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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狗蛋已经将火生好了,李行之把最大的一个陶罐放在火上,用来烧水。
他把鳖洗干净,然后将鳖放在一块大青石上,又找了块尖利的陶片、一根结实的小木棍,将木棍放在甲鱼鱼头前。
只见那甲鱼头“啪”的一下伸了出来便咬住了木棍,看得旁边的小狗蛋吓了一跳。
李行之一只手抓住木棍,另一只手捏着锋利的陶片在甲鱼的脖根处用力一划,血便“哗哗”的流进了早已准备好的小陶罐里。
“叮——玩家杀死鳖一只,获得经验2。”李行之没有理会系统的声音,这点经验实在没什么用,不过也聊胜于无了。
抖两下,见鳖血已流尽,李行之便将鳖放进烧开了水的陶罐中。
他拿起装着鳖血的小陶罐,闻了闻,有些腥气,又撕了两根除腥用的药草在里面,眼见不错,捏着鼻子灌下一大半野生老鳖血。
“大补啊!”李行之心里感叹道。
当然,若非迫不得已,他是绝对不会采用生食鳖血的方法的。
李行之皱了皱眉头,看了看还剩下一小半的鳖血,叫过小狗蛋,直接捏着他鼻子灌了下去。
“不准吐!”看着小狗蛋那皱着眉头,又想要吐的模样,不禁感到好笑。
“牙子哥!”小狗蛋皱着小眉头,鳖血从他嘴角流出,活像一只可爱的小吸血鬼。
“行了,狗蛋,牙子哥不会害你的。”李行之摸了摸小狗蛋的头,安慰道。
喝完鳖血,李行之将陶罐中烫好的鳖捞出,放凉后,用锋利的陶片将甲鱼全身的乌黑的污皮轻轻刮净,再将甲鱼清洗干净,用陶片从甲鱼的裙边底下沿周边割开,掀开鳖盖,将内脏掏净。最后,再用清水清洗一番,斩掉四爪尖和尾鞘,去掉四脚附着的黄油,将鳖肉放入洗净的大陶罐中,加入一些除腥草以及切好的高笋段,和上鳖盖,加些水,用小火狠狠的焖!
不多时,鳖肉的腥香以及笋段的清香混合着从大陶罐中溢了出来,坐在旁边的小狗蛋的眼睛已经伸直了,鼻子像小狗一样狠狠的嗅着,不停的咽着口水。
又等了半刻钟,待鳖肉酥烂与笋段的清香糅合在一起之后,李行之才将火熄灭。
“叮——玩家制作出三级菜肴,获得经验8”
李行之听着系统的提示音,一阵兴奋,终于让他找到攒取经验的好法门了。
待陶罐渐渐冷却,这时,小狗蛋已经一手一个小陶罐在等着了。
李行之轻轻的用树枝将鳖壳夹掉,清香溢满了整个小庙,似乎那小庙也多了份生气,连中间的佛像也显得不那么狰狞了。
小狗蛋狠狠的着吸气,似乎要将散发出的香味全吸到肚子里才甘心。
拿过狗蛋手中的陶罐,李行之先给小狗蛋装了满满的一罐肉汤,再把剩下的倒到自己的小陶罐里面。
李行之美美的吃上一口,真是快活似神仙啊!谁想得到在后世有市无价的野生大老鳖,在这里连他这样一个饭都要不到的人,也能美美的吃上一顿。
他正享受着美味,谁想到旁边的小屁孩竟然直接扑到他身上,又是鼻涕有是泪的“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小狗蛋,你哭什么啊。”
“牙子哥——我只是…只是好久没有吃的这么好这么饱了。”狗蛋抽抽嗒嗒的说道,“我想我爹我娘了。”
到这里不过一日,李行之竟然也有些想爸妈了,心中的愧疚、自责、酸甜苦辣,一起涌上心头,强自抑住要涌出的泪水。
“狗蛋儿,我也没爸妈了,以后就我们俩相依为命,你以后就是我弟弟,有我一口吃的,绝对饿不着你。”李行之说道。
李行之心底暗暗发誓。;
第三章 和尚
一觉起来,天清气朗,李行之长大后还从来没有睡得这么好过。|
他端详着庙中间的佛像,虽然脑袋少了一大半,但其实工艺还是蛮讲究,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荒废了。
看着小狗蛋正睡得香甜,也没有叫醒他,轻轻的走出了庙门。
早晨的空气带着丝丝了凉意,让人的头脑特别的清醒。漫步到小湖边,一阵风吹来,周边的芦苇草全都随风压去,一层层的,犹如波浪,镜湖上也扬起了微微波纹。这一刻,天空显得格外的湛蓝、广阔。在一千年以后,这样湛蓝的天空、这样平静的小湖,已经不多见了。
第一次发现,原来生活可以这么美好。
这一日傍晚,李行之跟小狗蛋又在吃野菜炖老鳖,虽然吃得有些腻味了,也只能将就,而狗蛋儿可能是以前没吃过啥好东西,又或许是李行之常常换着法儿做的原因,到现在都还看见老鳖就直流口水。
湖边的鳖可不少,大大小小的由着挑,李行之开始还疑惑——怎么这里人的生活水平这么高,连鳖都不屑吃了呢!后来还是小狗蛋解释说他们这里都不吃鳖,看到鳖一般都是直接弄死,有些时候也用来喂鸡。
李行之心里一阵无语。不知道是初唐时吃鳖没有流行起来,还是他们这里不吃鳖。也是,在初唐这个还吃着生鱼烩菜、人们连炒菜都不会的时代,即便有人吃鳖也少能推广开来——大费周章的摆弄出来也就两坨肉,特别是如果不会弄,吃到嘴里绝对是满嘴的腥味,让你恶心的想吐!
这时,李行之煮的大老鳖,香气已经溢满了整座小庙,并随着风逸散出去。这可不比刚到时,仅仅为了补充营养、连鳖血都生喝的时候了。
随着李行之发现的食材越来越多、做菜的经验越来越丰富,他的厨艺已经臻至登堂入室的境界,做出来的鳖自然也不可同日而语,甚至能达到四级菜肴的标准,不过,厨艺的成长也越发的慢了。
“慢来、慢来!”两人正要分食这只美味的大鳖时,庙外传来洪亮的声音,中气十足,震得庙内灰尘扬起。
在庙里面两个人还在发愣的时候,一个高大的人影出现在庙中,竟然不顾那陶罐上涌起的热浪,直直的将滚烫的陶罐捞入怀里。
李行之心中惊异,见来人似乎没有什么恶意,不动声色的道:“你是谁,怎么连我们两个乞儿的吃食也要抢去。”
“乞儿?我却不知道还有长的这般白白嫩嫩的小乞儿。”
白白嫩嫩?靠!俺一个堂堂正正的大男人竟然被说成是小白脸!李行之被面前这人将的一阵恶寒。
这大半月来李行之与小狗蛋天天吃那老鳖炖汤,身体越来越好,虽然还谈不上健壮,但也面色红润;再加上李行之从现代带来的习惯,将狗蛋儿和自己全身上下都打理了一番,连这庙堂包括佛像都略略打扫了一下——虽然还是破旧,但整洁干净了许多。最后加上李行之那一身异于常人的气质,即便他拿个破碗坐到街边去,也不一定有人给他饭钱!“啧啧——我看两位小友也是不凡人呐!”
这时,灰尘散去,露出一个大秃驴来。
只见那秃驴头上光光、不沾尘土,肥头大耳、腹大如钟,嘴唇肥厚,方圆脸上带着莫名的笑意,实在很有喜感。他身着青坏色僧衣,腰间还挂着个黑光葫芦、背上背着一个木兰色的大布袋,风尘仆仆,一只手还护着大陶罐,好像有谁要抢他的模样。
旁边的小狗蛋也看清了和尚的样子,一直紧紧的抓着李行之衣襟的手也放松了许多。
李行之却不敢有半点松懈,毕竟这还是他到这个世界上遇到的第一个陌生人,知人知面却哪知心!
“嘿嘿,小兄弟不要这么紧张,今日小僧我只是来化缘的,顺便寻个落脚处。”他似乎看出了李行之的防备和戒惧。
“哈!原来是来化缘的和尚,却不知怎么化到破庙里来了,还抢了我们的吃食。”李行之见他这样说,也想开了——人家大和尚膀大腰圆的,要对付两个半大的孩子还需要耍什么心机?
“哈哈!你这‘和尚’,大和尚我却是生受了。”大秃驴却不作答,像念经似的,说了一句让李行之摸不着头脑话。
在后世,“和尚”一词专指男性出家人,是一个中性词,而到了大唐,却是大大的褒扬了。大光头敢“生受了”,显然他在一群光头党里面地位不低。
既然不明白,李行之索性也就不理会了,只当遇见了一个疯和尚。
“和尚,我那灌汤可是用老鳖做到,我们身体虚些,正好补益,看你精气十足的,别到时候无处泻火啊!”李行之恶趣味一起,憋坏的说道。
“什么?这里面是一只老鳖?!”和尚没有想到,这么香的东西却是平日里连老狗都不吃的鳖做的,又侧过身来对李行之说道:“别以为和尚我不知道你打的甚么主意。那狼肉虎鞭我照样吃过,还怕了你这未成气候的小鳖不成?”
“你不是和尚吗?怎么吃肉?!莫不是一个酒肉和尚?”李行之反问了一句。
这一下可捅到马蜂窝了。
“哼!小子,你却是从那个王八蛋那里听得和尚不能吃肉的?!俺可只听过戒荤的,却没听过劳什子戒肉的!你若不给我说清楚,和尚我便天天缠着你,让你不得安生。”他顿了顿,又道:“不吃肉怎么有力气练功法?当年圣人打天下时,难道就靠几个日日茹素的瘪蛋?”
却原来,在几十年前,有一个脑残却又信佛的梁武帝,因有一次吃饭差点被骨头噎死,心里一动,便颁布了“断酒肉文”,声称此事恩泽生灵,有大慈悲、大功德!
那些不跟随他断酒戒肉的和尚全被这梁武帝拿去“喀嚓”了。即便有几个吃肉的和尚,也离开了他的领地,跑北方去了。
其中最有名的一个就是那达摩祖师,人家为了有肉吃,牛屁哄哄的来了个一苇渡江!
虽然那梁武帝死了几十年,然而“断酒肉文”流传至唐朝,在有心人的推动下,影响力愈来愈大,渐渐的,北方也有些和尚开始吃素。也因此,我们面前这位喜欢吃肉喝酒的大秃驴、大光头、大和尚就开始跳脚了!
“嘿嘿,我这不是不知道么,只是偶然听说和尚是要吃素。”李行之看着和尚急眼了,怕他一着急,真的过来给他那小身板捏上一下,那他就呜呼哀哉了。“不过,今日听大师一言真是茅塞顿开,当真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