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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角残留着干涸的血迹,那乌黑的印记还在向下弥漫,将脖颈染上了同样的暗色。
可是,即使如此。
男人眼里总像是永不熄灭的光终于淡了,但又不是黯淡,而是,不像他会展露出的柔软。
“让你过来的时候你不过来,让你躲远一点不要来捣乱的时候,你小子又来了卢卡斯,你怎么老是和我作对?”
不知是不是重伤濒死的缘故,他的声音也轻得不像话,跟话的内容严重不符:“我死不了,但你他妈除了壮实,会耍小聪明,藏点小东西,就是一只老子抬抬手就能捏死的鹰啊。”
他不会死,但是会受伤。
决定报仇之前,埃迪就吩咐卢卡斯老老实实地待在乌鲁克,去陪着吉尔伽美什也好,去撒欢,去偷喜欢的漂亮的小东西也好,反正就是不要乱跑。
他会回来给它收拾烂摊子,把被它偷走的东西全都买下来。
最开始,埃迪只是因为这只鹰难得地通人性,或许能够给他做做伴,才将它带在身边,卢卡斯这个名字还是随口取的。
可那时的他哪知道,卢卡斯确实通人性,但本质却是极其狡猾的。有他做靠山,没少做欺负小动物捉弄人类的事情,实在是太气人了。
除了拔掉卢卡斯的尾巴毛,埃迪一直纵容它,毕竟这不是宠物,是他认的小弟。
然而问题也就出在了他的纵容上。
卢卡斯跑来了,将他放进了自己私藏小玩意儿的空间里。所以,伊什塔尔的攻击没有一丁点伤到埃迪,全都落在了它这里。
“”
直到这时,不听话的鹰才蜷缩起了爪子,听话地匍匐在他的腿上。因为少了一边翅膀,它就像忽然间瘦了很多,跟普通的鹰差不多大小。
埃迪想像以前一样大声地训斥它,但不仅是他没有力气,卢卡斯也没有力气了。
鹰最后动了动,有什么晶莹透亮的东西从仅剩的翅膀底下落出,掉到了沙地上,发出一声脆响。
埃迪看不见那东西的模样,但却猜得出来。
卢卡斯抢走了许多亮的、美丽的东西,其中也有相当珍贵的宝石。
几乎所有东西埃迪都用自己的存货跟原主人交换,就只有一颗蓝色的宝石,他没能找到原来的主人。
“非要我这个大哥反过来对你这个小弟道谢才甘心吗混账。”
埃迪闭上了眼,从染血的唇角漏出了极低的话音。
另一边——王在这里,已经驻足了颇长一段时间。
他没有打断一人一鹰最后的道别,在这一期间,吉尔伽美什的目光始终停顿在男人的脸上。
终于安静下来了。
为了卢卡斯,这个骄傲的男人暂时解下了自己从不收敛的锋芒,让旁人可以第一次那么清晰地审视他的面容。
即使被黑暗笼罩,他精致的眉眼间看不出脆弱,但却因为斑驳的血迹污浊了苍白的皮肤,而莫名地增添了一丝柔软。
“睡吧。”
吉尔伽美什的神色晦涩不明。
“就像初遇那样,在沉睡中恢复伤势。别的什么都不要管,把后面还未发生的一切,全都交给我来面对!”
“不能睡啊。”
沉睡的时间长短跟伤势的轻重有关,他都惨成这样了,这一睡,要睡到多久以后?
吉尔伽美什道:“你在想什么。把我,把本王当成畏畏缩缩,连必须背负的责任,必须面对的后果,都不敢承担的胆小鬼?”
“埃迪,你难道以为——本王仅此而已,乌鲁克仅此而已,就连恩奇都,你以为他也仅此而已?!”
“”
埃迪隔了半晌,才轻得不能更轻地笑了一声。
错了。
他从来都没有这么想过。
就是因为相信着这些人,喜爱着这些人,他才会前所未有地愤怒。
为什么,如此鲜活的生命,会因为“神”的一丝任性,一丝妄为,就那般轻易地得到覆灭的结局?
他不服气。从某一方面来说,他也很任性。
不过
“不行,自信不等于自大。今天以前的我,太自大了。”
“是啊。但那也不见得是件坏事,至少——”
“至少给恩奇都稍微出了一口气。”埃迪接道:“不过,你也挺喜欢的吧?”
他挑眉:“因为你和我一样自大,而且——只打算克制,不打算纠正。”
话都被这家伙说完了,吉尔伽美什却没有显露出恼意。
“睡。如果到了非要你醒来不可的时候,我绝对会毫不客气地把你吵醒的。”
“好吧,这可是你说的啊”
强撑至此刻,绷到极致的那根弦,慢慢地,慢慢地放缓。
“我就休息一年吧。到了时间,不用你来吵。”
吉尔伽美什按照埃迪沉睡之前的意思,将卢卡斯埋在了那片荒漠里。
既然找到了人,王也要回乌鲁克了。
也不知是不是想要气一气他,王是用双手将彻底地安静下来的男人抱起。
如果埃迪醒着,绝对会说这么个姿势显得他很弱,惹他非常生气。
可他不知道,也看不见王此时的表情。
因为身体缺了那么多的部分,这么高大的男人,抱起来却轻得过分。混杂血渍的银发凌乱地撒在王的肩头,胸前,臂弯间。
“为了我,也为了恩奇都,哈。”
很奇怪,吉尔伽美什就是无法忽略,渐渐失去意识的男人最后呢喃出的话音。
——恩奇都。
——他说,他对不起恩奇都。
得到那一个吻之后,他才发现,恩奇都说对了。
他不是真的爱上了恩奇都。他到现在都没能理解,什么是爱情。
那来源于单纯的吸引力的“喜欢”,跟伊什塔尔对吉尔伽美什的“爱”,对他的“占有欲”
其实,没什么两样。
那时候的王确实还未产生要让这个人长期留在乌鲁克的想法,但是,即使如此,在听到祭司的劝说之后,他仍是相当地不屑一顾。
“如果这家伙真会威胁到乌鲁克,不用你说,本王会在第一时间毫不留情地把他斩除。如果这家伙能成为本王认可的客人,无论什么灾祸,都跟本王就是‘想要把他留下’没有任何的冲突。”
多狂傲自大啊,但这就是乌鲁克之王,吉尔伽美什的性子。
他压根就没把祭司着重点出的“神的启示”放在心上,接着就不由分说地把祭司赶走了。
之后的时间,大抵有半个多月,被王带回来的男人都在王宫的地牢中熟睡。
吉尔伽美什从来没去看他,就像完全把他忘了一样,恩奇都倒是去过几次,埃迪身上的伤势自动痊愈的异常也就是恩奇都回来讲述的。
总而言之,从埃迪被带到乌鲁克,到他终于醒过来,神清气爽地和吉尔伽美什打了一架,最后打赢了——在这一过程中,也没听说有什么“灾祸”出现。
不但没有,对祭司而言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成真了。
任性的王这一次又用拳头得到了一个挚友。
刚打起来的时候还剑拔弩张,打的过程中也是血液飞溅,目光凶狠,可等到决斗告一段落,这两个男人就开始勾肩搭背了。
祭司大人感到很痛心。
可她又拿王毫无办法。况且,连恩奇都都默许了,还亲自参与了进去——那就更没有办法了。
于是,只好破罐子破摔。
在这个时代,将王的功绩、有传奇色彩的事迹稍作修饰或者加工宣扬出去,供给百姓传颂,是相当寻常的事情。能让人们对王更加尊敬,王的个人形象也会高大起来。
没过多久,吉尔伽美什王的新鲜事迹迅速传遍整个乌鲁克,引起人民的新一轮议论和欢呼,这么一传,连带着起初只算是外人的埃迪也出名了。
据说——吉尔伽美什王与挚友恩奇都为了保护子民,勇敢地前去讨伐魔兽芬巴巴。在芬巴巴所占据的杉树林中,他们却遇到了另一位勇士。
那勇士名叫埃迪,也是为讨伐伤人的芬巴巴而来。
王与挚友抵达的时候,芬巴巴已经被勇士竭尽全力地打倒。见此,王为勇士的义举所震撼,将重伤的勇士带回乌鲁克疗伤。
此后,待到勇士埃迪苏醒,王与他以武相交,在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后,两人都被对方的勇猛和强大折服,握手言和,成为了好友。他们的友情无比真挚,甚至让在旁观望的恩奇都也不禁感动落泪
“”
“事实大体上是这样,嗯,大概不过,恩奇都当时是在笑,没有落泪啊?”
“咳——行了,留给无聊的百姓娱乐的话题就说到这里吧!”
埃迪严肃地看着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神色不改,显露出了“本王已经习惯被愚民们爱戴吹捧了这些说的难道不是事实?”的坦然。
埃迪:“好哦。”
吉尔伽美什:“唔。”
彼此对视了一眼。
一秒钟后,他们同时放声大笑。
就这样,埃迪顺理成章地在乌鲁克落脚了。
男人们之间的友情,来得就是这么直接。吉尔伽美什没问他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相当于默许乌鲁克又多了一个白吃白喝的暂住民。
埃迪还是下定决心要追求恩奇都。
恩奇都最开始婉拒他时提到的那名神妓,他跑去看过了,果真和恩奇都长得一模一样。
但是,就跟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埃迪可不是肤浅的男人啊。虽说“美”是前提,但第一眼看到的感觉也很重要。
也就是说,他坚持要专一。认定了是谁,就不会轻易换人。
哦对了,这里必须申明,即使是认定了一个人准备丝毫不动摇地追求,埃迪也不会做出死缠烂打、让当事人感到厌烦的事情。
埃迪做事和说话确实很直接,但他的优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对于真正在意的人,他其实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