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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串的垃圾话直接从宋猷烈口中爆出,宋猷烈很难想象让妈妈看到他飙垃圾话时的样子,都是这些小家伙们!
显然,这些家伙们还会继续干偷看小疯子的事情。
他是知道的,小疯子在家里不爱穿胸衣;他是知道的,小疯子夏天喜欢背心搭配热裤这样会凉快很多;他是知道的,小疯子喜欢赤着脚直来直去;他是知道的,小疯子小疯子的胸部很大,大到一只手掌控不了。
该死的,不知不觉他知道了小疯子这么多的事情。
“你们!”指着那些孩子,“以后不许再出现在这里。”
为了让男孩们对他的话能有一个深刻印象,宋猷烈让年纪最大的孩子知道手臂脱臼是怎么一回事,这家伙在手臂没脱臼之前还炫耀他的约会基金,是的,是和围墙里的可爱漂亮女人的约会基金。
什么时候,小疯子变成女人了?!
宋猷烈连连笑着离开湖边。
也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脚步停在围墙外。
盯着那个硬币大的小孔不下三秒,也不知道出于何种心态,眼睛凑到那个小孔处。
他不会相信那些孩子的鬼话。
那些孩子的长相一看就是来自于不远处的拉美区,那处所在远离城市,怕是很难见到女人,所以,一见到长得还算可以的姑娘便惊为天人,比如戈樾琇。
他绝对不会相信那些孩子的鬼话,戈樾琇不是漂亮可爱的女人,再看一百次一万次都不会是,这个他可以马上证明。
眼睛凑在小孔处,透过洞孔——
戈樾琇还坐在那把椅子上,初夏时节,紫藤花长势极好,每一片叶子都呈现出嫩绿色泽,一簇簇嫩绿色被阳光折射到了她身上,像梦。
像梦,像幻。
戈樾琇,小疯子。
小疯子今天穿了粉色背心。
“我喜欢她穿粉色背心。”宋猷烈想起了第四个孩子说的话。
粉色背心领口开得很低,没被粉色背心包裹住的肌肤白得似乎会发光。
“她胸部很大,我猜,摸起来一定和我梦到时一样的柔软。”这是年纪最小的孩子说的话。
闭上眼睛,不敢去看。
但不去看就结束了吗?没有,她赤着脚在碎石上走着的样子还在,脚趾头是粉红色的。
围墙里的那个世界有一点点的疯狂。
那阵风吹过,宋猷烈快步离开了那堵围墙。
下个周末到来,他再经过那堵围墙,围墙外已经不见了排着队的男孩们,也不见了那个硬币大小的孔洞。
孔洞被堵住了,堵得严严实实的,也不知道是谁干的,自然,这不会是宋猷烈干的,一定不会是宋猷烈干的。
这个周末,她还穿着粉色的背心。
第四个孩子说“她穿粉色背心很可爱。”那件背心瞬间变得刺眼起来。
不是背心质量问题,是他想摧毁的心情,宋猷烈知道,出手撕掉那件粉色背心的力道有多大。
戈樾琇只是一个小疯子,她还算不上女人,更谈不上可爱女人。
在宋猷烈的理解里,可爱女人是妈妈那个样子,说话时很温柔,会温柔问候你,温柔瞧着你。
有风从四四方方的围墙上经过,日光通透,周遭安静极了。
被撕坏的粉色背心被他踩在脚下,她正躲在他怀里,他的手很是不安份。
闭上眼睛。
那个把围墙堵得结结实实的人一定不是他。
但闭上眼睛时。
一切一切无比清晰展现在他面前,把围墙的洞孔堵得结结实实的人就是他,甚至于他还详细检查了围墙有没有别的孔洞。
为什么会去在意那硬币大的小孔,连宋猷烈也说不清。
有风从四四方方的围墙上经过,时间再倒流到他十四生日晚上,在她的房间里。
撕开她衬衫,大片的雪白跳脱而出,眼眶发刺,这是他第一次触到女人的胸房,这种体验来自于戈樾琇,他的表姐。疯了,更加疯狂的是,他的手没能离开,宛如被粘住一般,柔软滑腻的触感牢牢吸住他的手掌心,填满他的每一寸手掌纹路。
更加要命地是,即使离开了,那种触感还留在他的手掌心里。
摩擦时陷入时揉捏时握住时层次分明。
要疯了。
怎么大力甩都甩不掉,跑到洗手间拼命擦拭手掌心,手伸进冰块桶里,紧握拳头在跑道上奔跑,掷飞镖跳绳直到精疲力尽他还是没能摆脱那种触感,手掌一收缩就状若握住了实物。
这个晚上,宋猷烈做了奇怪的梦。
梦里头有个女人,女人让他知晓了关于男女间的秘密,即使他已经从若干科教书里获知关于女人和男人的一些知识,但次日,把床单塞进书包里,逃一般离开那个有着四四方方围墙的地方。
戈樾琇,我唾弃你。
时间再倒流到那片林中。
那在林中小径上散步的男孩女孩看在谁的眼中,都像是瞒着家人来早早玩起牵手游戏的小情侣,但那个男孩心里知道,并不是,所以,男孩在和女孩极力保持着距离。
女孩让男孩给她摘花。
男孩把花递到女孩面前,目光无意间落在女孩唇瓣上,他想起在采摘花朵触到花瓣时的柔软触感。
男孩和女孩在树下接吻。
这个光景,不是早恋的小情侣是什么?
但男孩心里清楚,不是,真不是。
让他摘花的女孩是他表姐,和他接吻的也是他表姐。
这听着很疯狂是不是?
戈樾琇,我唾弃你,在唾弃你的同时宋猷烈也在唾弃自己。
“戈樾琇,我唾弃你。”源于那个雷雨夜。
戈樾琇打开他房间门,她坐在他房间窗框上,那天晚上的戈樾琇看着和她十二岁那天早上一模一样,让他心里有小小的揪心。
她浑身湿哒哒坐在窗台上掉着眼泪,和他说“宋猷烈,我要死了。”
宋猷烈得承认有那么一瞬间他心里想着这好极了,这样她以后就不会在深夜出现在他房间里。
那道闪电来临,她摇摇欲坠,下意识间手去拉住她。
想她死只是占据一个瞬间的念头,占据更多瞬间念头地是让她别哭。
戈樾琇,别哭。
别哭。
她离开他的房间,他关上窗户。
站在窗前,后知后觉中宋猷烈明白到在过去几分钟时间里发生的事情,为了让她别哭,他做了很奇怪的事情。
戈樾琇,我唾弃你,即使你死了,我也要唾弃你的坟墓。
时间再推移到那个彩虹国度。
那个彩虹国度有一个乔治镇,乔治镇有一幢白色庄园。
那个黄昏,在那座白色的建筑里,宋猷烈见到个头比他稍微高一点的女孩,女孩穿着一双红色芭蕾舞鞋。
穿红色芭蕾舞鞋的女孩像极了图书中住在城堡里的小公主。
小公主的名字叫做戈樾琇。
这一年,宋猷烈四岁。
很长一段时间里,戈樾琇于宋猷烈而言,大致印象是脸色总是很苍白,不爱出门大多时间总是很安静,黑漆漆的眼珠子总朝一个地方瞧时看着有些吓人。
除此之外,戈樾琇是这个庄园的小主人,这是妈妈让宋猷烈牢牢记住的。
庄园小主人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
“阿烈,她是你表姐。”那日庄园女主人和他说。
宋猷烈问起妈妈关于庄园小主人变成他表姐的事情。
“那是成人世界的事情,等阿烈再长大一些就明白了。”妈妈说。
就像妈妈说的那样,伴随成长,很多事情逐渐明朗了起来:功课、语言、算术、地心引力、遗传基因、人类进化史等等等诸如此类都可以找到答案,唯一还不能找到明确答案的是戈樾琇。
宋猷烈无法明白戈樾琇为什么总是找他的麻烦,他已经够忙了,戈樾琇还三天两头找他麻烦。
这时,宋猷烈已经能够明白妈妈那时要他牢牢记住“戈樾琇是这个庄园小主人”的话。
庄园小主人这个称谓足以形成一定威慑力,换言之,小公主是不能得罪的人,即使妈妈和庄园女主人是亲属关系,但那只能被当成一个秘密保存着,在外人眼里,他和妈妈目前正在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关于庄园小主人找他麻烦这件事情,宋猷烈能想到的法子就是:以安静。
就像格陵兰岛的冰川,起风了,安静仁立;等风过去,风离开了,冰川依然还在;下一阵风起,继续以安静。
一个深夜,宋猷烈一睁开眼睛就看到站在他床前的戈樾琇。
她没因为他睁开眼睛而慌张,他也没有因为睁开眼睛看到她而慌张,触着他额头前的头发,她冲着他笑了笑。
他闭上眼睛。
庄园里偶尔会传来那样的窃窃私语,庄园女主人精神出了问题。
戈樾琇一半基因来自于一名精神病患,宋猷烈想。
这么一想,戈樾琇的行为似乎合乎理解了。
也许是找到戈樾琇行为怪异的理由,宋猷烈不再纠结于戈樾琇总是找他麻烦的事情上,他有太多事情要做。
至于她晚上有时候会出现在他的床前,就当成是深夜造访厨房的流浪猫就行了。
初春的那个清晨,庄园女主人躺在草地上,从额头后流出的红色血液沾满了她浅色裙摆。
在那个清晨,宋猷烈看到挂在戈樾琇眼角的泪珠,像晶莹剔透的晨露。
这个清晨,戈樾琇的形象如此清晰地被传达到他心里,大号杏仁眼,有又黑又亮的长发,在阳光下像易碎的琉璃娃娃。
那琉璃娃娃忽然间让他不是很大的心灵有了小小的担忧。
琉璃娃娃要被谁一不小心碰到就会破碎;夏日炎炎,琉璃娃娃一不留意被日光蒸发;下雨天,站在屋檐下,琉璃娃娃也许就被水流带走了。
那琉璃娃娃,需要有一双手紧紧握住才行。
此时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