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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重病区,换句话说就是高度传染区,是最危险的地方。虽然她从原庆那里知道僵尸症一般不会传给人类,视察的时候她还是全副武装:全身涂上消毒『液』,戴着口罩、帽子、手套,避免与病人肢体接触。
“人手不够啊,大人让我们先帮着料理一下。”男子很积极的样子,“我叫修鱼锦,排行十五,大家都叫我阿锦。五嫂,反正我们也是死路一条,趁现在还有些力气,有什么活儿需要干的,赶紧吩咐。”
“阿锦,”唐晚荻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说道:“你去和那六个人说,你们另外住一个干净的帐篷,绝对不要来这里。这里不需要你们帮忙。”
“哦。”阿锦一副失望的样子。
“你们当中的一些人,有可能是健康的,也许就是感冒了。需要进一步观察,等待确诊。”
“真,真的吗?”阿锦的眸子亮了亮,“我们有可能没病?”
“是的,有可能。”
“那这些病人怎么办?谁来照顾?”
“放心,我来安排。”唐晚荻给了他三盒『药』,指着一个水盆子,“去那边认真洗手,然后吃『药』,一天一颗。”
阿锦谢了一声,拿着『药』出去了。
唐晚荻再次环视帐中,里面共有十张病床,全是女子,半数病人已经昏『迷』不醒。剩下的一半因为痛苦,发出各种□□。有些人在不停地咳嗽,有些人在拼命地抽搐,有些人在咒骂,有些人在哭泣。因为说着狼语,她也听不明白。
帐中点着几只蜡烛,当中的桌上放着一盆黑乎乎的『药』汤。唐晚荻盛了一碗,开始给病人喂食。头两位病人双目紧闭,咬紧牙关,滴水不进。
狼女『性』烈,一心求死,唐晚荻试了几次都无法撬开她们的牙关,只好作罢。
“这是止痛『药』,想吃吗?”她掏出一个红『色』的『药』瓶在病人面前晃了晃,病人睁开眼看了一下,闭眼摇头。
她叹了一声,正要将『药』瓶收入口袋,身后一个微弱的声音说:“我想吃,可以给我吃吗?”
她吓了一跳,想不到这里还有会说中文的女子,连忙转身过去。
病床上躺着一位红衣女人,面黄肌瘦,似乎怕冷,缩在一张薄薄的毯子里,只『露』出一个脑袋。
唐晚荻倒出一粒『药』丸塞到她的口中,扶她起来,给她喂了一口『药』汤。
大约是味苦,她一脸嫌弃,但最终还是喝下了一大碗。
“能给我吃点肉吗?”她说,“我快饿死了。”
唐晚荻想了想,轻轻地道:“今天没有。明天我带一块给你。”
那人眼睛一亮:“真的?说话算数?”
“算数。”唐晚荻笑道,“我叫唐晚荻,您是——”
“方雷秀。”女人说,“咱们是亲戚。”
“哦?”
“你是修鱼彬的妻子,对不对?”
她苦笑。
“你婆婆叫方雷沁,是我的堂姐。我是夫人出嫁时跟她一起嫁过来的。”
“……是哪位夫人?”
“狼王的夫人呀,就是刚刚去世的那位,方雷燕。”
“哦。”
“你过来太好了,有空可以陪我聊聊天。”她说,“这里全是快死的人,连个说话的都没有。”
“好啊。”
“你能不能帮我……松个绑?”
“这个……”
“我的病不算重,你看,说话有条有理的,干嘛绑着我?多难受啊你知道吗?”她不安地扭动着身体。唐晚荻看见她戴着一顶帽子,于是伸手过去将帽子一揭。
她的头顶上有个一指粗的枝状物……
“对不起,我不能帮你松绑。”她帮她把帽子戴了回去。
方雷秀沮丧地看着她,叹道:“好吧,我还以为龙族的女人会比较心软。”
唐晚荻用体温计一测,发现她正在高烧,于是用一条湿巾蘸了冷水,敷在她额头上:“这样是不是舒服一点?”
方雷秀一脸无奈地看着她:“很舒服,谢谢你。”
她站起身来,打算去视察另一个帐篷。方雷秀忽然道:“你喜欢他吗?”
“喜欢……谁?”
“修鱼彬。”
她避尔不答:“我跟他……不太熟。”
“你要小心点哟。”
“嗯?”
“他有别的女人。”
她其实根本不在乎这个,但没心情八卦:“嗯,我会小心的。”
第51章()
“我闻到了狐狸的气味。”修鱼稷说。
这一趟巡逻走得很远; 目的是为即将拔营起寨的大部队探路。峻榞以前是北关的地盘; 到处都有据点、深山巨谷里分布着藏兵。贺兰觿的人马也终于到达了前线; 目前不清楚南岳北关是否会联盟,致使敌情更加复杂。
常年与人类混居,狐族擅长隐藏自己的气味; 但大批狐族走在一起,想隐藏就难了。
“我也闻到了。”修鱼浩迎风而立; 深吸一口气,“估计一百人左右。”
“两百以上。”修鱼稷很自信地更正; 向空中摆了一下手。巡逻的人马立即停下来,散入林中; 四下潜伏。
“嗬,”修鱼浩笑道; “我不信你的鼻子有这么灵。”
“两百多?”修鱼筀将头凑到他们中间,“那差不多是主力部队了。北关还是南岳?”
若论单打独斗; 狼族普遍认为狐族不是自己的对手。一起上的话,北关比南岳人多; 还有灵鸦助阵,狼族更加忌惮。
气味是从山下传来的。
三人猫腰向前,趴到几块巨石之间偷偷地往下看。
山谷间; 果然有一队狐族向他们走来。
修鱼筀在心里默默地数了数:“人数两百三十六。……看兵器不像是北关的。”
北关主力是平鲸王贺兰鶊的人马; 他的地盘在北欧一带; 曾多次参加维京人的战争; 兵器以矛和战斧为主; 也用剑,但剑是北欧式样的宽剑,剑鞘通常是由雕刻的木片粘合而成。
而这一队人马的主要兵器是刀和窄剑。
“也不是南岳的。”修鱼浩眯起了眼睛。
修鱼稷不在峻榞的这段期间,作战方面主要是由修鱼浩负责,只有大的战役狼王才会亲自坐阵。因此修鱼浩和北关、南岳的主将都交过手,大小头目基本上都认得。
走在最前面的一男一女骑着一对白马,穿着很像游牧部落,看样子是首领,但修鱼浩认了半天也没认出来。
这两人他以前肯定没见过。
“老六,”修鱼浩拍了修鱼稷一下,“那两个骑马的你认得吗?”
修鱼稷阴沉着脸,半天没说话。
“队伍后面有伤员。”修鱼筀又说,“你们看——”
从弯曲的小道中转出两匹健壮的黑马,各拖着一辆板车,上面横七竖八地躺着几个人,身上裹着布满血迹的毯子,其中一人不停地咳嗽,估计是伤员。所有人看上去都很疲惫,无精打彩、面黄肌瘦。修鱼筀估算了一下,最多只有半数的人可以战斗。
“不记得跟他们打过呀。”修鱼浩抓了抓脑袋。
“安平家也经常巡逻,也许是遇上他们了。”
“也有可能是狐族内讧。北关内部最近也闹得厉害……”
“人数是我们的五倍,但这精气神儿——太蔫了吧?”
修鱼浩与修鱼筀一五一十地说着,一旁的修鱼稷默不作声,他拔了根草放进口中嚼了嚼,然后一口啐出来:“是沙澜族。”
其实他第一眼就认出来了,为首的男子一头卷发,正是沙澜族的首领金鸐。
身边的两个人同时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金鸐是沙澜族领袖金泽的独子,母亲姜圆圆是柳灯族着名的美人。当年潼海大战狐族败绩,金家结局最惨。不但金泽被斩,姜圆圆也被掳到修鱼大营成为营『妓』。为狼王生下一子后死去,这个孩子就是修鱼稷。从血缘上说,算是金鸐同母异父的弟弟。但修鱼稷并不承认此事,他从小在狼族长大,与母亲的家族没有任何往来。在一次战役中甚至重伤过金鸐——他对狼族的忠诚一度传为佳话。
但这一次,不知为何,当他看见金鸐时,心脏还是猛地跳了一下。
他曾经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金鸐了,天与愿为,他们居然又相遇了。
从小到大,修鱼稷都是个绝对不肯占便宜的人。但那一次决斗,他知道自己占了金鸐的便宜,知道金鸐因为一母所生,对他下不了狠心。
那一役之后,他度过了很多个不眠之夜,因为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亲情,虽然是以这种奇怪的方式。
金鸐从没见过他,从没跟他有任何形式上的往来,可以说彼此完全不了解,却因为拥有同一个母亲,在生死关头,宁愿死的那个人是自己,也要让他一马。
修鱼稷觉得自己亏欠了这位同母异父的大哥,甚至梦想着有一天,他们能在某个不相干的地方放下恩怨、握手言和、像一对普通的兄弟那样聊聊彼此的近况与生活。
他不明白老天为什么总是在『逼』自己——
修鱼浩碰了他一下:“什么时候动手?”
他缓过神来,反问一句:“他们两百我们四十,你觉得胜算高吗?”
“只要胆子够大,胜算总是有的。”修鱼浩说。
这话不假。修鱼稷的心中却仿佛塞进了一个秤砣,沉重得连肠胃都开始痉挛了。他微微抬头,对面的修鱼筀焦急地向他使了个眼『色』,让他下令进攻。
不是胜负的问题,是立场的问题。再这么犹豫手下们又要置疑他的忠诚了。
他在心里深深地叹了口气,看来这一仗是躲不过去了。于是伸手一挥,做出一个准备攻击的手势。
正在这里,修鱼浩轻轻“嘘”了一声。
走在前面的金鸐忽然停住,迅速从马上跳了下来。与此同时,其余的人也都抽出兵器握在手中。
“见鬼!”修鱼筀道,“我们被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