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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魔笛(1)
请在我着火的眼眶里投一点灰烬。
——洛特雷阿蒙
我们住在三楼上,那是一幢孤零零的公寓楼,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主要以水泥为特征的旧楼房,没有卫生间,厕所在楼下围墙外靠马路边的地方,厕所旁边就矗立着一根(架)庞大的变电闸。几乎就紧贴着我们三楼朝西的窗口。我们到处可以看得见水泥:外墙水泥(没有任何涂料粉刷),楼梯间的水泥,房子里做地平的水泥。最后,一个向东狭小的水泥阳台。进入房子的过道,通过有扶手的外走廊,走进房门的第一个房间是没有窗户的厨房间,那里面无法安置窗户。三面围墙,隔壁都有房间,或者是你自己的房间,或者是邻居家的卧室。过了厨房到达第一个房间,北面靠墙放了一张较为简便的棕棚床。西边窗子底下放了一张摇晃不平的写字台,是厂工会办公室常用的那种式样无特性的写字台,抽屉很大,实用。台子被漆成同样无个性的淡黄色,整张台子,仿佛刚从一大堆文件纸页里叛逃出来。这个房间往东走,进入我们的卧房,也就是一张可张挂蚊帐的木架子床,床上的被褥床单,比西面那张简易床显得略为干净考究些。再就是一张塑料面子的破沙发,人陷坐在里面就会不想起来,一只褐色玻璃茶几,一顶书柜。一两把靠墙倚放,有时也会堆在床上的吉他。卧房之外就是那个狭小的东阳台了。太阳每天从那里升起。英子一住进去,就张罗着挂起一块长条形的布窗帘,那窗帘的花色,图案,至今还在我眼前晃动,同时晃动着的还有她那双挂窗帘布时努力往上踮起的胖乎乎的纤手,她那妩媚要强的腰身。等她挂好窗帘,我记得我静静搂抱住她,亲了她一口,她像睡梦中翻了个身的人一样继续把身子扭过来,有几份抑郁困倦地把头埋在我臂弯里。
住在这里好不好,开不开心?
哎,这是我们的小窝。
这样的房子竟有人空着,真奇怪!
等礼拜天,我再回乡下带两条棉花胎来……
我喜欢住楼上。我还从没有住过——
阳台望出去就是山,胖胖,这下礼拜天我可以陪你爬山了!
礼拜天?我要睡一整天。
睡一天?懒鬼,你天天睡觉!睡不醒你。
嗯,睡不醒——我们到山上去睡,你晓得吗?松树林里厚厚的一层松针,比什么地毯都要舒服,还有股香味——
清香味,我小时候乡下烧柴烧过的……
不过没我的英子香,没新娘子香……
新娘子当然比你的松树针香啦——你究竟要哪样?
两样我都要,要山,也要老婆——
老婆不理你,新娘子理你。
理我,不理我,反正全叫英子……长的这样的眼睛眉毛,小鼻子。馋嘴巴子。哎,英子,馋不馋,你说是不是馋嘴巴子……
嗯……馋什么?
你说馋什么?馋你的人,馋我的心。好啦,炉子上炖的排骨快好了,要加只煤球了。
炖排骨的味道在屋子里弥漫开来,即使在回忆里。我也仍旧食欲大增,仍旧像在当年那间静悄悄的小房子里。临近中午的阳光已经从墙体的一侧半移到那张床上的半床被子里。我们因为冬天畏寒,时常呆在屋子里不太出门,在卧室靠阳台的地方找个明亮的角落晒太阳。她有时央求我替她弹首曲子。她把上衣衣襟解开。“我帮你暖暖手……”她身上那件蓝色米黄色相间的滑雪衫在太阳底下悉卒作响,那还是我替她在苏州观前街买的。买了滑雪衫,我就没有住宿的钱了,那一晚我是在火车站的候车室长椅上捱了一夜。我一直没把这件事情告诉她。我仍记得她穿上那件时新的滑雪衫后的体面雅致。她脸蛋的肌肤嫩嫩的,像名婴孩。她几乎从不用什么化妆品,我吻她脸和颈脖时闻到的都是女孩子身子自然的肉味道,自然的香味,一种初恋的分泌物,少女的体香。比冬日的晨曦朝露还要来得清新,而且好像有种冰冻的感觉,仿佛树身上的一层冰翳,很难形容。人有一种瞬间掉落在了冰晶里的感觉,一种穿墙而过的感觉。“胖胖,我欢喜听弹琴,你弹给我听,你要多练练,将来好开音乐会,各位观众——许建建个人吉他独奏音乐会,现在开始!”她站起来,看上去显得有点臃肿,可笑地举起一只滑雪衫的衣袖,模仿着站在舞台上的样子。“我将来要是开独奏音乐会,一定是你帮我报幕,说好了啊——”屋子静悄悄的,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五、六度。90、91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那一年冬天也特别冷。我们的屋子里没有火炉,那时候空调几乎看不见。城里面有几只空调,大概可以数得清爽。那时候我们从未想过将来的中国人还能享受到空调。我们在那样的寒天头呆习惯了,呆久了,早已经对寒冷麻木了。从小到大过的就是这样的冬天。屋子里惟一用于御寒的就是热水袋,英子从医院带回来的盐水瓶,也就是病人输液用剩下的空玻璃瓶,回来洗干净灌上热水。我们睡觉都是用这个暖被窝。她有一大一小两只,显示出她在医院工作的特权,她跟我闲聊时袖管里就放了一只小的,时不时地拿出来在自己的面颊上捂一捂。“别这样捂,会容易得冻疮的!”我时常要提醒她,她可不管。因此屋子里有三种味道:她的体香,手,头发,耳朵的香味道。太阳晒进来的空气味道。热烫的盐水瓶上玻璃和水的味道。最后一种味道里有时搀杂进来盐水瓶的橡皮塞子,那种橡胶被水捂热了的特殊气味——我俩就是在这样一种完整的空气气息里相互静静地厮守,守着我们青春岁月里那个洁净的冬天——那个冬天散发出我一生中的爱的贞操气息。它由冯建英和我坐着晒太阳时手指的相缠绕(有时能绕出湿热的汗)以及不小心碰着的吉他琴声音,阳台外面静静的山麓风景——组成,组成一个爱的灵魂的和弦。我一生中最初一个完美的和弦,大三和弦。是的,我可以在这个和弦里活下来,我的爱,我俩的爱当初就是在这个和弦里活下来的。这个和弦外面,有呼啸的寒风,干枯、萧索的郊外的冬天,那些农田,冻僵了的菜地。有城北一带最后一大片城区,那些清代的井,石牌坊、石头做成吉祥物的岸边的系缆桩——石板弄堂的地面人走过会发出“空通”的瓮响,仿佛古旧城区的身底下还有一个面积更加广大的看不见的迷宫,说不定是一个地下皇宫呢,建置于黑暗地底下的金壁辉煌的宫殿……
第一部分魔笛(2)
那年冬天,英子就是我钟爱的公主。我恒古的美的心脏。这颗心脏在我胸膛里跳动,于是我的生命世界,我的身体充满了人类纪元所有的美。一切人类的过去和未来都在我身体上活过来了。一切歌曲、骄傲、狩猎、劳动、战争和舞蹈,一切黑夜和白天——我都在她身上找到了的那个我自己体内看见并记住了。我发现了,我得到了。有时人一辈子,只能在爱里面睁开眼睛一两个瞬间。那年冬天,对我来说,就是那样的一次睁开眼睛,那是一个永无尽头的世界,光彩夺目,一个人可以化费几辈子去苦苦寻觅的机会。通过这样的机会,你就会得到人们通常所说的——幸福。
我们那时是烧煤球炉的。记得后来分手不久,城乡间的燃料才普遍改朝换代,变成了煤气。但是90和91年,县城大多数人家,仍旧是烧煤球炉。小家庭过日子,我觉得烧煤球比后来的烧煤气,更有味道。那是日常生活的节奏之一,体现在煤炉上,要来得缓慢、稳重些,也就是说,更加从容;煤气再方便,再轻易不过了。“啪”地一声在灶具点燃,整个过程都火烧火燎的,仿佛催着人快去炒菜,休息,忙碌,快去直通通地做爱和离婚。与此相反,一只小小的煤球炉则显得悠闲保守多了,像一种旧式的人与人之间的温情。我们炖一锅排骨,先用一只烧剩下一半的红煤球把那锅排骨烧开,烧的时候,煤球还蛮发火的——你听说过这个词吧:“发火”,现在一般很少人用了吧,我意思是用在厨房间里。——烧开,撇掉锅上那一层泡沫,放黄酒、生姜以后,就重新夹一只新煤球加上去,加到旧热煤球上面,叫做“过煤球”。煤球过好,炉门关小,只剩一道透风的缝,就把这锅排骨慢慢炖熟,整个这一个过程,都更加富有人情味,甚至可以说,更为雅致。不要说吃了,过程本身也很养人。人们必须谦卑地对待这一烹制食物的过程,必须经常性地弯腰,鞠躬,朝炉子上的火眼火头行注目礼——那里像煤气炉这样粗暴、没教养?这样简便到不当一回事情?恐怕,恐怕有人不会同意,这是我个人的观点,它源自1990年那一场爱情。我和英子常围着一只煤球炉子忙碌。一个在底下劈木柴,生火,扇炉子,一个在上面倒豆油,炒菜,她在厨房里不及我的,缩手缩脚,只能炒几个最简便的菜。她生于1970年,身上已经有那新一代人的普遍习性。例如不擅长做饭做家务什么。她还算是勤快的,除了下厨房,别的方面都很能干。还会结绒线衣呢。狭小的厨房间暖烘烘的,她喜欢呆在里面,就是煤气味道太重了。她爱看我炒的菜,也爱吃我烧的菜。我们总是手挽着手,一起去楼下面不远的菜市场。她欢喜吃的菜肴有:豆苗、胡葱烧豆腐、油面筋塞肉、韭菜春笋、腌笃鲜、新蚕豆、红烧带鱼。全是我的拿手菜。过几天她就要在我耳边嚷嚷:好久没吃到胖胖烧的红烧肉了!于是我们就会结伴去菜场,称两斤最精肥的五花肉。回来,放点慈姑进去,慈姑烧得酥酥的,又硬实,又酥又粉。放土豆、山芋也行。一般是冬天放笋干慈姑、萝卜,夏天头放海带和菠萝。我至今仍记得英子爱吃的这道菜谱。女人和我在一起,我都能养得她们白白胖胖。
冬天,更经常的是炖排骨,用菱角剥出来的肉。精心拣挑一番,挑肉质厚实的菱角,炖小排骨,汤味道绝对鲜美。蔬菜,只一只:水芹豆芽。清清爽爽。
我们在三楼的房子,仍是一个朋友热心出让的。是他在港务区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