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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霸业-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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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先躺好。你也别叫我小哥。过了年。我也刚好二十。不见得比你大。别人都叫我二娃子。你也就这样叫吧。”二娃子开心说道。

    叶晨微笑下。得知眼前朴实地青年比自己大两岁“二娃哥。你也别叫我公子。本人姓叶名晨。就叫我叶晨好了。”叶晨向对方打招呼道。

    二娃子点了点头“那你先休息。别着凉。我出去杀好鸡。炖好鸡汤再来。”二娃子站起身来。帮叶晨拉了拉被子。盖好后。往屋外跑去。

    “完蛋了。我怎么会穿越到三国。老天啊。你这不是耍我吗?好好地让我中五百万彩票。最后弄得无福消受不说。还把我拉到兵荒马乱。尸体遍地地时代。”当二娃子出去后。叶晨一阵地无助感。一脸地郁闷。

    …………………………………………………

    夜幕慢慢降临,一下子整个村庄被黑夜覆盖,伸手不见五指,山林和村庄变得一片漆黑。这个时代是不可能出现灯,就连蜡烛也是不可能的事情。用的都是油灯,就算是油灯,在靠山又平穷的村落还是难以见到,大部分,都是那些达官贵人才所用。所以村民们都很早入睡。

    喝完二娃子亲手炖的鸡汤,吃完晚饭,叶晨是一晚没睡,在炕上转辗反侧。或许连续睡了两天,精神奕奕睡不着吧,或许来到陌生的三国还不习惯吧,或许考虑着今后的事情打算吧。都有可能。

    抓了抓散乱的头发,躺在炕上的叶晨,想了一晚上,既来之,则安之。反正现实也没什么亲人,要数牵挂之人除了把自己带大的院长外,就没其他人。

    或许自己来到三国也不是一件坏事,他们不知道的事情,自己就预先知道。自己比他们多了千年的知识,这些都是别人没有具备的。

    叶晨想了想,又想到一个问题,自己是投靠那一方诸侯,还是自己在这个时代开阔自己的世界。想想十八路诸侯,也就只有曹操,刘备,孙权,会成为最后的鼎力三国。

    要在这三人中选,叶晨还是觉得曹操比较合适,不是说刘备和孙权比不上曹操,而是,曹操发展要比他们两人快很多,加上智囊团和主将都要多很多,无疑不是最好的投靠着。可是叶晨还是放弃了打算,曹操的疑心病太重,加上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不是叶晨喜欢的作风。

    再说现在的叶晨,可是三无青年,无官,无钱,无名份,拿什么本钱投靠对方,要智慧不行,要武力不行,指挥能力和管理城镇,更是不行。要说难听点,现在的叶晨自己要是在不了解情况下,进入县城,是死是活都成问题。

    最后,叶晨作出了改变历史的举动,既然老天让自己来到这个时代,让自己留有上千年的知识,何不闯一闯,自己本来就是已死之人,何不闯一番事业。

    搏一搏,打定注意的叶晨,为自己做好来到三国的目标,叶晨才放心下来,沉沉入睡。心中的不安也放下来。

 第四章 上山打猎

    第二天,太阳升起,耀眼的光芒照进屋中,叶晨沉沉苏醒过来,梳洗一下,从茅屋中出来,伸下懒腰,呼吸了新鲜空气“古代的空气就是好,天空也特别的明亮。//要是没有战争的话,古代的每一个人活得一定比现代人长。”想了一夜的叶晨,已经想通了,既然自己被车没有撞死,捡回一条老命,就要在这个世界拼搏一番,既来之,则安之。

    “起来了,叶晨。”二娃子背一筐的东西从田园中回来了,对着从屋中出来的叶晨打着招呼。

    不远处的叶晨高兴说道“是啊二娃哥,你这是哪里来。”对这位有救命之恩的年轻人,叶晨是不比得感激。

    “先进屋吃点东西,外面太凉,还是回屋吧。”二娃子带着叶晨进入屋中,刚坐下没多久,所谓的早餐上来了,在这个时代,米饭是有,是那种带点米粒和稻谷似的,就算馒头也是那种硬邦邦,难以下咽。

    眼前的东西黑糊糊,跟黑芝麻一样,看样子就是难以下咽的东西。叶晨也不含糊,自己从小可是吃苦长大,别人能吃,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吃,拿起桌上长短不一的筷子,稀里哗啦一下子就吃光。还真别说,这东西也不是怎么难吃。

    叶晨吃完早餐的时候,向二娃子这位救命恩人谢了谢,并且差点叩拜,还好二娃子手快,扶起叶晨,嘴中说个不停‘使不得’,还说当时还有一位王大叔救了自己,叶晨想也没想就叫二娃子带自己去拜访下那位王大叔。

    王安村不是很大,也就百来人口,几十间房屋,占地在山脚之下,大部分都姓王。来到那位王大叔家,二娃子敲了敲门,当木门打开之后,出来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人“王大叔,我带叶晨来向你道谢来了。”

    那王大叔还没反应过来谁是叶晨,在一边的叶晨知道眼前这人就是救命恩人,感激向这位中年人道谢道。

    “别,别,别,孩子快快进来,外面天冷,先进屋中慢慢聊。”中年人把二娃子和叶晨带进屋中,坐在火堆旁,闲聊起来,为了避免一些事情,叶晨把自己的身世含糊说过,说自己的父母都被山贼所杀,自己不小心逃亡于此,对方也没什么怀疑,现在的世道山贼可是到处可见,而且还猖狂无道,这个时代最挣钱的职业就是强盗和山贼。

    王大叔握紧叶晨的手,说什么以后就留在王安村。二娃子更是邀请叶晨跟他一起住。二娃子算起来跟叶晨一样算是孤儿,也是一个人居住,要不然,叶晨也不会居住在二娃子家。

    “爷爷,陪我玩。”一个三四岁的小娃儿走到王大叔身边,趴在王大叔的大腿边腼腆说道。王大叔抱起小娃儿拿着木头做的玩具不停逗着小娃儿。

    看着和和睦睦。朴实地家庭。叶晨很是羡慕。在古代四十岁当爷爷没什么大惊小怪。这个年代十四五岁就可以结婚生子。向二娃子都二十了没结婚。算是晚婚。

    走出王大叔家。二娃子带着叶晨挨家挨户拜访了村里地村民。来到村长家。更是跟村长说了下。帮叶晨安置下。大家也高兴叶晨居住在王安村。这不。叶晨被落定在王安村和二娃子居住在一起。

    过了五六天。叶晨每天闲无事事。不是叶晨懒。而是二娃子说病刚好在休息一段时间。二娃子把叶晨完全当亲弟弟看待。无微不至照顾着叶晨。让叶晨很是感动。当然。叶晨也把二娃子当做亲哥一样。都直接以叫哥称呼。也许是两个孤儿地原因吧。

    朴实地村民和村长看到叶晨都很高兴。特别是小孩子们。每天都围着叶晨听故事。叶晨也都讲一些童话故事。差不多成了村中地奶爸。

    …………………………………………………………………………

    “哥。我想明天跟着村中地人一起上山打猎。”正在吃晚饭地时候。叶晨对着二娃子说道。村中地经济来源只有来自四样。田地。砍柴。打猎。家畜。

    其它三样都挣不到多少钱,只有打猎最挣钱,每到赶集的时候,村中的各个猎手都会把自己打猎到得生物带到县里集市上去卖,虽说钱是身外之物,但没钱是万万不可。

    叶晨知道一件事,从村中打听,二娃子本来也是村中打猎的好手,三年前一次意外,遇到一只大虫(老虎),右脚被咬断骨头,还好村中猎手来的及时,赶走那头大虫,不然,早就成为它的一顿食物。当时村中各户拿了些钱,带着二娃子去县城找最好的名医才保住了右腿。

    看上去跟常人一样行走没什么大碍,可仔细一看二娃子走路有点一摇一摆,跑步就别想了,更使不出一点力气,不然,在叶晨昏迷的时候,也不用王大叔来背。

    没有打猎上好的收入,二娃子就砍砍柴,种种田地还是可以。收入当然不多,维持生计是可以。就没多少钱财,娶妻生子就想也没想过,村中的各家女儿家要嫁也要嫁能安安稳稳过上日子的人吧,不会嫁给吃苦的人家吧。

    “不行,打猎太危险,你还是在家呆着吧,要不跟我种田,砍柴。”二娃子马上打断叶晨的说的话,他不想叶晨冒险吧。

    “没事的,别忘记,当初我在山林中,赤手空拳还杀过一头野狼。”叶晨拍拍胸膛说道。见说不过叶晨,二娃子只好答应叶晨,但在叶晨耳边再三嘱咐,要小心这个,小心那个。

    的确,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强壮的身材,整天无所事事也不是办法,叶晨主要去打猎的原因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他自己感觉自己力气变大了很多,就今天居然可以举起上百斤的东西,而且一点也不算重。村中的村民不知道也就以为叶晨本来就有这样的力气,可叶晨自己知道,自己是什么料。

    现实的自己别说百斤,就是五十斤东西抗了一下也气喘吁吁,何况百来斤东西。到这个时代,让叶晨不止是力气加强,记忆力也加强很多,几天来,为了识别这个时代的字,叶晨在村长家借了几本竹简,这时代是没纸这东西,写字都是竹简,丝绸和羊皮上,向村中的人可都是把这些东西当成宝贝看待。

    叶晨只花费了两天的时间就看完,而且还过目不忘,当然要在有人的指导下才行。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村长,村长算是王安村最有知识的人,年轻的时候,在外漂泊的缘故吧。再说,村长每天也没什么事情干,有个向自己肯学的学生,自己当然高兴。

    二娃子从屋中一个木箱中拿出一张弓,一把砍刀,还有一些打猎所需物品,放在桌上“给,这些都是我三年前所留下,这几天打猎你先别去,我先教你怎么用这些东西和打猎需要做什么事情。”

    叶晨高兴点点头,拿起刀,拔出来看下,还没生锈,看来二娃子经常擦。接着又拿起弓来拉了拉,三年没用,居然还挺结实,弓弦也没松。来到这时代就不到十天,也就看村中的大伙背着弓,挎着刀,根本没有抚摸过,所以叶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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