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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心急了。”于迎娣很不喜欢丁东方的态度,感觉像是在威胁她一样。
这让重生一次,且深受老天爷厚爱的于迎娣有点不爽。不过,她现在还有很多地方需要依仗丁东方,不能冲动行事。
“你跟人秦队长,现在是什么关系?也就是普通的上下级关系!人家愿意伸手帮你一把呢,也就顺手帮了。但你要知道,他也不是什么通天的人物,即使帮你,能力也有限。”于迎娣这句话,尽管让人听着有些不舒服,但也是实话。
丁东方下意识将身体向前倾,认真听于迎娣分析。
见此,于迎娣微微一笑,语气更加温柔:“如果,你跟秦队长的关系能更近一步呢?”
“要是你成了秦队长的亲表哥,你说说看,他会不会为自己的亲表哥谋前程?”
丁东方双目一瞪,眼睛睁得极大,他不敢置信地看着于迎娣,“你疯了!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我疯了又怎样,不疯又怎样?要是疯了就有活路,我宁愿疯!”于迎娣自嘲地笑了笑,又说,“像我这种爹不疼娘不爱的杂草,只能自己给自己打算。”
“但是表哥,你应该明白,这件事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丁东方眼神微闪,猛地瘫坐在板凳上。
他顺势往后靠,眯着眼打量于迎娣,就像从未认识过她一样。
于迎娣今年二十岁,花儿一样的年纪,水嫩得跟地里种的葱白似的,轻轻一掐,就能滴出水来。
她长着一张巴掌大的瓜子脸儿,俏生生的小脸上,一双雾蒙蒙的眼睛十分勾人。任谁看了,都忍不住心生爱怜。
再看她的身体,二十岁的女人已经发育得很好,该瘦的地方瘦,该丰满的地方有肉。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子熟透的味道,分外诱人。
看到这样的于迎娣,丁东方的脑子里直直闪过两个字——尤物。
丁东方身为男人,他很了解男人的劣根性——好色。当然,也可以说成爱美,谁不喜欢看美人呢?这也是人之常情。
面对于迎娣这样一个尤物,是个男人都把持不住。丁东方觉着,没准这事还真办成!
退一万步说,就算于迎娣跟了秦建国,哪怕没有名分呢?这事对他也有好处!
为啥?因为他手里握着秦建国私生活不检点的把柄啊!
到时候,不管秦建国认不认于迎娣,都必须全力以赴地帮他安排工作。他甚至可以进一个比市公安局更好的单位,这事没跑!
其实对丁东方来说,握着秦建国的把柄,比跟秦建国做亲更安全。
要是秦建国跟他老婆离婚,娶了于迎娣,那他就成了自己的表妹夫。可表妹夫到底是隔了一层关系,不如把柄来得稳妥。
思来想去,丁东方更倾向于抓住秦建国的把柄。
但他很清楚,于迎娣就是冲着秦建国这个人去的,她想破坏人家的夫妻关系,却又不想破坏她阳春白雪的形象。
她想要清清白白地嫁给秦建国,做他的女人。
她想要的,跟他想要的,完全相悖。
丁东方垂眸,掩去眼内思绪。
“迎娣,你说的对,我会帮你的。”隔了好几秒,丁东方才抬起头,神色郑重地看着于迎娣说,“帮你,也是帮我自己。”
听到最后一句话,于迎娣那颗心总算落回实处。
如果丁东方把话说得冠冕堂皇,只说帮她,那她可能要多个心眼,不敢相信他。
但他既然说了实话,意识到事情成了之后,对他也有好处,于迎娣才能彻底对他放心。
有所求,才能用心办事。
既然决定了,那就放手去做,丁东方心中有了成算,就会立刻实施计划。
他说:“秦队长参加了帮农任务,我去跟领导申请,也参加这次任务。反正最近也没事,领导巴不得我去,这样他们就能轻松点。”
“对了,你干农活,行不行?”丁东方临走之前突然问了一句。
于迎娣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她蹙着眉头,不太确定地说:“肯定不能跟大队那些做惯了农活的女人比,但我敢保证,我比陆悠强多了!”
对于这一点,于迎娣很有自信。
她曾经听人说起过陆悠,据说陆悠身体不好,体力极差。别说干农活,就连家务活也很少做,只能做点轻省活儿。
陆悠在娘家当姑娘时,就是被娇养大的,她上面有三个哥哥,农活重活也轮不到她做。
这样一个女人,除了还有一张脸能看以外,简直一无是处。
换位思考一下,任谁处于张凤霞的位置,都不会喜欢这样一个儿媳妇。
而处理不好婆媳关系,家庭就无法和睦,秦建国就无法安心工作。也就是说,陆悠根本没有资格做秦建国的贤内助。
反观自己,相貌方面不输陆悠,能力高出她一大截,为人处事,她也比陆悠圆滑多了。
她才是最适合秦建国的女人。
至于她这么做,会不会亏欠陆悠……有啥好亏欠的,陆悠这辈子不是已经捡回一条命了吗?
最多等她嫁给秦建国之后,还跟上辈子一样,给陆悠的哥哥一些支持,也算是她对陆悠的额外补偿了。
各怀鬼胎的两个人处理好事情之后,就坐上了前往青山县的客车。
正在田里劳作的陆悠并不知道,有人正在算计她。不过就算知道也不会放在心上,在她的字典里,就没有“退缩”两个字。
无论在什么年代,身处于怎样的环境,在有实力的人眼里,一切算计都是纸老虎。
陆悠手持带齿镰刀,穿着粗布长袖上衣,裤腿扎在雨靴里,站在分给她的一拢水稻前。
“悠啊,你要注意,抓住稻子的手离镰刀不要太近,也不要太远。像这样,稍微用点力,稻穗就割下来了。割完一把,放在木船里就行。”张凤霞正在给陆悠做示范,教她怎么割稻穗。
她是知道的,陆悠从没下过田,压根就干不来割稻子这种活儿。她本来都跟陆忠说好了,让陆悠去晒稻子,结果陆悠死犟着要来割稻子。
她真是愁啊!陆悠第一次上工那情景,至今仍然历历在目!
不知道这次……张凤霞目瞪口呆地看着陆悠挥舞着镰刀,将一把有一把稻穗放在木船里。
“妈,我这么做没错吧?”陆悠小试牛刀,觉得还挺简单,割稻子嘛,哪能跟砍丧尸比呢?
砍丧尸还得注意技巧,砍哪个关节可以让丧尸失去行动力,砍哪个部位可以重创丧尸,怎么砍才能节约体力,怎么砍才能不沾血迹……这是末世最基本的常识,也是大部分末世人都拥有的技能。
对比砍尸队的活儿,割稻子这活儿轻松得很!
她倒是轻松了,张凤霞整个人都懵了!
废柴儿媳妇突然变身割稻战斗机,这就跟杜秀兰突然拿了三个满工分一样,惊喜来得太快,她不敢相信!
“悠悠,你,你咋这么能耐呢?”其实张凤霞是想问,你咋突然就变得这么能耐呢?敢情以前不会干活的人设都是骗人的!
陆悠早就设想过这个问题,她一点不紧张,态度自然地解释道:“妈,瞧您说的,我能干点不好吗?小时候家里人都宠我,不让我干活,我也不懂事。现在都长大成家了,还能不学着干吗?”
“当我第一次上工,竟然累到晕倒,我才发现自己多么无用!也是妈你宠我,才给了我足够的时间反思自己的错误。现在,我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陆悠义正辞严。
她紧握镰刀,神情激动,简直把割稻作为革命事业来完成。
“妈,啥也别说了,看我行动吧!”说完这话,她弯腰伸手,一茬又一茬的稻子在木船里迅速叠了起来,很快就冒了尖。
陆忠的妻子王丽琴就在隔壁田里割稻子,看到这一幕,她立马“啪啪啪”鼓掌。
“咱们割稻组的同志们,加油干啊!向陆悠同志学习!”
“想当初,陆悠同志连锄头都抬不起,现在人家五分钟就能割完一拢稻。人小姑娘头年就这么能干,咱们都干了几十年,能不能被比下去?”
“不能!”
“加油干!可不能比建国媳妇干得还慢!”
“我说张凤霞,你可真有福气!儿子出息,娶个媳妇又这么能干!你们两口子,享福在后头呢!”
“张凤霞,还是你会调教媳妇子!之前你儿媳妇干活不行,你立马不让人下地。这会子可算锻炼出来了,瞧瞧这,干得多好!”
王丽琴不愧是大队书记夫人,三言两语就把干活的气氛给调动起来了。
这会儿大家在田里你一言我一句,干得热火朝天。
秦江河在打稻组,秦建国在担稻组,按照个人情况,分工各不相同。
秦建国原本想着,他先帮陆悠和张凤霞割稻子。他手脚快,割完稻子再去挑装满稻穗的担子,正好合适。
可他刚刚下田,才发现自家媳妇那速度有多快!好家伙,立马把他甩在后面,撵都撵不上!
对于陆悠的变化,秦建国才是唯一知道内情的人。
陆悠跟他提过,当她发现自己拥有控水能力时,体质也发生了变化。身体比以前好了,体能也增强了,再加上她现在每天坚持锻炼……突然变身割稻战斗机什么的,真的太正常了!
“建国,你赶紧挑担子去吧,别杵在这里,碍手碍脚的。”张凤霞推了秦建国一把,让他赶紧走人。
秦建国被自家媳妇甩在后头,又被他妈嫌弃,这心里的滋味啊,只能用一个字形容。
那就是——凉!
心凉的秦建国发奋图强,很快就追上陆悠。小两口男女搭配,干起活来真是不累。
陆悠也不是傻子,真不要命地干。她把分给自己和张凤霞的稻子分成几份,割完一份,休息一会儿,再割下一份,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