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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肉相当鲜美,但我不想连剧毒内脏一起吞下肚。
更何况,直接连到西方人的地盘去翻文章就会发现,把河豚当香鱼卖并不是全体西方人的共识。
有一群西洋人,他们觉得是宝物的东西,在自己的文化圈里节节败退,认同他们的人越来越少。因此他们急着找还没学会教训(吃河豚的人不够多,还没被河豚内脏毒死大半人),还不知道这东西多毒的新天地,把他们的宝物在那里扎根。
有一群西洋人,则是很清楚自家内脏有多毒,而且觉得满地尸体的新天地有助于供他们掠夺操弄,所以故意协助把河豚当香鱼卖。
还有一群西洋人,他们看的很清楚,自家文化中恶劣的影响力正在全球扩张,因此他们要阻止这件事。他们知道,如果不阻止这件事,他们迟早要承担后果。
有一群西洋人,在异文化里找到自家文化里没有的智慧。他们希望异文化能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里保住自己的瑰宝,反过来分享给全人类,为此努力。
那些从崇洋媚外里得利,为此打算维持这股风潮的人会说,批评西方文化就等于讨厌洋人的全部并且全面裹小脚。错。
我和前两者为敌,和后两者为伍。不只是读自家的书,西方汉学家与哲学家的观点也给了我很多帮助。
正如道无处不在,因此人人都可能发现道。文中的诸多批评都有复数(而彼此间并无往来)的提出者,包括许多西洋人。
甚至有我自己想到,写完发表以后,才发现原来有人早我几十年就发现这件事了,真的不要以为世界上眼睛雪亮的人只有自己一个啊。
所以,就算叫我闭嘴也没用的。假如现在看起来好像只有我一个人这么说,那不过是时间还没到罢了。
若非西方人在文章里提到相关事情,我恐怕不会发现(或是要再过很久才会发现),在道教庙宇里能拿到佛教经典,如此异教共生景象,在地球上竟然不是常态。对过去的我来说,这件事习以为常到根本无法想象这种事不存在的地方,也觉得理所当然到根本不会花费精神去使这个情况得以长久持续。
在很多人身处的环境里,异教(以及同宗教的异教派)之间尽一切可能消灭对方,只能靠法律避免他们互相屠杀。情况严重到他们甚至会认为,世界上不存在没有排他性的宗教,所有宗教必定都把指责别人拜假神视为信仰必须的一部分。
在这个西化的时代,到底是要选择继承达尔文(提出演化论)的精神,对当代占据重要地位但错误的观念提出挑战,还是要继承欧文(达尔文的对手,捍卫神创论)的精神,因为那东西在西洋文化(在某些人嘴里称作人类文化,并且说成和欧文眼里的神创论一样不可挑战)里占很大位置,就盲目支持到底?
许多欧文的继承人现在还在西方社会尽一切努力想取回往日荣光(在达尔文的继承人和他们争斗的过程里,产生了达尔文鱼和飞天义大利面神教/flyingspaghetti摸nster。我很建议人们去了解一下这些事。之后应该就会明白一件我很清楚的事情:我在本书中对西方文化的批评,跟他们自家人比起来,根本是小巫见大巫),所谓的现代化,难道意味着把这些家伙也一起引进,并且让在西方遭到围剿压制的他们,在我们的地盘上繁荣昌盛?
是达尔文还是欧文?我选择了哪个已经够明确了。
我为什么会有这些想法的部分说完了,再来说为什么我把这些东西放进小说里。这是两件完全不一样的事。毕竟我也会写论说文(部落格上才有,大陆读者要翻墙才能看到),我大可写成论说文就好。事实上我的论说文读者搞不好比小说还多。
这都是玺克的错!(用力指)
我不能接受的,是为了让小说好看,或是为了作者自己方便,就扭曲人物个性。
偏偏玺克的个性就是会去钻研这些事,挡都挡不住。读者们只能透过我的描述去了解玺克,所以可能会以为是我把玺克写成这样的。但身为作者,我很清楚,玺克他就是这样,我拿他没办法。
他就和地球上各个角落和我得出相同结论的人一样,他是会凭自己的力量挖到这东西的那种人。我不能为了让自己好写一点(玺克不是时时刻刻都和我意见相同,但总的来说,他是我会愿意交流意见的那种人),就扭曲他的个性。
他是会发展高度理论,将所处世界理出条理来的人。我不可能阻止他这么做。
假如我能写完黑暗学院篇,之后才来写求职篇,这些特质也许更明显,但既然写作顺序已经是这样了,就算了吧。
以他的个性,又被宗教摧残了七年,不会对真神教有意见才奇怪。
换个主角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了,但是我在选了玺克当主角以后才发现这个问题,来不及了。
假如这套书没有腰斩,是收费作品的话,我会不会收敛一点,至少把本书的走向商业一点?或许、可能、大概,未必会吧。毕竟不管是我还是玺克都很顽固的。
总之玺克这种个性的人是主角已成定局,这套书腰斩了,也已成定局。想写商业作品,大概要重头写个新作才有可能了。下次要记得选一个比较少用脑,比较少花时间思考的主角。
这部作品能不能和网站签约之类的,我不是很在乎,在确认签约一定要交出(比完整还要完整的)完整版权后,想到交出这些版权会导致的种种发表上的不自由,以及假若三度腰斩将会后果严重,整个书中世界都失去的风险,我决定不签了。(所以不要破费打赏了,我收不到的)
再来讲写作手法的问题。很多时候我可以写得更好看,但是为了配合作品,我不去那么做。比方说全书最啰嗦的那一段,道的概念,其实我也可以用现代的方式去解释,但是我选择了古人的解释方法,尽量忠于道德经的原始面貌。因为那一段玺克本来就是在讲艾太罗文化是怎样的。我所能提供的思维方式,不是玺克的思维方式。
这是作品赋予作者的限制,我不能打破他。
要以现代的方式重述这个古老的概念,以后,哪天,也许有机会吧。
在第三集里,我根据不同的反废死人士对废死的不同看法,让每个角色说出以他们的个性,碰到这种情况会有的想法。里头其实只有一个人是和我看法相同,读者可以猜猜看是谁。不是玺克。
阔啥和戴姊也呼应了支持废死派内部的基本分裂。一派无止尽的往前冲,一派则察觉路线需要修正。现实中哪一派占了上风应该不用我说了。
这个时代有一派人认为,好的小说意味着远离现实的小说。我想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心目中的标准,每个人看书的口味不同(并多多少少为了捍卫自己的口味付出努力)是正常的。
对我来说,每个故事各有其标准,就像每颗种子本该长成不同的植物,法师三定律的标准就是这副样子,而我不打算把他当成别的作品(其他品种的作物)来写(栽培)。假如他不能像别的作品,那正是他的价值所在。
这套书的作者一直都只有一个人。编辑帮我校稿,但是对要放什么内容并没有提供任何意见。一个人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取水浒传的书评来说:若非世间先有是事,任凭文人面壁九载,呕血十升,焉能至此哉?
曾经有过我把小说写好以后,现实中那些家伙居然干出了超乎我想象的夸张事情,只好修改内容来配合他们的程度。
就科学的角度来说,人只有在机率极低的情况下会这样连续倒楣,也就意味着,只要人类够多,就会有人连续倒楣。
玺克住的那颗地球人很多。我住的这颗也是。
玺克碰到的事情不是萨拉法邑朵的常态(如果是常态就不会上报了),但有人碰到并不奇怪。
虽然好像还有很多话可以说,但一时间也想不到。
我再说一次出版第一集时说过的一句话: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有一件事,从读者给我的留言内容看来,这对他们来说是常识,应该不需要我来说,但看在完结的份上(以及看在这么基本的道理,居然还有一堆推销自家神圣经典的人拿真理反对上),让我在后记里留下本书最大的废话吧——
——读我的书的正确方式,就是不要只读我的书。
我们有缘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