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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骨悚然的骨折声响起的同时,她的另一只手也落在了掐着自己脖子的那只手上,十分有技巧的一扭便让他放了手。
从她开始反击到脱困,只用了不到半秒的时间,随后身后的珠宝店里才有闯入声与枪声响起。
抢劫犯的惨叫声迟迟传来,林珑表情冰冷,转身毫不留情的一拳落在他的肚子上。
这一拳很重,几乎将他的内脏都打出来,让他瞬间失去了所有反抗能力,别说握枪反击,他连站都站不住,弓着身子就要往地上倒。
身后的珠宝店还没打完,鬼知道什么时候就有流弹误伤她,林珑哪能让这个盾牌倒下?
她身高有172,在女孩子当中已经不算低了,但比起这个一米八以上身材还十分壮士的抢劫犯来说还是过于纤细,她一只手掐着他的脖子轻轻一提,便将自己的身形完美的隐藏在了抢劫犯身前。
她抓着他便往一旁闪去,留给特警们正面冲击的空间。
就在即将挪出落地窗范围的时候,林珑仿若鬼使神差一般朝着里面看了一眼,抢劫犯当中的那个女人正端着枪与一群特警火拼,不知道为什么也在这时候转过脸去看她。
不知为何,林珑觉得她的脸有些熟悉。
不,不是容貌,而是神色,她以前仿佛见过。
林珑对自己的记忆非常有信心,龙族的记忆力都非常好,好到从刚出生到现在的记忆全部都能一点不落的回想起来,这也是记忆传承的前提。
因为即将要脱困,林珑的精神稍稍放松了一瞬,动作也开始慢了一些,开始思考自己在那里见过这个人。
但是下一瞬,一股剧痛从她腰间传来,随后她面前的玻璃才出现蜘蛛网一般的破碎,在瞬间扩大到整面玻璃上。
在蛛网似的裂纹遍布整个玻璃之前,林珑回神,看到了朝向她的黑洞洞的枪口闪过一丝火舌,看到那女人脸上疯狂残忍的笑容。
那女人竟然趁机给了她一枪!
尖锐的刺痛从腰间传来,林珑怒极反笑,她忍着腰间的剧痛,将自己可能被打到的部位重新缩回抢劫犯身前,硬是拖着他离开了交战区。
“珑珑!”
第一声枪响的时候,释钦便开始凄厉的喊着她的名字,声音凄惨的犹如失去了丈夫的寡妇,让人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升了起来。
此时林珑脱困,释钦再也忍不住冲了上来,竟然比一群特警还要快几分,若不是林珑反应快,转身一脚将他踹开,释钦现在就该一个熊抱将她扑倒在地了。
抬脚的动作扯到了腰上的枪口,林珑的脸色又白了几分。
她朝着远方看了一眼,只有她能听到的兽吼声让她的眉头微拧。
就在刚才,她中枪的瞬间,那边已经开始打起来了。
她的分身不是那种完全独立于主体的分身,两边的情况都需要她操控,她现在相当于在一心两用同时处理两边的事情。
那只异兽的实力太强,出乎了她的意料,若不快点赶过去极有可能会败。
到时候不仅自己要死一次,整个S市都别想跑。
不动声色的低头看了眼枪口,幸好今天她穿着黑色的衣服,所有的血迹都被衣服吸收,看不出什么痕迹,刚才那一枪落点又十分巧妙,除了有些血腥味以外几乎看不出来受伤了。
她顾不上去管被她踢到一边的释钦,趁着还没有警察冲过来时,转身抓着抢劫犯的脖子就是一耳光:“我的亮闪闪呢?”
第16章 长得好看的都是他的敌人!()
这一耳光下手很重,直接将抢劫犯打吐了血,一偏头还吐出两颗牙来。
抢劫犯现在还有些没反应过来呢,怎么被他掐了半天柔弱少女突然就变成喷火恶龙了?
他两只手都骨折了,肚子剧痛也不知道有没有内伤,现在又被打掉两颗牙……尼玛抢劫犯就没人权吗?!
而且这女人说话怎么不说清楚,什么亮闪闪?他哪里有什么亮闪闪?
他满脸凶悍之色,转过头张口就要骂人,但眸中却撞入了一张欺霜赛雪的漂亮脸蛋来,他张着的嘴与刚刚凝出来的凶悍之色一下子凝固住了,看上去竟然有几分可笑。
不过对上林珑冰冷的眼神,他只觉得有一股极其凶悍的煞气扑面而来,他仿佛变成了一只被大型食肉动盯上的兔子,下一刻等待着他的便是开膛破肚。
他的大脑犹如被泡入了冰水中一般,瞬间便冷静了下来,同时开始高速运转。
这少女说亮闪闪→他们抢的是珠宝店→珠宝的特点便是亮闪闪→所以亮闪闪说的是珠宝→她要的是珠宝!
在瞬间推导出这一系列联系,他顾不得自己的手被折了,连忙将身后的背包甩了下来。
他记起来了,他在抓出这少女的时候,曾经将她藏在花瓶后边的一堆珠宝放进了背包中……
见林珑松开他去翻背包的时候,重获自由的抢劫犯却没有在第一时间思考逃跑的事情,只是坐在地上怔怔的看着完美她的侧脸。
长长的睫毛在她眼睑下打出一片阴影,让她的侧脸看起来非常的温柔,仿佛刚才的煞气只是他的错觉。
真美。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美的人呢?
不等抢劫犯回神,他便被跑过来的特警毫不留情的摁倒在地上。
释钦捂着肚子坐在地上痴痴的看着林珑,见她行动流畅,表情似乎是紧张又似乎是松了一口气的样子,眸中的神情有些怔怔的,似乎还没从刚才的事情中回过神来。
过了很久之后,他才如梦初醒,只觉得脸颊一片冰凉,伸手去触碰时却发现自己竟然哭了。
他努了努力想要起身,但只要一动腰侧便会剧痛,林珑出手很有分寸,并没有伤到他,但以释钦的身体素质一时半会儿也爬不起来。
“克莉丝汀?”
林珑正拿着自己的亮闪闪与发票和特警交流,听到这个名字时她的动作稍稍一顿,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原锐正在看着她,表情有些古怪,似乎是惊讶混合着些戏谑。
林珑上下打量了原锐两下,眉头突然皱了皱,似乎在回想些什么。
三秒后,她抬起头:“艾伦警官?”
原锐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他没想到克莉丝汀竟然还记得他。
他与克莉丝汀并无深交,也只见过寥寥两三面罢了。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似乎才七八岁的样子。
那时还在法国,她在学校里与另一群孩子被恐怖分子武装劫持,当时的情况与现在非常相似,只不过当时的场面要比现在大得多,被劫持的孩子们也金贵的多,随便抓出来一个背景都贵不可言。
他当时已经入职国际刑警,还是个小菜鸟,刚好赶上参加那次解救行动。
克莉丝汀是一群孩子里最狼狈的一个,也是最漂亮的一个。
她被解救出来的时候,粉。嫩的蓬蓬连衣裙上粘上了大片血迹,手上死死的抓着一把金光灿灿的匕首,脸上没有惊恐的泪痕,只有满脸的兴奋。
所有的孩子都缩在父母怀里大哭着诉苦,唯有克莉丝汀牵着父母的手,兴奋的对父母炫耀她的英勇,就像一个终于打到猎物的小猎人。
看上去精致柔弱的小姑娘,是那次行动最大的功臣,根据监控与口供,可以看出这个小姑娘被劫持之后非常冷静,她在一群哭天喊地的孩子们当中,不动声色的将自己隐藏起来。
然后在恐怖份子与政府没谈妥条件,要杀鸡儆猴杀孩子的时候,迅速绕后袭击了几个绑匪,在瞬间让几个绑匪失去了反击能力,然后将绑匪的枪夺了过来。
后与警察互相配合,硬是毫发无伤的将所有绑匪拿下,将一群孩子完好无损的救了出来。
就好比今天。
当时的克莉丝汀给他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不管是那仿佛公主一样的高傲美丽,还是比受训多年的大人还要强大的身手,还是她举手投足中流露出来的对人命的淡漠。
都深深的刻在他的心间。
第二次见她,是在她十三岁生日时。
曼西尼家小公主的生日宴非常盛大,巴黎不少权贵皆受邀在列,他也得到了一份请柬。
一般这样的聚会他是不去的,不过克莉丝汀当年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出于好奇他参加了那场宴会。
当年的幼女已经长高不少,虽然脸上的婴儿肥还未褪。去,但已经能从她的眼角眉梢看出未来的绝代风华。
她穿着一身金光闪闪的礼服,看上去就像一只贵重的瓷娃娃。
当年会孩子气的对父母兴奋炫耀的孩子在她身上已经看不出痕迹,明明是她的生日,她的脸上却没有半点高兴的表情,矜贵且淡漠,小小的身躯内气势惊人,完全不比在场的大人差。
他隐在角落里喝酒,饶有兴趣的看着她跟在父母身后与客人们打招呼。
随后一群与她年龄不相上下的孩子们围在她身边,仿若众星捧月,他们狂热的称她为——
女王陛下。
第三次见她,是在她十五岁的时候,他在机场惊鸿一瞥,看到她进入了登机口。
从此再也没在法国听过她的消息。
没想到她竟然回了天朝。
原锐原本很诧异,仔细一想也就想明白了。
她是混血儿,父亲就是天朝人,她会在天朝也是应该的。
只是……
原锐在她一身土里土气的衣服上扫了一圈,脸色十分古怪。
这位小公主,长大了所以品味改了?
不是传闻女王陛下生活奢靡,最喜欢金光闪闪的东西吗?
他怎么看怎么觉得女王陛下过于朴素了些。
林珑的记性非常好,她认出原锐就是在九年前解救过她的警察,只是没想到他竟然会来天朝,还这么巧刚好在这里遇到。
本也不是什么有交情的朋友,再加上林珑现在时间紧迫,实在没有时间叙旧,她朝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