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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该死的前男友-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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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爱爱也算的够精了,她知道以她目前的身份与职业,一来就让男人给她买顶级大牌也是不现实的,去买大路货又显得小家子气。于是,她专挑这类带点品味与档次的普通白领爱穿的衣服。也不多,就只有一条八百多元的淑女裙和一条几百元的牛仔裤,对王劲严所拥有的财富来说,也只是九牛一毛,他也乐意替她埋单,而她也不必为了区区千多元的礼品而对他夸腰鞠躬。

拧了两袋衣服后,玉爱爱便借口说已经买的差不多了,不能再让他破费为由,坚持不再逛下去。

规劝无果之下,王劲严只得作罢,再一次认定玉爱爱是他最适合的妻子人选。她会说流利的英文,会优雅地用餐,购物非常克制,也有主见,不像有些女人一见有人替她埋单,活当他是免费提款机似的狠狠刷他的卡。

今天陪伴佳人一整晚下来,王劲严对玉爱爱已有初步的认知——她是个很务实又不虚荣的女孩,懂厨艺,懂衣服搭配,入得奇房,也出得厅堂,完全是替他量身打造的极品妻子人选。

在打道回府的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与她闲聊,拐弯抹角地套出了她的家世,还好,虽然是普通家世,倒也没有太大负担,值得交往。

其实玉爱爱想的真周到,也算是有点儿小心计的,可偏偏她拧着两个袋子的衣服——也只有两个袋子,比起汪小涵的大包小包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但是,在本来对她就有成见的金炎堂眼里,则又多了项罪名——把她与汪小涵归为同一类女人了。

其实金炎堂对女人的看法真的太偏颇了,不管是汪小涵,还是玉爱爱,或许都是有点心计的女人,但还算在正常范围内,女人要是没电心机,能栓得住男人么?

所以,当各怀心机的四人又在某一处专卖店碰面后,那场面,还真是有点搞笑。

玉爱爱当然也知道姓金的傲慢男人对她没好感,但为了挣面子,她偎在王劲严身边偎得紧紧的。。  。。

汪小涵没有这种想法,就算与金炎堂修不成正果,但也决不能在别人面前漏气,尤其对方还是她的“假想敌”。

可令她奇怪的是,当她主动偎在金炎堂身上时,发现他的手也环住了自己的腰,表现的很亲密,不由心头讶异,偷偷抬头瞧了他一眼,之间金炎堂下巴微抿,目光深沉,脸上是平静淡漠的笑,看似温和,实则冰冷刺骨。

第三十六章

而四人中唯一正常点的就数王劲严了,玉爱爱主动偎着自己,令他受宠若惊,也偷偷松了口气。

是她主动靠近自己的,想必是对自己真的有意思了,这种肢体语言比羞于启齿的语言描述更加简单,也更振奋人心。她都先他一步主动了,他也不能再缩着手脚不放,应该主动出击一回了。

玉爱爱的主动,使王劲严仿佛看到了未来幸福之光在向自己招手,忍不住眉开眼笑,也就忽略了浮在空气中的诡异气氛,兀自开口向金炎堂打招呼:“好巧,金总,咱们又碰面了。”

可能昨晚睡觉时没有关好窗户,所以被晚风吹到受了点凉,所以心头才会不怎么舒服。

金炎堂把在看到王劲严放在玉爱爱腰间的手儿不舒服归为自己生了病的原由,微微蹙了眉,忽然对有着良好印象的王劲严也有了成见。

或许他是个能干又务实的企业家,可为什么就没有识人的眼光呢,玉爱爱这样的女人,他怎么就没看出她的居心叵测呢?

基于对王劲严有着钦佩与惺惺相惜的原由,所以金炎堂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他,千万别被这女人纯清的表面所吸引。

“看样子,你们真的在交往了。”他微微一笑,目光如炬地在玉爱爱脸上扫射。后者不喜他太过锐利炯然的眸光,傲慢的人也是她一向所不喜的,所以她对金炎堂更加讨厌了,忽然发觉,忍辱负重在他手底下做事真是件愚蠢的事。

王劲严揽着玉爱爱的腰,淡笑点头,“金总,我们还有事,先走一步。”王劲严不是笨蛋,从刚才的兴奋感过后,他也察觉了金炎堂投射在玉爱爱身上不同寻常的目光,心中警铃大作,先前快忘掉的有关他们之间的流言回到脑海。

目送他们离去的背影,金炎堂全身止不住的不舒服,他把这种不舒服,归类为感冒引起的,于是,从来不去医院的他,破天荒地朝医院走去……

一整天下来,王劲严对玉爱爱已完全满意,已决定放手追求她,如果——她不是香格里拉的清洁工,那就更完美了。

王劲严在心里稍稍遗憾了下,但又重新振作精神。

在王劲严暗地里偷偷给玉爱爱打分的同时,玉爱爱也在心里给他打着分。

她不是笨蛋,今天的约会,从用餐到逛街买衣服,她也察觉出是这男人在试探她,心里有些不舒服,但转念一想,也不能怪他有这种想法。如今这年头,你在选择别人,别人也在选择你——婚姻,不再是有爱就能结合下去的,而是能替双方都能创造出双赢的局面才会走到一起。

她也承认,她对王劲严,是有些功利,但她并不认为自己有错,试想,光有爱情,却无米饭,再深的感情也会被贫穷的生活逼的反目成“愁”,成天只为生活奔波,又何来爱情可言?

或许她的理论稍稍偏激了点,但却是都市婚姻里不争的事实。

而在与王劲严继续玩的暧昧在一同用餐一同逛街的进一步接触下,有了化学般的发展,尤其是在王劲严送玉爱爱回家时,他在送她上楼后,在临走时飞快地在她唇上轻啄一个吻后——第二天,第三天——便心照不宣、自然而然地发展为男女朋友,只差没有诏告天下。

虽然就目前来说,二人只限于轻吻,偶尔的拥抱外,并无进一步的发展,但二人走到一起是事实。在这期间,王劲严知道了玉爱爱以前曾有一位男友,却因为花心而分手。而玉爱爱也知道王劲严从小就失去了双亲,养父母把他养大,但从来不干涉他的私生活,倒是与他的亲姑姑很是亲近。

双方家庭都较简单,二人都觉得这样下去也还不错,渐渐地看对方越来越顺眼。

王劲严不止一次劝玉爱爱辞职,在他那里做事,但玉爱爱以“做事要有始有终”为由拒绝了,其实她也觉得在金炎堂手下工作没什么前途,可也不愿现在就离职。

为什么?

因为如果现在就离职,那么不管在王劲严眼里,还是在姓金的眼里,她都有飞上枝头做凤凰的嫌疑。所以,玉爱爱决定,她离职的事,暂时缓一下。这样一来,她就能就给王劲严一个更加良好的形象,而对金炎堂来说,她是王劲严的女友,他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以后在工作方面就不会再为难她了。

玉爱爱的想法,倒是符合中国国情,可是,放在某些人身上,是否真的有效呢?

第三十七章

话说,玉爱爱自以为金炎堂会看到王劲严的面上,以后在工作方面一定不会再刁难她。

那么,金炎堂真的会如她所想么?

答案是NO!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那就只能怪,人心不可测,这金炎堂的心思,还真的不能用常人的推断来揣测。

这不,我们的女主,有点儿小心计,有点儿不登大雅之堂但现实生活中又不得不使小聪明。在王劲严面前,可谓是游刃有余,但在金炎堂面前,却总是处处碰壁,没有一回能如她所愿。

自从和王劲严确定恋爱关系后,这姓金的不知是哪根筋错乱,处处看她不顺,一整天挑她的毛病,害她恨不得脱下鞋子敲他的脸。但她一向有贼心无贼胆,再加上一向好脾气的性子是天生注定了的,想改也改不了,只能在心里咒他骂他,面上却是忍气吞声。

玉爱爱的想法很简单,在她心目中,不管是任何工作,都要努力做好,做完美,这样才对得起自己。可是,在王劲严眼里,她这种任劳任怨却让他误以为对金炎堂还有想法,不止一次要她辞职去她那里就职。

而玉爱爱呢,有时候心眼儿极细,可有些时候神经又粗的可以拧成绳子用来上吊都不会断掉,而每次王劲严这样一说,她就会心里想:“肯定是他瞧不起我现在的清洁工身份,但如果真的辞了职去了他那里,他又会怎样想呢?他的长辈们又会怎样想呢?”

玉爱爱的想法很正常,说好听点是想做个有骨气的女人,不愿靠男人吃饭,说不好听点,就是钻牛角尖了,但总体来说,还是自卑在作祟。

她的想法是,以她现在的职业跳槽到王劲严那里去,肯定会令人更加瞧不起。本来他们之间的条件就相差甚远,如果自己再不努力,那肯定会被鄙视到爪哇国去。

可是,她有的是志气有的是雄心,却苦无出头之日,在香格里拉好容易见到了希望的光芒,却被金炎堂死死压住,发挥不出所长,甭提有多郁闷了。

她也想改变,想辞职,想一鼓作气炒金炎堂的鱿鱼,然后再重新找个好伯乐可每在关键时刻,却总是在他冷然锐利的视线下落荒而逃。

日子就这样在矛盾中度过,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可以把饭店设计成自己的信所,还配有管家与清洁工。玉爱爱在金炎堂手下工作也有近两个月的时间了,又是个有重度洁癖的人,所以每次她在打扫时,明明是很干净的屋子,她仍是一点也不敢马虎的,生怕被姓金的逮着了把柄。

也许看在她工作非常认真努力,所以金炎堂不再找她的茬,只是不大爱理她,但脾气仍是很臭,阴阳怪气的,今天是和风细雨,说不定明天又是暴风雨密布,连陈管家都不止一次在她面前偷偷嘀咕着,“金先生究竟是怎么了?我在他身边服务了那么多年,可从未见他有这样阴晴不定的性子。”

可不是,这些天天气热到暴,饭店提供的大锅饭实在吃不下去,所以玉爱爱便自带餐饭,红枣粥、绿豆粥、红苕粥、南瓜粥、八宝粥、皮蛋瘦肉粥,每天一个样,再配些开胃又低热量的素菜,偶尔一两样荤菜。反正全是低热量易消化的餐食,吃了既能饱肚又能入肚,一个人在二十六的偏厅里吃的有滋有味,她对自己的手艺仍是挺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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