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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季没有雪-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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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此类的新闻和好事,每天在小天的嘴里都有好几出,是不是真的我并不想去考证,别人只是别人,我是我,不需要去凑那个热闹,大有哪怕世界大乱,只要我这儿不倒就太平的姿态。
“天”我从来都这么简单,“你有二十吧,该去闯事业了,别老在这儿忽悠我这个老太婆,浪费青春。”
“姐,就当为我不行吗?让我也跟你出去溜一回,风光风光。”
“溜什么?我又不是你的主人,你也不是狗。”
“姐,你……,不理你了。”又生气了,这已经是第几次了。不是为我说他是狗,只是我不愿离开这个落地窗,也许还会有人把我捡回去,像上次,像华这样的人,所以我坐十七层,远处的人也能看到吧。只是一直没有好心的人来。
被人捡也会上瘾吗?
“姐,我辞了琴行的工作,你说的对,我该干一番事业了,我有个朋友,在金城,他让我过去,听说金城很大,许多人到那就发了,姐,你去过金城吗?”没想到天会去金城,金城是有华和宇的地方。我去过,并在那里生活过,生活的很快乐,但我却逃离了那里,逃离了金城,逃离了华和宇。
“是的,”我望着金城的那边,“你该去闯闯了,到社会上多历炼,历炼,去掉身上的奶油味。”天虽然不高,一米多不了多少的个子,也算中等个,二十岁,白白净净一双大眼,呼扇呼扇的长长的睫毛,像个女孩子,看起来永远长不大似的,却很会体贴人,是早离开父母的缘故吧。
夜晚。
“姐,跟我一起走吧,去金城发展你的才华,你不能让一颗星在这儿陨落。跟我走吧,姐,相信我,我会照顾你的,再说以你的歌喉,到哪里我都是你的小弟,马仔,到时可别忘了我,别忘了,你是天使,天使总要飞上天的,”是的,我是天使,华的天使,有了他的爱我才活过来,天使是不能没有爱的,现在天微弱的爱支撑着我又活了好几天。他走了,我要怎么才能维持呼吸,再去那些酒吧卖唱吗?卖唱也能活下去,还会得到很多人的爱,但那里终究不属于我。至今没有找到一个适合我的地方,是自己把自己拖到了一个没有方向的地球一端。
“天,你什么时候走?”
“尽快吧,我跟朋友约好了,就这两天,姐,你……”
“走的时候告诉我,到时我再给你个答复。”
“好吧。”
“天”
“嗯?”
“会喝酒吗?”
“喝过,不经常。”
“喝过‘火焰’吗?”
“‘火焰’?听说过,那是一种很烈的酒,只有酒吧才有,挺贵的,没喝过。”
“走,我带你去喝。”
几天以来第一次走出大楼,轻快,正常的脚步,还有点陌生,还是那件大衣,那双拖鞋。我和天来到这条街最大的酒吧,它拥有整条街最豪华的设备和半条街的红男绿女。当然少不了一架最昂贵的白色钢琴,当时我决定在这里多唱几天,就为那架和华家里一样的白色钢琴,可我承受不住酒吧老板眼里千百伏的电压,最后还是没有破三天的例。
“天使飞来”酒吧,是我走了以后改的名,天说的。当我和天走进这最大的酒吧时,所有坐着的人都站了起来叫着,吼着,吹着簇拥过来,保安和老板费了好大的口舌,我才走到钢琴身边,少不了要唱一曲“拖鞋”当熟悉的旋律再次响起的时候,我的泪又来了,为我的拖鞋,我爱的拖鞋,因为我离开它,太久太久了。
“我走在路边徘徊,徘徊不定。
迎面过来一双拖鞋,徘徊不定。
他说跟我走吧,我会给你幸福……
……
爱你,我会再回来,
哦,拖鞋,我爱的拖鞋,
爱你,我一定会回来
一定会回来
回来”
我不能再留在这里,因为我发现我的泪没有要停止的意思。我没有接老板手中厚厚的信封,只让天要了两瓶火焰,就逃开了。我和天逃上了十七楼。
“姐,真过瘾,没想到这么多天不见,他们迷恋你的程度只增不减哪。姐,我们下楼就为了这两瓶火焰吗?”
“怎么,不值吗?为了让你喝上火焰,不值吗?”
“那感情值,为大名鼎鼎穿拖鞋的天使的小弟吗?有什么不值的,值——”
“哈哈哈”我们笑在一起,笑出了泪水。
“姐,我发现你每次唱《拖鞋》都以泪洗面,你知道,他们有一半都是被你的泪折服的。”
“是吗?”
“姐,那,那你为什么一唱《拖鞋》就,就流泪呢?”天呼扇着大眼睛天真的看着我,我想起了华和我两人喝一瓶可乐的情景。
“你知道吗?天”我和天又坐在了落地窗前。好多的灯光,星星点点,分不清哪是人间,哪是天上。“那天我满地找鞋,却找不到,就发现了那双拖鞋,特大号拖鞋,那是我见过的最大号的一双拖鞋。有这么长。”我用两只手比出二尺长的距离。天“嘿嘿”一笑,“哪有那么大的拖鞋。”
“真的,很大很大,本来一只就够我穿了,可是两脚穿一只,我当时也不会蹦,因为那时还是个瘸子。所以我只有穿上两只。只是后面多出大半截,如果有水的话,我可以漂起来。于是我就穿着它走了一段最短也最长的路,最后我还是把它抛弃,我可以把它捡回来的,但我没有争取。就走了。后来,我再也找不到它了,所以我十分想念它。要不是它我也走不出那个大门,所以我非常非常想念它,为它写了歌,为它流泪。”
“姐,你真逗,就为一双拖鞋,也能说出这么一段故事,还写出这么好听的歌。哎,姐,它不会是个人吧?”
“来,我们喝酒,尝尝”火焰“怎么样?”我回避了天的疑问。
天拿来两只高脚杯,把酒到上,红红的液体在杯里来回涌动,像燃烧的火焰。
“干,为今夜。”我说。
“干!”我们互碰酒杯,一饮而尽。
“啊,好辣,好辣。”天以手为扇,直往嘴里扇。
“男子汉,这点酒就受不住啦.”我把酒斟上,“酒量代表男人的肚量,不能太大但要适量,慢慢学吧,小子.”
“姐,其实你这人挺热情的,像这酒.为什么对别人甚至对这个世界那么冷漠呢.”天端起酒杯轻晃着.
“是吗?我有冷漠吗?我不是一直很热情吗,像这酒.”
“好,来干,为你冷漠的热情!”
我和天频频举杯,为他,为我,为这一切.最后,天是何时走的我都不知道。
直到第二天早晨,我依旧坐在落地窗前,盖着被子,被天的敲门声惊醒.
“姐,我要走了,我朋友来电话,一会儿就走,八点半的车,你……”
“走吧,好好干,给姐争光.”
“姐,你不跟我一起走吗?”
“不,我要留在这里……”
------题外话------
好像我是热爱生活的,并且热爱这里的日子。但无时的想逃离这里,在梦里总是置身陌生的地方,找不到回家的路,却又头破血流的找到回家的路,悠悠的走,目的很明确,却看不清前方的路,每次都是惊恐甚至哭泣的醒来,梦里始终没有回到原来的地方,哽咽,哽咽。


你不能爱她
天走了,剩下我没有爱的天使.没有爱已经快两天了,我依旧坐在落地窗前,微弱的呼吸着.窗外,漆黑的缎子上嵌着点点宝石,“黑风怪”不会来偷这缎子吧,这不是唐僧的袈裟,唐僧的袈裟不是黑色的,即使是夜里.唐僧现在在天庭吧,但上帝的世界是没有唐僧的.天上又有几个国家呢?我们无从猜测,更无从去查.我又看见了上帝,不对,这次怎么是个中国年轻人,长长的黑发,没有胡须……
“火焰,火焰,”他呼唤着我,我努力地睁开眼睛.
“华.”
“是我,是我,她怎么啦?怎么啦?”
“好像又没吃饭吧.”是天,他怎么又回来了,还带来了华.
我又获救,重新得到了爱,重新活了过来.华依旧横抱着我,我们一起看天上的星星.他的头发又长了许多,拂过我的脸,痒痒的.
“你头发该剪剪了.”我抬头看着他.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已经说了这是第三次了,是因为我没有修头发,你才离开我的吗?那我立刻去剃个光头.”
我笑笑,“你的头发真的该修了.”
“怎么剪,说个意见吧.”
“怎么好看就怎么呗,只是不要虐待我的眼睛就好.”于是,当我们连夜赶回金城别墅时,陈嫂看到了一个全新的刘振华.
“哎哟哟,我的大小姐,你可回来了,你看看二少爷现在,人也精神多了,头发也理了.”陈嫂拉着我的手不放.“你可没见,你走了以后,少爷天天跟没魂似的,头也不梳,脸也不洗,饭也不好好吃。人都瘦了三圈,那小脸白黄白黄的.”
“陈嫂,没那么严重吧.”华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说错了吗?好,好,不说那些,现在多好,又团圆了,你等着我去给你们炖鸡汤.”陈嫂又去厨房了,做了半辈子饭,钻了半辈子厨房,也从没烦过。是习惯了吧。人都有习惯这个特性,像我,在这个家没住几天,大家却习惯了我的存在。我离开这么久,还是又回到了这个地方。也许也是习惯了这里吧。
我又回到了我的粉红小屋。
“走了有一个月吧,一点也没变。”
“不,是四十三天,整整四十三天,你看现在是黎明时分,那天你就是这时候走的吧。”现在我面前的华比以前更酷了。理短了头发。露出了宽宽的脸庞,但瘦瘦的下巴尖尖的。第一次看清楚华的面容:单眼皮,小眼睛,挺挺的鼻梁,不大不小有点厚的嘴唇。一切都那么平常,但凑到他的脸上却那么不一般。只因为他是华吧。
“你在看什么?”华问发愣的我。“
”我在看一只大狗熊。“
”好啊,你敢说我,找打,我打,我打……“不跑是笨蛋。
”你……你的腿?“华举着手呆在那里。
我原地转了一圈,”怎么?没见过?“
”你的腿,好……好了?“
”我说过不会好吗?“
”我怎么不知道?“也是,自从见了华,脚还没沾过地。
我转了一圈然后看着他。
”太好了,太好了。“华拦腰抱着我转了一圈,像得到了爱吃的雪糕的孩子似的一边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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