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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依梳好头发,画了个最美的妆。
她知道,那个疯子,那个侵犯她、殴打她的疯子就要回来了。廖不屈曾说让她不要擅自接近疯子,但她等不了了。
她的云儿已经讨厌她了!她要夺云儿回来!
她接触了那个疯子,她相信她能控制那个疯子。
她终于还是错了。
那个人,真是个疯子,不是她能控制的疯子。
“我想明白了。”那个疯子走来说,“我只是喜欢你的脸而已。”
木依笑了,事到如今,也无所谓了。
疯子不会顾念床上的柔情,他对她下手很狠。
木依心中没有疯子。
她只是想,她就要死了,死后或许会下地狱,但没关系,她的云儿是道士,能懂鬼神,说不定她离云儿更近了。
他和她的距离,一定正在缩短。
第102章()
我是一个懂得了英文,算得了函数,分析得了物体受力的古代人。我身边的人都说用手指彩虹,手指会烂掉,但我知道这是错误的观点,我还知道康熙退位了是雍正接班,雍正的江湖代号为四爷。
但各位看官,我既不是穿越的人,也不是重生的人。
我娘是。
我娘生了两个孩子,我和弟弟。
我们姐弟俩诞生后,从未见过一肚子能生出一对孩子、还是一男一女的焚焰寨人将我们尊为为“金童玉女”。但我娘说,我爹家中有生双胞胎的“陋习”,她还说,我们不过是一对异卵双胞胎。最后我娘总结道:在二十一世纪,龙凤胎其实很常见。而后,以长时间被供奉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强迫我爹搬了家。
这一搬就去了京城。
在京城,我快快乐乐地长到了七岁。
在这一年,我们家来了个大帅哥。
但我娘让我叫他叔叔。
其实我爹也很帅。
但我娘说,我爹年轻的时候并不那么帅,充其量算是中上之姿。但有的男人越老越帅,有的男人多长几年就被人叫做“长残”了。但我娘说,其实不能怪男人们,那不过是女人们期望值过高而已。
不过眼前这个男人显然是个例外,我都不敢相信他与我爹差不多大。更可气的是,我听我娘说,这个帅的冒泡的男人曾给我娘当了几天梦中情人。
难道是说,他险些当我爹?
我很难过。
但我又想,我不能抛弃我爹。我娘说不同的男人有不同的魅力,我娘说,我爹那叫型男,今天的叔叔叫花美男。虽说我觉得用花美男形容叔叔级男人,有点别扭。
但我娘又说了,古代人早婚早育,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有些组合里的男人快三十好几了还自称花美男呢!
其实这话我也不太懂。
这个险些当我爹的林姓大叔身边带了一个大姐姐。大姐姐很笨,做什么错什么,我常看见林姓大叔气得咬牙切齿地想要揍那个大姐姐。
我爹说,白天打什么架?晚上床上打啊!
但我娘说林叔叔才不会打姐姐的。
我娘还说,这是爱情的最高境界,看见你就讨厌你,不见你又好想你。
结果这话被我爹听见了。我爹看了我一眼,说什么离晚上不远了,然后我娘抱着我痛哭。哭完了骂那个林叔叔,说那男人是个混蛋,一出现就没好事。活该娶了个小丑鱼。
这话,真的听不懂啊。
我们隔壁家住着一个怪蜀黍,蜀黍的名字叫做释空。蜀黍常年未婚,我娘成日给他倒腾媒人找媳妇,但每每说不到几句话就会完蛋。
据说是个性原因。
怪蜀黍常常来找我娘,说什么,“女施主,小和尚我觉得我还是稀罕你。”
我不知道别的小朋友是如何处理出现一个像小朋友一样的男人来勾搭你娘这样的事情的,反正我就当没看见,也不会给我爹说。
倒是我娘每次都很怨念,说什么早些年不勾搭,都这时候了来凑什么热闹啊,如此一类的话。
我立刻将我娘的话告诉了我爹。
我爹说等我娘随便说,他晚上再同我娘算账。
这就是我的家。
至于我那个没什么存在感的弟弟,就懒得说了。
对了,忘了说我的名字,我叫卓嫣,我弟弟叫卓空。
我娘说,我们会取这样的名字全是被我那个朋友至上主义的爹害的
后来我去质问爹,我爹说,这两个名字总比我娘最初给我们想的那个名字好,依照我娘的原计划,我的名字叫做卓文君,而我弟弟叫卓一航。
这就是我的家,我爱我家。
先生批注:囧。无中心,无论点,无之乎者也。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吧?!
第103章()
骆可可决定离家出走。
原因很简单,夫妻矛盾。
一般说来,遭遇这种情况后,女方大都会抱着孩子就回娘家,而后等着夫君来三叩九拜。
但她男人卓昔说了:老婆你同我成婚三年都没个娃,再者,老婆你也没有娘家。闹什么闹?乖乖回屋呆着去,你男人我晚上回来安慰你。
最后这句话点燃了骆可可心中的原子弹。
晚上!晚上!晚上!
你卓昔除了晚上还知道啥?
于是骆可可义无反顾的走了。她决定走远点,乘上一艘大船,她一口气跑到了离蜀州走水路需要六日左右的靖州。
靖州是个颇有几分诗意的城市,据聂诘说,每年新入仕的官员十有一二产自靖州,别小瞧这个数字,单独看数字的确不太大,但仔细一算就能吓死个人。但据小道消息说,靖州的考生并不厉害。可谁叫皇帝爷祖籍靖州?
来到靖州后,骆可可顿觉自由了。
她心中的小鸟展翅高飞!她心中的小鱼甩尾遨游!
她心中的梦想只限于这一刻。
第二日睁开眼,她觉得身上重得很
就像李玟有首歌里唱的:有一天清晨醒来发觉不能呼吸,(下句省略)。
“卓昔!!!!”
身上的人揉揉眼睛,看见她醒了,冲她笑笑,扳着她的肩膀将她紧紧压在床上,嘴唇凑了过来同她纠缠。
骆可可有时很恨自己这毛病,不管啥时候,只要卓昔抱着她啃两口,她就乖了。她常对自己说,这是病,得治,但每每又缴械投降,就像李玟那首歌后一句写的:于是又乖乖回到他怀里。
但今天,她决定要同某人战斗到底!
“卓昔,你再碰我,我就咬舌自尽!”
某人冲着她伸出舌头,含混不清地说道,“咬吧。”
骆可可想死
“咬啊?”见她没反应,某人叹了一口气,道,“给你咬你不咬,没用啊!”
“有种你再伸出来!”
这一次骆可可没有放过机会,她狠狠咬了上去!
按照她的想法,卓昔应该会满口流血!
但那不过是按照她的想法罢了
很轻易反客为主占据了先机的卓某人又得手了。事实证明,同某工口的战斗,骆可可还是没有经验。但俗话不是说,千万不要同工口比无耻,因为他们会将你降低到同他们一样的无耻境地,而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
但她还是不能容许自己屈服,在这种时候,屈服,意味着放弃自己的权利!
“卓昔!你要是敢这样进来我就去死!”被紧紧压在身下的她再一次抗议道。
卓昔望着她,眼神看起来很认真,许久,温柔地问道,“你真不喜欢这样?”
骆可可顿生母系氏族社会即将再一次驾临的梦幻感!她重重地点点头,就像在宣告自己的胜利。
卓昔沉默了片刻,温柔地吻住了她的额头。他吻得那样轻,就像在轻吻一只美丽的蝴蝶,一朵娇弱的花朵。
骆可可渐渐平静下来,心中蓦生了另一个念头:她是不是太过分了?
她开始思考自己是不是没有尽到妻子的义务
某人突然将她翻了一面,让她趴在床上。
骆可可有不好的预感。
“卓昔!你要干什么!!!”
手很快的卓某人已将最需要的部分扒拉出来了。一个挺身,宣告骆可可的阵地保卫战又失败了
“我不是说你要是敢这样进来我就去死吗?”亲密的间隙,骆可可用含混不清的声音问道。
卓某人是这样回答的:“是啊,当时你是仰着的,现在你是趴着的。”
骆可可:“。”
泪奔
同工口帝的战斗她再一次失败了
但俗话不是说吗,越挫越勇。
趁着某工口出门,骆可可又逃了,这一次,她希望能碰见个把英雄。
但无数狗血情节告诉我们,英雄的出现建立在女主们被狗熊追得要死不活的情况下。
身边从来不缺狗血的骆可可遇见个把调戏妇女的是必须的。
狂奔中,她看见前面是个身穿白色长袍的光头和尚。这种危机关头,当然要求助与出家人!
“大师,救命啊!”骆可可扯着嗓子喊。
男人回身,笑望了骆可可一眼,“原来是笨姑娘。”
骆可可吓得险些当场摔死。
林子予、林英雄出现拯救世界,狗熊被顺利打跑。
但对骆可可来说,这不过是一次突如其来的重逢。
她还没想好该说些什么,林子予就一脸关切地问道,“笨姑娘没发现我留下的那块砖头吧?”
骆可可心里瞬时一软,望着前面那颇有些消瘦的男子,她心里蓦然生出一股子母爱,在她看来,那封信是林子予不可触摸的过去。
还是不提为妙。
她赶紧摇头。
林子予喔了一声,不再多言。
很快,他寻了一间小饭馆,请骆可可喝酒。
原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由于他穿着一身和尚衣裳还剃个光头,桌上摆上酒肉,对面再坐一姑娘
周围人看他俩的表情真是要多精彩有多精彩
“这些年,你去哪里了?”无视周围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