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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惜惜不由得升起一股同病相连之情,也许她之所以重生在七七年,不仅仅是因为她们都叫简惜惜,还因为她们都没有享受过母爱。
越是没有,越是贪恋。
薛芝玉对简惜惜是真心的好,简惜惜也很喜欢她,如果可以,真的想认她做干妈。
当然,她最最希望的就是回到2017年,那里有她辛辛苦苦攒钱买下的房子,有她一起吃喝玩乐的朋友,有她爱逛的步行街,还有她爱吃的提拉米苏、火锅、肉夹馍、羊肉汤……
想着想着,简惜惜不自觉的口舌生津,下意识『舔』唇。
对于现在的她而言,火锅、肉夹馍都不是个事儿,津城都有得卖,只是想吃到正宗的提拉米苏却很难很难。
垂下头,她如霜打的茄子一般,闷闷的回了房间。
林彦绅见她神『色』不对,关切问道:“怎么了?跟蔫儿了似得。”
简惜惜拿上席子,用力扔在地上,没好气道:“让你天天打地铺,看你蔫儿不蔫儿。”
原来是因为这个。
他很认真的建议,“那床让给你睡,我来打地铺。”
简惜惜白他一眼,“你觉得可能?我是那种压榨病患的人?我现在是求天求地,只希望你快点儿好,我也就自由了。”
林彦绅黑了脸,“那你就地铺睡着。”
……
鉴于昨天薛芝玉的特意提醒,第二天简惜惜起了个大早,用心收拾了一下自己,上身穿着修身的小v领条纹衬衫,下身穿着卡其『色』的裤子,一头快要齐肩的碎发被她用橡皮筋扎了起来,像个炸『毛』的兔子尾巴,戳在脑后。
进林家前,简惜惜有些黑瘦,一双手跟鸡爪子似的,骨节分明,如今这一个月将养下来,肤『色』变白了许多,脸颊也饱满了许多,再加上她本就精致的五官,精心收拾一番后的她终于有了一个年轻姑娘该有的样子。
薛芝玉笑眯眯的上下打量她,“这才对嘛,看看,多漂亮的姑娘,以后再不许穿那些不合适的衣服,丑死了。”
简惜惜笑了笑,没吭声。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她又没有心上人,打扮给谁看呢?
简惜惜谢绝薛芝玉要送她去的好意,独自骑自行车去了周芹店里。
店铺的门开着,周芹还没来,店里只一个略比她大两三岁的女孩子,昨天已经认识过,是周芹的大徒弟李素红。
李素红扎着两条麻花辫,瓜子脸,身高大约160左右,比简惜惜略矮一点,穿着一身素『色』的连衣裙,也许是家里条件还行,有些小胖,但是个憨实的人,见到简惜惜来了,很热情的打招呼。
“惜惜,来这么早啊?”
简惜惜笑道:“那可不,今天第一天来当学徒,怎么着都得好好表现嘛,希望周姨能多教我一点。红姐,我什么都不懂,你可得多多提点我。”
李素红拿着拖把,顺手将一块抹布递给简惜惜。
“既然来得早,那就跟我一起打扫卫生吧。”
前一世,简惜惜也是这样从新人过来的,第一个到,提前打扫卫生,帮忙泡咖啡、订外卖,凡是跑腿小弟干的活,都被她抢着干了。
有人认为这样做没尊严,进公司是为了工作,又不是去打杂的,简惜惜却不这样想,本来就是顺手为之的小事,这样做了有助于她快速融入集体,也表明了她端正的工作态度。
事实证明,这样做的确有效。
这一世,她也抱同样看法。
何况现在是七十年代,学徒地位低,要想让师傅多教你,就得表现的勤快又听话。
当然,简惜惜这样做不仅仅是希望周芹多教她,也是想给周芹留下好印象,她以后也是个裁缝,说不定有需要到周芹这个大咖帮忙的地方。
李素红拖着地,一边跟简惜惜唠嗑,“简惜惜,你跟林太太什么关系啊?我难得见到周姨问都不问就收下个新学徒。咱们这儿已经有一年没进新人了,周姨对新人的要求特别高,能通过她考验的人不多。”
简惜惜拧了抹布,正在擦拭一台缝纫机,待到擦干净,她又拿起放在一旁的机油,小心翼翼的点在缝纫机的几处位置,好让旁人待会儿踩缝纫机时能顺畅一些。
“她是我阿姨,知道我想当个小裁缝,又跟周姨熟悉,就把我送过来,拜托周姨教教我。”
李素红道:“那你可得有个心理准备,学徒都要先做一年半载的杂活,然后周姨才会教画图、裁剪,等到画图和裁剪都熟练了,再教缝纫技巧。你看我,都跟在周姨身边五年了,一年前才独立做衣裳,想要出师门,还得再熬个三两年。”
简惜惜皱眉,小声道:“那我可等不了那么久。”
她只是过来装个样子,不想因自己突然会做衣服而显得格外突兀,可如果要她在周芹这里打熬个两三年,那就得不偿失了,完全没必要。
李素红见她失望叹气,一脸担忧的样子,笑着劝道:“你是林太太的侄女,周姨一向跟林太太交好,也许你不用熬那么久。”
简惜惜点头,“但愿吧。”
两个人打扫卫生接近尾声时,另外几个学徒陆续来了,几个人都很热情的跟简惜惜打了招呼,只有一个叫黄翠翠的女孩例外。
黄翠翠人如其名,喜欢穿嫩黄『色』的衣服,声音清脆好听,脾气却有些傲。
她一进门就看到简惜惜正在擦拭属于她的那台缝纫机,远远的就急着嚷嚷道:“那谁,你干嘛呢?你不要弄坏我的缝纫机。”
简惜惜蹙眉,直起身子,“这是你的缝纫机?”
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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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卖的是收音机、电视机、照相机,还有手表; 款式和品牌都不多; 三楼卖的是自行车、缝纫机,样式都极其简单; 算不上美观; 但重在实用。
简惜惜历史学的不太好; 对过去那段时间发生的时间和事情都不怎么了解; 隐约记得似乎一切都结束在76年; 也就是去年。今年很多方面管束的都没那么严格了; 各式『色』彩『潮』流逐渐出现在大街小巷,不再像以前; 千篇一律的暗『色』调。
看着简惜惜只粗略看了眼一楼,很快就上了二楼; 没一会儿又上了三楼; 再又二话不说的出了商场,顾小莲在后面追的生无可恋。
“姐; 你说你着急什么呢?刚一进去就要出来; 我都没得空好好看看。”
简惜惜面无表情的回她,“你要是没看够,你可以回去; 我又没强迫你非得跟着我。”
一句话堵的顾小莲哑口无言。
她倒是想要继续逛逛呢; 可惜口袋里没半『毛』钱; 只逛不买有什么意思?本来她是想拉着薛芝玉单独逛逛,薛芝玉却说不放心简惜惜一个人溜达,得跟着才放心。
毕竟简惜惜从小就是个傻子,脑子一直不灵光,偶尔发疯打人的事情也发生过,虽说现在已经被圆心道姑治好了,但谁能保证从此以后不会发病?还是跟着妥当一点。
薛芝玉这样讲了,顾小莲头一低,只得跟着简惜惜一通快跑。
等回到林家时,顾小莲丧气的发现,除了吃了一根冰棍,其他啥都没捞着,白跑一趟,气的她一口气堵在心口,发作也不是,不发作也不是,一遍又一遍的在心里吐槽简惜惜是个大傻帽。
第二天一早喂了林彦绅吃完早饭后,简惜惜又将那本唐诗精选放在了他面前。
林彦绅睨了唐诗精选一眼,又一脸嘲讽的看向简惜惜,“你以为我还会教你?让你继续糟蹋我的钢笔?”
简惜惜撇嘴,“至于吗?看你这小气吧啦的样儿,行了行了,我答应你,今天不用你的派克了,破英雄用用算了。”
林彦绅浓眉一紧,“你认识派克和英雄?”
一个傻子能区分派克和英雄?以她的家境,她恐怕连看都没看过,那又是怎么知道这两个钢笔牌子?
简惜惜暗道糟糕,一不小心说漏嘴了。
她有些慌『乱』的拿起那本唐诗精选,挑了首《咏梅》,“不是你告诉我的吗?我哪能知道这些东西。来,我们今天先从这首学起,这咏字我认识,昨天学过了,这后面一个是啥字呀?”
林彦绅将信将疑,难道真是他自己说的?
不过这傻丫头的脑子是真好,昨天教了她一遍的字,她居然真的还记得。
“这是梅字,梅花的意思,宋代王安石的一首诗。”
简惜惜很认真的指着王安石三个字,问:“这就是王安石吧?括号里的是宋字?”
“嗯,宋是朝代的意思,就是唐朝后面的一个朝代,唐宋元明清,然后就到了现在。”
“哦,这样啊,这朝代换来换去的真有意思,那这首诗怎么读?”
居然说朝代换来换去的有意思,林彦绅简直无语,怪他不该跟她多提认字以外的事。可是见她真的聪明到过目不忘,他下意识的就想教她多一点东西,不仅仅是认字。他甚至在想,假以时日,她的文化水平能达到哪一步?能考上大学吗?不过考大学还得会数学,那可就难一点了。
林彦绅收了胡思『乱』想,指着那些字,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简惜惜跟着读了一遍。
林彦绅突然道:“你真的不会再用那支钢笔?”
“放心,我简惜惜说话算话,我说不用就不用,不过,我看你也不像那种小气的人,那支钢笔是不是有什么故事?”
林彦绅没搭理她,继续教下一首,“白居易三个字应该认识了吧?这是他写的《暮江『吟』》,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
简惜惜突然打断他的话。
“那支钢笔是你心上人送的吗?”
林彦绅身子一震,蓦然噤声,握着书本的手用力到青筋突出。
简惜惜叹气,“我就说有故事吧,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