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叶公子说的什么话,我李东胜虽然说不上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是那种说话不算之人,这匹良驹我是一文不取。”李东胜一下子脸色变了,变的不高兴起来,怪叶晨不相信他似的。
接过双方再三的推出,叶晨还是免费获得。“那就多谢李东家,叶晨我却之不恭。”叶晨对李东胜有礼说道。“对了李东家,我看你这的马夫大部分都不是大汉人士,各个又对养马十分了解,在下有个不情之请,想麻烦李东家。”
李东胜知道叶晨打什么主意,想要马夫而已,这些马夫都是大宛国出了名的养马之人,对别的牧场而来,都是一等一的人才,对李东胜自己来说塞外的马夫还不如一匹河曲马值钱。“叶公子是想要些马夫是不。”见叶晨点点头,接着说道。“小事而已,这样吧,我这里马夫有一百多人,我就给叶公子二十名如何,但叶公子可要全家都带去。”
因为这些塞外的养马之人,都是举家来到中原,在这里靠养马就可以供应家里人的温饱,要是在自己家园养马的不值钱,家家户户多有,就跟七十年代的中国人去美国淘金似的。还有就是塞外生活没大汉好,到处可见的自然灾害,炎热天气,沙尘暴等等,都说大汉山明水秀早已是那些赛外人梦寐以求的家园。不然,也不会来侵犯大汉边境。来在这里他们的居住只有有温饱就可以。
“这又何难,人就是来在多我那都养的起。”难怪叶晨刚才所见一片的帐篷,起码有三四百人居住,当时还以为是投奔而来,现在才知道都是他们的家人。
没过多少时间,就来了上百位大宛国的马夫,见李东胜对他们说了几句,可他们的样子一下子变的有些难看,这也难怪,在这里生活对他们来说还算不错,有衣服穿,房子住,不用挨饿,算是不错的待遇。一下子,让他们跟着新的主人,他们当然有些不愿意,谁知道对方会是怎么样的主子,要是十分苛刻那自己该怎么办。
叶晨见他们地表情。在听他们刚才说地话。知道一二。忙走了过来。并且说明自己地待遇会比这里好。还每月都有工钱发。听叶晨这样一说。很多人都愿意去。最后叶晨在里面选了二十五名马夫。被选后地二十五名马夫。马上跑回去准备下。等下还要跟着新主子上路。
让叶晨不解地事。为什么李东胜完全对这些马夫一点也不看重。叶晨一下子选中二十五名好手。对他来说一点事也没有。后来问清楚。才知道。李东胜能有如此地牧场。有如此多地上好马匹。有如此多地塞外好马。还有大宛马和千金难寻地汗血宝马。主要因为他地老丈人是大宛国一个小城地城主。说起来。故事就长了。有点老掉牙地故事。李东胜在青年地时候还是个落魄地商人。当时他带着中原地珠宝。美酒。锦布等等。
对于第一次出塞外地李东胜来说别说有多难。没走多少路。就迷失在塞外地之中。没有水源和食物下。那些金银珠宝根本起步了什么作用。面对地只有死亡。或许是李东胜地命不该绝。也或许是李东胜地桃花运来了。刚好被一位女子带着大队伍经过。在李东胜快奄奄一息地时候救了他。两人更是日久深情。不知不觉各自爱上了对方。展开了大汉国地跨国爱情。
后来李东胜更是知道自己心爱地女子居然是一城之主德掌上明珠。经过城主地同意。两人结婚之后。李东胜就开始了他地塞外生意。用塞外没有地东西交换马匹。在获得地马匹高价卖出中原。生意是好做。可也有一定地风险。塞外天气变化莫测。又有强盗出没。要是地马匹。有一半多带回来也算不错了。保住自己地命更是不幸中地大幸。
“李东家。下次要是有好马一定要告知。我叶某人可是大量收购。”叶晨对着李东胜说道。李东胜更是打包票说道没问题。他本来就是挣钱。既然有个大买家。也算自己饭碗有个固定地靠山。当然高兴。还说只要有好马就会派人告知。
当二十五名带着家人过来地时候。叶晨也该告辞了。李东胜见天色已晚。忙说天色不早。叫叶晨明天赶路。对于早点回去叶晨就不强留。谢过李东胜地好意。说自己繁忙。只好启程。
一路上浩浩荡荡,千匹马儿奔腾起来,有如万马奔腾,大地震动。如此大的规模,让一路的行人避开远之,还好李东胜客气,见叶晨人又不多,各个实力到是不错,可真要带千匹马儿上路,那是不可能的。带着千匹马儿,肯定是一种麻烦事情。只好亲自派出了五十名马夫和三百多的私兵来帮助叶晨,毕竟是一次大生意,对方又是一次付清,自己不送佛送到底,也说不过去。加上那二十五名的家属各个都是塞外之人,驯马都也懂得一二,这样让叶晨放心很多。
一路的闲聊,没两天功夫就以回到自己的庄园,当李东胜到来的时候,才知道叶晨就是闻名幽州的叶大善人,更是被叶晨的好酒给吸引住。叶晨当然也是好客之人,给了李东胜几车美酒不说,还给他这次帮忙的手下各个都有赏银拿。
在李东胜走后,叶晨为了安置这些马匹,在圭临县的一处靠庄园地方花千两黄金买了一处三十多里之地,虽然没李东胜的那地方好,但也是有水,有山,有草地,有河流。算是不错的地方。
(各位不好意思,这篇主要讲了李东胜,主要是,他在不久之后也是叶晨的手下,叶晨有了他在,才会有无数的战马。黄巾之乱时,就是李东胜来投。)
第四十二章 大乱之前
秋去冬来,一转眼,已接近184年,时间过得很快,叶晨来到这个时代将近一年左右的时间,此时的圭临县又将面对一场鹅毛般的大雪。 /北方下雪要比南方要早,骑着追风(枣红色的汗血宝马)慢步奔跑在马场中,望着空中飘下的大雪,叶晨叹了下气,这将是他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二个下雪季节。也是他将面对战乱的开始,他知道,在不久后,自己再也没有像现在一样过得如此安逸。黄巾之乱的开始,将是群雄的崛起,更是大汉朝覆亡的开始。
叶家庄园不远处,难得出现千马奔腾的景象,此时高顺带着千名叶家庄的私兵在此地训练骑兵,另一边张飞和廖化正带着几千人在一边操兵练习,对面寒冷的天气,一个个穿着单薄的衣裳一点也不觉得冷,甚至有许多私兵还汗流浃背。自从叶晨这几个月大张旗鼓,样样都以准备,只欠东风。叶家庄园更是扩大了有原来的一倍多大。
“走了伙计,跟好哦。”叶晨骑着追风,对着身后的跟屁虫乌帝说道。小家伙自从来到圭临县之后,完全变了模样,都活泼起来,别说叶晨了,就是典韦等人也不害怕,每天更是要带小家伙在马场跑几圈,现在小家伙虽然没有两匹汗血宝马的速度快,但也有那三匹大宛马的速度。
“主公,你来了。”不远处的高顺一见叶晨骑着马过来,忙催动自己坐骑奔跑而来,说起来也怪,叶晨不是说把自己的汗血宝马赐予高顺的吗?为何高顺骑着的是一匹褐色大宛马,说起来也好笑,当初叶晨本想把追风给与高顺,可高顺呢,当看到褐麟(褐色大宛马)的时候,就情有独钟,最后更是每天要花两个时辰照顾褐麟的起居,叶晨都有点怀疑高顺这块死木头对自己妻子都没那么好吧。
“怎么样,这些马还可以吧。”叶晨停了下来,对着奔跑而来的高顺说道。高顺难得面带微笑,指着叶晨买来的河曲马“岂止可以,这两个月训练下来,好的不能再好,河曲马虽然说速度没塞外的那些名马快,但在整个中原也算优良马种,特别是这些士兵穿上重甲,拿着武器,其速度不但不减不说,持久力时间较长,疲劳度恢复更是快。加上主公为此马安装的马镫和马掌,简直是如虎添翼。”
现在叶晨的私兵都已有五千私兵,其中骑兵一千,全是重甲骑兵,这一点河曲马算发挥了它的作用,承受重甲的士兵,奔跑中根本没有不适应,由高顺统领。步兵四千,分别弓箭手一千,刀盾兵两千,枪兵一千。别看只有五千兵力,就是面对一万兵马有何妨。叶晨可是在他们身上花费大量的钱财,差不多花钱叶晨三分之一的家产。
再说,在上谷郡,还有那个士族有叶晨一样的实力,就算他们有着三四千的私兵也没叶晨这边全方面的装备,更没有像叶晨这样,每天不停的操练。叶晨对自己的私兵可是十分严格,不管春夏秋冬,打雷下雨,每天一起床,叶晨都会安排他们来回跑五六里路,腰间和腿上更是绑着十斤重的沙袋,这也是叶晨拿现代部队的基础训练方法之一,像练腕力,蹲跳,俯卧撑之类,反正是现代严酷训练法,叶晨都没放过,一一使用,刚开始大家都觉得没什么意思,每天又累的连喘气都行,睡觉都全身痛的难以入睡。
时间一长,经过一个多月之后,各个都觉得带着十斤重的沙袋,跑起步来轻盈了很多,手中拿着长枪长时间的挥舞也不觉得累。力气更是大了很多,拉弓几十次,手臂一点也没有出现酸痛状况。这才让大家对自己的主公刮目相看,就是连典韦等人都佩服不已。现在的叶晨军队得实力就是一般的军队也不如他们。
“主公,你来了。”叶晨正和高顺闲聊着,不远处的张飞,廖化,典韦三人也过来了。看着自己的四位将领,叶晨十分高兴,但也点美中不足,因为自己身边除了武将,缺少的是治理的人才和谋略之人。治理的人才嘛,现在没有还没什么问题,现在的叶晨只不过是一个县令,最多加个庄园。庄园中人口和钱粮等都亏有杨老和李老两人在,县中有冯伦一切打理。所以说还过的去。
至于谋略之人,叶晨肯定要寻找一人,不然,等到黄巾之乱,就自己的智商耍耍小聪明可以,真要到紧要关头叶晨对自己把握不住。但想请一位有某之人,出山协助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