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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好餐后,我借口去洗手间顺便把账提前结了。
回来重新坐到桌前,我叉起一块牛排,刚要往嘴里放时,旁边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说道:“这不是顾家少奶奶,艾希艾大小姐吗?今天怎么有空来这儿吃饭?”
我眉间微皱,回头一看竟然是林薇,林大女强人,就笑着回道:“这么巧,又遇到林大小姐了?再忙,我也得吃饭啊。怎么,林小姐这么忙,难道都不用吃饭的吗?
林薇并不回我的话,径直走到程一尘身边坐下,对他笑着说道:“程老板,不介意我一起吧?”
程一尘笑了笑,摇了摇头表示不介意,接着唤来服务生点餐。
这一餐吃得怎么样,可想而知,直吃得我消化不良。
吃完后,我找了个安静的咖啡馆,要了杯咖啡,点了几样甜点后,就拿出笔记本电脑,开始码稿子。码完后又修了修,觉得满意了,就把初稿和我的银行账户发到了主编的邮箱里,顺便打电话提示了他一下。
等他老人家满意后,再让程一尘过下目,没问题我就能拿到稿费了。
看了看表,此时回家尚早,就开车到了金城大厦楼下,想和他在外面一起吃个烛光晚餐,毕竟好久没有浪漫了。
停好车后,直接去了21楼,秘书小姐见到我后,毕恭毕敬的对我招呼行礼,比先前恭敬了许多。
见我直接往顾倾城办公室走时,伸手拉住了我,神色微微有些紧张的说道:“顾董现在正在会客。”
我不喜欢难为人,就笑了笑,说道:“那我在外面坐着等会吧。”
等了一会儿,顾倾城办公室的门开了,出来的人竟然是中午刚和我一起吃过饭的林薇,丫笑得一脸甜蜜的样子,见到我之后,表情好像越发得意了,朝我摆了摆手,就袅袅娜娜的走了,那水蛇腰扭得万分妖娆啊。
我心生不悦,她无缘无故的来顾倾城的办公室干什么?
不等秘书小姐进去通报,我快步走到顾倾城办公室门口,推门而入,见他坐在椅子上,正拿了纸巾低头擦白衬衫的领口处,我脑海里突然浮现出,林薇方才出门时那一脸得意的模样。
顾倾城抬头见我,面色一怔,右手快速的遮住领口,问道:“希希,你怎么来了?为什么不提前给我打个电话?”
我几步走到他面前,坐到他办公桌上,双手搭在他肩膀上,眯着眼睛意有所指的笑道:“我要是来了,怎么能看到你……”
顾倾城突然就松了领口,笑得一脸坦然的说道:“没什么好解释的,反正清者自清,再说了,你要对自己自信。”丫这说话语气怎么越来越像我了?
目光落到他白衬衫领口处那嫣红的唇印,正是方才林薇嘴上涂的颜色,又仔细看了看顾倾城嘴唇上并没有口红的印迹,看样子林薇是故意在他衬衫处留的,借以刺激我。
说不生气,那是假的,可是我如果真的和顾倾城大吵大闹一顿,那我就上了林薇那女人的当了。我不傻,男人都不喜欢女人无理取闹,汤若嘉就是最好的例子。
想清了后,我就装作一副大度的样子,对顾倾城笑道:“你不用解释,我对自己自信,也对你自信。可是,我对林薇那女人不放心,先前不是让你见了她,要躲着走的吗?”
顾倾城见我并没有无理取闹,唇角微扬笑道:“她看中了子公司开发的一处商业楼,想找我打个折扣,我妈也提前交待了,这是公事,我向来公私分明,你知道的。”
我点了点头,说道:“好的,我相信你。但是,现在到饭点了,顾大董事长,再忙也要是吃饭的吧?我想请顾先生吃个烛光晚餐,可否赏光?”
顾倾城笑着点头应道,起身去更衣室拿了件白衬衫重新换上,我顺手就把那件价格不菲的沾了林薇唇印的白衬衫窝成一团,扔到垃圾桶里去了。
顾倾城见状笑道:“还说没生气?”
我嘴硬道:“只是看着衬衫有点儿恶心,看你不恶心。”此时才理解,他为什么会对我被程一尘强吻而耿耿于怀了。
他刚要向外走,我一把握住门把手,堵在门口眉眼笑笑的对他说道:“我讨厌林薇,但我不生你的气,所以我还是比你大度一点。”说完,踮起脚尖,揽住他的脖子,对着他的唇狠狠啄了一口。
他摸着自己的嘴唇,笑道:“我的嘴刚才被林薇碰过。”
我胃里突然间涌起一股恶心感,一下子松开了他,跑到垃圾桶边蹲下去,对着垃圾桶开始吐清水。
顾倾城低头看着我,扬起一边唇角坏笑道:“刚才说的大度呢?骗你的,她那会是想吻我的,可是被我推开了,不小心碰到了衬衫领口处。放心,我的身体只会让你碰。”
这人坏死了,不过后面说的话我喜欢。
起身,走近他掐了他的胳膊一下,便笑着同他一起去了恋爱时期我最喜欢去的米罗阳光西餐厅,点好餐后,开心的吃起来。
……
天曦被陆婉青接去山庄玩了,我不是很想看到陆婉青,就让丁姐和小白陪着一同去了。
在家无聊,我安静的码了半天的稿,觉得有些头昏脑胀,就想去大清江岸边吹吹风。吗布长圾。
走到丁字路口,刚要横穿马路时,突然一辆红色的车急驰而来,飞一般的速度,眼看就要撞上我了,我的心神一下子就慌了。
虽然大脑反应着让我躲开,可是两条腿却根本不听使唤,挪不动半步,怎么办?
千钧一发之时,有人从后面猛的一拉,我的身体一下子歪倒在了路边的花池上,而那辆红色车子正好也飞速离去。
我挣扎着起身,冲那离去的车子大骂了一句脏话,等想看清楚车牌时,才发现竟然是个没挂牌的新车,妈的,开这么快赶着去投胎吗?
骂完后,这才想起来去感谢方才拉我的人,要不是他,我又得去医院了。回头仔细一看竟然又是程一尘,他站起身,正在拍打着身上的灰尘。我方才摔倒时,应该是压在了他身上,所以没觉得疼。
于是,一脸感激的对他说道:“谢谢你啊,程先生,今天要不是你,我估计就小命不保了。”
程一尘整了整西装,爽朗的笑道:“不用谢我,刚才只是碰巧而已,就是一只小狗出现这种情况,我也会救的。”
听到就是一只小狗,他也会救的,心里微微有些不舒服,不过也无所谓。
程一尘看到我面色已经平静,笑着又问道:“你也想去江边吹风?一起吧。”
我点了点头,与他一前一后的去了江边。
秋天江边的风虽然大,却凉爽宜人,被风一吹,感觉头脑子舒服了许多。
我笑着问他:“杂志社那边,是你向主编提出来,要我去采访你的吧?”
程一尘笑着回答:“是啊,因为我是你的读者,先前曾看过你采访顾先生的文章,写得很有感情啊。”
我笑噗哧一笑道:“顾先生是我爱人,当然会有感情了。”说完后,眼睛仔细捕捉他脸上的细微表情。
程一尘却面色无常的回道:“怪不得,希望艾小姐写我也能写得那么生动。”
这人并没有吃惊的表情,就是应该知道我已婚的身份,那为什么还要处处对我这么留心?难道是林薇用来挖坑的?就像当年汤若嘉让顾天煦来挖墙角一样,只是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程一尘似乎猜到我在想些什么,笑道:“我知道艾小姐是在怀疑什么,虽然你有爱人,但这并不妨碍我欣赏你。还有,我强调一下,我程某人也是有独立人格的,不会被任何人所利用,所以你放心就好,我对你没有任何非分的想法。”
“欣赏?”我仔细盯着他的脸,一副光明磊落的样子,应该不会与林薇同流合污,再说了我把话都挑得这么明了,他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应该不会那么“下作”。
只能说这男人境界高,真的只是欣赏我而已。
……
经常找我约稿的那家《爱之人》杂志社要举行一个小型的联谊会,说白了就是把我们这些相熟的作者聚在一起去爬爬山,玩玩水,也花不了几个钱,还能收买一下人心,以后更加卖力为杂志社写稿。
我向顾倾城请了假,对天曦好好交待了一番后就坐上了去燕城的大巴车。
到了燕城的《爱之人》杂志社后,我见到了许多笔名很熟的作者,比如南生,榛贞等,大多是些气质文雅、皮肤苍白的文艺女青年,都挺有个性的。
当然,也见到了经常向我约稿的编辑小麦,小麦比照片上显得年轻,人也热情活泼,好相处。编辑加作者总共有二十多个人,人到齐后,我们就出发去爬南山。
南山比霖城的岚城更高更陡,当然景色也更美更秀丽,最重要的是在南山半山腰可以锁同心锁,就是《来自星星的你》里面千颂伊和都敏俊一起锁的那种。
好想和顾倾城一起锁一个,可惜丫总是那么忙,那么忙。
我和小麦、南生三人站在人流涌动处,看着一对一对恋人挂完锁后,幸福满满的样子,各种羡慕忌妒恨,好像女人都喜欢这种小情小调。
看了一会儿后,我们又往山上爬去,许久不锻炼的我,爬到最顶峰时,已经累成狗,两条腿也又酸又痛。回头看看同来的她们也都差不多,看样子平时都是窝在家里码字的主,只有小麦精神依旧饱满。
纷纷在山顶上拍照留念后,又买了点儿纪念品后,我们一行人沿原路下了山。
晚间,住在南山脚下的南佳酒店里,我和小麦一个房间,聊天得知小麦比我还小一岁,小姑娘嘴好甜,立马改口喊我“希姐”,好乖的妹子。
又聊了会儿写稿的事,小麦建议道:“希姐,你要是时间充足的话,可以写长篇啊,这样也不耽误杂志社的约稿。你文笔那么好,故事情节又丰富,写长篇应该很顺利。我有认识的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