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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安柔却将视线锁住了易南天不经意间抬起的左手。
易天南的手同他的人一般清瘦修长,很是养眼,当然,总归是上了些年岁,这手比之施洛辰的是要逊色了些,更不如尼尔斯那双精于弹琴的手。
勾住安柔视线的是易天南无名指上的一枚戒指,用红色的丝线密密匝匝的缠了,且不说以丝线将整枚戒指缠上有多怪异。
最主要,易天南这种定居国外的单身男人,一般不会随便在无名指上佩戴戒指,可她明明记得尼尔斯提到过易天南是孑然一身的。
看那丝线的颜色,比之前几天很明显的鲜艳了,想来是重新缠过。
察觉安柔的视线,易天南伸手轻抚了抚那枚戒指,笑道:“年轻时舍不得摘下,如今老了,习惯了它的存在,没了它,这根连着心的手指就要寂寞了。”
安柔犹豫了一阵,轻声问了:“这是?”
易天南不甚在意的笑:“一枚不值什么价钱的婚戒。”
安柔愣了愣,心莫名的抽了抽,脱口而出:“啊!易教授结过婚?”
易天南的笑脸有些恍惚:“很是荒唐的一桩笑话,原以为是需要拯救的迷路天使,其实不过都是我自以为是的幻想罢了。”
安柔看着易天南,他还在笑,可那样的笑脸,是会催生伤感的。
安柔低低的重复:“迷路天使?”
易天南颔首:“她给人的感觉和你有些相似,对自己的世界外任何事物都是漫不经心的,她有一双很清澈的眼,可眸光流转间,便将化不开的忧郁都泄露出来了,不过,她不及你漂亮。”
安柔问:“她人呢?”
易天南收了恍惚,涩然的笑:“我们不是同路人,她有她的天堂,我有我的困窘。我连个像样些的婚礼都办不到,就是饰品店里廉价滞销货都要省吃俭用才得买到,这样的生活是她不曾经历过的,后来,她偶然得知我有个出国的机会,极力劝我把握住,她知道那是我的梦想,因为顾念着她而难以抉择,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幸运,一直感叹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只是没想到,我刚走,她就去打掉了我们的孩子,回到了她的天堂。”
这是个叫人无奈的故事,安柔静默了许久,还是问了:“她既然知道你的理想,想来也很了解你,一个女人肯为一个男人涉足从未历经过的艰难,该是有爱的,怎么会那么快就变质了呢?”
易天南淡淡的回:“我倒是希望她的爱会变质,可那不过是痴心妄想罢了,我只是趁虚而入的疗伤品,她爱那个男人,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手腕上的伤痕还是新鲜的。”
他的声音到底现出了晦涩,一阵沉默后,似恢复了些许平静:“是为了那个男人留下的——放不下又能如何,她有她的幸福,我有我的追求,原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勉强凑在一起也不会快乐,各归其位,对大家来都有好处。”
安柔看着易天南,他说得云淡风轻,好像事不关己,可她却听得出他的不甘,忍不住说:“她现在还好么?”
易天南轻扯了扯嘴角:“应该很幸福,那个男人到底是爱她的。”
安柔眨了眨眼:“会随身戴着这枚戒指,代表你还是没放下,既然没放下,难道她那样伤害了你,你就默默的认了,不当面问问她,就因为无法忍受清贫,所以放弃了这么爱她的你?而且,你们已经结婚了。”
易天南牵强的笑,他说:“我也血气方刚过,怎么会那么容易就认了。”
神游了许久后,易天南声音飘渺,娓娓的道出一段尘封的过往。
易天南是在南方一所名牌大学里邂逅了那个女子。
在那所学院里,易天南是个炙手可热的人物,十多岁就被称作天才少年,没上大学就已经在学术报刊上发表过十分专业的研究论文,在别人刚上大学的年纪,他已经是讲师了。
很多女生给他送花样百出的礼物和热情洋溢的情书,他从不动心,不知怎么的就喜欢上了平淡无奇的她。
她是去读研的,穿普通衣服,不化妆,不合群,总是独来独往,像她那样普通的女孩,在那所校园里比比皆是。
可易天南就是鬼迷心窍了似的一点点爱上了她,直至无法自拔,两年的呵护备至,渐渐捂热了她的心。
没想到,他眼中的爱情,不过是他们的一场游戏……
在那个多数人思想还被禁锢着的年代,易天南默默的接受了自己的女人曾有过别的男人的事实。
她体质虚寒,气候稍凉,就开始手脚冰冷。
他便掀起衣服,将她的脚揽进自己的胸腹,紧贴着他温暖的肌肤,然后攥住她的手,直到她不再战栗。
她吃不惯异乡的食物,他舍不得看她日渐消瘦,去借了很多食谱,三个月时间,将她偏好的口味掌握的分毫不差。
易天南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相继过世,尽管有了工作,收入却不可观,身上还背着些债务,生活很是拮据。
在他们打算结婚时,他才知道,自己的未婚妻出身豪门,他犹豫了,她却执意嫁了他。
他在情正浓时离开了她,将将挥别,思念就开始疯长,他把自己的思念和爱意全寄托在书信里,写了很多,却全都石沉大海。
在他们分开了半年后,他终于盼到了她的回信,是她的第一次回信,也是最后一次。
她说让他忘了她,他们的孩子她去做掉了,她不爱他,会嫁给他完全是因为报复她的未婚夫对她的背叛,她的未婚夫知错了,他们彼此还深爱着对方,马上就要结婚了,让他别再给她写信。
看完那些内容后,他感觉自己的心好像被她用钝刀切割着,疼痛难当。
他在她结婚前一晚赶了回去,可她却让自己的妹妹带着钱去找他,转告他以后别去烦她。
那些钱,以他那个时候的工资,干一辈子也未必赚得到,他感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踢翻了摆着钱的桌子,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熬过了心碎,迎来了寂寞,他就用夜以继日的工作来填充。
好在,工作没有负他,刚过不惑之年,已被人尊称为植物学家。
十几年前那次受伤,他昏迷了整整一个月,醒来后,对她的思念前所未有的强烈,修养了一段时间,他压不住那莫名的渴望,还是回去了。
通过以前的朋友要到了她家的电话号,他约她,她沉默了很久后,突然哭了。
他匆匆的说了一句在距离她家几个站点的客运站等她,不等她回应就挂断了电话。
V10求求你放开我()
然后,他在那里等了一天一夜,第二天黎明时分落了雨,他枯坐在空无一人的露天候车椅上,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模糊成一片。
擦干脸后,登上最早的那班车,离开了有她在的城市,从此再也没回去过。
他是彻底死心了,如她所愿不去打扰她心心念念的幸福。
回到国外,开始拼命三郎似的参与各种研究课题,进出雨林、沙漠、冰川、湿地,都是些危险的地方,不敢让自己有片刻的清闲。
尼尔斯是在他接下课题最多的那年来到他身边的。
初见面,他说尼尔斯长得太过阴柔,实在不适合翻跋山涉水的生存方式。
尼尔斯笑得洒脱,回说导师长的斯文俊美,可却是跋山涉水的行家。
他喜欢尼尔斯,说尼尔斯让他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都放不下一个爱着别人的女人,是高智商低情商的另类人种。
对于那段感情,易天南是真的死心还是仍在坚持,安柔没有问。
他说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只是因为习惯了它的存在,可他也说摘下那戒指,那根手指就寂寞了。
左手的无名指,连着心的承诺,失掉那枚戒指,真正寂寞的是他的手指,还是他的心?
先前淅淅沥沥的雨不曾停歇,而且越下越大。
用完午餐已经过了半个小时,又到了易南天平日午休的时间,安柔望向窗外在风雨中摇曳的树梢,估算着如果跑回旅馆,以自己的速度,肯定会被淋成落汤鸡的。
易天南自回忆中抽身,见安柔蹙眉望着窗外的雨,愣了一下,那样的神态,他曾从另外一个与安柔毫无干系的女子脸上见过。
终于想起,那年的怦然心动,只是因为那个坐在餐厅角落里的女孩在身边的同学或狼吞虎咽,或侃侃而谈时,一直漫不经心的坐在那里,视线飘向窗外的雨帘,眼底凝着莫可奈何的落寞。
她满怀心事的伤感就在那一瞬攻陷了他孤单的心。
无声的叹息后,易天南轻柔的唤她:“柔柔。”
安柔闻声转过头来,不解的问:“怎么?”
易天南脸上现出一抹笑,善意的揶揄道:“尼尔斯果真了解你,你将睿睿照顾的很好,却总是照顾不好自己。”
安柔的脸微微的红了,易天南收了揶揄的表情,不再逗她,告诉她尼尔斯离开前特意给她备了把伞。
还是尼尔斯时常用的那种骨架敦厚的大伞,经得起风,挡得住雨,能给她最全面的防护。
迈出医院大门后,安柔的思绪持续着一团麻乱,想着爱与被爱,哪样才能更幸福。
距离旅馆正门还有不到五十米的距离,安柔仰脸望了头顶上的雨伞一眼,嫣然一笑——它果真将她护得这样周全,没让她沾到半滴雨水。
只是这一闪神,一辆计程车飞驰而过,好巧不巧的碾过路面上的一湾积水,激起一片水花,半数都落在了她的牛仔裤上。
安柔眼角抽了抽,垮下笑脸,还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不曾想那辆没长眼睛的车,目的地居然是她所在的旅馆,更不曾想从车上下来的人竟是个熟人。
安柔没有分毫他乡遇故知的欣喜,只觉得这种情景肯定就是传说中的冤家路窄。
她果真和姓施的八字相克,他一出现她就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