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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罗曼史-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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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月光(2)
有时我会想:我这辈子再不可能有爱了。因为不再有那样的夜马路,那长江边上静谧古老的山路森林。凡我以前和英子逛马路的熟悉地方,那些弄堂、小巷、公园、郊外、电影院全没有了,都督坊巷、青果路、观音弄、东平庙巷、君山路……全没有了,在江阴城里,你也许还能找见这样一些空洞无物的地名,但那个静悄悄的小县城,早已随我俩的爱情一起死亡了。胜利路口那幢西洋式的小木楼,1992年就没了。南门石子街口头的天主教堂,建成于清代道光年间,正好也在新千年的第一年,塌倒在了一批奸诈的建筑承包商手里。那样一个教堂,在那几年里,是一个多么好的去处啊,你若骑车从北门走到那里,总要骑上半个小时,期间要经过县城最后一批临河而居的老城区。经过忠义街、石子街、河东街。玻璃台板底下压有诗稿的那个朋友,家就住在忠义街。街口口我还另有一个弹吉他朋友,一个工人,弹一手像样的古典吉他。现在他早就不弹,放弃了,整个江阴城的东南面,就只有他这一个人会拨弄这样的乐器。我们平常见面总是说:什么时候聚聚!聚聚!总是搞得很激动,很正规。但却总是见不了面,一年也大概见一次罢。后来说看不见他了。我总有七八年的样子,不知他的下落了。以他性格的木纳,不大喜欢说话,现在大概是个下岗工人了吧。这座城市大面积的扩建改造,其结果是相对我难忘的青年时代,连一砖一瓦也没给人家留下;连半条我和英子的眼睛都同时看到过的弄堂也没剩下啊!现在,我不仅过的是另一种生活,表面热闹成功,貌似很休闲的生活,甚至有时还会觉得自己置身在另一座城市里,一个更陌生、冷漠的街道城区。岁月带来的结果是:不仅相爱的一对男女分手了,城市和城市之间也分道扬镳,形同陌路人了。新楼房和旧民居之间彼此说着再见,有时甚至白眼朝天,恶语相加。在如此陌生的新城区,我如何寻回往日的爱情?怎样去把对英子的思念放到一个妥当的地方?我们中间谁更无望?今天的我,还是昨日之我?
我的第一把吉他是和……,至今我仍难以分辨,哪一个形象更重要,更其清晰且震撼人心……。
1978年,那是知青时代的夜晚。知青们从那天春天开始闹着回城,在我们这里这样小小的县城,也闹了一出集体去县政府门前静坐绝食的大行动。县政府门口墙上还破天荒贴出几张大字报。那是我记忆中有关大字报这种丑事最后恐怖的印象,从那以后,这种噩梦般的文字形式至少从我个人的生活中销声匿迹了,完全引退进了人类文明的茫茫黑夜。那几天,我到县城政府门口看热闹,看见黑压压一群人坐在地上,并不算吃惊,因为以前这种人多坐地上的情景很多。讨饭的乞丐,汽车站火车站广场,候车室里,还有乡下放露天电影的打谷场上,军队的操场等等;但一看见大字报,人立即就本能地往后退缩,仿佛嗅闻到了一种污迹未干的血腥味。这种感官反应,是源于我这辈年龄的中国人特别的童年记忆,源于文革。文革时候我们全太小,四五岁的样子。对那种非人的影像见识太多,却又无从消化,一直淤塞在精神的肠道里。平常不知道,一旦触及,会特别害怕,反应特别大。我当时就想,这帮老兄兄要倒霉了!世界未日。中国汉字,若要想叫它杀人,就用墨汗刷到墙上去,就有一种似乎比刀刃还更吓人,锋利邪恶的感觉,我想这是一名文革男孩对汉字形式的一种鉴定。我幼年就已经尝过这个味道了。我有一半识字课,就是在满世界张贴着的大字报口号上,在大街小巷乱钻乱看中学会的。1966年全城像下了一场大雪般覆满了这类邪恶的满街张贴的纸张。风一吹哗哗作响。到处全是浆糊和没干透的墨汁味道,我从此对毛笔和中国传统的墨敏感。我本能地躲避有这两样东西在的场所,所以我对“龙飞凤舞”这四个字的成语很反感。认为它的骄纵后面颇有一种要人命的危险味道。它似乎暗示了一种很可怕的文化人格。我自然不会去从事书法,我知道这有点因噎废食,就是没办法改变。那年知青绝食也闹了十来天,后来结束了。到了夏天,有一天夜里,很闷热的夏天头,我已经睡了。我想不起来那天怎么会这么早睡,也许是上夜班。我那时已经在县城的一家集体企业的工厂做临时工打工了。初中上了两年,毕了业,就拒绝再上学了,闲在家里无所事事。那天我已睡觉了,睡不着,天太热了,突然听见附近街上有人在弹吉他,声音很响地唱一只歌。啊,在我困思懵懂中听来的这个歌曲,有如天堂里的仙景。有时我觉得,换任何人在我那晚那一刻的经历,全会深爱上吉他音乐的,真的,琴声太清亮,太年轻,太麻醉人心了。而年轻人的心也太需要这样一种金属弦声音来灌溉他内心的饥渴了。我的听觉,我全身的肌肉,全像忽然飘来一阵凉凉雨丝的沙漠般“嗤嗤”开裂开来,拼命地吮吸起了这来自天国的甘霖。那是一名上海知青,返回老家前来江阴的北门街上,和同一个生产队的知青们喝酒聚会,带来一把吉他。他起先忸怩不安,忽然一下子进入状态唱得激越颤粟起来,唱得很豪情,唱得半条北门街都激情洋溢起来。他唱的那首歌是《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若干年后,我哼着这样一首歌把冯建英带回家。歌声就像冲出峡谷的一条河流。我的一生就像那样的一个夏天的晚上,豁然开朗了……这是我长这么大最爱唱的一首歌,我反复地唱,翻来覆去。一 次次地回到一个我自己成长年代里的少年之夜。这首歌仿佛允诺我做一个永远快乐的少年。奔放激越,无忧无虑……那天上完课,我把她带回家。第一次带回家去时我的前妻不在。我那时候和她离了婚不久。床头柜上有我儿子八个月时的一张照片。她几乎是第一眼就看见了它。那天一道去我家里有八九个人,全是诗歌班上的同学,大家吵吵闹闹,互相开着玩笑,朗诵诗、唱歌和打闹,坐在我家卧室里惟一那张三人沙发上,坐在椅子、床沿上,有的甚至坐到我写作用的桌子上。惟独她一个人发出那种表面兴奋,听到我耳朵里却有些怅然若失的声音:
“你有一个孩子?这是你儿子吗?”
第一部分月光(3)
她那声音像是房间断电一样失声喊出了口。不,不全是惊慌。无疑我们不曾有过机会单独好好说话。她不知道我的过去,我的婚姻状况。她那是第一次到我家里来,也没有特别的身份——我们相恋的秘密尚没有公开——只是作为一般的学生到老师家里探访、作客。很多当时在场的同学因了她的这句话纷纷扭过身去,争抢相框里的照片看,大家七嘴八舌祝贺我,啧啧称赞起婴孩的长相,场面一片年轻人的好奇喜悦。她也面露喜悦,看得出是真诚地为老师的幸福家庭高兴。不知为什么,这喜悦却使那天在场的我暗暗忧虑、忧悒起来。我是不是讲乱掉啦?知青唱歌的那一晚,突然回到英子去我家这里了……
我想着她身体的温存绵软,想着她的好。那天一帮同学的开心令我暗自羞愧。我满面笑容,可内心却有种失魂落魄感。我知道下面该怎么做,我暗自庆幸没有既成事实的婚姻纠缠,心里有点感恩,又有点伤心。前妻虽然是离婚,但仍旧对我很好——,而且那几个月还住在我家里,已经预备着要住厂里集体宿舍,但还没有完全搬走。那天她正好带着儿子去她小姐妹家了。我准许学生们去我家里认认门,也是暗存着这份私心的——我知道那天不会碰上我的前妻。
我不知道能否解释得清:那个年代里人们的住房普遍紧张。我家住的公寓楼是归属我妈名下的,但是我那位前妻跟我妈妈又在同一家工厂。而我们是协议离婚。厂方自然要另外解决我前妻的住房问题,可是,很长一段时间,大概有大半年,厂方又以住房紧张来搪塞这件事,仿佛是要暗示我们家三房一厅的大户面积,完全足以分出一小间来处理另一个住房名额,也且是我前妻。虽然我下定了决心离婚到底,但离婚协议书生效那天,孩子毕竟才刚满八个月。我妈妈已在上一年去世,父亲病重。而孩子确实需要父母双方的照顾。有时我想,那个节骨眼上如果冯建英没有出现在我生活中,我是否能将离婚的事实贯彻到底?我自己也不太能肯定。我心灰意冷,并没有左右动摇。而且认识英子以后,对自己前一阶段的婚姻状态更加心冷了。但这一切仍旧改变不了我家里当时那种暖味尴尬的局面。我想这让刚刚19岁的英子心里一定打了个冷颤,虽然表面她什么也没说,她却把头抵得更低了。她看上去神情更加倔强不快,郁郁寡欢。我是指那晚去我家以后的两次见面她内心受伤的样子。但这让我更怜爱她了。她越是一声不吭,不喊难过。我这方面也越是热切肯定地想跟她在一起,好好爱她。“我早已经离婚了!”那天,我几乎是大声喊叫着告诉她,期望她注意到我的真心,定下神来,这是我第一次不太明白女人的心。很多年之后,我通过另一个女人,才恍然大悟,约略明白了英子当时的心情,她一定已经在偷偷地想照片上那个一脸憨态的男婴了,我可能成为他妈妈吗?要知道,她那一年毕竟才19岁,自己还是一个孩子,我跟她年龄上相差8岁,现在看看不算什么,可年轻的时候,在相对保守的那种年代里,男女相差8岁已经像是很过份了。那还是个各人拿着电影票经介绍人之手忸怩相约的半开化年代,虽然距今不过十数年,可是,中国人的性风俗,在1990年之后的十年,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啊!
第一部分魔笛(1)
请在我着火的眼眶里投一点灰烬。
——洛特雷阿蒙
我们住在三楼上,那是一幢孤零零的公寓楼,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主要以水泥为特征的旧楼房,没有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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