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阿弥陀佛,你死就死吧,何必这样吓我?”云锦嘴上嘟噜着,蹲下身子使劲的掰开了那只紧握着她脚腕的手掌。
这个家伙竟然力气颇大,云锦费尽了气力,掰得他手指咯咯作响,才把脚腕解救出来。
心里也是阵阵发虚:这都是你自找的,掰断了手指,你莫要怪我!
挣脱了腿脚,站起身来,云锦一边活动着被抓的几乎淤血的脚腕,一边打量着那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虽然看不出他伤在哪里,但是,流了这么多血,可见他是凶多吉少。
也不知他遇到了什么麻烦,估计多半是遇了土匪响马,看样子是受了伤又逃了出来的,可惜,不知道他逃了多远才来的这里,却已经是油尽灯枯了!
天地不仁,视万物为诌狗。生在乱世,也是无可奈何。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
“唉……”云锦轻叹口气,“可惜,我帮不了你!”
说完转身就要离开,却听身后突然一声呻吟,虽然微弱,却还清晰!
他还活着!
云锦停了步子!
也不是没想到可能人还没死绝,但是,这等年月,谁不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况,料定他这样的伤势,不过就是还有一口气的事儿了。既然人都晕死过去,也就没有费事的必要了!
但是,现在却不同,他不仅没死,甚至可能还是清醒的。不然不会抓她的脚腕,更不会在她将要离开的时候出声求救。
云锦转身打量着他,虽然还是一动不动,但是,她能够感觉得到他强烈的求生的欲望。
心下立刻软了。
想想自己的遭遇,若是那天时志强也狠心一走了之,她如今还不知是死是活呢!
“算了,真要有什么麻烦,我也认了。反正我尽我的力,真救不活你,我也没法子!”云锦一咬牙,走过去,将那人翻过来。月光下,是一张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的脸,看不出年纪,但两道浓眉拧着,呼吸还算平稳。
一使劲儿将他托在自己背上,看他颇为瘦弱的样子,却实在是沉得很。
云锦暗暗叫苦,早听人说死沉死沉的,大概指的就是他现在的这种状况吧!
那个家伙身量也比云锦高出许多,云锦勉强将他手臂拖到肩头,他的一双长腿却还拖在地上。虽然剩下的都是下山的路,却也还有两里多地呢。等云锦将他半背半拖的带回村头的祠堂校舍,已经累得快口吐白沫了!
学校宿舍不少,但是,因为学生少,都没有打扫出来。除了她隔壁两间已经安排了学生入住了的两间屋子,也就剩下她自己的房间了。
云锦无奈只好把那个家伙搬回自己屋里。顾不上他一身血迹,一把将他掀到自己床上就累的瘫坐在地上大口的喘气。
村里人都歇息的早,学生们又放假回了家,这么折腾,竟然都没人发现云锦回来了,而且还带了个人回来。
云锦也不愿意惊动别人。顾不上多休息,就先去查看那个家伙的伤势。
怕撕扯了他的伤口,云锦还小心翼翼的拿剪刀剪开了他的上衣,却发现这个家伙前胸后背除了胳臂上一处刀伤根本没有很深的伤口!
那这些血哪里来的?云锦脑子飞快地转着,伤口他总不会是自己弄得,既然还有别的人,那么受伤的就不一定只是他自己了!若不是他自己的血,那么可见对方比他伤的还重,或者是已经死了——死在他的手下!
云锦一震,赶紧再翻他身子查看。顾不上男女有别,趁他晕着,上下起手,果然在他后腰上摸到个硬东西,翻出来一看,好家伙,竟然是一把二十响的匣子炮!
对这个东西,云锦并不陌生,毕竟有个扛枪打仗的父亲。虽然自小是受母亲的教导,但是见的多了,大部分的枪械云锦都能明白一二。现在她手上的这件家伙就是个难得的好东西!正式名称是驳壳枪,但是,大部分人还是喜欢叫它匣子炮或者快慢机。超大弹夹及全自动功能使这个家伙的身价一直颇高,即使是在父亲军中也算得上稀罕物。
云锦看一眼依旧昏迷的客人,熟练地拆下弹夹查看,果然,二十发子弹全部射空!若不是没了子弹,这个家伙大概不会是这幅惨样!
云锦把枪放下,继续在他身上摸索。喜欢使用这种东西的家伙,身上一般不会只有一件宝贝。
首先是他腰带上别着的一条马鞭,本来云锦没有在意这个寻常的物件。这是山里的男人们几乎人手一根的东西,山路难走,拉人驼货的,牛马驴骡一直是必不可少的运输工具。现在仔细查看了,才发现这个马鞭比普通的马鞭要长得多,而且已经被血浸透了,仿佛是泡了水的牛筋,韧性十足。看来这个也是他的武器之一了!
云锦将马鞭扔到地上,顺着他的腿继续摸索!枪有了,鞭子有了,远程中程的攻击力都具备了,她就不信他会没有近攻的武器!
摸到他的左小腿儿时,他身子突然一抽。吓了云锦一跳,停了手等了半天,人家又没了动静。看来是疼痛时的自然反应了。云锦干脆撕开他的裤腿,这里果然还有一个血窟窿呢!仔细查看,伤口边缘有灼伤,应该是枪伤,好在是贯穿伤。算他命好,没有打到动脉,也没有留下弹头。血是流了不少,但是也还在可控范围之类。
再摸他右小腿儿,很轻易的就找到了一把匕首!匕首上也是血迹斑斑,甚至有几处豁口的地方,不是什么像样的货色,更不能跟她的匕首同日而语。但是,饮了人命的东西自带一股戾气!
云锦捏起来皱着眉头看了看,就扔到了地上。
转身又把这个家伙从头到脚检查了一遍,再没有发现别的武器,也没有发现其他的大伤口。也不知道是他的对手过于草包还是这个家伙过于强悍,竟然真的只有手臂和小腿这两处大伤,其他小伤虽然数不胜数,不过对这样生命力强悍的家伙来说,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云锦找了干净的水和布,帮他把手臂上的刀伤和腿上的枪伤、以及几个还在流血的小伤口全都清理包扎了!当然了,若是他过于隐秘的部位上也有伤口,那就自认倒霉吧!云锦暗想着,替你做到这些,我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一边包扎,云锦一边打量他,脸上的血污擦干净了,看上去眉目英挺、倒还标志,明明年纪不大,看上去也就跟云锦差不多的样子,一张脸上却满是寸长的杂乱胡子,头发更是半长不短,辫子不是辫子、发髻不是发髻的在脑后胡乱捆着。
从进了民国,城里人早就都铰了辫子。这些年战乱不断,当兵的人多了,闹学潮和留洋的人也多了,于是短发成了流行,男人们的头发也越来越短。但是,乡下地方纯朴闭塞,很多的人们还是习惯留着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发型。云锦各村走这一趟,就看到不少老年人还留着稀疏斑白的辫子。可大部分村民也都是短发了——正常人家的孩子,哪有这样的发型?
云锦揉揉额头,颇有些头疼的感觉!——果然还是惹了麻烦!
这个家伙自然是死不了的!昏迷不醒只是因为一时失血过多。但看看他的穿衣打扮和身上带着的这些个要命的家伙吧!哪里是他遇上了响马?八成他自己就是个土匪!
包扎完了,看着四仰八扎的占了她的铺位的家伙,云锦无奈的叹了口气!
算了算了,人都救了,总不能再扔出门去。是个人总该有点儿良心吧?不指望他结草衔环,但也不至于恩将仇报吧?再说,就算是他有心兴风,也要有那力气!就凭他这样半死不活的样子,量他也掀不起三尺浪来!
最后又给他喂了些水,云锦就起身回了隔壁学生的房间休息。
云锦本来是打算明天一早通知时大叔,也好请村里人帮忙找找他的家人的。现在看来还是免了吧!这么个危险人物,时大叔知道了是报官还是不报啊?
若是报官,这个人就算是白救了!不要说他现在一身的伤了,就算是生龙活虎的一个人,就凭他腰里的那件家伙,进了衙门他就别再想能囫囵个儿的出来!
不报吧,若是将来惹出官司,这就是知情不报,弄个不好就定你个通匪!她已经脱不了干系了也就认了,何苦还要把其他人拖累进来?
何况,这救的到底是个什么人还没弄明白呢!若是真的倒霉做了东郭先生,救了个恩将仇报的畜生,等他养好了伤再来个杀人灭口,那这多一个人知道,不是更多一个人倒霉?
思来想去,云锦还是觉得这个事儿实在算不得什么好事儿,还是消无声息的,不要连累别人的好。幸好孩子们还要过两天才能回来上课,而且就算孩子们回来了,他只要不闹出大动静,在这个屋里藏个把人问题也不大!反正他伤得不算很重,大不了多照顾他几天,只要他伤好了,估计不用她赶,他也会尽快离开的。要知道,举报土匪,政府可是有奖金的!——虽然剿匪不积极,这样的官样文章,各县各镇还是做得很漂亮的!
云锦如今也是存了耍光棍的心思。当年在家当姑娘时,仗着父亲的宠溺,本是出了名的任性妄为!只是后来跟了沈鸿鸣,又没了父亲的庇护,凡事总要先顾虑着丈夫和儿子,心性也就收敛了大半。如今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索性就把多余的顾虑都甩在了脑后。
拿定了主意,睡得也就颇为安稳。累了三天了,躺下了就是一觉到天明。
醒来后却发现,事情比她想象的要麻烦的多:那个安稳躺了一夜的倒霉家伙不仅没有好转,而且——发烧了!
第4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木兰花『令』
——拟古决绝词纳兰性德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趁着孩子放假期间,云锦原本的计划除了家访以外,就是要去城里买些书本文具回来,也好贴补那些空手而来的孩子们。这下去城里的任务又多出来重要的一条:购置药品。
云锦扒拉着手里的几个大子儿,自然知道这点儿钱是绝对不够买药的!
现在时局动荡,药品一直都是非常珍贵的,特别是治疗外伤感染的药品,磺胺几乎到了有价无市的地步了!
云锦想起昨夜搜他身时,似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