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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狮子,将好不容易收敛起来的狂傲又彰显了出来,就在他的面前。
不与其说是收敛,说成“隐藏,沉淀,爆发”更贴切。
跟为了乌鲁克的忍耐不同,对于自己已然确定下来的“猎物”,身为万王之王的雄狮只会傲慢地将他按在自己的爪牙之下。
小姑娘坐了回来,此时酒馆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而她的疑惑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更多了:“不知道但是,埃迪哥哥这么厉害,怎么会被狗狗咬到呢?”
“啊,我大意了。也实在是没想到,那家伙”
酒馆内的灯光还是比较暗淡,以小姑娘的阅历,也看不出被她叫做“埃迪哥哥”的男人单手托着下巴,银发懒散地从耳边垂落,笼上一层浅浅阴影的神色除了愤愤之意,更有几分理不清的复杂。
“那后来呢?”小姑娘又问。
埃迪淡淡道:“还有什么后来,难道我还要咬回去一口么。”
“对哦”
“不过。”他突然说。
小姑娘诧异地看过来,终于晃眼看清了埃迪的表情,心头不明地颤了一下。
他是在笑,金色的眼里却闪烁着冰寒的冷意,连带着让人觉得,这个慢慢在扩大的笑容里,明显深藏着血腥的气息。
“我揍了他一顿。虽然这件事我不会放在心上,对他的态度也不会变,但是,不揍一顿实在是没法顺气啊。”
事情就是这样,只不过在细节上略有省略。
重物撞击到身后的墙壁,还有碰撞发出的闷响,在这被欢呼之声淹没的角落,显得并不突兀。
只有就在这里的两个男人听得见。
但是,无论是两人中的谁,都没有回头或是额外去关注的意思。
他们只花了一秒钟的时间进行了仅相隔一米远的对视,这一刻,像是有人额外在他们的瞳孔深处点燃了火,油桶也被踹了一脚,让燃料倾撒了一地,势不可挡。
——你在开玩笑?妈的,是认真的?吉尔伽美什,你他妈居然是认真的?
那一瞬间,他的脑中确实闪过了这样的念头,但闪去过后,回到现实,又没有丝毫将这句话说出口的。
不需要说,他只需要用最直接的交流方式,让大抵是脑子灌了铅的笨蛋回神就行了。
于是,城也不用进了,直接换了个地方。
来吧,赤手空拳。对于他们来说,的激烈碰撞才是真正意味上的宣泄途径。
他最先将拳头砸来,毫无疑问的,没有半分留情,宛如有千斤之力,破开空气时似乎还带起了湍急的风声,男人体内所蕴含的爆发般的能量也毋庸置疑。
而“狮子”也根本没有闪躲,接住他的拳,也将自己的拳头挥出。
彼此都捏住了对方的拳,两方开始对抗,这就是最纯粹的力量的抗争。
然而——僵持并没有持续多久。
埃迪之前站都站不稳了,力气自然锐减,跟几乎是全盛状态的男人没有可比之处。但他一点也没有泄气,更不可能就这样服输。
即使是在一时脱力、被人抓住双臂转到另一个方向,以紧紧扣住咽喉的方式,毫不留情地将他压在地上——陡然间坠入弱势的情况下,他也没有善罢甘休。
也是一瞬间,
也是用尽全力的最后爆发。
埃迪根本不管喉间的窒息感,他扣住吉尔伽美什的头发,反而将吉尔伽美什狠狠地摁在自己身下,顿时将局势逆转。
虽然在这之后,他的手因为彻底脱力不住地颤抖,大颗大颗的冷汗流下,他眼前一阵发黑,不知是不是让愤怒和剧烈的疼痛混在了一起。
最开始支撑身体的双手滑了一下,好不容易直起的腰差点软下,但他咬紧牙关,又勉强地坚持了下去。
还是要这样做。
还是要这样,重重地给这家伙一拳!
“不要把我当做你那些随手就能摆弄的收藏,也不要再用这样,让人厌恶的眼神,看着我!”
如果换成从未被如此压制过、如此羞辱过的那位王的角度,映入他眼中的,应当是相当美妙的画面吧。
被从他眼中浮现出的毫无掩饰的占有、侵略、相对之下不那么明显的爱恋彻底激怒的男人,即使被这般冒犯、已经如此愤怒了,却还是那么信任他,因而难以压抑地失望的男人。
对此,王作出了什么反应,又说了什么呢?
他竟然没有生气。
血从头顶被磕破的地方涌出,男人又抓起他的头发让他把头抬起,艳红的血流便涓涓流下,打湿了王的眼角,却掩不住他大笑时更显得志在必得的表情。
他似乎只说了那一句话,埃迪也只记得一句话。
就是那句话,让埃迪一时间更加生气。
——呼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啊,就算狼狈成这样,也不愿屈服于我身下。
——没关系。想要离开吗?我会找到这世上最牢固的锁链,从此把你锁住。
回忆就到这里吧,想起的全是不愉快的东西。
埃迪想喝酒也喝不了,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满心烦躁地跑到这里来。
以前——恩奇都还活着的时候。
他,恩奇都,吉尔伽美什,时不时会来这个酒馆喝酒。
现在只剩他一个人了。
而他,在解决完乌鲁克的旱灾问题后,也要离去。
“埃迪哥哥,你要走了吗?”
俏生生的嗓音又在旁边响起,小姑娘的神色不知何时变得有些不安。
她小心地拽了拽埃迪的袖子,轻声道:“可以不要走吗,我还有大家,都希望你留下呀。”
“埃迪哥哥来了之后,城里的笑声都变多了。在这之前,大家虽然都很辛苦,但都乐观地想着,等埃迪哥哥你醒过来,和王一起站在我们面前,什么困难都不会把我们打倒。嗯嗯,王也是,真的真的很希望你留下!”
“啊!对了,埃迪哥哥,卢卡斯去哪里了呀?好久好久没看到它了,它跑到很远的地方去玩了吗?”
“”
埃迪的神色就在这时晦暗了一瞬。
不过,他下一刻就恢复了过来。小姑娘也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不为所动地起身,只在真的走出这里之前,抬手揉乱了她的头发。
“我就是要去找卢卡斯啊。不听话的家伙,现在就在那个地方乖乖地等着我去找它。”
他要走了。
虽然这是他第一次与人结缘、也是第一次将要远离让他得到如此深厚情感的地方,但告别就免了吧。
这次离去,大概不会再回来。
不仅仅是去找卢卡斯,他的心中,还有更火热、更坚定的目标势必要去追寻。
还要再强一些才行啊。
这样的程度。不够。还要更强。
唔对了。
不算告别的话,倒是可以留下。
“西杜丽,帮我做件事吧。”
“下次,你再见到你们的笨蛋王的时候,就代替我盯着他,不要让他再做什么蠢事了。”
他和他,本来不会有下一次见面。
但是
算了。
“下一次”,是在多少年后。
统治乌鲁克数十年,让这个国家越加富饶强盛的贤王,最后死去之时。
那时候的王确实还未产生要让这个人长期留在乌鲁克的想法,但是,即使如此,在听到祭司的劝说之后,他仍是相当地不屑一顾。
“如果这家伙真会威胁到乌鲁克,不用你说,本王会在第一时间毫不留情地把他斩除。如果这家伙能成为本王认可的客人,无论什么灾祸,都跟本王就是‘想要把他留下’没有任何的冲突。”
多狂傲自大啊,但这就是乌鲁克之王,吉尔伽美什的性子。
他压根就没把祭司着重点出的“神的启示”放在心上,接着就不由分说地把祭司赶走了。
之后的时间,大抵有半个多月,被王带回来的男人都在王宫的地牢中熟睡。
吉尔伽美什从来没去看他,就像完全把他忘了一样,恩奇都倒是去过几次,埃迪身上的伤势自动痊愈的异常也就是恩奇都回来讲述的。
总而言之,从埃迪被带到乌鲁克,到他终于醒过来,神清气爽地和吉尔伽美什打了一架,最后打赢了——在这一过程中,也没听说有什么“灾祸”出现。
不但没有,对祭司而言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成真了。
任性的王这一次又用拳头得到了一个挚友。
刚打起来的时候还剑拔弩张,打的过程中也是血液飞溅,目光凶狠,可等到决斗告一段落,这两个男人就开始勾肩搭背了。
祭司大人感到很痛心。
可她又拿王毫无办法。况且,连恩奇都都默许了,还亲自参与了进去——那就更没有办法了。
于是,只好破罐子破摔。
在这个时代,将王的功绩、有传奇色彩的事迹稍作修饰或者加工宣扬出去,供给百姓传颂,是相当寻常的事情。能让人们对王更加尊敬,王的个人形象也会高大起来。
没过多久,吉尔伽美什王的新鲜事迹迅速传遍整个乌鲁克,引起人民的新一轮议论和欢呼,这么一传,连带着起初只算是外人的埃迪也出名了。
据说——吉尔伽美什王与挚友恩奇都为了保护子民,勇敢地前去讨伐魔兽芬巴巴。在芬巴巴所占据的杉树林中,他们却遇到了另一位勇士。
那勇士名叫埃迪,也是为讨伐伤人的芬巴巴而来。
王与挚友抵达的时候,芬巴巴已经被勇士竭尽全力地打倒。见此,王为勇士的义举所震撼,将重伤的勇士带回乌鲁克疗伤。
此后,待到勇士埃迪苏醒,王与他以武相交,在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后,两人都被对方的勇猛和强大折服,握手言和,成为了好友。他们的友情无比真挚,甚至让在旁观望的恩奇都也不禁感动落泪
“”
“事实大体上是这样,嗯,大概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