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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因着与周边各国签订的停战协议,孟家军暂时也无仗可打,让他们去开荒也算是物尽其用吧。
“一晃鸣风去幽州已经快两年了,阿珩,等过阵子忙完了春耕,咱们便把他叫回来可好?”沈千沫朝孟元珩说道。
孟元珩点点头,浅笑道:“是该叫回来了,蔺老将军昨日还在本王面前诉苦,说他连女儿长什么样都快忘了。”
闻言,众人均相视而笑。
蔺老将军的话虽然有些夸大,不过将近两年没见女儿,也难怪他思念的紧,以致于在孟元珩面前发牢骚了。
沈千沫也没想到,蔺琅秀会对谢鸣风执着至此。
两年前,谢鸣风向沈千沫提出要随军去幽州开荒种地,一方面是出于他喜欢天高地阔的生活有关,另一方面也是不堪忍受蔺琅秀对他的追求。谁知等谢鸣风走后,蔺琅秀也随之去了幽州,自此在那里一呆便是两年。
不过等谢鸣风这次回来之后,沈千沫估计谢家马上又可以办一场喜事儿了。
女追男,隔层纱。在蔺琅秀如此锲而不舍的追求下,谢鸣风的心总归也不是铁打的,想来应该是被她打动了吧。否则两人也不会在幽州一呆就是两年都不回来。
继续闲聊了一阵,见缥缈先生显出了几分疲态,众人便一一告辞离去。
书院门口,团子紧紧抓着沈千沫的手,眼巴巴的望着她,“娘亲,你一定要早点来接昱儿啊。”
这副依依不舍的可怜样看的沈千沫一阵心酸。蹲下身抱了他一下,她柔声说道:“昱儿乖,娘亲很快就会来接你,在书院要听太公的话,知不知道?”
团子听话的点了点头,仍然抓着沈千沫的衣角不肯放。
虽说这是她和孟元珩昨日便商量好的,可是这小家伙明明心里不舍却故作坚强的乖巧模样,让沈千沫看着更加心疼,要不是孟元珩及时把她拉走,说不定她就会反悔,带着他回家了。
下山的路上,沈千沫还是有些担忧。“阿珩,你说我们就这样把团子丢在书院,会不会不太好?”
“放心吧,缥缈先生疼爱团子是整个陌城出了名的,你还怕他受虐待不成?”孟元珩终于甩掉了这个讨人厌的臭小子,正是心情愉悦,一脸的轻松惬意,见沈千沫担心,便好言相劝道:“北狄之行路途遥远,又可能凶险重重,带着团子毕竟不太安全。我已经让严漠加派了暗卫在书院附近仔细保护着,所以你大可不用担心他们的安全。”
“可是团子还那么小,咱们这趟去北狄一时半会儿也回不来,我只是怕他会不习惯。”沈千沫秀眉微微蹙起。虽说北狄之行千里迢迢,带着团子是不太方便,还是把他留在书院放心一些。可是这孩子自出生后还没有离开过她这么长时间呢。
孟元珩把她拉进自己怀里,抬手轻抚上她微皱的双眉,“沫儿你放心,这小子在哪儿都会很快适应,绝对不会委屈了他自己。况且此事既是他亲口应承的,自然要说到做到,身为男子,重诺守信不是最重要的么?咱们可不能让他打小便养成出尔反尔的坏习惯。”
所以,本王为了言传身教给你这个小子高尚的品德,真可谓是用心良苦啊。孟元珩这么一想,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果真是这样么?沈千沫狐疑的看了孟元珩一眼。王爷,你确定这不是你为了故意摆脱团子而想出来的借口?
“阿嚏!”正在书院懊恼自己又一次栽在父王手上的团子冷不防打了一个喷嚏,他吸了吸鼻子,转身便去找太公了。
刚才从大舅舅口中,他终于搞懂了“出远门”这三个字的真正意义。果然,自己这次是妥妥的被父王给骗了。
虽然他很喜欢太公,因为太公总是会给他讲很多好听的故事,他也很喜欢璧山书院,因为这里有很多好玩的玩伴,可是就这样被父王坑了,他总觉得不甘心。
大舅舅说,父王之所以这么厉害,那是因为他看了很多兵书,懂得很多兵法的缘故。所以他决定了,要趁着在书院的这段日子,多读些兵书,多向太公请教一些兵法。这样,他就不会再输给父王那个老男人了。
团子同学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良好心态,就是这样被他父王锤炼出来的。
然而,正是由于他们父子之间的这些争斗,团子日后会变成外表纯良无害如小白兔,内里腹黑无比如大灰狼,最终在扮猪吃老虎这条道上越走越远,就不是孟元珩所能预料的到了。
☆、第217章 北狄之行
从书院回来数日之后,孟元珩和沈千沫便准备启程前去北狄。而西北的各项事务,则暂时全部交由谢纯和谢鸣玉代为处理。
北狄国新王完颜平继位,登基大典就在半月之后,请柬早已在十日前便送来了陌城。
完颜平和完颜律明争暗斗了这么多年,最终还是他笑到了最后。对于这个结果,沈千沫并不意外。根据她那时对他们两兄弟的观察,单从城府和心机来说,完颜平比完颜律高明了不知道多少。
所以,如无意外,由完颜平继任北狄王位,那是迟早的事儿。
此次北狄之行,随行的除了长东这个影子般的随身侍卫,还有云翳、百里笑、严漠、薛浩等人,直到临行前又加入了一个死缠烂打硬要跟着同去的孟天璘。
因此,他们前往北狄的队伍乍一看上去,倒是很有些浩荡。
这三年来,孟元珩和沈千沫一心一意治理西北,扩编军队,基本上也没什么时间外出游玩,如今趁着这个机会可以与爱妻携手出游,而且还成功的撇下了那个讨人厌的小子,孟元珩的心情是从未有过的舒畅。
距离完颜平的登基大典还有半个月,现在出发前往,从时间上来讲是绰绰有余的,所以去往北狄的一路上,他们的行程很是悠然自得。
然而孟元珩的好心情却在刚一进入北狄境内的大兴城时,便被一帮不识相的家伙破坏了。
大兴城地处北狄南面,是去往北狄都城大定城的必经之地。这日午时,孟元珩一行人落脚在城内一家较大的酒楼,打算用了午膳,歇息一下再赶路。谁知却在酒楼门口与大晟朝廷的使臣不期而遇。
沈千沫看着正朝他们迎面而来的一支队伍,秀眉微微一挑。
大晟朝使臣以七王爷孟天琰为首,他身后还有两男两女。出乎沈千沫意料的是,那两个女子居然是安平郡主和瑶华公主。而那两个男子,年长一些的两颊深陷,眼神晦暗,一看就不是好相与之人,不过却显得极为昂首阔步意气风发。年轻的那个锦衣华服,油头粉面,很明显是个纨绔子弟。
“啧啧,瞧这荣怀忠小人得志的嘴脸,真是想不通孟天珝究竟看中他哪点了,居然把大晟内阁交给他打理!”云翳手中折扇轻摇,不齿的说道。
沈千沫心下了然。原来这年长的黑须男子,就是大晟朝第一任丞相荣怀忠啊。
“听说他的女儿荣贵妃如今在后宫很是得宠,想必离不开他女儿枕边风的功劳吧。”百里笑摸着下巴,故作深沉的分析道。
提起后宫,云翳便想起了至今仍被困在那里的宁婳。据他所知,那个荣贵妃骄横跋扈,蛮不讲理,平时偶尔还会去找宁婳的茬,所以此时见了荣怀忠,云翳恨不得上去给他一拳才好。
孟元珩淡漠的眸光冷冷扫过前面不远处那些人,薄唇轻启。“照本王看,荣怀忠能得到孟天珝的重用,不外乎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百里笑求知若渴,一脸的好奇。众人也齐齐看向他,静待他的下文。
“那就是……荣怀忠比孟天珝还要白痴。”煊王爷淡然自若的丢下这么一句,便揽着沈千沫扬长而去,走进了酒楼。
至于朝廷那帮使臣,他才没那个闲功夫去理会。
留在原地的众人面面相觑了一下,差点憋不住笑出声来。
王爷,你这是有多看不起孟天珝啊!
沈千沫对孟元珩身上的气息变化是何等敏感,知道见到大晟朝廷那帮人,他心里头有些不悦,于是握了握他的手,给了他一个温婉的浅笑。
孟元珩自是明白沈千沫对他的安慰,心头一暖,揽着她纤腰的手臂微微使力,眸中的寒意也退却了几分。
两人正相携上楼之时,却听到身后传来一声脆生生的叫唤。
“煊王,请留步。”
这个声音清悦动听,沈千沫似是有些耳熟。回头循声望去,待看清之后,倒是让她愣了一下。
出声让孟元珩留步的人,居然是安平郡主。
将近四年未见,安平郡主的容颜依旧绝色,一袭浅紫色罗衣,身段婀娜,温婉典雅,眉目之间的那份清冷淡然,乍一看倒是与孟元珩的气质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只是此时她看向孟元珩的眼神,却有些复杂。
虽然她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可是沈千沫看得出,安平郡主此刻的眼神里,有喜悦,有心疼,有依恋,有哀怨,各种情绪交织错杂,汇聚成与心上人久别重逢的百感交集。
沈千沫挑了挑眉。看来这个安平郡主对孟元珩还未死心。算起来她比自己还大了一岁,那么今年该有二十二了,可至今仍然待字闺中,莫非还在等孟元珩对她回心转意?
感觉到身边男子的气息瞬间变冷,沈千沫转头看了孟元珩一眼,见他剑眉微皱,居高临下的看着站在楼梯下的安平郡主,眼神冷漠,并未答话。
对眼前这个女人,孟元珩当然不会有好脸色。当年的七夕宫宴上,就是她联合沈千雪设计暗害,污蔑沫儿是妖女,意图置她于死地,虽然后来总算是有惊无险,不过沫儿那几日在天牢受的苦,他可不会忘记。要不是念在她的母亲,如今的昭仁大长公主以前与煊王府颇有些渊源,那时他岂会轻易放过她。
见孟元珩没有接话的意思,而安平郡主大抵还沉浸在自己的万千思绪中,一下子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场面一时便僵在了那里。
不过这酒楼里人来人往的,他们就这样傻站着也不是办法,沈千沫无奈只得出声道:“原来是安平郡主,不知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