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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是深秋,家里应该穿上毛衣了吧?
陆悠上次在处理柜台购买的布料,家里也已经收到了。同一款布料,她买了好几个颜色,够家里所有人都做上一身了。
羊毛本身就很保暖,再加上她买的那块料子更厚,做成大衣,放到过年那几天穿正好合适。
今年过年,陆悠肯定要回去。
至于秦建国,还得看到时候的安排。
没办法,他的工作性质就是这样,不可能想走就走,也不可能说走就走。
就算他成了家,也一直有家,可“国”永远排在“家”之前。国家的事,永远排在第一位。
陆悠的海鲜生意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有了张甜甜这一员猛将,再加上她,两人每天早上一起出海,收获满满。
她又找了几个手脚麻利又爱干净的军属,帮忙分货、装货、晒货……至于后捞处的同志们,他们忙着处理对外业务。
简单地说,陆悠负责捕捞,后捞处的人负责销售。除了人力,陆悠什么都不用管。
后捞处的同志们出海不行,脑子还是可以的。每天的海鲜,入库出库,钱进货出,每一笔账都很明确。
至于海鲜要卖给谁,需要注意些什么,要打通哪些关系……这些压根就不用陆悠去管。
这么一想,陆悠突然觉得,自己的三成利润还是挺多的。
反正她以前也是要出海的,现在干的活儿跟以前并没有任何区别。
可赚到的钱,却是以前的十倍。
这还只是刚开始呢,等后捞处的各种杂事理顺了之后,陆悠也要再招点帮手了。
陆悠满意,等看到第一个月的利润时,唐苗子也满意了!
两个合伙人再次坐到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时候,唐苗子逮着秦建国猛灌酒!
秦建国:……为啥灌他酒?关他啥事儿?他们老秦家,一家之主的位置向来是女同志坐!
刚带队出海一个月的秦建国还不知道发生了啥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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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陆悠的审美观【九千字】()
第206章:陆悠的审美观
这一个月以来,陆悠在驻地发展捕捞事业,秦建国也没闲着,人家出海去了,足足待了一个月才回来!
当然,作为海军,一出海就是好几个月的事也很常见,家属院的嫂子们都是这么过来的。
没随军之前,陆悠并不觉得跟秦建国分开一个月有啥不好。可自从随军以后,突然分别这么长的时间,陆悠还真有些不习惯。
好在她还有事业,忙起来的时候,心里对秦建国的思念和担忧也化为了动力,干活的效率大大提高。
而秦建国呢,他比陆悠还难受!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媳妇儿没来的时候,他想媳妇儿。
那时候他多单纯啊,一心盼着媳妇儿随军,跟自己长长久久地待在一起。只要媳妇儿来了,就算是出海,日子也没那么难熬,反正回到驻地就能见到人,总比一年都难见一回好!
可等他真的面临那一刻时,秦建国才知道,这日子太他么难熬了!
一个月!他整整一个月没见到自家媳妇儿!
整天对着一帮子跟他一样看不清长相的大男人,他看得眼疼牙酸。
每当躺在狭窄的床上休息时,他就开始想念媳妇儿,想念他的家……
怪不得老领导以前经常对他耳提面命:男人只有娶了媳妇儿,跟自己相爱的女人待在一块儿,才算真正的有了家。
那时候他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跟相爱的女人待在一起才叫有“家”?
驻地这么多海军,能够把家人接过来随军的同志,还是少数。
难道,其他人都不算有家?
彼时他嗤之以鼻,此时他深信不疑。
以前,他也将驻地当成自己的家,可这个家,跟媳妇儿和他营造的那个家,完全是两码事。
前者是组织上给他的归属感,是他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地方;后者,却是他漂泊已久的心之安处。
在这个家里,无论是灵魂还是身体,都可以得到最大的解放。这里,是他唯一可以放松警惕的地方。
被唐苗子灌了半斤白酒之后,秦建国傻呵呵地盯着他媳妇儿笑,笑着笑着,就喊一句:“媳妇儿,嘿嘿,你是我媳妇儿!”
陆悠:……
“呵呵,建国这是喝醉了吧?肯定是醉了,喝醉酒的男人都这样!”唐苗子喝得满脸通红,看样子离醉也不远了。
他“嘭嘭”拍打着桌子,梗着脖子吼道:“秦建国,陆悠是个好同志,你要是敢做对不起她的事,我,我一枪崩了你!”
说完这话,他猛不丁打了一个超长的嗝。
“嗝……”这个嗝,完全可以说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梁秋月:……
“悠悠,我们不要搭理这两个酒鬼,先吃菜。”梁秋月招呼陆悠的同时,又拿了公筷替她夹菜,不停劝她多吃点。
“对了,有件事忘记跟你说了。”梁秋月放下筷子,神情有点郑重,“这段时间你也忙,我就没好意思打扰你。以你的性格,想必就算再忙,也不会忘记学习。我听老唐说,你打算再招几个帮手,这样也好,等你找到帮手,就能好好学习了。”
陆悠:……梁阿姨真的太执着了,她为什么还没有忘记学习的事?
“梁阿姨,您说得对,就算再忙,也不能忽略了学习!你放心,我现在每天都在看书,绝不会本末倒置,因为事业耽误学习!”陆悠信誓旦旦地保证。
其实她还真没撒谎!
最近一段时间,秦建国不在家,她一回到家,就要面对冷冷清清的屋子。
她不想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就拿着书去院子里,坐在秦建国亲手做的躺椅上,舒舒服服地看起了书。
陆悠并不是一个感情细腻的人,她的经历造就了她独一无二的个性,也让她缺了那根多愁善感的筋。
可当她置身于充满着秦建国气息的空间里,目之所及全是与他有关的东西时,她才真正地体会到,什么叫做“想念”。
人只要一静下来,就容易想太多。
陆悠早上出海打渔,下午回家休息,只要后捞处没什么大事,就不会跑来麻烦她。
在这种情况下,她只能给自己施加压力,让自己处于忙碌的状态,这会让她感觉到更加充实,也更有激情。
那时候,陆悠甚至在想,她要不再去学一门什么手艺?
反正技多不压身,多一门手艺就等于多了一份保障。
因此,陆悠一有时间,就跟着乔老娘学做衣服。
天气渐渐变凉,乔老娘也要开始动家伙,给家里人做衣服。
前些时候,乔老娘只用给儿子儿媳妇,还有陆悠和秦建国做。等到她和乔家宝相认之后,这做衣服的对象又多了几个。
她还得给乔家宝、乔春丽和陆爱国做。
倒不用每个季度都做,也是因为今年刚刚认亲,这头一回换季,合该给亲戚们做身衣裳。
当然,这也是有条件的人家,才会给做衣裳。要是穷苦人家,顶多做双鞋垫子,或者一双鞋子,也就有那个意思了。
乔老娘自己有手艺能挣钱,儿子又是个能干人,儿媳妇也是事业有成的知识女性。
她这日子过得十分潇洒,不仅没有负担,晚辈们还时不时地给她孝顺一点。
也是有这么个底气,她才敢给娘家人做衣裳。
虽说乔老娘的思想非常先进,可她幼时受到的却是旧式教育。封建女子会做的活儿,乔老娘都挺精通的。
像是捏针拿线做衣服,无论是给衣裳设计款式,还是配色,抑或是在上面绣花,这都是乔老娘的强项。
有这么一位好为人师,且现成的老师,陆悠便开始学手艺了。
本来就不是愚笨之人,加之又有精神力加持,陆悠学得倒是挺快。
可惜,她的针线确实工整,针脚细密,比用缝纫机踩出来的还要规矩。可就是太板正,太僵硬,看起来不大灵活。
用乔老娘的话来说,那就是“匠气有余,灵气不足”。
啥意思呢?
也就是说,陆悠要是专门去干这一行,那她肯定是赚不到什么钱的。毕竟,再工整的针线,跟缝纫机比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更何况,现在那些制衣厂,人家都用机器做衣服,效率非常高。
想要靠手工活儿赚钱,手艺就必须出众。
学得快不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方面得有天赋,有灵气。
乔老娘觉得遗憾,她是真心想把自己的手艺传下去。她会的手艺不少,陆悠只学会了做酱肉,其他的,连皮毛都没摸到。
她遗憾,陆悠不遗憾啊!
陆悠本来也没打算当个绣娘,或者服装设计师傅,她只是想多掌握一门手艺而已。
趁有时间,陆悠又去了一趟城里,她找到周晓冬,从她那买到一些平时很难买到的布料。
有了布料和手艺,陆悠也开始自力更生,着手做起了衣服。
她在末世时,执行过多次收集物资的任务,见过太多服装款式。
虽然末世的人类更倾向于轻便结实的面料和款式,可千篇一律的款式并不能抹灭末世前的人类对于穿着的追求和爱好。
陆悠对自己的审美极有自信,她凭借着多年的收集经验,再结合现在的流行趋势,很快就设计了好几个款式,并做出了成品。
她舍己为人,先给乔老娘这个师父,以及秦建国这个丈夫做了一身衣服。
至于她自己,陆悠压根就没有想过。
她已经计划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