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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罗曼史-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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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稍显得精细。吃饭时颇有种大家闺秀的教养,比如绝不开口说话,绝不让食物在嘴里发出声音。轻轻地抿,总是细细地吞咽。这也是我爱她的一个侧面。她可以挟了一口菜在嘴里,人坐起来,坐直了看你,眼睛里并没有半点食物的动静。她吃饭斯斯文文,非常爱干净,缓慢镇定——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感觉?多少女人是这样子的?别人大声大口地吃,她也从无怨言,我就是属于那类的吃饭桌上全无教养的男人。她往往瞪着我,好多次我发现她抬脸看着我,不欣赏,也不痴迷,平静地接受,最多轻声地提醒:胖胖吃慢点,你吃饭太快了……。她有一种轻巧的风度,也许是轻盈,跟人交往,做事体,总是不出声地先去做了,做好,而且对好坏不予评价。我印象中间,如果不是从小家教很好,也是她家族的血统一般人及不上。我听她说过她的家世。冯姓是北方来的大族。她最爱形容她的爸爸,说他如何如何是个美男子,村上公认的好脾气,勤劳聪明,爱帮助别人。说到这里我想起来我后来的女友严红,在这一点上她俩很相似,都是有个出色很理想的父亲。她们对男人的感知多半出自一个好父亲。我的体验是:好的女孩子一般从小都有个非同一般的好父亲。她们的身影后有个做长辈的好男人支撑着,这是女性品质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绽开出来的鲜花,格外纯洁,勇敢、大方、心性高尚,自尊。这种论点,我在冯建英那里只是惊讶,发现,只是一时地体验;到了后来认识严红,就很清楚了。这是大小和弦之间必然的关联,人与人之间,上一代和下辈之间。也存在着一种音程和音域的自然连接,也类似一种音乐上的学问,一门歌唱的发声学。这是A转G调,或B大调转E调的诀窍,在明眼人那里,并不奥秘。
嘴轻轻抿着,不出声吞咽——这是一种罕见的贵族举止。文明就体现在这里。文明就是你本来可以大口大口地吃,因为你实在很饿了,但是你不。你让贪婪离你而去,让粗野无礼在你这儿找不见市场,发现没有它的地盘。你如果吃相粗野,也不见得不文明,但是你在已有的文明基础上,体现出种种自然和独到——那是真文明的美了。文明是一盏灯,但是灯也有亮和不亮。而文明这盏灯,是摆放在人类的大白天里。
那晚的英子,却略略有反常态。真的像只饿坏了的小猫咪,突然从睡梦中清醒了,发现一盆食物。
我喜欢她抿着嘴吃东西的模样,一种冷性感,不出声的性感——甚至可以说:拒人以千里之外。我后来再没遇见过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多半是大大咧咧,并不拘泥这些小节。我发觉我也同时喜欢这些大大咧咧。这也是一种安全感。两者都是,我欣赏前者,但也许略微偏向于后者,在人的审美问题上,我有点偷懒的倾向,从这一点上看,我和英子的结合,是有某种暂时被隐蔽起来的距离的。
我现在还是相信:距离跟爱无关。爱要来得更原始,更深沉。爱来自最远处。人与人之间性格、品质和差距,恐怕尚刚动身走在半路上,爱就已越过了它。如同气流越过了旷野。
这样落落寡欢,这样的明澈沉静。
第二部分黑眼睛的少女(3)
她半举着双筷子、筷子落在碗头上看我。有时我想,我和英子在一块的四年,将近四年。有两点特别关键。第一她太善良了,这善良还有一个乡村来的背景。这就是说,她那种善良还不是城市女性,而是一名从小在田野乡间自由生长的善良,这份善良对我来说太广漠了,宛如天造地设。如果她往下走、往后退一点,她没这么天性自然和善良的话,她早就离开我了;如果她往上走,往前面跑一点,如果她会计算一点,有那么点所谓的经验,知道人情世故中的自我保护,或者那怕有个半点爱情之外的私心杂念。你知道,人总免不了有时会审时度势。她应该也会有审时度势之时,但她就是不肯离开我半步。她这样跟我下去,有什么前途呢?1991年,我失业没工作,闲荡在社会上已经6年了,不!7个年头,我挣了什么钱,干了什么常人眼里的正事?没有!我就是晒太阳,坐在家里弹吉他,成天嘴里诗歌啊伟大啊,连我自己都说糊涂了。这样的男人,不是我自轻自贱,她有什么理由一年年为他陪葬她的青春?在我这里,是什么真正打动了她?
对呀,我坚决晒太阳,坚决坐在家里,就是不肯改变。后来慢慢有点改变了也是为了对她,为了这份又好又香的的爱!我慢慢四处打听,开始出去找工作了。我一点一点改,太缓慢了,人世的打击,命运和无常赶在了我作出同样坚定的抉择之前找到她,压垮了她。
还有一点:另一方面,她太孤独、太无助了。这一点我特别清楚,稍许一想就在脑筋里浮现出来:我就像是她在荒原路上遇见的第一个生人,陌生人。她对我不仅有一份爱,还有身体上本能的对荒原体验的那种恐怖感。也就是说,不仅爱我的熟悉和感情上的安全感,她甚至爱上了我给她那种不安全感,那份生疏和陌生。我永远也忘不了我们最初见面时她那副模样和神情——她就像是独自一人,在旷野上走了很多天路,很多天里看不见一个活人。在我这里,她不仅找见了人、男人,一个真实的爱人,重要的是:她还听见了人类的声音!正是后者,使我为之长久地流泪。我们相互分手以后我等于是把她又重新抛弃在了无边的荒野上,她的结局只能是喂几头狼!她平时斗不过那些狼和周遭的荒凉。她那种孤独是与生俱来的,可以说是她身上最主要的激情。她因为爱而惧怕又因为惧怕而爱。刺中她心脏的是人世无常的双刃之剑。如果她不是生性孤傲,从旷野上独自走来,她在一个《红楼梦》似的后花园里走来,走近我,那么,任什么也毁灭不了她和我。她的力量应该会很充沛。是的,在情感上她属于体格健壮类型,她不纤弱!可是她高考落第,她在原先的同学中间,在村子上,父母家人那里,哪里都得不到安慰。她是一下子被抛进了社会的荒原,那股遗弃的力量来得太猛烈、太黑暗。她认识了我,从此而迈进了空气更加稀薄的高原地带。爱是人类社会最为终极偏远的那片荒原地域。
第二部分花儿为什么这样红(1)
我们的灵魂之爱就像弓一样弯曲,
我们的灵魂之爱一直是弯曲的,
永不会予人,也不会被人夺走。
——内森·阿尔特曼
那晚上听那位上海知青弹吉他唱《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我像蛇结束了冬眠般一下子明白了自己余下的人生,那夏夜清亮的吉他琴声犹如蛇在地下翻身听见的惊蛰雷声。我个人命运的春雷阵阵。我听见远远的街上的扫弦声音,齐刷刷,铿锵有力,像赴死的武士亮出刀剑,黑暗中一下子亮出一排的刀剑。我突然被一种莫名的美震颤得全身麻木了。我甚至没有翻身起床,撩开蚊帐到街上去看一看,见识一下唱歌人的长相。不!我从小到大,到那天晚上,竟突然没了看热闹的任何心情,像雪一下子融化掉,身上的毛栗壳一下子爆裂的感觉,我的意思是,那照耀融雪的太阳,那促使毛栗子成熟的深沉树干的力量,在我就是1978年夏夜的某天,街上突然奏响的吉他琴声。那琴声似乎还我以浑身密集的三叉神经,而且是一次性,成捆成束地成型。我命运的血脉一下子被接通了,畅流无阻了。我来电啦!事情就是这样奇特。我不敢说是奇特。反正我完全彻底被琴声征服,听懵掉了。世间还有这样一种生活,一份人生?黑暗中,我对自己喃喃自语:反正我要做能发出这样声音的人,那个身上有水晶秘密的人。我也要向别人显示水晶光芒,边炫耀,边沉醉。所以我个人第一个灵魂的通道和出口,是耳朵。在我身体的各式器官里,最先辨认出我的未来的是耳朵,具体到那天晚上,是耳朵,并非眼睛使我在这世上睁开了眼。我并没有用心去记那天确切的日期,约摸是七月的夜晚,七月份格外干燥炎热的一个晚上。那时候,你知道,县城老街两侧一到天黑全是外出乘凉的人,家家户户都用一只竹榻,几张长凳子或浸在井水里去的西瓜撤离了他们闷热异常的祖屋,那时候没有新房子,几乎全住的平房,老房子,不是阁楼木板腐烂了,就是门框已严重变形,无法自如地关闭。或者谁家临时拦起的板壁受了厨房的潮,炎热的夜晚吸引了大量的壁虎和蝙蝠,在黑暗中游弋,到处都是赤胳膊扇扇子,扇子拍到大腿后背屁股上的声音,各种飞扑或爬行的昆虫鞘翅的“悉悉”声音,蚯蜒熬不住炎热,在泥地里吱吱叫;鱼在闷热水面上跳。甜面酱里白色的蛆虫在“唧唧”地爬;总之,老鼠啦,人啦,男男女女,都在生存的泥潭里熬;食物短缺,人满为患,政治敏感、性压抑、城区老化……整座县城就像一幢摇摇欲坠的危房,危险旧房,不时地会从头顶掉落下来一撮撮干结了的泥浆、灰尘、蜘蛛网……大人不知道死之前该对下一代说什么,孩子们不知道将来为什么长大,朦胧中只觉得有一两场战争,会有一场世界大战。开启我灵魂的神秘吉他声音砰然作响的那一夜,江阴北门大街上就是上述这一番场景。因为持续的高温干热,我记得出门来乘凉的人家都要到闸桥河里多挑了几趟水,什么也不洗,光浇在石卵子路面上,用于降温;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从黄昏头到天黑之后的一个小时,街区上空全弥漫在一种湿热的水蒸汽里,整个的北门大街远远看像个搀杂有各种居民生活怪味道的蒸汽浴房,是长条形的浴室走廊。每个男人肩上都搭揩汗毛巾,光身只穿一条短裤衩,露出肥壮得看得人要冒汗的腰背。光着身的也有些干巴巴的瘦子,瘦得让人担心他惟一的一条大裤衩就要从他肚脐眼底下滑脱下来,这样的景致,又禁不住让看客替他捏一把汗。总之无论瘦肥,街上的人碰上一起都要出汗,都容易弄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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