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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萱儿觉得很好笑。文哥哥确实像一个吃霸王餐的人。吃饭居然老想不给钱。哪里还有一派掌门的风度?
“文哥哥,如果你想吃饭不给钱,不如娶了这位凌三姑娘。那么以后你到这里吃饭,就不用给钱了。”她调侃道。
“娶亲很麻烦。很多人成亲之后失去了自由,每天围着妻子儿女打转,把自己的兴趣爱好搁在一边。为兄怕娶亲。为兄只愿一生和笔墨纸砚为伴。”文焕之说到这里,望着叶萱儿那俊美可爱的脸蛋,心里一动,又加了一句:“还有你!”
嗯?还有她?除了笔墨纸砚以外,再加一个她?叶萱儿轻勾唇角,自己在文哥哥心里还是蛮有地位的嘛,地位仅次于他的笔墨纸砚。
饭后,叶萱儿付了饭钱,和文焕之并肩走出酒楼。
“这是我乘坐的马车。你和我共乘一车吧。”叶萱儿指着酒楼前面那辆朴实无华的四轮马车说道。
天帝阁虽然有钱,但是不喜在马车上招摇,所以天帝阁的马车,外表都很普通。不过马车里面却很奢华,桌椅茶几软榻地毯应有尽有,且精致珍贵。
“弟弟,我和小墨是骑马过来的。那边拴着的就是我们的马匹。我现在去把马栓到马车上,呆会让马跟着马车跑。”文焕之走过去解马的缰绳,书童小墨跟过去,解另外一匹马的缰绳。
“公子,让这个人跟我们同车,不妥!”哑巴一样的侍卫丁三,突然开口蹦出一句话。
叶萱儿斜着眼睛瞟了他一眼:“我说妥就妥!”
丁三立即又把嘴闭得严严的,不再说话。侍卫要服从主子。他很清楚这一点。
车夫扬起长鞭,驾驶马车前进,现在马车上的人多了两个:文焕之和他的书童小墨。
文焕之当然不是丁三,丁四那样的酷人,他很喜欢说话,尤其喜欢跟弟弟说话。
他把自己小时候的事,玩耍的事,练武的事,练书法的事,滔滔不绝,统统倒给叶萱儿。
叶萱儿则不断发出惊叹声:“哇!你小时候就那么聪明了啊!”
“厉害!真是一个天才呢!”
“小弟好佩服你哦!”
……
文焕之一辈子听到的赞美之词加起来恐怕都没有今天听到的多,他的俊脸红扑扑的,好像喝了酒一样,醉意熏熏,眼睛亮晶晶带着几分陶醉地凝视着叶萱儿。这个弟弟,他越来越喜欢啦!好想给弟弟一个大大的拥抱哦!
他转念一想,一个拥抱根本就没法表达他对弟弟的喜欢之情,至少得十个,一百个,一千个!
他微微张开双臂,想把弟弟拥入怀中,但是往两边一看,哎呀!有三个围观群众在这里,他不好动手!
又得耐心等待了,等到太阳西下,投宿住店的时候,他再拥抱弟弟,还要给弟弟欣赏自己的得意之作。还有,还要跟弟弟同塌而眠,抵足谈心。
第一百零五章 你觉得为兄怎么样
“掌柜,定两个房间!”
“抱歉,没有房间了!”
“掌柜,定两个房间!”
“对不起,客满了!”
……
他们在投宿的时候遇到一个麻烦,一连问了好几家客栈,全部客满。
珍宝堂的拍卖大会吸引了很多江湖人。大多数人是为那本失传已久的《非常宝典》而来。
据说,练成《非欢宝典》上的武功,可以天下无敌。所以,江湖人闻风而动。
叶萱儿和文焕之在镇上转来转去,到处找房间,很辛苦,有一伙人比他们幸运的多,只找了一次就找到了客房。
这伙幸运的人正是快活宫主凤惜玉和他的两个侍女。
“掌柜,定两个房间!”叶萱儿一行又来到一间客栈。
“本店已经没有房间了,请几位到别处再看看吧。”掌柜和颜悦色地答道。
叶萱儿和文焕之相视叹气,神色黯然,刚要离开,一伙人带着一团冷气走了进来。
“掌柜,给我们一个房间!”一个穿水绿色棉袍,俏脸挂霜的少女用脆生生,冷冰冰的嗓门喝道。
“本店已经没有房间了……”掌柜话还没说完,只听“叮”地一声,那少女的保健已然出鞘,抵在掌柜的咽喉上:“没有房间,就杀了你!”
“有,有,有!”掌柜脸色煞白,额头直冒冷汗,手在柜台下摸索了一回,拿出一串钥匙:“玄字十号房间!”
“哼!”那少女收回宝剑,一把夺过掌柜手中的钥匙。
叶萱儿一行人眼睁睁地看着快活宫的一男二女拿着钥匙上楼去了。
“丁三,丁四!”叶萱儿大眼瞪向她的两名侍卫。人家的侍女可以为主子分忧,她的侍卫咋就如木头一样,不会为她分忧呢?
丁三,丁四接收到她的眼光示意,二人同时抽出刀来,抵住掌柜的咽喉,异口同声道:“没有房间,就杀了你!”
“有,有,有!”掌柜惊恐地睁大眼睛,浑身抖如筛糠,又递了一把钥匙过去:“玄字十二号房间!这是最后一间!再没有了!”
“原来定房间用钱不管用,用刀剑才管用!”叶萱儿接过钥匙,带着大家走上楼。
她一上楼,就接触到两道冰刀一样的视线。浑身散发冰冷气息的快活宫主凤惜玉,站在玄字十号房间门口,冷冷地打量着他们。
叶萱儿想起凤惜玉是凤惜花的弟弟,不由多看了他几眼。凤惜玉的眼睛太冷了,远没有凤惜花的眼睛吸引她。她还是稀饭她的凤惜花哥哥。
走进客房,叶萱儿发现这间房还算宽敞,并且有两张床,可以睡开他们五人。
“弟弟,过来看看为兄的得意之作!”文焕之兴致勃勃地把卷轴展开,铺在床上,请叶萱儿欣赏。
卷轴展开后,足有两米长,一米宽,雪白的宣纸上,用楷书,行书,草书三种字体,写了一首长诗:
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
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
皎如飞镜临丹阙,绿烟灭尽清辉发。
但见宵从海上来,宁知晓向云间没?
白兔捣药秋复春,嫦娥孤栖与谁邻?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
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
话说,古往今来,有行书字帖,楷书字帖,草书字帖,但是鲜有融合了三种书法的字帖。文焕之这幅墨宝很有创意啊!由此可见,他并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书法家,而是一个具有创新精神的书法家。
他的行书如行云流水自然流畅,楷书如闺中女子端庄文雅,草书如龙飞凤舞酣畅淋漓,真是字字珠玉,笔笔传神!
“文哥哥,你的字,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字!小弟十分仰慕你!想跟你学习书法!不知文哥哥愿意指点小弟一二吗?”叶萱儿目前在书法上也有一定造诣,但是远远比不上文焕之。她希望自己在书法上更上一层楼。
“为兄当然乐意教弟弟写字。”文焕之把自己的得意之作卷好,收了起来,然后在桌上铺了一张洁白的宣纸:“弟弟,你先写几个字给为兄看看。”
书童小墨赶紧过来磨墨,一会功夫就把墨磨好了,叶萱儿提起毛笔(普通毛笔,不是文焕之的判官笔),蘸了蘸墨汁,用楷书字体写到:“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文焕之眼睛一亮,弟弟的字写得不错啊!自己是书法家,弟弟也是书法家。知己!太知己了!没有比这更知己的了!
“弟弟,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造诣,将来的成就也许会在为兄之上!为兄甚为欣赏贤弟的才能!我们两个在一起,真是天作之合啊!哈哈哈——”他高兴地大笑起来。
本来以为弟弟只是懂得欣赏书法而已,没想到弟弟不仅懂得欣赏书法,更写得一手好字。老天待他不薄啊,送了一个如此可爱又称心的知己给他!有弟弟陪着,他这一辈子会很幸福很幸福!
叶萱儿抿唇微笑,眸光潋滟。谁都喜欢听赞美,她也不例外。被文哥哥夸奖,她很开心。
“弟弟,来,为兄教你重写一遍。虽然你已经写的很好了,但是如果这样落笔的话,会写得更好。”文焕之走到叶萱儿身后,握住她提笔的右手,在砚台里蘸了墨汁,然后开始在纸上重写一遍刚才的诗句。
她身上淡淡的幽香不断飘进他的鼻孔,使他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心跳不由漏了一拍。他眼睛的余光看到她脖颈处露在外面的一小块肌肤,光滑嫩白,美玉一般。弟弟好美好香啊!而且又那么的可爱!他对她的喜爱之情“噌噌噌”地上升着,身体与她越贴越近,越贴越紧。
弟弟的身体好柔软哦!他有些恍神,手中的笔摇晃起来,把字写得扭扭曲曲的。
“文哥哥,写歪了!”叶萱儿放下笔,扭头看他。怎么回事?他怎么把楷书写歪了?
她的长发擦过他的脖颈,如清新的春柳拂过,她的面颊粉粉嫩嫩,仿佛娇艳的花朵,她的眼睛水灵灵,似汪着一池春水,她的嘴小小的,红红的,比樱桃还要好看……弟弟太美了!他失神地盯着她的脸,心跳声越来越大!
“回神了!”她撅着嘴巴喊了一声,扬起小手在他眼前晃了两晃:“文哥哥,我看你今天有点心不在焉。算了,改天你再教我吧。”
文焕之拍了拍脑袋,眼神恢复了清明,退后一步,和她拉开一定距离:“对不起,弟弟,为兄大概旅途劳累了,所以精神有点不集中。等休息好了,为兄一定好好教你。”
“没关系,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我们现在下楼用膳吧。”叶萱儿见天色不早,想尽快用膳。用完之后,她还要练功呢。
当叶萱儿沿着楼梯向下走的时候,一个穿黑袍的男人恰好沿着楼梯向上走,四目相对,都有些怔愣。
咦?这不是红毛魔王东方哥哥吗?他也来参加聚宝堂的拍卖大会啊?他是不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