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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乔布斯-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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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继续解释道,我曾在中美洲待了两年,后来又去香港待了两年,为华尔街日报撰写地缘政治类的报道。我还在洛杉矶待过一年,最终来到了旧金山,旧金山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工作地。说到这,我感觉这场谈话越来越像是在面试,只不过乔布斯对我的话没任何反应。

    “你对电脑有一丁点儿了解吗?”他又插话道,“那些主流刊物的记者没一个懂电脑的,屁也不懂。”他边说边摇头,流露出傲慢的神色。“上一个来采访我的华尔街日报记者连内存和软盘有什么区别都不知道!”

    现在我觉得自己有点底气了。“虽然我在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但上大学的时候,我编过程,做过一些小游戏,还设计过关系数据库。”他转了转眼珠。“连续好几年,我都在晚上给4家银行打工,用ncra小型机处理银行每天的交易。”他正凝视着窗外。“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个人电脑刚上市的时候,我就买了一台,在达拉斯买的,序列号的前8位都是零。开始我装了cpm操作系统,搬去香港之前,我把这台电脑卖了,里面只装了ms…dos(微软磁盘操作系统),因为买家只需要ms…dos。”

第3章 前言(2)() 
提到这些早期的操作系统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他终于来了精神。“你为什么没有买appleii(第二代苹果电脑)呢?”

    好问题,然而为什么我会允许这个家伙向我发问呢?

    “我以前从没买过,”我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不过现在我有了,我让华尔街日报给我买了台fatmac'2'。”我说服纽约总部的同事给我买了台苹果电脑,我告诉他们如果要让我报道苹果公司,我就得熟悉苹果最新的机型。“我用了几周,到目前为止,比起ibm,我更喜欢苹果。”

    我成功撬开了乔布斯的嘴。“等着吧,”他说道,“等你看到我们这里生产的产品,就不会想要fatmac了。”我们终于回到了采访的正题上,这也是乔布斯一直想要谈的话题—如何打败他一手创立的公司,如何打败苹果的那些人,特别是苹果现任ceo约翰斯卡利(johnsculley),正是斯卡利把他赶出了苹果帝国。

    现在,他愿意回答我的问题了,尽管他并没有直接回答每一个问题。目前总部依然是空空荡荡的,我很好奇,他是不是真的打算在这里组装电脑?

    可这里看上去不像是工厂。他是自己出资呢,还是已经找好投资方了?他卖掉了所有的苹果股票,只留了一股,大约拿到了7000万美元,但这些钱还远远不够实现他的野心。聊着聊着,他会突然跑题,谈到完全出乎意料的话题。他边聊边喝装在啤酒杯里、冒着热气的白开水。他解释道,某天茶叶喝完了,他突然想到喝白开水也不错,他说道,“喝白开水也能让人平静。”最终,他又把话题拉了回来:高等教育界需要更好的电脑,只有才能生产更好的电脑。

    公司正在和斯坦福大学和卡内基–梅隆大学(egiemellon)合作,这两所大学的计算机科学学院名声在外。“这两所大学会是我们的第一批客户。”

    尽管他回答问题时避重就轻,传递出的信息也不多,但是乔布斯本人非常有气场。他流露出的强烈自信让我不得不认真倾听他说的每一个字。他回答问题时字斟句酌,即使是回答意料之外的问题也是如此。25年后,在他的追悼会上,乔布斯的妻子劳伦证实了他从非常年轻的时候,就拥有“成熟的审美品位”。从他的回答里,能听出他对于自我判断和品位的自信,而且在整个访谈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他始终在试探我是否能够心领神会,是否能够理解他以前所做的事和将要在做的事有什么特别之处。后来我意识到,乔布斯之所以不停地试探,是因为他要确保每一篇关于他和他公司的文章都能够达到他心目中的质量标准。乔布斯目前所处的人生阶段让他认为自己可以取代任何一个人、胜任任何一份工作,而且比原来的人干得更出色,当然他的这种态度让手下员工苦不堪言。

    采访进行了45分钟,他为描绘的蓝图只有一个大概的轮廓,没有细节,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这是一个早期的信号,预示了公司未来几年会遭遇各种问题。然而,他却愿意讨论其中一个细节:的商标。他给了我一本设计精美的宣传册,解释了这个由保罗兰德(paulrand)设计的高大上商标是如何诞生、演变的。这本宣传册也是兰德设计的,昂贵的半透明隔页纸将厚重的乳白色纸张一一隔开,纸张上凸印着兰德设计商标的整个过程,据说这个图标用了“多种视觉语言”。根据册子上的描述,的商标是一个简单的正方体,黑色的背景上用鲜红、朱红、绿色和黄色印了的4个字母(红绿对比和黑黄对比是最鲜明的对比色),并且字母倾斜了28度。兰德是当时美国最著名的图标设计师,ibm、abc(美国广播公司)、ups快递公司和西屋电器的商标都出自他之手。商标和宣传册的开价是10万美元,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乔布斯愉快地付了钱。尽管是出于追求完美的目的,但如此奢侈铺张,对于的发展并没有什么帮助。

    第一次采访结束后,我并没有撰写任何文章。一家刚起步的公司和一个高大上的商标没有任何新闻价值,无论是谁成立的公司、谁设计的商标。(另外,当时华尔街日报从不刊登图片,也没有任何彩页,所以即使我想报道的商标,华尔街日报也无法向读者展现出商标精致的美,何况那时候读者也不关心设计的问题。)

    这次采访是我和乔布斯的第一次交锋,没有产出任何专题报道,我们之间的交锋与谈判还将持续25年。与绝大多数记者和被采访对象之间的关系一样,我和乔布斯之所以能维持这样的关系,是因为我们身上都有对方想要的东西。我可以在华尔街日报上撰写封面报道,之后我又为财富杂志工作,可以在财富杂志上撰写封面报道;而他的故事让读者非常着迷,我想要抢占先机,比其他记者更快、更好地将他的故事带给读者。乔布斯想让我写他的新产品,而我的读者对他本人也很感兴趣。他想要让我描绘出产品的精妙设计与巧夺天工,而我更想挖掘产品背后的故事,分析公司在竞争中的起起伏伏。我俩的互动就像是一场交易,我们都希望哄骗对方签订有利于自己的协议。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和乔布斯是打桥牌的队友,有时候又觉得自己被骗了,手里拿着一副烂牌。乔布斯常常让我觉得他胜我一筹,尽管有时候这并不是事实。

    尽管那次采访以后,华尔街日报并没有刊登任何报道,乔布斯对凯西库克(cathycook)说这次采访进行得还不错,我也“还行”。凯西当时正为艾莉森托马斯公关公司工作,自那以后,乔布斯经常通过凯西来邀请我去聊聊最新的进展。事实上,值得报道的内容并不多,至少达不到华尔街日报的报道标准。直到1988年我才写了关于的第一篇报道,那一年乔布斯推出了公司的第一台电脑工作站。但每一次采访的经历都十分有趣。

    有一次,他叫我去听他吹嘘如何说服罗斯佩罗(rossperot)向投资了2000万美元。表面上看,佩罗投资乔布斯的公司非常不合理,佩罗是一位爱国的海军老兵,剃着平头,温文尔雅,乔布斯却是个喜欢光着脚的素食主义嬉皮士,而且不喜欢用除臭剂。然而,我比较了解史蒂夫,也采访过佩罗几次,我知道他们俩其实非常相似,都是另类而又理想主义的自学成才之人。我告诉史蒂夫,他绝对应该去达拉斯电子数据系统公司(eleicdatasystems)总部拜访一下佩罗,即使不为别的,也应该去看看办公大楼的车道两边陈列的老鹰雕塑和美国国旗,那些都是佩罗的收藏。史蒂夫笑了,眨了眨眼说道:“去过了,也见识过了。”他问我是不是觉得他疯了,居然会喜欢佩罗这样的人。“任何人见过他以后,怎么可能不产生一点好感呢?”我答道,“他很有趣。”史蒂夫笑了笑表示同意,还补充道:“说实话,我觉得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我们相仿的年龄逐渐成为交流的桥梁而非障碍,我们青少年时期的经历比较类似。尽管比尔盖茨也与我年龄相仿,我也写过很多关于他的报道,但他的父母不是工薪阶层,也从没上过公立学校,我和史蒂夫的父母都是工薪阶层,而且我们都上过公立学校。我们三个都躲过了去越南服役挨子弹的命运,因为当我们18岁时,征兵制被废止了,但比起比尔,我和史蒂夫更像是反战、和平时代的产物。我们都狂热地爱着音乐,也痴迷于各种机械小装置,我们敢于尝试各种古怪的新想法、新创意。史蒂夫是被领养的,我们偶尔也会聊起他的这段经历,但是这段经历对他性格产生的影响并没有社会和政治大环境的影响大,我们长大成人的时代也是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

第4章 前言(3)() 
史蒂夫之所以愿意维持和我的关系,还有一个重要原因。20世纪80年代末期,电脑的世界正处于变局之中,只有激发起公众对他的下一代伟大产品的热切渴望,让他们朝思暮想、屏息而待,才有可能吸引到足够的潜在客户和投资者,史蒂夫特别需要投资者的支持,因为用了将近5年时间才推出第一代工作站电脑。史蒂夫一直都非常明白媒体报道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和价值,这也是里吉斯麦肯纳(regisma)所谓的史蒂夫“过人天赋”中的一部分。麦肯纳是史蒂夫早期最重要的导师,他曾经说过“史蒂夫在市场营销方面有着过人的天赋,在22岁的时候已经有了敏锐的直觉。他知道索尼的伟大之处,也了解英特尔的伟大之处,他希望自己的产品也能享有如此声誉”。

    史蒂夫知道苹果公司的报道是由我负责的,好几年时间里,他会时不时给我打电话爆一点苹果的“料”,都是他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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