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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过万……这样的强军,便是与那纵横天下的金军铁骑相较,也不遑多让。安知事不可为乎?”
陈规皱眉道:“我在勤王路上之时,曾听闻康王避乱于河北,被宗泽与汪伯彦两位大人推为勤王诸军之首,又被渊圣亲旨封为河北马步诸军大元帅……眼下金虏北退,只留下区区一个如跳梁小丑般的伪楚……此时正是我辈挺身而出,荡涤宵小,收拾旧山河之际。康王殿下年少英锐,想来必有一番作为。子锐兄素有大才,却不思觑机离去,寻得康王殿下一展抱负,反而对这区区一座小山寨动了心思么?”
张角叹惜摇头:“早在一个月前,不独是我一人,几乎所有逃过一劫的官员士子都是想要走的。只是此地的地形着实险要,只需将苇泽关……嗯,好像已被那位军主改名为奈何关了。好罢,只需将此关东、南两道城门一堵。此寨数万人,便是插翅也难飞。不过……也幸好没走,当日我等上山之时,何曾会想到,这位寨主……嗯,据说也是一位殿下。咱们何曾想到,这位殿下会有如此才干,不但训练出五千精锐,更以此新建之军,轻轻松松,不到一个时辰,就将数千贼兵杀得丢盔弃甲,铩羽而逃?”
陈规不以为然:“子锐兄也说了,那只是贼兵,一帮乌合之众而已……”
张角大摇其头:“不然,天平寨前后只出动了不过数百人,就击杀贼兵过半,而且自身不损一兵一卒。如此战绩,莫说是大宋土军、厢军,便是禁军也无此能耐啊!嗯,若是西军……西军虽强,以少击多,杀敌数百而毫发无损,也是不能。或许,金虏可以……”
陈规无言以对。他与张角二人,一为宋朝旧官,一为宋国士子,是天平寨内地位较高,有一定代表性的人物。也是由此,他们才有机会了解到这是一场战力多么悬殊的战斗。那些贼兵战力再是不堪,可却被数百天平寨军如石击卵般轻易砸成齑粉。这样的战绩,确实过于吓人……
实际上,陈规还真小瞧了这些太行山贼。这些人中有相当部分是积年老匪,更不乏亡命之徒。论排兵布阵,他们跟宋军没法比,但就胆气血勇而言,不要说是土军、厢军,就是禁军也都是拍马都赶不上。可以说,大宋昔日的正规官军中,除了已经覆灭的西军,一般的官兵,打这样的山地战,还真不一定干得过这些山贼。
这时,张角眯着眼睛,透过雨帘看了半天,忽然低声道:“元则兄可曾注意到,那个赵能手上握着的灰色油布包裹的棒形器物?听说,便是此物将数千贼兵打得溃不成军,而本寨不伤一人。”
一说到这个,陈规也是一脸惊奇:“这我也是听说了,据说是叫‘火枪’,可喷射烟、火、雷、铅子等夺命慑魂之物。只是,有道是‘子不语怪、力、乱、神’,如此神怪近乎妖巫之事,多半是夸大其词,未必可信。不过……将各种火作爆炸之物塞入一管孔之中,点火喷射袭人……这倒是个好法子……”
张角挽袖伸臂于雨中,悠然道:“有如此强军,如此利器,又有着诸多人力物力。我倒是很想看一看,咱们的这位殿下,能走到哪一步……”
第一百零二章 强军初成 (下)
雨势越发大了,而大校场的点将台上,教导营的结业授枪仪式依然在继续。
各营的都头已任命完毕,各队的队正任命,也已到尾声。
风雨之中,狄烈的声音依然是那样的清晰明朗:“……学员燕七郎,练考评:良;此战毙敌三人;总成绩:良。现予以结业,任命为第一步兵营第四都乙队(由于每都只有两队,所以用甲、训乙命名)队正。燕七郎,上台接枪。”
燕七郎大声应到,然后以笔直如松的军姿,踏着水花大步上台。行礼,接枪。
狄烈呡得紧紧的嘴唇倏地一动,发问:“学员燕七郎,我记得你在训练悬崖跳水一项中,多次未能通过,甚至一度要被淘汰出局。现在你来告诉我,你最终克服内心的恐惧,战胜自我,是因为什么?”
燕七郎,这个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身体有些偏瘦的少年。执枪于胸,身体绷得直直的,一任大雨浇面,目光直视前方,声音高亢有力:“回禀总教官,为了荣耀,军人的荣耀!”
“俺的三哥是一名额头刺字的大头兵,他是在五年前,大宋征辽之役时,死在昔日辽国契丹狗的铁蹄之下。他为国而死,但他什么都没得到。没有抚恤、没有荫恩、没有安家费用、甚至连尸骨都没有留下来……他是一个军人,他像一个战士一样,英勇战死于沙场。但他没有得到任何应有的荣耀,就像一条狗。无声无息,毫无价值……”
“而现在,在天平寨,俺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军人。俺无须刺字,有五亩军田、有三餐米肉、有精良甲器。俺不用见官下跪、不用上缴田税。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将腰板挺直如杆。这一切,都是因为俺成为了一名军人。是军主手下精锐一员,俺决不会玷污这个荣耀。就像夜校里,女先生们所说的那样‘人世间。除死无大事’。俺死都不怕,又何惧高崖……”
这一次,不独是陈规。连张角都倒抽了一口气。他们甚至看到了许多围观的宗室旧官中敏感之人,脸上流露出恼怒、惊讶、惭愧及沉默等各种不同的表情。
“好一个狄烈,好一座夜校……”陈规喃喃道,“这些人本是我大宋子民,他们是我大宋的农夫、商贾、军兵、匠人……朝廷不可能面面俱到,将恩泽落实到任何一个具体的百姓身上……所以,一旦有不公之事,他们难免会有不忿、怨怼。而咱们的这位殿下,恰恰就是钻了朝廷的这个空隙,利用一些无知庶民对朝廷的不满。更加以放大这种情绪。并且巧妙利用了一个夜校,让士兵们识字,同时灌输思想——他所需要的思想。如此一来,天长日久,子民终将会对故国离心离德……此人当真是一个王子。否则焉能想出这等釜底抽薪之计……”
张角也是苦笑:“想当初,开办夜校,让这些大头兵识字念书,并请诸多女子教授之时,不知多少我辈中人暗地里耻笑不齿。却不曾想到,此物竟有如此大用……嘿嘿。我张某人也算是长了一回见识……”
在这里不得不说一下,狄烈的这个多少有点古怪的身份问题。狄烈说自己是大汉遗民、海外岛国的王子,这一点得到了朱皇后的承认,并在宗室子弟及官员士子们的面前加以肯定。所以,狄烈的这个殿下的身份算是坐实了。
但是,若是认为狄烈有了个王子的招牌,那些官员士子及普通百姓就会对他摇尾巴,一脸巴结或陪小心的样子,哪就叫离谱了。在这些大宋官员及士子百姓眼里,狄烈所说的这个叫“台湾”的岛国,大概就如同大宋周边的那些小蕃国,如:真腊(柬埔寨)、渤泥(马来西亚)、麻逸(菲律宾)、暹罗(泰国)等等一样的存在,甚至比不上那些稍大一点的小国,像大理国、越李朝、朝鲜之类的国家。
那个刚刚被金国灭掉的大宋,是当时世界上最富足、文明程度最高的国家。这种富足与文明,毫无疑问会吸引周边许多蕃邦小国,以朝贡形式,仰慕天朝上国而来。
汴京城里头的百姓,别的不敢说,身为首都人(想想现在的首都人民,哪怕是扫大街的,见过的国家元首还怕少了?那种气场只怕比外省公务员还强),这些各蕃国的使者小王之类的,又怎么会少见了?当时大宋国民的心态,就跟现在的欧美发达国家差不多,你就是阿拉伯王子来了,那也就是个有钱的劣等人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这就是大国心态,一个普通国民也敢向别国皇储呲牙。
无论是大宋的官员士子还是普通百姓,在他们的眼里,一个蕃邦小国的王子,不比本国一名下县的知县更来得尊贵。好在狄烈还捎带了个“大汉遗民”的尾巴,证明自家与宋人同出一源。否则只怕会被归为那些南洋猴子一类,更不招人待见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些宗室子弟及官员士子,包括狄烈手下的文武班子一口一个“殿下”地叫着,态度恭谨并不惶恐——谁会对一个与八品知县平级的人物惶恐呢?
如此一来,狄烈的这个“王子”身份岂非鸡肋?那就要看对什么人了。虽然在宋民的眼里,蕃国王子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大人物,但对大宋官方而言,你就得要有个对等的态度。小国再小也是国,身为天朝上国,你就不能失礼。是使者,你就得给予使者的待遇;是王子,你就得给予王储的尊重。国力大小、个人感官是一回事,但邦交之礼却又是另一回事。换言之,哪怕你心里再瞧不起人家国小民寡,明面上也要把人家当做一个国的储君来对待。
而这。就是狄烈所要的。否则,你一介白身,凭什么在我们这些天潢贵胄、高官显贵、高门士子面前站着说话?狄烈只是一个人而不是神,他还没有挑战世俗规则的能力——至少现在没有!所以,一个平等的对话权,对他而言很重要。也正因为有了这层身份,这些宗室子弟与官员士子们。才在朱皇后的劝说下,勉强愿意在他手下干点事。好歹人家也是一个小国王子,给他办事也不算委屈。至于人家的国已亡了。只剩一个光杆王子……这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人家身上有那层镀金就行了。再说了,咱们还不是一样的亡国了?同病相怜啊,说不定会有共同语言呢……
现在狄烈的事业正值草创伊始。有太多的事要忙,暂时腾不出手来甄别这些故宋的遗老遗少们。他目前对这些人实行的方针是稳定为先、量才施用、边用边看、去芜存菁。等到实力足了、人才够了、权力稳固了,再对这些人来一次大洗牌:忠心可用的,留下来;三心二意的,赶出去;心怀不轨的,脑袋留下来,身体扔出去。
当然,想要做到这一步,狄烈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慢慢消化自己所获得的丰硕战果……
目下。能得到狄烈真正重用的只有两个人:陈规与张角。
陈规这个人,在历史上,就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