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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律师-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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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超风有些生气了,敲了敲桌子:“被告,请说出你的理由!”

    “不要敲桌子吓唬我,老子炸敌人碉堡的时候,你还穿开档裤呢?”老头一点也不害怕,也不看梅超风脸都黑了,侃侃而谈,他说作为D员,他也知道D的组织纪律,并不是自己不愿意交物业费,而是宜居物业公司的服务太差了,垃圾从不及时清理,一堆几天,夏天臭气熏天,苍蝇乱飞;保安值班不认真,小贩在小区自由出入,高声叫卖,影响休息,也不安全;有时候家里水管坏了,请物业来修,总是找不到人。

    最后他强硬地说:“别说起诉两千五百一十七元,就是一分钱,我也不会交!”

    战斗英雄就是不一样,可谓凛然不惧,只是,他开火的对像搞错了,这不是在战场上,是在法庭,唐人杰想,这是第一个,一定得镇住,要是压不住,这庭就没法开了,后面的都不会交。

    “原告律师,对于被告的申诉,请你发言。”

    唐人杰神色自然地站起来,先是向法庭提交被告拖欠物业费的单据,从2001年11月后就再也没交过,他知道,有关被告说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说法,以前肯定是事实,但在开庭前几天,物业公司已经突击整顿了的,吴老头他们根本拿不出证据,主要是他们也没想到要搜集证据,自然就无法举证。

    “我有两点理由:第一、原被告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与《业主公约》,那么就得按合同约定履约;二、被告的说法与事实不符,也无证据证明,被告主张物业服务不到位,应当提起反诉或另案起诉,但物业费仍然要付。”

    最后,唐人杰加重语气,提高声音道:“退一万步说,就算是原告的服务不到位,请谁造成的呢?请大家想想,不是原告,恰恰是被告——小区里大量的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正是他们,使物业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受到严重影响,没法聘请更多的保安和工人,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请问,这样的条件下,能保证高质量的服务吗?”

    吴老头被唐人杰问得哑口无言,扛枪打仗他或许是一把好手,打嘴仗他哪是律师的对手!

    看着老头涨红的面孔,唐人杰也同情他。近几年,华夏的房地产快速发展,企业四处盖楼赚钱,但物业服务的意识还跟不上,业主也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权的意识,没有人愿意出来说话,别人能过得去,我也过得去。这样就给物业公司养成一种毛病,只收钱,不干活,有些小区,物业公司倒成了主人,对业主颐指气使,业主像仆人,对物业公司的人低三下四,要是得罪他们,今天给你停电,明天给你停水。

    这真是一种奇怪现象啊!其实,唐人杰租住的那个小区也是这样,有时候真想发起成立业主委员会,把他们赶走,不过想想自己只是个租户,不是业主,只好作罢。但是此时此刻,自己是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还得为他们说话,这不能不说是个极大的讽刺!

    法官问吴老头:“被告,你认可原告举证拖欠的物业费吗?”

    “认可,但是他们服务不好,我拒绝交,坚决不交!”

    唐人杰一听快笑了,老头还是个只会打仗的主,只要你承认了费用,那你不交也得交了!

    法官又问:“你说原告服务不好,那你有证据吗?”

    吴老头摇摇头:“没有,但这是事实,不信你问问其他住户?”

    “我反对!”唐人杰举手,“被告不能为被告举证。”

    “反对有效。”梅超风说,“被告,你有实物证据——也就是照片、或者第三方的鉴证没有?”

    吴老头苦着脸,嘟哝道:“那么麻烦,谁想到啊?”

    老头说到这里,旁听席上也是交头接耳,大概听到这里,他们也知道以后要怎么做了。

    梅超风用法槌敲敲桌子,见下面肃静了,才说:“物业公司和业主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解聘或者更换新的服务公司,但是在合同没有终止前,业主仍然要付物业公司费用。被告,你听明白了吗?”

    吴老头摇摇头:“你如果让我怎样开枪,怎样打、炮,不用说我都懂,你这个啥子关系,啥子合同,啥子物业费,我搞球不懂。”

    台下刷的有人忍不住笑了起来,但很快就刹住了。

    梅超风瞪了笑了的人一眼,直接说:“我给你打个比喻吧,这个物业公司就是你们家养的一条狗,给你们看家护院,它做得不好,你可以打它,甚至赶它走,但在换或者赶之前,你还得给它吃的东西——这就是物业费!”

    讲完话后,梅超风得意地向唐人杰看了一眼,妈的,这不是连我这个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也骂上了吗,可以说是助狗为虐了!唐人杰知道她是在报复开庭前说她的那句话,但只要她让被告付物业费,说什么也不在意了。

    唐人杰反而向她微笑了一下,这个比喻真恰当!

    “我懂了!这么说,这个物业费我一定得交?”当看到梅超风黑着脸点头后,吴老头的情绪明显激动起来,声音也提高了不少:“要是我不交呢?你能把我这个老头怎么样?”

    唐人杰再次站起来,举手要求发言,征得梅超风同意后,他义正辞严地说:“这就是法律,只要是符合法律的,你必须执行。你不交,我们也不怕,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你有房子,法院判决后我们就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你的房子,在此之前,我们还可以提前停你的水、电。”

    这个案子必须赢,唐人杰是寸土必争!当然赢是定了的,关键是执行,一定得让吴老头真正臣服,乖乖交钱!

    “坏蛋律师!”吴老头很激动,拍着桌子,指着唐人杰说,“你这小人,如果在战场上,老子一枪崩了你!”

    “哈哈……”这是吴老头第三次引人发笑了,这一次很多人已经忍受不了,终于笑了出来。

第50章 何乐而不为?() 
“咚咚!”梅超风黑着脸,法槌敲得震天响,“不要吵啦,要吵架来法院干什么?吵架能够解决问题吗?”

    见老头低下了头,沉默不语,梅超风主动帮忙唐人杰说话了,“也就这么点钱,老人家你也别生气,物业费肯定得交——法律就是这么定的,你们要是对他们的服务不满意,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但解聘前物业费还得交,如果大家都不交,拖欠着,也的确影响到服务质量,是不是?”

    老头还是沉默,大概他也知道这是法庭,不是战场,光凭勇气是没有作用的,干脆来个沉默面对。

    而且看梅超风的姿态,似乎也准备调解了,在这之前,唐人杰和洪学铭沟通过,洪学铭也是要求他尽可能——其实是必须调解,并坦率地说,法院内部有个考核指标:调解率,即每年调解撤诉结案的要在一半以上,有的法院更高。法谚说得好:再胖的诉讼也不如一个瘦的和解,华夏不是强调以和为贵吗,法学思想也尽可能体现这一点。化解矛盾,体现和谐,调解当然好。所以,法官最愿意调解结案,不必逐一分析原被告的证据和观点,省了不少事,考核成绩又高,何乐而不为?

    宜居物业纠纷,虽然是同类案件,但表现在判决书上,那也是一百多个案子,要是都判决,估计阳城市法院全年的考核都过不了关。这种结果也不是唐人杰愿意看到的,他是风险代理,最大的愿望是早点拿到钱,可不想着判决后再去申请强制执行。

    正在想着怎么办呢,梅超风对唐人杰说话了:“原告,你们让让步,物业公司的服务也不到位,虽然没证据,但几乎所有物业公司都有这个问题,好不好?”

    唐人杰本来就想着等台阶下,而梅超风还是带着恳求的口气,他自然见好就收,便说道:“我听法官的,如果调解,我们愿意把那五百一十七元的零头抹掉。”

    这个让步看上去非常大,其实,那都是起诉时唐人杰和徐晓岚多算的,违约金,延迟履行的利息都加进去了,没有几个业主会认真计算这些。不能光要拖欠的物业费,既然起诉了,就要多加点,这就像商家促销,一件衣服本来卖三百元,把价格提高到一千元,然后打三折,还是三百元,顾客感觉优惠很大,好像占了很大的便宜,其实还是那个价。

    吴老头沉默了一会,在心里暗暗盘算,二千五百多的物业费,已经让了五百多,貌似已经省去了五分之一,确实让步比较大,又经不住法官的软硬兼施,也就同意了。

    后面开庭就变得容易了,其他被告在旁听席上目睹了唐人杰和吴光荣的唇枪舌战,知道这物业费是赖不了的了,前面已经有了先例,不如接受了物业公司的让步,调解结案吧!如果真要强硬到底,可能还要多支付,真要让法院上门贴封条强制执行,那丢人就丢大了。再说以后还得在小区生活,要是关系搞僵了,停电停水,还真是件讨厌的事情。

    不过也有几个年轻旁听后,轻声在讨论他们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公司,或许这才是最厉害的一着,不过那是以后他们和物业公司之间的事,和唐人杰这个代理律师关系不大,他也懒得关心了。

    业主们大多都顺利地签订了调解协议,唐人杰是能让步就让步,能打折就打折,有时还给他们送三个月或半年的免费物业服务,目的只有一个,及早结案,及早拿到钱。

    张菊一开始对唐人杰做法很不满意,认为让步太大,第二天她参加了旁听,两个人还在法庭外吵了起来,这让那些业主感觉得到了莫大的便宜,签订更积极了。

    唐人杰把她拉到僻静处,警告她那些业主正在酝酿成立业主委员会,他们准备更换物业公司,把宜居物业赶走,“你也在旁听席,听到法官是怎么说的,我说的你可能不相信,但法官说的,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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