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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时才告诉你,不要小看我,也不要小看这里的人。”吉尔伽美什随口道,目光却近乎**地停顿在某一处,未能被目光向前的当事人察觉。
一年的时间,对乌鲁克的人们来说,是相当漫长的。对吉尔伽美什而言,也是一样。
可到了沉睡的男人这里,几乎不能改变什么。
他的伤势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痊愈,这样的程度,粗略算来,至少也要花费十数年之久吧。
然而,还远远没有到时间,他就强行让自己从休眠中醒来。为的是什么,已经不需要赘述了。
如今的结果是,男人被烧融的肺腑仍旧没有恢复即使在用一层布将骇人的伤处盖住后,他还能像常人一样说话,表面似乎并没有大碍。
吉尔伽美什是最清楚埃迪现在情况的人。
吉尔伽美什也是最清楚埃迪在强撑什么的人。
而此时,王的赤眸映出男人的侧脸,眼底深处浮现出的悸动却激烈而灼热,就像是要将他紧锁在其中。
埃迪沉睡的模样,这几百个日夜就看了几百遍,可以说是彻彻底底地记在了心里。
吉尔伽美什的想法始终都没有改变,他认为这么安静的埃迪虽然难得一见,但太平静,失去了最吸引他的那股生机。
如今的这个埃迪好了那么一点,又变成了另一种风情。
因为要和继续沉眠的本能抗争,他几乎耗尽了所有的精力,整个人都显得疲惫不堪。
不仅如此,还有重到难以想象的伤势影响,往日总是热情洋溢、没有一分一秒黯淡过的男人就算是稍稍动一下,也连带出了缠绵之意。
若只看表面,他也消瘦了很多。
本就很白的皮肤更显得苍白,银发在这一年内长了不少,已从原来过肩一点的位置快到腰部。乌鲁克人民的欢笑让他的眼神也略显柔和,里面掠起的更多的是满意。
不。
不,不,不
想要说的是,此时的男人最吸引人的地方根本不是遭受重创后不得不显露出的弱势,而是
除了他的心,他的意志,包括身体在内的所有外在因素都如同压在背脊之上的沉重之物,要将他压垮,要抑制住他前进的脚步。
然而,就是那颗心。就是那不畏惧任何事物的灵魂。
连“自己”都不愿屈服,埃迪就是这样顽固的男人啊!
如何让人能够移开眼。
如何让人不去正视自己内心真正的**,从而发现。
想要得到他这样的事实。
只在这里看了一会儿,埃迪就主动拉下了吉尔伽美什的手臂:“好了,力气回来了一点,我自己可以走了。”
“先去里面转转,他们应该不会把我忘了吧。虽说现在喝不了酒,但享受一下气氛,凑凑热闹还是”
“埃迪。”
埃迪刚走出两步,就听到挚友不知为何低沉下来的声音。
“怎么了?”
他这时还没察觉出哪里不对,直到转身之后,才从最先传到脑中的一丝痛感感受到了一样。
就在转身的那一刹那,吉尔伽美什把他按在了墙上。
自伤处那里传来的钻心之痛成为了次要,埃迪的瞳孔顿时紧缩。
金发的王像是故意用牙齿咬破了他的嘴唇。
在血丝流出后,又用齿尖,粗暴地侵蚀着残留淡淡血腥气息的冰冷的唇。
“留下来吧,埃迪。”
“以我最爱之人的身份,留在本王的身边。”
王又一次把沉睡的外乡人带回了乌鲁克。
跟第一次不同,那时是毫不在意的态度,还把人直接丢进了最破烂的牢房。
而这次,人们从家中走出来,在道路两旁默默地伫立,也是默默地注视着王从远方归来。
尘土让他的金发变得黯淡,王那双总是高傲而气势逼人的赤眸在无言之中沉寂。他把那个男人抱在怀中,又用残破的披风盖住了男人此时最为脆弱的模样。
穿过城区,回到王宫,祭司长早已等在了那里。
但出乎王的意料,虽然纵容他、但对守护神伊什塔尔的信仰更深的祭司长神色复杂,悲伤,沉痛,挣扎,最后才化为真正的决心。
“放手去做吧,王。乌鲁克是您的国家,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尊敬您,崇拜您,也将永远跟随在您的身后。”
王稍顿,目光微敛:“这可真不像你会说的话。再怎么说,也许会降临在此地的可是天罚,神的怒火啊,即使说出表达恐惧的实话,本王也不会责怪你。”
祭司长柔和而坚毅的眼神里藏着许多内容,但若是一一为王解惑,未免太繁琐了。
因此,她只说出了足以代表乌鲁克子民的那一句心声:“因为,王还留在这里。”
“唔?”
“不要耽误啦,王,请您先将您抱着的这位大人安置好。”祭司长颇为狡黠,竟把重要的话题避开不谈,只道:“您想知道为什么的话,就抽空去问问您的子民吧。”
“”
吉尔伽美什的视线从祭司长的脸上收回,说了一句“本王什么时候需要你来指挥了”,便果真大步而去。
竟敢略过本王的疑问,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
王的心中或许还出现了这样的念头,不过并不重要。
埃迪被他带到了自己的寝殿。
吉尔伽美什是一个大方的王,如若有心,根本就不用让睡梦中什么都不知道的埃迪跟他住在同一片屋檐下。
但不知为何,像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起别的选项,之前的牢房更是不可能,脚步自然而然就来到了这里。
“啧,就这样吧,免得这家伙醒来之后,又说我心胸狭窄。”
说出这话的时候,吉尔伽美什的手指刚从埃迪的脸庞挪开。
明明不久之前,他还在心中暗想,这个男人总算是彻底地安静下来,没有那么嚣张惹眼了。但此番再看,又觉得太安静更不好,毫无气势,也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
所以吉尔伽美什才不愿意让除自己以外的其他人看到埃迪现在的样子,哪怕露出一点彻底没有血色后苍白的手指尖儿都不允许。
若是王能够早点察觉到自己的心思,就会清晰地意识到,他如今的心情不仅仅是为“挚友”的重伤而躁虑,更深的,是名为“占有欲”的东西。
占有欲,对一个王来说,应该是可以算作本能的潜质。可是,吉尔伽美什却很少有那样的感觉。
原因相当奢侈也相当简单。因为世间的宝物都归属于他,他生来就身居于最高的顶点之上,没有他不能得到的,所以,对自己看不上眼的东西,自然生不出什么无聊的占有欲。
就连与恩奇都的友谊也是这样。
某个男人突然出现,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焰般撞入他们的视野。
对于埃迪,吉尔伽美什最开始的想法确实是那样:在不爽之余,欣赏,认可。
王对能得到他认可的人向来都很纵容,所以,在发现挚友恩奇都被埃迪热烈追求,而恩奇都看上去并不抗拒,反过来很有被打动的趋势之后,王便默许了,不打算掺和进去。
没错,吉尔伽美什根本不打算掺和,简直无聊死了
“对哦,你和我不一样,是个享尽艳福的笨蛋王啊。跟只想着恩奇都绝不花心的我不一样,不一样啊。”
“”
没错,吉尔伽美什真的不打算掺和。
但事与愿违,身为罪魁祸首的埃迪像是在故意招惹他,非要把他拖进水里不可。
这下可好,任性惯了的王第一次棋逢对手,遇到一个任性程度完全不亚于自己的人。于是不掺和的念头当然只能抛在脑后了,他们无论做什么都得争上一争,比试要争,喝酒要争,即使没事找事也得争。
许多时候争赢了的都是埃迪,也有次数不少的平手,但就结果而言,吉尔伽美什处于下风。
不行。
就算承认现在是那家伙比较强,但要让他就此彻底服输,是不可能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吉尔伽美什原本还很漠然的心态再也保持不住。他越是输给埃迪,越是不想让那个男人从自己的视线中离开,不得不承认,埃迪在占据上风后露出的神情,着实让他有些移不开眼。
也正因如此。
吉尔伽美什隐隐地开始心生出古怪的滋味。
埃迪大多时候都跟恩奇都待在一起,这也正常,毕竟他是打定主意要追求恩奇都。然而,吉尔伽美什偶尔注意到他们,却总有一点一点的不爽叠加。
有些碍眼啊。
怎么回事,恩奇都居然会望着那个笨蛋的背影笑起来。
王的不悦大概并不是因为“此前唯一的挚友被后来非要挤进来的好友抢走”,但具体因为什么,他从来没有细想过,自然是无法察觉的。
有时无意间伸出去的手,没能碰得到人就落空了。
有时像是福至心灵,王从高处向前方望去,看到一个眼熟的家伙混迹在平民之中,大大咧咧地和人勾肩搭背,笑得那般畅快,那股古怪的滋味便再度浮现。
如果没有意外出现的话,吉尔伽美什可能需要很久才能意识到自己真正的心思。
然而,当“意外”成真之时,他又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
所以那个时候,吉尔伽美什才会说
“真是过分啊,恩奇都。”
“直到最后也要捉弄我一下。如果这就是你所说的竞争”
幡然醒悟。
正因为他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习惯了任性与掠夺的王,才会被自己无法得到、也无法掠夺的对象吸引,继而,在毫无自知的情况下那般在意。
回忆到此为止,让时间回到现实中来。
吉尔伽美什的沉吟只允许存在那么短暂的时间,很快,他就面色淡然地抽回了思绪。
从恩奇都死后,从埃迪重伤,也是,从这一刻开始。
王不会让私人情感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