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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沈夜天第一次说这么多话,本来就低沉的声音似乎比平时更加低,带着情感的意味,让人感动,奚园园沉浸在这样的气氛里,听到他继续道:
“一个受伤的军人,和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竟然奇迹般地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里活了下来,男人已然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女子,但是,他作为一名军官,伤愈之后是要返回部队的,在万般难舍的情况下,他含泪吻别了女子,并告诉她,不管人事有多么艰难,一定要活下来,一定要在这里,等她回来接她。但是,两人万万没想到,这一别,就是一生的错过,等男人终于结束了战争,回来找她的时候,却得到了她早已经死在了战争里的消息。
男人在痛苦与自责之中,心也随着他心爱的人死去了,后来漫长的人生时光,他便一直住在他们相遇的这个地方,怀念着她,也等待会有奇迹出现,总有一天,或许她会回来。或许是他的真心感动了上帝,七十年之后,因为机缘巧合,他竟然又遇到了她,虽然此时的她已经与当年年轻漂亮的样子全然不同,但他还是一眼便认出了她。”
听到这里,奚园园的眼中已然有泪,她哽咽了一下,哑着嗓子问道:“她既然还活着,还一直生活在这里,为什么不找他呢?”
沈夜天转过头看了她一眼,嘴角露出一抹微笑,回答道:“男人这才知道,女人在战争中受尽苦难,一次被爆炸在旁边的手榴弹炸飞,伤了脑袋,从此变成了痴呆。而后被一个男人占有,生下了四个孩子,后来一家人为了躲避战乱逃亡美洲。许多年之后,女人的丈夫过世了,连孩子们都已经儿孙满堂了,儿子们失常听到痴呆的母亲嘴里念着他们的故事,于是又带着母亲回到了这里,想在她所剩不多的日子里,看看她许多年来的痴心想念会不会出现奇迹。
然后,他们见面了,然后,他们认出了彼此,然后,本以痴呆的女人见到男人,顿时泪流满面,她虽然痴傻了这么多年,但她记得他,也记得她爱着他。。。。。。”
故事讲到了这里,似乎就已经结束了,沈夜天停了下来,安静的空间里连他们的呼吸声都能听得到,还时不时地夹杂着她低声抽泣的声音。
奚园园并非没有听过感人的故事,也不是因为泪点太低,或许是因为今天亲眼见证了这场婚礼,看到了两人之间矢志不渝的爱,到后面听到隐藏在背后的故事,才更有深刻的感受。
原来爱情,真的可以跨越空间,跨越时间,甚至,跨越生死。
沈夜天抿嘴笑了笑,她平时在他面前像只扎人的小刺猬,但是,他一直都知道,她有颗善良柔软的内心,容易被感动,相信这世上美好的感情。
他转过身,捧起她的脸,昏暗的光线中,那双泛着泪水的大眼睛尤其醒目,小脸上散步着道道泪痕,他拿出一张纸巾,轻轻替她擦去了脸上的泪。
他没有告诉她故事最后的结局,男人和女人隔着漫长了岁月,终于能够在一起之后,女人的生命却已然行将就木,完全是靠着心底的执念才活到了现在,又重新遇见他,完成了心愿,生命的力气已全然耗尽。
第113章()
所以,在重逢的第三天,男人在她床前祷告了许久,竟然令她回光返照,于是男人便选择在这里,与她举行了婚礼,完成了两人等待了一辈子的夙愿。
或许明天,或许后天,他们又会分开,但是,他们的故事,已经在这片土地上流传开来,又为相信爱情的人们讲述了一个真实的童话。
奚园园应该也是相信爱情的吧,她应该永远不会忘记这个故事,不会忘记今天的经历,也不会忘记,她与他一起,在这个神圣的教堂里,一起走过了红地毯,一起听过了婚礼进行曲,一起,见证了这个故事。
想到这里,沈夜天嘴角上扬出一个绝美的弧度,替她擦干了泪之后,便起身,轻声道:“走吧。”
奚园园还沉浸在这个美丽而悲伤的故事里,她有些恍然地站起来,跟着沈夜天走了出去,教堂的大门打开的那一瞬间,光芒又重新照了进来,照在两人身上,沈夜天顿了一秒,而后揽了她的肩膀,带她走了出去。
在光明的地方才看到她肿得如同桃子一样的眼睛,沈夜天不由觉得有些好笑,掏出手机,打开了前置摄像头,放在她面前,道:“看看你自己,哭成什么样子了。”
奚园园看着手机屏幕里双眼红肿的自己,有些不好意思,想伸手揉了揉发酸的眼睛,却被他扼住了腕,道:“不要用手去揉,等一会儿就好了。”
奚园园只得放下了手,沈夜天满意地收回了手机,等了三秒钟之后便听到“咔嚓”一声,便看到了延迟相机拍摄到的她皱着眉红着眼的小脸。
奚园园听到一那声响,将怀疑的目光投到了他身上,沈夜天不动声色地将手机收进了大羽绒服的口袋里,而后道:“走吧!都中午了,带你去吃东西。”
奚园园也没有多想,乖乖跟在他后面走着,两人不知走了多久,一直走到了这条大道的尽头,才终于看到沈夜天走进了一家酒店。
跟他们以往住过的酒店相比,这家酒店丝毫算不上豪华,但是,却散发着独特的古典韵味,奚园园踏上了台阶,进了里面,便听到沈夜天用英语跟前台人员交流着,不一会儿,就走回了她身边,对她道:“去那边吧。”
奚园园点了点头,于是又跟着他,到窗边一个座位上坐下,在等待上菜的时间里,奚园园仔细地打量着这家酒店,酒店的大堂就是摆满了桌子吃饭的地方,所有的桌椅门窗都是木质的,桌子中间还烧着一团火,除了他们这一桌,还有其他的客人,他们都围坐在一起,一边交谈一边吃着食物,看上去气氛很好。
虽然这里算是地球上的极北之地,但令人意外的是,这家店里却摆着不少的绿植与鲜花,有很多鲜花甚至是奚园园叫不出名字来的,原木和植物的搭配,让人觉得十分舒服,这大概是这家酒店的特色了吧。不得不说,沈夜天是个旅行的行家,就连每一个选择的酒店,都是独具特色。
不一会儿,菜便陆续上来了,有贵族热狗,有炸小鱼,有大钳虾,还有野生三文鱼片和香煮百贝,虽然这些食物对她来说也并不陌生,但是,每一样都具有着挪威特色,有新奇的感觉,让人食指大动。
奚园园目瞪口呆地发现,这些菜都是超级大份,满满地摆了一桌,她不知道沈夜天为什么点这么多,就凭他们两个人的食量,应该吃一半也吃不完吧。
沈夜天看着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的样子,一眼便看出了她的小心思,笑了笑,道:“你得努力多吃点,接下来的两天,都是体力活。”
奚园园愕然地抬头看了她一眼,警觉地问道:“什么体力活?”她活到这么大,最不在行的事就是体力活,明明从小爸妈也注重对她体力的锻炼,不知为什么就是没有半点效果,“手无缚鸡之力”用来形容她简直再贴切不过。
沈夜天看她像只小兔子般,睁大着红红的眼睛望着自己,不由更加觉得好笑,于是开玩笑道:“因为我没有带够钱,所以,我们只能在这做苦力,去森林里帮人运几天木材,才能攒够回去的机票钱。”
运木材?奚园园心底一惊,但见他正色的样子不像是开玩笑,她也并不觉得沈夜天会和她开玩笑,说不定带她出来玩也是折磨她的手段。。。。。。
她顿时有些慌了,她可是在学校时跑个800米都会因为体力不支而昏厥的人,如果让她去运木材。。。。。。
沈夜天见她顿时阴暗下来的脸色,知她是当真了,无奈地笑了笑,夹了一片三文鱼到她碟中,道:“你安心吃吧,不会让你去运木材的,我来就可以。”
奚园园抬眼,怀疑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再说话,专心地开始吃桌上的食物,她早已被桌上的美味给吸引了,都怪沈夜天突然说这些有的没的,才让她转移了注意力。现在,她懒得再理他,默默地吃着自己的食物。
似乎每一次旅行,除了看风景,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品尝各地的美食,然而,每一次跟着沈夜天出来吃一次东西,都能刷新她意识形态里对美食的概念。
奚园园只觉得味蕾已然完全被挑动起来,她无法形容出这种品尝到美食的这种感觉,她终于明白,沈夜天选择这家毫不起眼的酒店,并不是因为这里装饰得多么有特色,完全是因为这里的食物,实在是太让人惊喜了。
她默默地吃着,不知不觉,满桌的食物竟然快被消灭了一大半,这完全不是她的食量!奚园园彻底惊讶了,这些食物虽然看上去很多,但是脱皮去壳摆弄一番,真正能够吃下去的也不多。
她只觉得肚子都有些撑了,才放下了筷子,却看到沈夜天丝毫未动,下意识地问道:“你。。。。。。怎么不吃?”
“我对海鲜过敏。”沈夜天瞥了她一眼,淡声道。
第114章 我只是想救你()
奚园园不禁觉得有些好笑,看上去无所不能的沈夜天,竟然对海鲜过敏,她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他海鲜过敏时的囧样,也许是那张颠倒众生的脸上长满了疹子,又或许是那双弧度完美的薄唇肿得跟香肠一样。。。。。。
想到这样的画面,奚园园竟然不自觉地笑出声来,沈夜天看到她突然笑了,皱眉问道:“怎么了?”
奚园园突然计上心头,夹了一片切片的贵族热狗给他,道:“吃个热狗没问题吧,这里面没有海鲜的。”
她在心底止不住地偷笑,暗自对自己发誓,她绝对没有在热狗里面吃出海鲜的味道。
沈夜天看着她伸到自己面前的叉子,皱了皱眉眉,而后神色淡然地将那片热狗吃进了嘴里。
奚园园顿了顿,她没有想到他不是用小碟子来接,而是直接咬了过去,这种仿佛喂食般的亲密,让她觉得有点怪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