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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女权先驱()
元宝见不惯这样重男轻女且思想歪曲。嫁出去的姑娘,不是自家的骨肉一样。
把人当成畜生使!
那段时间元宝看花婆子眼神都不太对。花婆子没明白过来哪里没好,看元宝不耐烦,花婆子看元宝也不太友好。
背地里还说元宝的小话。
本来很气!
后来村口的蓝家改变了元宝的看法。同时也更家珍惜长明。村口蓝家的当家男人是个癞子,村里人就叫他癞子。好吃懒做还打媳妇儿。
他媳妇儿也是个棒槌。
挨了打不说,硬生生忍了。癞子打女儿,她媳妇儿屁都不冒一个。心里想着不打自己就好。
癞子打儿子,他媳妇儿就护着儿子,替儿子挨打。
偏心偏得没边儿。
癞子女儿长得一般,父母都不标志,还丑。癞子女儿没有继承丑,已经谢天谢地。到了成亲的年纪,癞子这个混账把女儿卖进山里。真的是“卖”。
山民日子难过,癞子女儿嫁过去三年,看起来老了十岁。
癞子女儿相比较花婆子的孙女凄惨许多倍。在家不仅仅要干活,还要挨打,嫁人也没嫁个好人。
山民娶不上媳妇儿的多,好些山民。。。
癞子女儿明面上说是嫁给山民,其实就是卖给山民。一家子那么多男人,共用一个女人。
元宝听了直想吐。
可是存在就是存在。好些山民都是这样过日子。
三国鼎立,陈国势劣,徭役重,男丁过十五岁交征兵税,不然就得去当兵,十去难得一回。
如此一来,重男轻女更严重。心疼儿子的人家,把女孩子当成畜生使,就想着能换成钱顶了征兵税。
元宝眼睛一眯。
这样的年代,危险又充满机遇。也许可以从战争中提高女子的地位,而不是被束缚在后院。
元宝手里快速的来回走针,脑子已经想到要写女人的故事。
首先,不能让男人小看女人。觉得女人弱小无依无靠,只有依靠他们才能活着。
那么这一本书,就要让男人看看女人的手段。
宫斗最能体现女人的强势。千军万马杀出重围,比考状元还要艰难。但是宫廷题材太敏感。
这个要切掉。
那就从宫斗降为宅斗了!
宅斗的手段各式各样,女人的小手段和狠劲,得写出来!让这些男人看看,女人是怎么样把脑子全用在后宅这一亩三分地的地方。
一想到女人第一反应是打寒战。
这本书算得上成功!
当然也不能这么太负能量,最后肯定得来个好结尾。不能全篇都是黑暗风。
那么看谁都有些毛骨悚然。
风暴要小一些,写得含蓄一些。给出来的冲击不要太大。
想通之后,元宝又想了一点让人不寒而栗的后宅阴私。总结起来有许多。
有些细节添一添补一补,这本书大纲和看点理出来,元宝才开始动笔。大概字数在六万字。不和长明一样做画本而是话本。
因为文字通俗的缘故,里面的画面感非常强。
元宝写了一个月删删改改送去黄金屋让沈老板看。沈老板看过之后相当的纠结。
第175章 挑战《女诫》之善妒()
沈老板胡子眉毛纠结成一团,手里的话本很烫手。如果操作好,这本书会火,相当火。
因为里面的内容话题太挑战人们的神经。
长明看过元宝写出来的内容,相当的推崇,里面好些梗,简直是异想天开。想都没想过,女人还能这么凶!简直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自从看了元宝写的话本,长明看李秀娥带着欣慰。
亏得李秀娥不聪明,要是真的如元宝话本里描述的那些女子。李秀娥得把天给捅破。
沈老板翻来覆去的不舍得扔下手里的稿子,也不说话。
长明着急问道。
“沈老板收不收?我觉得书里写的都很大开眼界。这里面的这些情节,说书的都不敢这么说。你要的新颖,不能更新颖。”
“这。。。”沈老板迟疑不已。
长明同元宝对视一眼。
元宝咳嗽两声说道。
“沈老板给个价?或者说你不收?”
不收才怪!
稿子从读完就没松手,越捏越紧。
沈老板拍拍稿子,牙疼道。
“要收的,价格方面好谈。直接买断可以不?你这本书,讲实在话。要是被读书人看见,肯定是唾沫喷脸上。但是那也是火!十两银子怎么样?”
“成!”元宝点头。
长明瞪大了双眼,不同意。
“这写得多好,怎么才十两银子,比我写得好多了。怎么才这个价钱?沈老板你不厚道了啊!你看看内容,多好啊!”
沈老板哭笑不得说道。
“写得好是好,就是写得太好了。你看看你写得这个。倒插门女婿想要纳妾养庶子。女户把持家产,用饮食相克的食物毒死丈夫和小妾,自己带着庶子过日子。
啧啧啧!我刚开始看确实吸引人。后来我发现你里面写的真的是现实存在。就如里面食物相克,牛肉加红糖吃了涨肚而死。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里面的女人都好狠啊!这个女户还算是温柔的。至少留了一个庶子养大,以后养老。这女户的妹妹更狠,全家人吃她的喝她的,丈夫却整日混账花眠柳宿。
带回来的舞妓装柔弱小白,暗算妹妹肚子里的孩子。老夫人拖着大夫,妹妹失去生育能力,用罐子装着流下来的血,放在身边。
孩子没了第七天,用药倒全家人,用剪刀一道道戳死全家人。最后自杀!
这也太狠了!这样不行!”
元宝捂嘴笑笑道。
“可是也没得改。不觉得更吸引人吗?”
“女子该三从四德德容有功,这样的女子教化不好。真要是有这样的女子,根本嫁不出。”沈老板嘴里这么说着。但是心里是信的。
因为前面小几千字可是描写两姐妹温柔善良,蚂蚁搬家都舍不得踩死一只蚂蚁。
男人过分,女人就要反抗吗?
这不行!
特别是酸儒,苛刻女子更甚。这书要是发出去,恐怕要引起读书人的口水战。
这对姐妹的不幸引起后续一系列。但是不幸就能造杀孽吗?
《女诫》中,这对姐妹都犯了七出之条的善妒。
沈老板皱着眉头说道。
“这书要提价也行,但是后面要改!这对姐妹不能杀心这么重。不想要生活在一起,和离嘛!你看可以不可以?”
第176章 说服()
和离是个法子,但是不是现在!
元宝眨巴眼睛真诚说道。
“这个结果已经是改过的。原稿是更黑暗的!原稿这对姐妹花中姐姐被谋害做成人皮灯笼挂在府门前。妹妹被做成了人皮鼓放在戏院。然后两姐妹化成厉鬼将夫家都杀得片甲不留。过程更加血腥。
看的时候看得畅快,但是结局不太好。里面但凡是个人,都死了,没有留下一个活人。
并且我觉得这样写让人感受不到恶有恶报。人死了再报复,那都是想象。现实是好人命不长,祸害活千年。所以我才改成这个版本。
没有那么血腥,看起来比较平和。我也考虑过你说的和离。和离之后的女子多半要受到世人的嘲笑。还不如就这样掩饰一下,让大家面子上看着好看。不要在意那些阴暗一面。”
沈掌柜:。。。。。。
原本觉得手里的稿子写得女人更加过分,没想到原版本才是真丧心病狂。
看得人都要心惊肉跳!
想要反驳元宝说的是歪理,张张嘴却发不出声。
如果真的和离,怕是真的要遭吧!和离之后,两姐妹都无依无靠还家财万贯,起了歹心的人多的很。两姐妹犹如在闹事抱着金砖的孩童。
似乎这样粉饰太平的结局也还好。
沈掌柜直接被带歪。
不过沈掌柜还是开口说道。
“十两银子买断。如果能红,我再给你下本书提价。”
长明还有些不愿意,元宝答应下来。长明噘嘴不开心。元宝只一句话,让长明哑口无言。
“你写第一册才一两银子呐。这样算起来,我第一本书很成功。”
长明能怎么办?
自然是原谅元宝无心之过呀!
两人笑嘻嘻去镇上转一圈买东西。最贵的要数元宝扯布给长明做长衫。
长明还是孩子,也是一家之主。又住在镇上,每天要去茶馆听说书。穿长衫合适,不用被人轻视。扯的布做两身长袍,一身青色棉布长袍,一身亮色丝绸长袍。
就算是亲妈都没打算这么好!
有对比才有伤害。
蓝长齐过七岁开始穿长袍,四季都要新做两套,怕蓝长齐在学堂没脸面。
到了长明七岁,说长明整日在外面玩耍,穿短衫更好活动。没指望穿上一身长衫,已经分家。
幸好当时哭着闹着买下元宝,如今才有人心疼。
有了赚钱的好开端,两人都窝在家里开开心心的工作。家里笔墨纸砚消耗不菲。
《女诫》中七出之条的善妒写了,顺着写后面的“有恶疾”。
有恶疾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参与祭祀,在传统中国,参与祖先祭祀是每个家族成员重要的职责,因此妻有恶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虽然必定不只是祭祀,但仍以此为主要的理由。
这条简直是令人发指!
家里是有皇位要继承吗?不能祭祀就要休妻!妻子为家里操劳,生了病要花钱,把妻子休弃。
还特么的是理所当然!
理所当然你妹!
这绝壁不能忍受!这个写出来更能激起女子的公愤吧。元宝嘴角翘起,开始勾画。
第177章 面憨心奸()
两人蹲在家里写写画画,完全不知道外面由着元宝引起来的腥风血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