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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树上的少女是他和师父也是爷爷的宋老爷子一起救回来的,当时同时被救的还有一个青衣人,只是那人伤重不治,没能拖上一个月就走了。到是她掉下来的时候刚好被一棵树挡住,不然他们就是大罗神仙也救不了她。正想着,一阵声响,一只兔子快速地从一边窜了过来,宋陵眼明手快,反手将手里的绳子甩了出去,速度之快,即使是以速度闻名的兔子也免不了一下子被套住了。
“可人,下来吧,抓到兔子了,我们该回去了。”完成任务,宋陵想着她小脸上的笑容,不禁扬起嘴角。
“切,你该快的时候不快,不该快的时候总是很快。讨厌,人家才刚刚有了一丝睡意,宋陵,你一定是故意的。”江可人,也就是原本跳下悬崖的浩雪从树上跳了下来,小脸上满是不愤,眼睛里却无一丝真正的怒气。
走在前面,浩雪想着那天跳下悬崖之后,没有脚踏实地的失重感剥夺了她最后一丝期盼。原本她以为四四就算救不了她,至少也会为自己争取一下,她本来就不指望四四爱她,她想四四就算再不待见她,也会看在儿子的份上产生那么一丝丝的不舍,可是她真的没有想到从头到尾,四四除了冷眼旁观还是冷眼旁观。
她想过这种场面,想过自己被舍弃,可是当这一幕真的出现在她面前时,她突然觉得自己很悲哀。
花了那么多的时间,相处了那么久,原来产生感情的人只有她一个,不舍的也只有她自己。
风在耳边呼啸,整个身体就那样直直地往下坠落,半空中,碎石、树枝、草叶刮得她的皮肤生疼。从上往下掉的那段时间里,疼痛让她的思绪超乎平常的清晰,她敢说那一瞬间可能是她这一生当中最清醒的时候,只可惜,那个时候的她没有时间,也没有那个条件给自己写段遗言。都是生得精采,死得漂亮。如果今天她是死于救人一命,或者死于天灾奉献啥的,她至少还可以被人传诵一番,那知她的死只是像被扔的垃圾一样,随意地舍弃了。
想想就觉得可悲啊!
她就说自己是个杯具吧,还真是个杯具。
都说人死要留名,可是她不仅啥都没留,还挑了这种粉身碎骨的烂死法,一点都不漂亮。
鉴于四四的不厚道,她也就不客气了。什么不惹麻烦,什么要安份,去他娘娘的。她若是真的可以生还,她绝对不会再傻愣愣地跑回去让这厮虐待,真是太没爱了,天生就一万年不化的大冰山。另外,她是下足了决心,将儿子交给某四,她不能折腾这厮,每次都败阵,希望她儿子上阵,把这万年冰山折腾的死去活来,忙得晕天暗地。
很幸运的是她活下来了。睁开眼晴的那一瞬间,身上的疼痛告诉她,活着真的很不容易啊!特别是她不仅没有丢命,也没有摔成半残全瘫,这样的运气真是不错,感叹一番的同时,她还是有些失落,比如好不容易跳了一次崖,不仅没有张无忌那样的绝世武功等着她,更没有什么绝世高人要拜拜,送她一身无人能敌的内功,真是电视剧骗死人不偿命。罢了,好歹还有两人救了她的小命。
活下来不容易,所以她一定要吸取教训,趁着这个机会远离皇子,远离危险。为了省事,她很狗血地选择了已经用烂的招数——装失忆。话说她穿过来的时候就对小月用过这招,没想到再生还,她还用这招。
唉,真是没有进步啊!
她这个新时代的宅女怎么能对得起党二十多年的教育,怎么能对得起那些穿越小说、电视的熏陶,惭愧啊惭愧!
喝『药』,痛苦地喝『药』,痛苦地闲在床上发霉,这一定是上天在惩罚她没有进步才会没瘫也让她躺半年的。
没有娱乐,只有医书,可惜她看不懂,想出去透气,腿又骨折,想翻身滚个床单,身体又在面积地划伤,真正就是霉人,都这种破烂身体了,还给她添上这么多的伤,使得人家只要养个三两月就好的伤,她却在床上足足养了半年才能下床。
老天,你真的很不公,欺负人也不忒这样欺负人滴!不给武功就罢了,还不给她一副好身体,真是悲催!
养了这么久,为了不侮辱人家的医术,她也很识相地主动要求复健,只是在记忆这一块,她永远保持沉默,到是在选名字的时候,她很厚脸皮地装嫩扮可爱,硬是把以前的名字安回自己的身上,反正身体她无从选择,也换不了,这名字她既然有机会换回来,那就换回来,好歹在摆脱那些阿哥什么的后,她也潇洒一把,活出现代的风采不是,她记得原先的那个自己本就应该是无忧无虑的现代大学生。
没心没肺!
无情无义!
呵呵,她就是这样自私的一个人,心里看得最重的只有她自己。
死亡的恐惧,经历一次就够了。
“好了,算我怕了你了,快下来,该回去了。”宋陵笑着摆摆手中的兔子,一点都不介意她卖乖的举动。
浩雪手脚灵活地从树上下来,尽管如此还是看得宋陵一阵心惊肉跳,嘴里一直叫着小心一点,虽然看她爬树早就成了习惯,可每次看到这场面他还是忍不住担心。每次非得等她安全着地,他这颗心才能放回原位。待浩雪落地后,宋陵这才和她一起并肩往回走。
这座山谷里只有一幢竹屋,清雅幽静得恍如神仙居所,四周植满紫管竹心,长年开满白芒『色』的竹花,终年不谢已数十载。
屋外以竹为篱,竹藤上蔓生着绽放的淡紫『色』小花的爬藤植物,一串连着一串,不时发出甜浓的香味。若是仔细瞧瞧,还能从小花串中发现紫蓝『色』的果实,这果实尝起来甜腻如蜜,果香浓腻,在口中久久不散,让人回味无穷。此果俗称蜜果,据宋陵讲这果子效用很多,不仅能延年益寿、治百病、解百毒,还能俱生津止渴,调节肠胃。不过知道的人不多,除了他们这些竹屋的主人外,没人知道它奇特的疗效,当然也没人有这个机会食用它甚至碰触它。另外就是这里很少有人,谷外又布满了七行八卦,想进来一趟着实不易,像浩雪这样从山顶掉下来不死的人,也算是上天厚爱才能留下来。
“爷爷,我们回来了。”宋陵站在竹屋外面,大声叫唤。
“爷爷,今天有兔子,加餐。”在这里生活了一年多了,浩雪早就跟他们熟悉了,宋老爷子把她当成孙女来看,宋陵对她也是照顾有加,这让她活得前所未有的轻松。至于身上的伤,一开始身上被刮得到处都是伤痕,伤好之后也留了不少的疤痕,有时候浩雪自己看了都觉得恐怖,直道自己是中国版的古代木乃伊。
不过毕竟是女人,就算她没有想过再嫁人什么的,她也希望自己是美丽的。不然她就不会跟四四计较跳崖这种死法太过于惨烈,一点美感都没有了。
女人嘛,爱美是天『性』,有了这种天『性』,她当然是不愿意面对这种事情了。一开始不熟,忍忍,等一混熟,她可没少找宋老爷子和宋陵要消疤痕的『药』。谷里只有宋老爷子和宋陵两个男人,自然不会准备这种『药』,没有怎么办,催呗,催到两人没办法,宋老爷子和宋陵就一头钻进医书堆里找『药』方,然后又收集无数的『药』材给她制了『药』膏。事实证明,这两人的医术真的很有一手,看,不过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浩雪身上的肌肤不仅没了丑陋的疤痕,比起之前来还更加的水嫩。
感谢啊感谢!
为了表示自己的谢意,浩雪主动当任厨娘的工作(事实上是为了不因白吃白喝被赶出去,才想让这两人接受她的)。
竹屋里,宋老爷子听到他们的声音将手中的医书放到一边,起身走到外面,中气实足地道:“两个小家伙一天到晚就没个正形,让你们好好学习医书,你们就到处跑,皮痒是吧!”“嘿嘿,宋陵,不是我没义气,实在是因为爷爷的火气我无法对付,我去厨房,你先应付。”夺过某陵手中的兔子,浩雪以平生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
宋陵一脸苦笑地看着迅速逃离的某人,『摸』『摸』脑袋望着自己的爷爷道:“爷爷,我这就去看书。”“等一下,你跟我进来,我有话跟你说。”宋老爷子哪是那么容易打发的,这不,一句话就将宋陵的后路断得一干二净。
“是。”宋老爷子一把年纪了,怎么可能看不出自己孙子的心意,只是人家的身份一开始就把他们推得远远的。一个是皇子福晋,一个是平民百姓。满人的天下,说什么满汉一家,可实际上汉人的地位还是不如之前。这一点从所谓抬籍的做法上就看一清二楚,若真是一家,好好的汉人凭什么要抬籍才能配得上满人呢!
那个青衣汉子的话他没忘记,虽然他知道浩雪是个好女孩,相处这么长的时候,若真是一个养尊处优的人,就算没了记忆也不会适应他们清苦的生活,更谈不上给他们做饭洗衣了。要不是有这个身份隔着,宋老爷子其实是很看好她和自己孙子的,可是事实上他们知道了她的身份,另外就算她现在忘了以前的一切,难保有一天她不会在想起来后责怪他们的刻意隐瞒。
他是大夫,救人是职责。不管别人的身份是什么,他能救自然都救,只是他救人归救人,却不想因救人把自己孙子的命也搭进去。
“宋陵,爷爷只有你一个孙子,爷爷不求你飞黄腾达,也不求你光宗耀祖,只望你平平安安过一生,不然爷爷当初不会带你进谷。可人是个好女孩,但是她跟你之间是不会有结果的,收心吧!”起初他只当孙子情窦初开,可这些日子他越看越担心,每次想找个时间跟他谈谈,这小子就好像知道他要说什么一样,总是躲得比谁都快。
“爷爷,若是孙儿能收心,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宋陵苦笑,他怎会不知爷爷的好意,只是有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根本就是情不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