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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女人不知道也好吧,崔静卿走进女人简陋的房屋,桌上是简单的饭菜,静静坐了一会儿,她发现似乎没什么可聊的,看见窗外的腊梅开得正好,满树淡黄色的花朵送来沁人心脾的幽香,母亲还是那个冰雪般的人儿哪,崔静卿这样想着边赞道:“母亲,这腊梅种地真好。”
女人似乎终于找到了能够和女儿交流的共同话题,像是打开了一个话匣子一样滔滔不绝起来,女人说,你看你来的真是时候啊昨儿这十株腊梅树只开了一般今天竟全开了,唉本来我还想种些在冬天开的花儿可惜一直没有时间,夏天才是最好看的,女儿啊你最好夏天的时候过来看看,百花争奇斗艳姹紫嫣红的盛景……
崔静卿看着女人开心地像个孩子一样的脸,心里却在想别的事情,她知道母亲平常只是做些女工,没有丈夫依靠的女子在这个时代只能饱受歧视,她想象着母亲独自一人在外面受人冷眼的日子,独自在灯下辛勤做工的样子,汗水从母亲白皙的皮肤上滑落下来滴在她的手上,女人大概很长时间不曾说过这么多的话了吧,那么,让她好好说说罢。
那年是冬天,她晚上留下来过夜,母亲将简陋的一间屋子收拾好,几乎将所有暖和的东西放在床榻上,母亲铺的床满满当当的,被角的部分折叠起来免得女儿睡觉不老实将脚伸出来,女人不让她做任何事情,只说去看看花罢这儿有她就行了。
崔静卿有些恼火,女人似乎一直这么为别人着想,一直顺从,顺从父亲的意愿千里迢迢地嫁过来,顺从家族的意愿早早地生下孩子不曾想却是个女孩,顺从婆婆的教诲给丈夫挑选妾室,后来呢,后来女人被赶了出来,昔年的爱人如今变得形同陌路,曾经慈善的婆婆原来只是一味袒护她的宝贝儿子而已,她永远只是个外人。
女人没有挣扎过,她似乎连哀求也不会,顺从地搬了出来,独居在此,岁月易逝容颜易改转眼已是六年。
六年了,温柔的情郎老了,天真的孩子长大了,门前的银杏树也拔高了,独立于萧瑟北风中,能够独当一面地迎接风雨雷暴霜冷严寒了。
她有些生气,她自己也不知道这种生气从何而来,女人似乎过得还行嘛,有什么好气的。女人这时候转过头来,这才发现自己的女儿似乎总是望着窗外,并不是喜欢窗外的什么风景,而只是喜欢从窗户向外远眺的姿势而已,就好像因为被关闭在一个笼子里只能从窗户了解整个世界一样。
半夜里,崔静卿睡不着,侧身,见月光从半掩的纱窗楼下,落在母亲的脸上,一派温柔慈祥意,她伸出手来,顺着这个女人的额头,沿着鼻梁,嘴唇滑下,她忽然觉得宁静,要是时光能够永远静止在这一刻那该多好。
后来呢,后来女人得了急病,在花园的藤椅上安然离开,逝去三天后才被人发现,若不是崔静卿突然登门,也许这个数字还会增大,她推开门的时候,正是满园芬芳,开得极好硕大花朵绚烂无比,仿佛隆重至极的欢迎宴会,她的心蓦地一跳,冥冥中预感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泪水已经夺眶而出,她走向花园,见花园里出现一片新翻的土地,种植的都是冬季的植物,“女儿,等到来年的冬天你再来的时候就能看到和夏天一样多的满园锦绣了。”她含泪走进,女人静静地躺在藤椅上,像是倦极而沉沉睡去,女人的皮肤依然白净细腻一如生前,崔静卿将手轻轻覆盖上,然后,女人的躯壳迅速灰败,如墨的秀发像是秋叶一样迅速干枯,从头顶开始,一股死气迅速蔓延,像是最珍贵的陶瓷出现细密的碎纹,最后“啪”地一声碎成随风而逝的齑粉。
她知道,她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再也不会在阳光下的花园里,站起身揉揉酸疼的肩再回头冲她微笑,她知道这一次真的是永远,在每一个街角每一个廊柱遮盖的阴影之下,每一次人潮中的回望里,这个最熟悉的女人真的永不再出现了,崔静卿觉得自己的心被紧紧裹住,遭受一次有一次的钝物重击,她想叫喊却发不出声音,她想放声大哭却无法流出一滴眼泪……
鲜艳的花朵颓败,栅栏倒下,沉入泥土之中化为腐朽,朱红大门上斑驳凋零,萧瑟秋风一次次摧残院中的银杏,崔静卿站在幽径上,幽幽叹息,有恍如隔世的错觉。
已经有四五年过去了,她想她以后再也不会来到此地,这里的风景和她记忆之中的样子已经相去十万八千里,崔静卿缓缓蹲下,坐在石径上,抱着膝盖低声啜泣。
“你多大了?”
“家中可有还有亲人……”
“你母亲知道你去了寻芳楼么?……”
“悲哀,深沉的悲哀……你快走吧……”
那个一身绯衣的少年公子的话语是她这许多年来从未听过的,从未有人问过她这些,她只是一个美丽的躯壳,一个可供赏玩的绝好商品,有谁会在乎这些事情呢,崔静卿将头埋在膝盖里,忽然感受到温暖,那种只言片语的温暖。
郴州城,寻芳楼附近的客栈。
李瑾瑜将那个刺客的尸体处理完毕,来来回回洗手就洗了十次,这个时候她想念起顾决来,要是顾决在的话这种事情哪里用得着她动手吗。现在看来,那支队伍现在用不得了,也许明天应当去拜访拜访那位“王爷”?李瑾瑜推窗远望,夜色如墨迎面扑来,静坐片刻,便重新爬上铺沉沉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她觉得腿边似乎多了什么东西,睁开眼模模糊糊地看见似乎是一个人影,陡然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抱住一大坨被子往后缩,这么一会儿功夫看清楚伏在她脚边的是去而复返的崔静卿。
大半夜的,这姑娘是要闹哪样?李瑾瑜觉得自己此刻的姿势有些不妥,将被子放下,沉默着看向崔静卿。
她现在衣冠不整,加之先前喝了点小酒,从脸颊沿着脖颈是一抹淡淡的绯红色,精致的锁骨也染上了一层绯色,灯光明灭,竟映衬出惊心动魄的美来。
公子……其实是一个比女人还要美的才子啊,崔静卿想,“公子,我撒了谎。”
“什么?”李瑾瑜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的母亲很久以前已经去世了……我想,如果公子不嫌弃,我愿一生一世追随公子,唯公子马首是瞻……我必以死相报!”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
李瑾瑜面色恢复了冷静,她看得出来这个夜半复返的女子会说出誓死效忠的话,绝非因为爱情,而是因为……其他的某些东西。她点点头,接着又恢复了无赖神情,伸了个懒腰,“不过,你是怎么进来的?”
崔静卿站起来,“公子忘了关窗户,我便从窗户翻了进来。”
“呵,你还会翻窗户,恩,好姑娘,现在去吧窗户关起来,我要睡了,啊呀困死我了。”
Chapter12 刺杀
清晨,郴州客栈门口,“你是什么人?竟敢坐在我家主子的马车上,赶紧给我下来!下来!”“你戳什么戳,拿着鸡毛就想当令箭啊?小爷我就不下来你能怎么地?”吵吵闹闹的声音已经持续了小半个时辰,一辆豪华无比的马车正停在客栈门口,那些拿着被称为“鸡毛”的刀剑的人围着马车急得团团转,然而始作俑者却逍遥自在地骑在马上欣赏朝阳、宽敞无人的街道和垂柳等等。
一名黑衣的男仔从客栈中走出,见李瑾瑜旁若无人地坐在他的马上,倒也无甚反应,一名属下匆匆跑上去低声说了些什么。
“这位公子,不知你清早便占了本……人的马车有何贵干?”男子朗声道。
李瑾瑜回头,“我的那批马队昨天已经被我遣散了,现在想要借你的车马一用,咱们快点上路吧。”回答地理所应当,好像已经得到应许了一般。
男子身边的随从唤作秦起的再也忍耐不住,“大胆狂徒,竟敢爬上我们孟家少爷的马车,还不快点给老子我滚下来!”李瑾瑜丝毫不以为意,反而越发悠闲自得起来,“你家主子此次回去的路上必然会遭到刺客袭击,不管你信不信,反正要是没有小爷我,你们别想走回帝都了。”李瑾瑜此话乃是说给周围那帮吵吵嚷嚷赶他下来的属下们听的,确实,这帮人围着马车转悠了一整个清早,愣是没能将李瑾瑜拽下来。
男子笑了笑,反而问道:“这位公子怎么这么武断地判定我们就是去帝都的?”
哼,你要见挂着的玉坠足以说明你的身份,公侯伯子男,麒麟地位尊贵,唯有侯以上的爵位才能随身佩戴,而齐国目前的王公只有三位,已是耄耋之年,那么眼前这位必定是位王侯了,这一点寻常百姓并不清楚,也难怪他丝毫不忌讳地随身携带这样的挂饰。
“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咔哧咔哧……”“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摇落兮雁南归。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嘎嘣嘎嘣……”极为不和谐的声音如此和谐地统一在一起,令人有一种奇怪的错乱感,李瑾瑜一会吟诗,一会儿拿起莫邪剑手法精准地削胡萝卜皮,旁若无人地大嚼大咽。
坐在一边的秦起已经忍受李瑾瑜很久了,若不是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绯衣公子哥身边还跟着位大美人,他早就发作了,现在崔静卿坐在后面的马车上,相隔甚远。
“喂,我说这位仁兄,你拿的是莫邪剑吧?这可是莫邪啊,你你……你居然拿它来削胡萝卜皮?要说你是个剑客打死我也不信!还有,你到底是个公子哥还是个冒牌货啊,居然拉了两大箱子的胡萝卜还有鸡蛋!难道你童年生活凄惨连个鸡蛋也没有尝过?你你这个样子传出去让别人还以为我家主子是个卖咸鱼干的!”
李瑾瑜正嚼着一根胡萝卜,听到咸鱼干顿时心中直乐,“怎么,难道你家主子不是商旅么?商人顺便带一些别地的土特产回家也算是很正常的嘛。”
秦湮凶巴巴地看了他一眼,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李瑾瑜当然知道这样的神情暗示着什么,不过既然别人不愿意暴露身份,那么她就不会戳破这层窗户纸,一个王爷瞒着偷跑出来,似乎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她将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