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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罗曼史-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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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称是:《魔笛主题变奏曲》。
还有,我猜想,他在俄国那么轰动,普希金一定见过他。
这首曲子,苏州的黄东井,南京的赵长贵,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都会弹,他们俩都是那个年代小圈子里的名人,古典吉他高手。
第二部分黑眼睛的少女(1)
掘墓人,凝视城市的废墟很美;但凝视人类的废墟更美!
——洛特雷阿蒙
这一段时光几乎是停滞的,像一堵墙。我生命中的第一堵墙。我习惯了用它遮避风雨,虽然墙顶上并没有屋梁,我习惯任何时候一抬起眼睛,就能看见它——三年半四年的爱恋,不!说爱恋,就是!说爱恋并不确切,因为时隔15年之后,爱恋仍在延续,从未中止。应该说:将近四年的同居,和一个叫英子的女孩,已经像正式的夫妻一样子。这三年多,我每个礼拜至少要有一天去看儿子,抱他玩,带他回到我们三楼的家里。英子待他也就像妈妈,一个小妈妈。她带他去浴室洗澡,别人一定会认定他们是母子俩。她面无愧色,回家后兴致勃勃,跟我讲小家伙在浴室里如何好玩调皮。儿子睡在外面床上,我俩睡里间,或者反过来,儿子单独睡里间,我们睡外间。里间毕竟感觉安全一点。那段生活,是的,我抬起眼睛就能够看见,虽然随着人年岁的渐长,记忆力不再活跃了,那段墙体,更像是大面积瀑布形的玻璃幕墙——那其中的影像,显得越来越斑驳、苍老、风化得厉害。显得影影绰绰。事件一个个基本全消失了。我现在已经不可能想得起俩人当时的谈话,贴耳朵说的悄悄话,知心话。这是多么遗憾的损失呵!人与人相爱怎么能没有话语呢,一个长相好的小姑娘,怎么能没有眼睛呢?但当时说了些什么,关于什么?我不可能再复原了。我讲的这么多,全部讲完,跟当时的生活内容相比较,也只好说是连一鳞半爪也及不上的。每一天我都可以写一本书啊!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不是基本上只讲了6月16日这一天的故事吗?1904年6月16日。此后英国政府把这一天定为布罗姆日,为了纪念作者伟大的艺术创造。更何况,我和英子在一起共渡了三年半的时光!三年半啊!她是19岁到23岁。我这边,则是从27岁到30岁。人说“三十而立”,我则是“三十而垮”。垮台,倒掉!真要说立的说,那么这个垮就是我个人惟一的立足了。当时并没有想过要留住。也知道珍惜啊,认真看待啊这些道理,但真的没想到就会这样白白地逝去,一个流水帐,平庸而俗气。人都脱不了这时间的俗,记忆和生存之间很具体有一个差距这样的一种俗!真是俗不可耐。等到后来分手了,天空仿佛要倒转了,果真也就这样子慢慢倒转。我已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我已没有正常的空间、地平线。我生存在一个颠倒过来、颠倒了的世界上。一切都往回、往后面流。一切都只面朝向昨天!这一古怪的情形好像江河水,打个比方:长江里的水,不再往东面流了,而是倒过来,往西,往青藏高原那个荒无人烟,有六千多米落差的源头倒贯而上,这还算什么一条伟大的长江?我就是这样子,头在下面,头扎在地面上回忆,不停地靠回忆过日子。也可能全身的血脉也是倒着流的,从生理上实现了一种反叛。《红楼梦》里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好一个当初和今日呵!用头走路,而不是脚。我等着它重新再倒转过来呢。再倒转过来肯定也没有用!冯建英不可能还站在那里站在三楼房门口的水池边上,站在教室黑板前,夜校门前,站在料峭春夜的汽车站广场路口。不可能还在原地的——她甚至不大可能还在那座去往她老家的铁路桥下。夜间隆隆作响,黑古隆冬的铁路桥。她已经没有那时候的身体,那时候的惊讶和羞怯啦!她在这样静谧的夜空飞跑,以一种非人间的速度消逝和再生,她19岁时的美也许已经变成了植物,变成了太空深处的某颗小行星,某一块陨石,划破长空和茫茫黑夜。她的发育是一朵浪花,在大海湛蓝的天幕下。她笑盈盈的黑发和脸。她19岁的春天是让田野中的马兰花足以止步的春天,现在她自己就变成了马兰花了!谁知道?上天造物太过奥秘——没准,她已幻变成了我手里的几个和弦呢!这段和弦多美啊——请听:月亮的铿锵,夜露水的坚硬颗粒……全在这精致柔美的吉他声音里。而她本身,又何尝是音乐可以换取的呢?音乐也许能够永垂不朽,代代流传,她一名活生生的女孩,也许短暂和不幸,真实得像一个太虚幻境——可是我宁要这刹那间的两性相悦,两手相握,也不要那种抽象的不朽。我要真理干什么呢?我要这些和弦干什么呢?一个人惟一最高的真理,不过是为了自由快乐地说一声:不我不!
对真理说不——然后才能对爱的人说海枯石烂。
才能够说:天长地久……
和弦?我每次拿起吉他就像又拿起了以前生活中的什么旧东西,什么声音和影子。就像拿起了十六七岁时冒着被学校处分的危险抄写的手抄歌本。那首乌克兰民歌《黑眼睛的少女》,当时抄了多少遍?好几遍。似乎我抄下这首歌时我一生的命运已无可更改。我有这样奇异的感觉。我为这种命运而热切地献身,无论任何代价。我甚至没有时间坐下来考虑一秒钟关于这个代价的事情。这种命运,当年曾被一名少年以直觉窥破过。我拿起吉他就像拿起了火焰,就像端起了年轻时候我和英子共用的那只尿盆。盛满了的尿液味道,黄黄的。我吸着烟,一大清早起来,人还坐在床上就习惯叨一枝烟。脑子突然通了电似的亮了一下,就顺手拿了起来。英子睡在边上,经常总是被我的吉他琴声弹醒。她要未沉沉欲睡,太劳累,心情烦闷了,会自顾自睡,不理我。只要那天她心情好,一副孩子气的开心样子,她就会爬到我身上来,趴到我肚子上,或者在我的两腿间依偎着脸,抱紧我。她一脸温存和知足,就像我手里吉他的另一只发音箱。她听我弹吉他,眼睛里闪烁着孩童般似懂非懂的表情。我一直很怀念她大清早钻到我身上来这份感觉。对别人来说,世上的空虚只是说说而已,更多是虚无缈缥的;对于我,这份空虚却是沉甸甸,实实在在的,非常的具体,因为我的身上确实少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心爱的女人的静静依偎。它就在我肚子上,小腹附近这个部位,我的空虚就在这里。再没有人在我的琴声里快乐得落泪了,也不说话,不表示什么,只是落眼泪,就像季节,只是起风。多么舒畅的,一扫人平常抑郁的风啊!
第二部分黑眼睛的少女(2)
就像一个人登高以后,忘不了那山的高度,高原稀薄清新的空气,那里有助于人类心灵的山巅风光。此后我习惯了在平原上,在山脚附近的村落做名默默无闻的樵夫村民,但并不表明我年轻时候并没有很高尚的经历和志向。我只身一人,有过一番探险,用手触碰过那高山海拨那高海拔山地上的白云积雪呢。如今我只满足于一些田野间蜿蜒的小道。我甚至不大跟人交往,宁愿自己多动几下耕地上的锄头。春天多种点山芋苗,豆荚蔬菜和谷物,秋天好多收获些粮食。我总盼望着那些美好的收获季节,那迷人的天气。我不大回头往很高的山顶上看,当我低下脸在飒飒吹过的秋风中走过,我知道我曾领略过天空之美,远方的美,云朵的洁白柔软,大地美如画,世界美如斯,这一切都是真的,对于布满伤疤的朝圣者的脚踝来说。
英子带我儿子去洗澡,我记得很清楚,是在一个五月的黄昏头。走之前我们在三楼的窗口说了会话,洗完澡回来我们又玩得很晚。我独自在家专心致志给这“母子俩”烧夜饭。我炖的海带排骨汤,炒菠菜,红烧土豆。全是她爱吃的小菜。屋子里一锅饭烧得香喷喷的排骨汤沫沫沸出沙锅,立即有被煤球炉烤干的汤里一层油和肉汤汁味道。小小厨房间热哄哄的。等天黑以后,她抱儿子回来我在门口迎接她,她那脸蛋通红通红的多么像刚喝下喜酒的新娘子。我们三个人的肚子全都饿得咕咕叫了。我们的房子空气周围全是老的街巷,老弄堂天井的声音味道,热哄哄的夕阳光。走之前她用塑料袋整理要带去换洗的小孩衣服,她自己的内衣。伏在我肩背上嘀咕,能不能改主意啦?我在家里帮他洗吧。
一会儿,手里叠着小孩衣裳,又走过来自我解嘲,用她那种小男孩式的哑嗓轻轻笑着说:人家肯定要问的,这孩子像是她养的吗?
胖胖,我们俩长得像不像?——天天不像我……
浴室里那些人,全会说三道四。
天天是我儿子名字,她骑脚踏车带他去,车的后座架上有一只婴孩专用的座垫,孩子坐上去,体积嫌小了。
……小胖胖,你要用手抱着阿姨的啊!她喊着笑着,用手扶好。
路上当心点,下坡路刹车……我一直追到楼底下,目送他们消失在街巷深处的暮色中。她骑的那辆女式脚踏车,车身前没有三角架。我有点担心。
她回来大声叹息:哎呀小家伙累死了,掮上抱下的重死了。小家伙倒蛮乖的,天天?乖不乖,阿姨帮你擦背好不好玩?
我儿子叫天天,他那会一定还不懂擦背。
我在一旁看着,忍不住吻吻她红扑扑的脸蛋,她那一头黑发湿淋淋,有一种新生儿的逗人爱怜的香味。1991年,中国人弄头发还不大会火局油什么。她头上有种舒坦的年轻、精致的情欲的香味,春情荡漾、温柔大方。一个人做对了一件事体以后,会比原先更大方。
我不央求她做什么。我给予女人充分的自由,我对她们向来是这样子。我记得那一晚上,她坐下来吃东西胃口特别好,一声不响地吃着,像是饿了有几天几夜。她不节食,从未听她说过要什么减肥。这类字眼像是天生跟她无关。也没见她长胖。她一般胃口很好,稍稍显得精细。吃饭时颇有种大家闺秀的教养,比如绝不开口说话,绝不让食物在嘴里发出声音。轻轻地抿,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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