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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名叫李斯的白袍祭司,既不愿跟壮汉多说,听到专意语的名字,更是不敢和院长作对,此时脸se青一阵白一阵,一甩袖子,恨恨进了训练营大门。
……
墨轩一众学员刚进训练营大门,便被壮汉带到居舍阁楼前的草地上。
“进了训练营大门,再想出去就是一个月之后的事了!”壮汉洪钟般的嗓音响彻营地,“是进入顶尖学府金鳌学宫修行上等仙术战策!还是滚回家做你们那狗屁不通的贵族,全看你们这一个月的态度和本事!”
“我叫霸项,有什么疑问只管来寻我就是!”霸项大手一挥,指着后方两层的学院居舍,“给你们一漏的时间,找到自己的居舍,放置好衣物钱财,回到这里集合!去吧!迟到的我可别怪我不给你们留情面!”
说完,这些第一次集体生活的贵族子弟都有些发愣,少数天分极高,从而被特许进入训练营的平民子弟,则很快动身,去寻找自己的居舍。
墨轩扭头带着衣物朝居舍院落走去,一漏的时间可不怎么长,也就三十分钟左右。
商代的计时方法十分特别,用一只长筒状的青铜器具,在其中灌满水,浮有一支带有刻度的木尺。
灌满水的铜器下方,有一只细小的漏嘴,随着铜器中水位下降,木尺的刻度就在不断下降。
大多数时候,只有王庭或者贵族的家里,才有资格用水漏这种先进的计时玩意儿,大寻常百姓家里,还是看太阳的位置计算时间的。
训练营居舍门口的广场上,有一支水漏,正滴滴答答朝下漏水。负责灌水的侍者守在一旁,随时等着老师需要计时,连忙给铜器中灌水。
等广场上这些贵族子弟们,发现没有侍从来引他们去居舍时,墨轩已经找到自己的居舍了。
这里稍微有些偏僻,但安静整洁,竹制的阁楼不仅结实,而且典雅美观,十分适合居住修行。
墨轩进了阁楼内,发现这阁楼之**有三间卧室,其中一间紧闭屋门,剩下两件空荡荡的,应当是任由自己挑选一间。
随后,居舍小院内传来一阵锅碗瓢盆的撞击声音,墨轩探头一望,之间一位红se短发少年,身材不高,裸露在外的肌肉却十分壮硕,正满头大汗的扛着半人高的包袱,艰难的朝院里挪进来。
作为室友,墨轩自然要搞好邻里关系,他放下自己几件衣物,出去帮那几乎扛不动包袱的红发少年分担了几样青铜制的炊具,换来少年热情感激的眼神。
他气喘吁吁的摸去额头大汗,“多谢……多谢!”
墨轩不认得这位少年,想来前世没什么交集。
“不用客气,我叫墨轩,刚刚搬进来。”
红发少年扛着大兜的衣物用具,艰难踏上阁楼台阶,两人拖着包袱往剩下一件空卧室里拖去。
“我叫子妄!是朝歌人士!”
少年兴奋热情,才刚安顿好,便从包袱里取出两张用布帛包好的粟米大饼,掰给墨轩一半道:“来来!尝尝我母亲连夜做的粟米饼,可香着呢!”
面子妄热情期待的眼神,墨轩微微一笑,毫不客气,接过粟米饼狠狠啃了一口。
“怎么样?!好吃吧?!”
那红发少年一脸喜悦,自己也一屁股坐了下来,取出一只羊皮袋子,啃了一大口粟米饼,咕咚咕咚灌起了清水。
墨轩一看就知道,这种自带干粮的,一般都是平民子弟。
殷商时期,人民基本分成贵族、平民和奴隶三个阶层。这个时期的平民,大部分都是一些手工业者、自耕农或者渔猎者之类的存在,基本上要依附于大城市生活。
平民阶层虽然没有奴隶那种随时会过劳死又或者被当作祭品宰杀活埋那样牲口般的生活,但是跟锦衣玉食之类的事物也是完全不沾边的。
不过在墨轩眼里,后世的观念已经深深烙在他的脑海里,人人平等,不存在什么贵族平民之分,子妄是什么身份他并不在意。
“快些吃,收拾完就该去集合了。”墨轩几口啃完了饼子,接过子妄的羊皮袋子灌了两口。别说,这粟米饼还真是比之前在驿馆里的好吃许多。
只这几个动作,两人迅速熟悉起来,子妄一边收拾屋子一边好奇的问:“瞧你领口袖口纹饰,是贵族吧?”
墨轩摆了摆手,“什么贵族,进了学院,大家都一样。”
“是啊!”子妄满脸希冀道:“我能被选进训练营,就一定要好好努力,将来成为伊尹那样的人物,也让我的母亲也过上好ri子!”
因为知道商朝的整个历史,加上前一世的记忆,墨轩倒是知道子妄所说的伊尹是谁——目前被殷商祭拜的食神与智慧之神。
这是商朝从一个做饭奴隶一路奋斗到宰相地位的神人,光说名字十有仈jiu的人是不知道的。但是他所说的一句话,在现代世界依然被各国政要所引用:治大国若烹小鲜。
墨轩瞧着子妄天真充满希望的眼神,也被他这股情绪感染的微笑不止。
能有这样的赤诚孝心,一定是个好孩子。
“对了,听说一件居舍,能住三个人,还有一个,怎么还没来?”子妄收拾完毕,在阁楼内探头望着。
墨轩扫了一眼最后那间紧闭的屋门,朝子妄使了个眼se,“我估计他已经进屋了。”
“哈!”子妄笑道:“那咱们去瞧瞧这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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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轩两人轻脚走进闭门的屋子,侧耳微微听了听。
果然,屋内有轻微的声响传来,肯定是有人在里边的。
“嘘,我来推门。”子妄恶作剧一般坏笑着,偷偷朝屋门推去,门被推开一条缝,恰好够两人一高一低伸着脑袋往门里张望。
这一看,屋内震撼的场景顿时让两人都呆住了。
第7章宿敌()
屋内悬着一张一人高的巨大羊皮画布,有一位身着黑se羽袍的少年,正站在床上,用一束绸布,沾着陶罐里鲜红的液体,在画布上涂抹出一个人脸的轮廓。
地面上,七八只惨遭割喉的老母鸡,死状凄惨,鸡目不冥,显然那陶罐里都是鸡血。
“好多的鸡……”子妄压低声音惊叹。
“好多的血……”墨轩也被这阵势惊住了,前世自己也没见过这样的行为,难道是占卜仪式的一种?!
“嘘,不要说话,不要打扰我创作!”这身着黑se羽袍的少年头也不回,一笔一划涂抹的极其认真。
墨轩和子妄,两人就探着头,夹在门缝里,呆呆看着这少年作画。
足足看了十分钟,这少年竟是用鸡血抹出一个人脸形状来,还有两只血红血红的羊角辫。墨轩怎么看怎么觉得眼熟,忽而灵光一闪,从这黑袍少年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画里,竟是看出他画的是谁。
关键在于那两条血红的羊角辫!
“专意语!”
墨轩低低念叨了一声,那黑袍少年顿时扭头,神se大喜,如遇知音。
可一瞧见只有两颗人头挂在门缝上,少年一声惊呼,脚下一划,从床上直直栽了下来。
“哎我的娘!”
少年急忙从地上爬了起来,不顾自己受没受伤,满眼放光的紧紧抱住子妄的脑袋,仿佛遇见了人生知己一般,“刚刚是你说的话?!”
“不是!不是!”子妄的圆脸都被挤变了形,墨轩瞧见这少年朝自己脸上捧了过来,急忙后撤一步,“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少年见墨轩不领自己的情,毫不在意,一脸赞叹赞赏的看着墨轩,“还是你有眼光,能看懂我的画像!同道中人,同道中人啊!”
墨轩面上微微抽搐,“专意语要是瞧见自己这两条血辫,我看你是要倒霉了……”
子妄丝毫不知道他们两个在说什么,好奇问那黑se羽袍少年,“你叫什么?是这居舍里最后一位吗?”
那黑袍少年浑不在意两人的问话,只是专注盯着自己的画卷,“我叫风无遗,门口不是写着呢嘛,自然是这居舍中的一员。”
墨轩上下看着风无遗的装扮,黑袍之上尽是黑致华贵,一头黑发之下,双眼细长,长相十分清秀,但看气质便知道,这风无遗必定也是贵族。
只是他浑身散发出来的气质有些慵懒,不着调。眼神似是轻浮,却又一股异样的神采在其中。
“你是鬼方的人?”子妄忽而惊叫。他拉扯着墨轩的衣袖,往风无遗脖子上看去,一对黑墨晶石做的护目镜挂在身上,不细看还以为是条项链。
“只有鬼方的人才带那东西!”子妄低呼。
墨轩前世征战之时,也接触过不少鬼方人。
鬼方在殷商之北,用今天的地理概念来说就是位于今陕西西北部、山西北部和内蒙古西部这片区域,平原沙漠等极端恶劣地形都有。
这个世界的殷商世界中,鬼方那里生活着许多异族血脉的人,这些人中血统纯粹的,甚至可以背生双翅,在高空翱翔。
飞行之时,本就对双眼冲击强烈,更加上荒漠滚滚飞沙,平原暴雪狂风之类的极端天气也多,护目镜能保护双眼,几乎是ri常必备的器具。
虽说在这种族和器具,个时代看来十分正常,可在后世,墨轩不敢想,考古学家挖出了三千年前的护目镜,会是怎样一个表情。
“对!鬼方王子,风无遗,说的就是我……”风无遗懒洋洋的爬上床,继续用绸布沾着鸡血画画,一边画一边说:“护目镜是个好东西,又能防风沙,又能偷窥美女,为什么不带。”
“难不成要我带你们中原巫师的骨头链子,遇见美女就神叨叨的跳一段?”
风无遗一边画画,一边热血沸腾的嘀咕,“专意语,真有少年女武神的气概,面对巫神殿祭司,毫不畏惧,只身赴死……”
墨轩瞧他画的兴起,无语的拉了拉子妄,“咱们还是准备集合去吧。”
“哎我的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