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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霓红闪烁,蜿蜒的街道恍恍惚惚的隐在缤纷的颜色后面,像水草一样隐匿进建筑物,所有的影像都显得模糊奇幻虚无缥缈。路两边的树飞快的向后倒去,许久,车子驶进一小区,而后在一栋别墅前停了。
别墅是中式建筑,灯火通明,借着灯光,永心看见沿着房子墙边种着一些罗汉竹,院子里还有几棵丹桂,碧绿的叶子在夜风中婆娑摇晃。管家走到门口,恭敬的迎了他们进去,又接过吴妈手中的行李。
永心一直跟着沈逸承走上了二楼,他径直走进卧室去,她站在卧室门口踌躇着,而后走进隔壁的房间。其实一进房子就可以明显的看出装修过的痕迹来,空气中有股淡淡的木屑味和皮革膳腥味,但若有似无的也不明显,永心估摸着因家具刚搬进来没多久,才会有这样的味道。她估计他早就布置下了,毕竟公寓才一个卧室,也不好住,她如今这样一闹,他才不得不提早住过来。
她在屋子里住了好几天,两个人仿佛都置着气,谁也不主动开口,他偶尔的说几句话,不过是吩咐佣人要添置什么,要整改什么,他在她面前又恢复了从前那般倨傲冷淡。虽然两个人早餐晚餐大都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却视她空气一般。
房子院子她都细细的看过了,这天她想出门去,刚走到门口,就被佣人拦下来,她面露难色的说,“关小姐,你要出去,还是先问过沈先生。”
晚餐的时候,她到底忍不住先开了口,“我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了,我想回电视台上班。”
他并没有抬头,淡漠的说,“电视台的工作我已经帮你辞了。”
他限制她的自由,她本就憋气,如今竟然问都不问她,就擅自帮她做了决定,她恼怒的说,“你太过分了,你有什么权利这么做?”
他眯起眼睛,嘴角微微上扬,嘲讽的说,“权利?你又要开始和我讲道理讲法律了吗?”
永心泄气,她早该知道同他根本没有任何道理可讲,他根本就是暴君。她静默许久,终于软下来,半是商量半是恳求,“我想出去工作,你知道我喜欢新闻,我总不能以后都不工作了呀。
”
他看她一眼,“记者不准,太危险。”
“除了记者,我也不会其他。”
“去我公司上班?公关部,企划部,或者其他任何一个部门,相关的岗位都可以,文字类,对外宣传的。。。你看喜欢哪个?”
“不要!”永心想也不想的拒绝,每天在家里对着他已经是够够的了,难不成还要二十四个小时都见着他?
“那你就在在家好好休息。”他给这件事下了定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自从这次谈话后,虽然工作的事情不了了之,但两个人的关系终于有所缓和,他终于肯放她出门,不过去哪里吴妈都跟着,说是照顾她,其实她心里知道,他不过是让人监视了她。其实她连身份证都没有,火车飞机一概坐不了,又能走到哪里去?但到底不敢拒绝,只怕又把他惹怒,又像从前那样门都不给她出了。她住院期间,他一直是和颜悦色的,大抵不过因为她那时虚弱无力反抗,她都忘记他其实根本就是狮子,谁踏进他的领地,威胁到他的权利,他就会狠狠的教训撕咬了他。
她很喜欢茉莉花,从前家里就养了两盆,住院的时候,许久没照料,叶子几乎都落光了,奄奄一息。她后来带过来,把上面枯黄的枝叶都剪了,又请教家里的园艺师傅,小心伺弄,因是小阳春,温度适宜,还真给救活了。如今冒出些新的枝丫来,小小的嫩牙,是淡淡的绿,刹是可爱,可是开花,非得等来年了。
沈逸承见着她好几次都在摆弄着那两盆病殃殃的花,只觉得她傻气,忍不住说,“这花值得了几个钱,十元钱就可以买一盆来,你这样大费周章还不如去买新的。投入产值不成正比!”他是商人,最不赞成做蚀本的生意,把时间白白浪费在无用功上。
道理永心都懂,可是她到底不肯扔了它们,这两盆花是从前和家恩在一起的时候买的,哪怕其他的花再好再漂亮,也不会是这两盆花了。她想起从前看到的一首词:“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当时读起来只觉震耳发聩,我可与你生死与共,那些痛苦悲伤我亦甘之如饴,不为别的,只因为那个人是你。人生若只如初见,应是世上最奢侈的愿望。
永心有天外出,回来的时候才发现院子里无端端的种了许多的茉莉花,他们这里是高档住宅区,一共加起来也不过几十栋别墅而已,大家门前种的大都是罗汉松、金钱树、桂花、玫瑰月季之类的植物,茉莉花太过便宜轻贱,几乎都没有人家会去种。她看着满院子的白色小花有些发怔,她知他的心思,可是他想要的,她终归给不了,他们之间根本就是一开始就错了。
这天天气很好,虽然有些许风,但是阳光灿烂、天高云淡,因院子里种着大片的茉莉,空气里似乎都是茉莉花的淡淡清香。永心拿了本书在阳台藤椅上坐着看,旁边的小桌子上放着杯香茗,碧绿色的茶水盛在小小的白色瓷杯中,宛如一弘清泉。她看的正津津有味,发现地上多了个斜斜的人影,回过头去,朝他微微一笑,顺手拿过桌子上的茶抿了一小口。
沈逸承看她的脸蛋被太阳照的红扑扑的,说,“在日头底下看书,伤眼。”
永心今日并没有戴助听器,听的不真切,便端着茶侧过身去,“你说什么?”他在旁边椅子上坐了,很自然的拉过她的手,顺势把杯子里的茶都喝了,“这是我的碧螺春,一直都忘了拿出来喝,怎么被你给找到的?”
动作这样亲昵,何况这茶她已喝了一口,她只觉得自己的脸都热辣起来,幸亏本就是红扑扑的,他应该看不出什么来。
“以前一直就放厨房柜子里,这次吴妈顺便带过来了。”她解释。
他拿过她手上的书搁一边,“走,我们今天出去吃饭。”
这家私房菜馆正是以前欧阳带关永心来过的,他们家生意非常兴隆,又只做晚餐,一向是需要提前几天订位。但沈逸承是这里的常客,老板容浩达同他自是非常熟络,他随时来倒都是有位的。这日容浩达正好也在,见着是他,笑着迎上来寒暄了几句,又引了他们俩人到里头房间坐了。
等他出去,沈逸承便对永心说,“我们今天有口福了。”
“为什么?”她不解。
“他才是这里真正的大厨,不过平时难得在,菜都是由他徒弟做的,今日他必定露两手。”
等到菜上来的时候,永心果然大开眼界,特别是有一道叫满载而归的,其实食材很简单,不过是香菇、瑶柱、笋丝、玉米这些寻常的东西,可是味道却别有一股子的清脆可口,更妙的是他们将冬瓜去囊,切成船状,所有食材都盛在白色的冬瓜船上,碧绿的半圆状青瓜片摆在白色的瓷叠上,犹如海水碧波荡漾,晶莹的白,青翠的绿,整道菜看起来煞是惹人喜爱,永心忍不住食指大动。
没多久,容浩达又笑着推门进来,“沈总,这是我们小店今年自己新做的桂花酿,虽比不得外头那些酒,不过味道也还过的去,也不上头,你尝尝。”
酒盛在小小的瓷器瓶中,瓶子又烫在装了热水的白色盅子里,雾气袅袅。沈逸承取过两只小杯,斟了一杯推到永心面前说,“喝喝看。”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我喝不了白酒。”永心微笑,“红酒还能喝两杯。”
“这个酒也不过十来度,度数比红酒还低些,健胃活血,老少皆宜。”
此酒不像酒而胜似酒,一般酒澄清,次酒粘稠,温润的乳黄色中带点晶莹,永心拿起杯子,还没喝就闻到一股子沁人心脾的桂花香,她微微抿了一小口,只觉唇齿绵甜。
沈逸承已连着喝了几杯,问她,“怎么样?味道还可以?”
“果然不像一般白酒那样辛辣。”
他又给她满上一杯,“喝点酒正好暖暖身子。”
永心被瓶子上的图画吸引,拿过来转过一圈细细的看了,上面精致的描着墨色的孤舟、老翁、寒江以及枯黄萧瑟的芦苇,正是“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的意境。她看他一杯一杯的喝着,本想提醒他开车喝酒不好,可是转而一想,他酒量本是极好,连洋酒都很难喝倒,何况这个,所以到底没有说出口。
两个人正吃着,门突然被推开,随即响起一年轻男子爽朗的声音,“沈逸承,果然是你,我一来就看到你的车子停在门口,想着你必定在这里。”
沈逸承笑着站起来应了,永心抬眼望去,只见来人约莫三十来岁,身材挺拔,稍稍削瘦,剑眉入鬓,单凤眼,神采飞扬,十分清雅俊朗,说话的口气带着几分玩世不恭。永心心里暗暗想,此人平时必定很招桃花了。
那人目光扫过永说,“怎么不给我介绍这位美女?”他马上向永心自我介绍说,“傅少琛,你呢?”
“关永心。”永心微微一笑。
他拉过一张椅子坐下,又问沈逸承,“你最近有没有去美国看家恩?我上个星期飞美国,正巧遇着他女儿满月,就顺道去他家坐了,他女儿实在是可爱的不得了。”
沈逸承笑着说,“这么喜欢,干脆你自己也生一个好了。”
“哈,正有此意!都说女儿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我要有个这么粉妆玉琢的娃娃,梦里都要笑出来了。不过,要是生个儿子怎么办?和我一样混世魔王,那老子可头疼了,所以,还是羡慕羡慕别人就行了。”
永心听到沈家恩几个字,耳朵已是嗡嗡作响,如今又听他提起女儿娃娃什么的,只觉遍体身寒,手颤抖着,筷子“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她赶紧弯腰去捡,结果心慌意乱的头又撞上桌角,生疼的厉害。
傅少琛看她冒冒失失的样子,在一旁说,“我来我来,你坐着。”俯身下去帮捡起她筷子。
沈逸承不动声色,问她,“还好吗?有没有撞的怎么样,让我看看。”
永心摸着头微微闪开去,“就蹭了一下,没事。”
傅少琛又掏出手机来,调出宝宝的照片给他们看,“萌吧?这肉能掐出水来,还是像家恩多一点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