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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明露集-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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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为什么?上帝犯了错就变成真理,天才犯了错依旧被世人膜拜,我犯了错再道歉却是狗血淋头。
咖啡吧的门口侍者对我微笑,不好意思我只是路过。绛珠仙子堕入凡尘还前世的泪债,我欠的债谁来替我还?
一开始就不应当犯错。咖啡的浓香杂着紫色灯光拂过脸颊,鼻子一酸便掉下泪来。为什么是苦的?也许加了方糖以后就会变甜,可是谁偷走了我的糖?靠窗的一角坐着一男一女,女的年轻美丽妖媚,那男的莫不是她的父亲?--呵呵。
不去追究,很奇怪的念头。
我转过身看见关云长,便觉大煞风景。神说:“为何如此悲伤?”
一个长发的流浪者抱着吉他在街头高唱,我缓步走向我的座位。要什么?如果可以,能否给我一杯白开水,收什么价格都无所谓。我在紫色的光晕下喝完五杯清水,用了二十分钟,饱得直打嗝。该结账了,这里的色调是黑并且白?侍者笑笑说你看着给吧,五杯矿泉水而已。
我想了想留下两个硬币扬长而去。对不起,我十六岁的二十分钟就只值这点钱。不过还好,能买五杯水。
为什么?一个错误就足以让我的存在变得一文不值?算了,我的咖啡吧。
他们都会犯错,而那些错误不可原谅,就像我把气球吹大,只要松手就可以恢复原样,而一旦吹爆,就连自己的嘴巴都会疼。
我的心就如此惆怅的化了。
冰可以化成水水可以结成冰,可是这世间的温度太高,我已经无法保持固态。
在明露的一个雨天,我路过一家咖啡吧,仅此而已。第七章
我这样的人注定不会被悲伤打败(一)
--今夕何夕?雨歇微凉(一)
握个手吧,朋友。就像告别少年的时候。摘下红领巾,留下“时刻准备着”的渴求。庄重地握握手,把金子般的童年长留。就像戴上团徽的时候,理想把我们的心带向无限宇宙。在这即将走向社会的时候,相信我们仍能用心弦弹奏,明媚的不仅有阳光,还有我们心里热着的追求。含着微笑,自信的昂起头,像我们约定的那样,愿我们在生活的海洋上奋力畅游,愿我们把希望种在心头,明天,无愧的步入果实累累的金秋。
--摘自母亲的日记
“灵兮,就要毕业了,你有没有很悲伤?”果果那天这样问我。
“悲伤?没有啊,当然没有。”我这样回答。
陆果果撅起嘴:“你一点点的难过都不会有吗?毕业了不就要和那小子分开了。我就不信傅斯年那小子能和你考进同一所高中,虽然说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但是我才不相信会真的有人因为爱情而有巨大的洗心革面的改变呢。”
对于果果这样的话,那个时候的我是不会去多想的。我始终觉得,因为毕业而分手的人,根本就不懂得如何去爱。如果真的爱了,天涯海角都会想着对方的,如果只是因为中考这样无聊的事情而分开,那也只不过是叫人提早认清我们并不合适而已。
就算是天涯海角,傅斯年那小子都不会放弃我,我始终是这样坚信的。
现在回想起来,这样的信仰似乎很是搞笑啊。
一年、两年、三年,我掰着手指数过三年的时间,哦,原来我们已经分开那么久了啊。四年、五年、六年,哦,原来我们遇见是在那么久以前啊。
我总是在最最夜深人静的时候回忆起傅斯年那个小子,之所以要挑夜深人静的时候,并不是我的悲伤有那样深刻要那样深深掩埋起来,只是每一次想起那个时候,我都很没有底气,我觉得现在我没有优势去想念一个人。
没错,我是个胖子。虽然我有一个很文艺很淡雅的名字“蓝灵兮”,可现实告诉我我的确不是什么文艺小森女。我蓝灵兮是个胖子,虽然我以前是个瘦子。
我常常被最好的朋友戏谑嘲笑,被一些不冷不热的朋友无视鄙夷,被一些两面三刀的朋友玩弄挖苦,这一切的理由只是,我是个胖子。
从网络上看到的文章说,每一个胖子都是嘻嘻哈哈的每天开开心心像一个圆皮球一样滚来滚去供周围的人开心而他自己也总是一副很开心永远不知道悲伤的样子。但是其实每一个胖子内心都是很悲伤的,每一个胖子都或多或少梦见过自己变瘦变漂亮的样子。
只是我这样的人注定不会被悲伤打败。
我曾经拥有很辉煌的过去,真的,不骗任何人。我那个年代的少男少女都或多或少看过一部当初很红的校园青春偶像剧《十八岁的天空》,男主帅女主靓的,我那个时候被人称作女主角蓝菲琳的现实版,真的,我没有骄傲的意思,人到老了以后总是习惯性对小孩子吹嘘说:“我当年--”其实并不一定是在吹牛皮,可能是真的曾经有过辉煌的过去,比如说我,我的过去也许不能用辉煌来表示,但已经是我所能想到的那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并且连带着受很多人的欢迎。
 
------题外话------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我这样的人注定不会被悲伤打败(一)
今夕何夕?雨歇微凉(二)
如果有一天,我对着我的儿子说:“妈妈以前可是一个大美女啊,成绩全校第一,长得漂亮身材也好,又讨长辈的喜欢,追我的人多了去了。”那样的话,我一定是在说实话。但是当年再怎样辉煌也没意义吧,因为只是曾经。
每个人都必定会有那样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时候。如果要我说我最美好的回忆是在哪里,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在16岁的时候啊。16岁,露水一样的年纪,不仅仅是埋葬我整个青春的时间而已。
我的第一次恋爱发生在16岁,说起来是很俗气的桥段,无非是帅气的男孩喜欢优秀的女孩很久很久但是不敢告白,然后终于有一天袒露心迹两个人最终在一起的故事。
我之所以在这里诉说,无非是因为,那样俗气的桥段是我最美好的初恋。而与其它的偶像套路不一样的地方,只是我不再如以前那样优秀了。
我是很骄傲那个时候的我的,或许每一个16岁的女孩子都会有那样的骄傲吧,身材高挑,长得漂亮,担任班长、英语课代表以及学生会的部长,成绩又是雷打不动的第一名,何况,何况,学校里公认的校草又是我的男朋友。
16岁的时候,哪里会懂得什么内敛含蓄,有一点什么高兴的事情都巴不得要全世界都知道。考第一名的时候会在公告栏那里贴光荣榜,我站在那面前会搂着陆果果的脖子大叫;男孩子对我告白的时候我会趾高气扬地拒绝,对他们说我有男朋友了;学校里有什么竞赛比赛我都要参加然后拿回一个不差的奖状。
我就是那样飞扬跋扈地度过我的初中三年。享受自己作为全优生和学生干部的那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快感,班里的同学都很听我话,老师也会考虑我的意见,家长也只会称赞我。我是温室里培养出的优良品种,从来没有见到过风吹雨打和猛烈阳光。
傅斯年从初一的时候就开始喜欢我了,是暗恋,那是我们情窦初开的年纪,不知恋爱为何物,不知原来一次相遇就会相守一生。只是觉得,哦,我喜欢她。我是到了初三的时候才知道傅斯年喜欢我的事情的,那个时候其实是很震惊的,诚然,追我的男生并不少,但是傅斯年那样的男孩子--说一句不好听的话,我跟他前后桌坐了三年都没跟他讲上几句话,还以为他是孤独症患者呢。也亏陆果果这么话痨的人能受得了和他做同桌。
傅斯年喜欢我的事情也是陆果果披露出来的,不知道这妮子是怎么发现的。傅斯年隐藏得很好啊,反正当事人的我是没发现。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我说不上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不过做他的女朋友总是不会吃亏的嘛,他长得那么帅。
我们正式确定关系是在初三的第二个学期,每个人都在紧张忙碌着中考,老师说中考虽然不像高考那样会决定人的一生,但毕竟是我们要走的第一道分水岭。我想我的成绩应该会毫无压力地被保送进重点高中吧,所以在别人都死命读书的时候我反而很清闲。他们都很羡慕我,觉得上天真是不公平啊凭什么蓝灵兮不用心读书也能拿最好的成绩。我对此不想说什么,之前熬夜背书的时候,双休日泡在图书馆的时候,把零花钱省下来买参考书的时候,他们不都是在玩嘛。上帝是很公平的,有什么样的付出就会有什么样的收获。
我很怕老一辈的学姐学长那样和傅斯年毕业就分手,16岁的我们,不在同一个学校读书与异地恋无异。然而,以傅斯年现在的成绩是很难进入重点中学的吧。
我和傅斯年在一起的时候没有赶上小情侣黏黏腻腻最佳的时光,压在我们身上的是考试,不停的考试。晚自习教室算是我们的最佳约会地点,周末的书店是我们两个人的电影院。我和傅斯年甚至只进展到连牵手都要颤抖的地步。
傅斯年的成绩只能算中上,英语尤其差。偏偏我最好的功课是英语,所以成了他免费的英语家教。我们在一起永远不会有亲密的接吻,只有在攻克了某一难题以后的相视一笑。
我想,其实我还是很喜欢傅斯年的吧。虽然,虽然在我们俩之间,我从来没有主动过。好像每一段恋情走到后来都会变成吵架,我和傅斯年却从来没有红过脸,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相亲相爱直到永远。
我送给他一条项链,街边小摊上随处可见的那种,他却视作珍宝。项链是成双的,他每一天都戴着,还故意穿很低领子的衣服,露出项链来,孩子气地想要炫耀。
我很怕被老师和家长发现早恋的事情,一次也没有戴过。
傅斯年的心思好像永远都不会在学习上,这让我有一点恨铁不成钢。我很怕不能跟他考同一所高中,真的很怕。我害怕在我的眼睛看不见的地方,他会离开我。
我们第一次闹矛盾是在五月二号,我永远记得这个日子,那是他的生日。很不巧的是,那一天也是我外婆的生日。出于家族的不可抗力,我不得不去恭贺我外婆的60大寿。傅斯年那一天一个人在KTV点了一宿的烟,但是一口都没有抽。
第二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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