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以,马天乐只能是把伯母的骨灰放在了自家的一个地窖里。他坚信,肖飞扬迟早会回来的,他不能轻易把伯母的骨灰放在别处。
不过,三年前,马天乐有了钱,虽然不是很富有,但是购买一块墓地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虽然,他想等肖飞扬回来之后再做这件事,但是三年的时间过去了,肖飞扬仍然没有任何的消息。或许,肖飞扬真的是遇到了什么不测。因此,马天乐只能是购买了一块墓地,隆重地安葬了伯母。
肖飞扬看着马天乐,眼睛里布满了说不尽的谢意。人这一辈子,朋友不用很多,像马天乐这样的朋友,一个足够。
马天乐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轿车,虽然不是很豪华,但已经证明他是一个比较成功的男人,至少在这个时代算是。
没有让那几个手下跟随,马天乐亲自开车,三个小时的路程,两个人在车上几乎没说话。只是,马天乐注意到,肖飞扬的眼睛里,一直噙着泪花。
无缘无故地离开,没有尽孝,没有养老送终,反而是害的母亲寻了短见,任何一个儿子,都会在心中充满了愧疚。
马天乐清楚,这时候说什么安慰之类的话都是多余。
青山、小溪、苍松、翠柏,这一切都说明,马天乐真的是很用心。这地方虽然不大,但是在都城的郊区,几乎也是寸土寸金,马天乐花了四十多万买了这块地皮。远远地,肖飞扬看到了母亲的坟墓。肖飞扬再也把持不住,扑通一声跪了下去,用两条腿和膝盖朝着坟墓走去。
不久,在肖飞扬的身后,留下斑斑血迹。
马天乐一直跟着走在了后面,眼睛里的泪水哗哗地流。
虽然,到目前为止他还不知道肖飞扬为什么会忽然间人间蒸发,但是,他相信,肖飞扬一定有他不得已的理由。看到昔日的兄弟如此悲伤,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也许,只有这样,肖飞扬的心中才能够减轻对母亲的愧疚,就让他这样做吧。
“母亲,我回来了,”肖飞扬肝肠寸断地哭喊起来。这声音在山间回荡,传来阵阵的回鸣,好像是母亲回应的声音。
肖飞扬的泪水在母亲的坟前毫无节制地流淌,四下飞腾的小鸟茫然地停下了翅膀的运动,驻足在枝头,瞪着眼睛看着肖飞扬。或许,它们也都被肖飞扬所感动。
但是,这又有什么用么?逝者已去,永不复返,再也难见母亲尊荣,只能是在记忆之中重现慈母的光辉。
肖飞扬木然地坐在母亲的坟前,他需要自责么?或许应该。可是,这是他的责任么?如果那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不跟着别的女人离开,如果母亲不带着他来到都城寻父,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一家人其乐融融地生活在偏远的乡下,享受着日升日落的惬意。
肖飞扬的心中,已经暗暗起了波澜,不管怎样,只要是可能,都一定要找到那个贪图女色而不顾亲情道义的父亲,他要问问他,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要抛弃他们母女,为什么?
但是,就仅仅是父亲的责任么?师父如果不带他上山,而且不经过母亲的同意,甚至是根本没有征求他的意见,如果没有这个意外的变故,母亲会离他而去么?
可是,能够怨恨师父么?肖飞扬迷茫了。
第五章 吃饭的方法()
师父固然是出于私心带他上山,可是,没有和师父的这段因缘巧合,没有师父的指引,他根本就不会洗髓成功,只有洗髓成功,才能够让心眼相通,形成神识,只有这样才能够继续化身炼体,百病不侵,成就仙灵。化身仙灵,才能够继续前行,灵光闪现,才能够坐照自观,神魂通幽,成就百万年的生命延续,最终达成有生无灭。
当然,肖飞扬知道那都是遥远的事情,甚至在自己生命消逝之前都达不到那种虚无缥缈的境界。甚至,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要永生不灭,但是,这对于任何一个生命体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是任何生命都奢求的目标。
肖飞扬重重叹了口气,或许,这就是命吧,虽然从来没有预见,但是却无法更改。
祭拜母亲之后,肖飞扬和马天乐回到都城,已经是日落西山。马天乐带着肖飞扬去了超市,重新购置了衣服。肖飞扬是第一次到这种高档的超市购物,眼睛真有点不够用,左顾右盼的,很是好奇。马天乐摆出了一副见多识广的派头,指指点点,让肖飞扬好好开眼界。只是,一套衣服要花费一万多,这让肖飞扬有些觉得夸张。
在小的时候,他身上的衣服顶多也就几十块,上百块的衣服那是一种奢望。如今马天乐一出手就是上万,肖飞扬还真的是有些舍不得。
穷人的孩子,长大之后都是很节俭的,这是一种习惯,好习惯一旦是养成了就很难改掉的。
但是,马天乐却不以为然,笑呵呵地看着肖飞扬说道:“飞扬哥,你兄弟我现在还算是可以,买一套这样的衣服绝对不会有问题,你尽管享用就行了。”
肖飞扬也不多说,感受一下富人的生活,也是很多穷人的梦想。现在,他有这样的机会,也没什么不可以。当然,他如今也不算是穷人,虽然不知道马天乐如今是多么的富有,不过,师父给的金手镯之中储存的黄金,在下山的路上他已经粗略看了一下,现在他的身价,绝对可以用富可敌国来形容,如今的马天乐和自己比较,恐怕还是小儿科级别。
只是,肖飞扬并没有和马天乐争抢着付钱,那是马天乐的一片心思,自己是不应该拒绝的。这家伙想在自己的面前显摆一番,这个机会还是不应该剥夺的。
从超市出来,马天乐招呼肖飞扬:“接下来你想干什么,尽管说,兄弟我要好好招待你。”
肖飞扬不知道他这话时什么意思,规规矩矩地回答道:“我想要好好睡一觉。”
一天的奔忙,确实累了,肖飞扬真的是想好好睡一觉。
毕竟,身体和精神恢复之后,他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马天乐却并不是这样的思想,兄弟好不容易见面,大好的时光怎么可以用来睡觉。过去自己食不果腹,不可能招待自己的好友。如今手中宽裕,怎么说也不能就这么让第一次的见面轻易过去。
“这不行,我要带你好好见识一下这个世界。”
没错,虽然,过去两人也都生活在这个世界之中,对这个世界似乎不算是陌生。可事实上,他们那时候生活在世界的最底层,对这个世界还真的就不是了解。
马天乐也不管肖飞扬是什么态度,拉了他就走:“我们今晚去龙腾阁好好聚聚。”
龙腾阁,这是京城数一数二的酒店,几乎所有的达官贵人招待朋友都要来这里。而能够进入龙腾阁的人,都是身家千万的富豪。原因很简单,龙腾阁消费太高,一般人承受不起。
马天乐自然清楚自己的身家几何,因此这种地方几乎并不光顾,过去的几年时间里,也只是跟着自己的老板来过一次。而那次,是老板消费,不用他掏腰包。也正是因为这次,马天乐才知道龙腾阁为什么让那么多的有钱人趋之若鹜。
现在,自己的好兄弟总算现身,马天乐决定破例好好招待一下,这才想要去龙腾阁。
肖飞扬并不知道龙腾阁是什么地方,感觉上只不过就是一个吃饭睡觉的地方吧。既然马天乐盛意全全,自己也不好推却。于是点头:“好吧,就按照你说的,我们去龙腾阁。”
只是,到了龙腾阁,站在外面,肖飞扬才知道,这地方不是普通人可以进去的。
首先,龙腾阁的正门,修建的富丽堂皇,就跟皇宫一般。不要说别的,就冲着这个门面,囊中羞涩的人就应该知难而退。其次,走到门口,身穿黄马褂的接待人员就立刻迎接过来。那一身的黄马褂,和电视剧当中的皇帝护卫穿的完全一样,这种招待显而易见,已经是表明了,来这儿的都是皇帝一般的享受。最重要的是,来人带着你走到皇宫的门口,不搜身,但却和搜身差不多。需要客人出示银行卡。然后,来人让客人在门口的取款机前查验一下,如果里面没有十万以上的钞票,对不起,禁止进入。
肖飞扬有点傻,这还真的是匪夷所思。
马天乐呵呵笑着带着肖飞扬走进去,一个礼仪小姐笑脸盈盈地走过来,那眼神,说实在的,让肖飞扬感觉全身发热。因为,那个礼仪小姐满眼充盈着绵绵的爱意。就好像,是一个处在热恋中的姑娘朝着自己的恋人走过来,热情似火。
礼仪小姐走到近前,看看两人,嘴角始终洋溢着灿烂甜蜜而充满诱惑的微笑:“两位,需要官招还是商招?”
肖飞扬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傻子,对于华夏文字虽然没有什么研究,但是大白话可基本上都能够听明白,却完全搞不懂这个礼仪小姐说的是什么意思,只好傻傻地看着马天乐。
而马天乐,因为来过,所以懂得。因此,非常自然地对礼仪小姐说道:“商招。”
就两个字,非常简单,可礼仪小姐立刻心领神会,带着两人直接上了三楼。楼道之内,偶尔有漂亮的姑娘经过,香风习习。这些姑娘,身材修长,个个都在一米七以上,看上去就让男人心旷神怡。
进了房间,礼仪小姐已经换了一个人,是专门招待客人的服务员,美貌不在礼仪小姐之下,气质端庄,看上去就知道有着很深的学识修养。
这个小姐朝着两人浅浅一笑,那两个小酒窝很是迷人:“两位,请问谁负责点菜?”
肖飞扬不等马天乐说话,伸手一指马天乐:“他是东道主,自然是请他点菜了。”
马天乐嘿嘿笑了笑,对肖飞扬说道:“什么东道主不东道主的,今天虽然是我招待,可你是主角,还是你来吧。”
肖飞扬耸了耸肩膀:“天乐,你也知道我是一个粗人,在这种高雅的地方就更是一个白痴,就不要难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