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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魅惑,非常的贴切。
“嗯。”
他点了点头。
我将香水收了起来,告诉他:“回头你可以去申请一个专利。等以后我们哪一天穷了,可以大批量的生产这个。我相信,我们可以靠这个发财的。”
毕竟,很多女孩子都怕蛇啊,虫啊这些东西的。
毕竟,我也许,可以不生不死,寿与天齐。谁知道哪天,我就穷了呢?
“小凤,我,我不会让你缺钱花的。这个香水,我只是为你一个人调制的。”
我朝着他勾了勾手指头,他乖乖的朝我靠了过来,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小凤,我想一直一直都这样跟你在一起。”
“小傻瓜,你爱不爱我。”
“爱。”
好假啊。
既然爱我,咋就不能够真实一点儿?
咋就不能够让我看见我玉镯之上,红线横生。
再次去任希家里的时候,是周三的一个早上。
春雨如酒。
我将许久没有穿的旗袍给找了出来,将头弄成了复古的样子。
油纸伞。
我对着旁边街道的玻璃看了看。
玲珑女子,妖颜惑众。
我见到了尹洛。
这次,他不如之前那般热烈。
他跟我说:“第一次看见你穿旗袍的时候,我心肝都颤了。”
他穿着黑色的大风衣,现在就坐在我的对面。我看不懂他的眼神。
他说:“小凤,我真的是放弃了。认识你快一年了。你的模样越来越漂亮,而我,虽然不愿意承认,脸上也已经有了第一道皱纹。”
之后聊了什么。
我不记得了。
不过,我忽然觉得,以后我也许会孤独。
对啊,我容貌会越来越漂亮,整个人会趋近完美。我不会死去,与魔共生。
可陈楚呢?任希呢?刘羽呢?他们是人。
会老,会死。
时光,一贯是把杀猪刀。
我开始明白,君耀为什么让我不要轻易爱上人。
因为,生离死别,将是生命中不可承受的重量。
一辆车从我身边经过,溅起来的水花将我身上的旗袍给打湿了。
透心凉。
也将我从思绪里拉了回来。
伤春悲秋,可不是我的风格。
帅哥年年有。走了80年代的,会来90年代,00年代的,也在茁壮成长。
裂唇一笑。
打算往前走。
车子却在我前面的方向停了下来。
有人摇下车窗,对我说:“美女,我的车不小心弄脏了你的裙子,作为陪你,我请你吃饭,如何?”
我总是想着撩别人,却忘了也总是有人想着要撩我。
我打量了一下那个帅哥。确定是以前跟着陈楚见过一次,我笑着说:“骚年,我猜,陈楚现在应该还没有睡腻我。你要不要请我吃饭啊?要是还想请的话,我可以跟你走哦。”
第294章 我不撩人,人自撩我()
我知道陈楚在上流社会,别人称之为狼。
惹了他,他要是出击,能把人咬死。
反正,是让人又敬又怕的。
“你是陈凤?”
我朝着他抛了个媚眼,眼波流觞,尽是无尽风情:“是啊,我就是陈凤。”
“你跟一年前,变化很大。如果,你对我有兴趣,我肯定还是愿意请你吃饭的,为你这样的尤物,冒点儿生命危险,也值得。不过,你明显对我是没有兴趣的。那我还是拜拜了。”
车窗被摇上去。
那人驾车而去。
“真是个聪明的,懂进退的男人。”
不过,我变化更大了吗?
我掏出手机,翻了翻一年前的照片,在调整了手机摄像头,自拍了一张。
前后对比了一下:“呀,是真的越来越漂亮了呢。”
我喜欢这样的漂亮,这让我非常非常的有成就感。
而且,我不撩人,人自撩我。
任希那天说,让我目地单纯一点,再单纯一点儿。
我想了想,我还真的可以。
就冲着这张脸,那啥也都是值得的。
行走在某杭的路上,我现在的回头率,显然是很不错的。
玄彬虽然没有化形,但是他帮我看着周围的情况,就忍不住说:“小凤啊,要不,往后你出门,还是戴个大墨镜算了吧。你看看,周围那些有女朋友的人都忍不住在看你。你这样要拆散多少对情侣啊。”
我笑眯眯的告诉他:“因为我长得好看,情侣就要分手的。那还是早点分手算了。因为,如果只看脸的话,容颜会老。又不是人人都像我这样,跟魔鬼订了契约,永远,永远都不会老去。”
高跟鞋踩在地上的水里,虽然旗袍现在已经被打脏了,但是,我走路的姿势更加的婀娜,模样也更加的撩人。
我喜欢这样的妖媚无双。
走到哪儿,都是焦点。
任希在他的别墅附近挖了一个池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引来了活水,拾掇拾掇,还搞了一个喷泉出来。
原来是没有的。
现在就有了。
他现在就在那个喷泉边看书。
欧式的亭子将这些雨给挡住了,远看一幅画啊。
走进看了,还是一副画。
走进亭子里,找个地方就坐下。
穿旗袍唯一不好的地方,那就是你要随时随地都注意自己的坐姿,因为稍微一个不留神,旗袍就开裂了。那画面,肯定是会超级尴尬的。
“以前我在某重的时候,我们那某音桥有个音乐喷泉。喷泉跟着音乐一起舞动。而且,水可以喷得很高。最高的时候,可以到房子二十几楼那么高。你要不要也搞一个?”
他将书放了下来:“你要是喜欢,我就可以给你搞一个。”
“但是这个要花好多钱。”
我自己提议的。
结果到最后,来心疼钱的人,还是我自己。
“我那么多钱,花不完。”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阿任的钱兑换成一百块的现金,可以围地球数不清的那么多圈。
“所噶,所噶,修吧。修吧。其实,我更想的是我们干脆将更多的东西投入到慈善事业中去。”
好吧。我又开始装逼了。又开始为了我的良心能够更加的好过,而选择了做点儿好事儿。
任希看了看我的裙子:“你要不要先去换一件衣服?”
我说,好啊。你跟我一起去换。
前两天我们刚刚闹了矛盾,急需要一场嗯嗯啊啊来修补之前裂痕。
到了衣帽间。
看着那一排排的内衣。一排排的裙子衣服。
想到这么多的东西,全部都是我的。我的内心无比的激动。
这简直比我自己家的都多啊。
阿任啊,就看见你给我买了这么多衣服的份上。你就算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我也不跟你计较了。谁叫我就是这么的好说话呢?
他从背后替我将旗袍的拉链拉开。
找我内衣的衣扣。
结果,他在哪那儿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
之前,他解这个扣子的时候,可是顺溜得很。
现在倒好了。居然是连地方都找不到了。
我也不跟他说。
在哪儿笑了半天。
“阿任,这是另外一款内衣,衣扣不在后面的。”
我转过身去,就将傲然展现在他的面前。邪魅一笑,然后说:“我教你啊。”
两手放在前面的杯之间,轻轻一弄,瞬间就开了。
我听见他吞口水的声音,更看见了他喉结滑动的声音。
这就像是烹饪一道美食。享受一道美食。不讲究的吃,和挨着顺序来,在火候到了的时候在下口,显然要美味得多。
哗啦啦……
身后的晾衣架倒了一片,我被推到在了地上。
“为了感激你教会我怎么解这种内衣,我打算让你感受一下,我为了你专门学的新方式……”
内心激动。
热血沸腾。
一番翻滚。
两个人因为之前吵闹而有的那么一点儿隔阂,瞬间消失无踪。
艾玛,心情真是好好的啊。
洗过澡。
我让他帮我穿衣服。
当然,是从内衣开始。
“阿任啊。你这儿准备的内衣,都有点儿小了。最近我长胖了一些。”
现在,我的容貌已经一点点的趋近于我最初的样子。所以,长肉,就是真的长肉了。
“我重新去给你找。”
他立即就要出去买。却被我一下子拉住了手:“不用了。就这样,挺好的。”
内衣稍微买的小一点儿,可以挤出沟来的。那样可是会很性感,很性感的啊。
他很贴心的给我穿好。然后说:“小凤,你是不是收到了一个u盘?”
我好奇的看着他:“你咋知道?”
“有个陌生人,专门打电话告诉我的。他说,你会因此而怀疑我。”
我:“好拙劣的离间计啊。阿任,不怕,就算是你真的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我也会原谅你的。”
任希差点又把我给扑下去了:“小没良心的。我怎么对你的,你还不清楚。我对付谁,也不可能对付你。”
“那你把莫瞑给我赶走。赶回他原来的国家也行。”
如果,真如夏倾宇所说。
莫瞑不能够回狐族,那么把他赶出国去。将他弄得远远的,也是棒棒哒。
任希选了一件可以将我全身上下包裹得一丝不漏的衣服穿在我的身上,然后说:“小凤,莫瞑的事业,已经被我们几个人联合整得差不多垮了。不过,他在股市上面很有天分,是非常容易,就东山再起了的。”
这真是一个忧伤的故事。
大家费尽心机了的把他变成了一个穷光蛋,他却能够分分钟又重新撅起。
“随遇在股市上面,似乎比莫瞑更有天分,我们也不用太担心。”
“让他在我们眼皮底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