面孔。于是,我紧紧地拥她入怀,不肯留一丝罅隙。
每每这时候,千寻会轻轻仰起头,定定看着我的眼睛,说:“裴予陌,我不会离开你。”
她总是连名带姓地叫我“裴予陌”,不是刻意的,但我希望有一天,她能叫我“予陌”,或者就一个字:“陌”。六月的时候,千寻还是离开我,返回W大。虽然只是短暂的别离,对我却是一次痛苦的煎熬。只要想到“千寻”这两个字,心脏的某处就会抽搐。我真的相信有个叫丘比特的小天使,它在我18岁那年,用一枝箭洞穿了我的心脏。千寻,便是我终生无法痊愈的伤口。也许痊愈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将一枚小小的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我在指环的背面刻了几个小字:“裴予陌&孟千寻 一生一世。”我想给千寻一个惊喜,从广州出差回来,再将戒指送给她。此后的人生,我将用尽全力,给她最大的幸福。但上天却不给我这个机会。那天傍晚,回到我们的单身公寓时,我看到了千寻,苍白衰弱地晕倒在地板上。她已经不能说话,泪水汩汩地从眼眶里淌出。时间在那一瞬间,仿佛凝固了。七月酷暑,我却不停地打着冷颤。四肢冰凉,有血液从心脏的那处伤口奔涌而出。我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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