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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钟后,他们同时放声大笑。
就这样,埃迪顺理成章地在乌鲁克落脚了。
男人们之间的友情,来得就是这么直接。吉尔伽美什没问他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相当于默许乌鲁克又多了一个白吃白喝的暂住民。
埃迪还是下定决心要追求恩奇都。
恩奇都最开始婉拒他时提到的那名神妓,他跑去看过了,果真和恩奇都长得一模一样。
但是,就跟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埃迪可不是肤浅的男人啊。虽说“美”是前提,但第一眼看到的感觉也很重要。
也就是说,他坚持要专一。认定了是谁,就不会轻易换人。
哦对了,这里必须申明,即使是认定了一个人准备丝毫不动摇地追求,埃迪也不会做出死缠烂打、让当事人感到厌烦的事情。
埃迪做事和说话确实很直接,但他的优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对于真正在意的人,他其实是很体贴的。
恩奇都——再加上被他认定为第一号挚友的吉尔伽美什吧,认真说来,他们就是埃迪人生中最先认可的人了,当然,也是最先享受到他的“体贴”的人。
在此之前,埃迪没有朋友,亲人就更别说了,根本就没那玩意儿。除了知道自己应该有个全世界最好看的妻子以外,他也没喜欢过谁,在乎过谁。
就这样
视角暂时转到,埃迪一心想要追求的恩奇都这里。
这段时间,恩奇都没有感到厌恶,更没有烦躁。
这跟他本身近乎于空洞的内心有着不小的关系,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在他确实没觉得自己被打扰,甚至,有的时候,除了一丝丝奇怪,还莫名地发现,自己的日常生活比起过去,似乎还要过得丰富一点。
“我送你的花,喜欢吗?”
“嗯,喜欢。”
这个回答是实话。恩奇都喜欢植物,喜欢动物,喜欢自然中的生灵,这份喜爱还要远超于对人类的喜爱。
“那就好。”
就因为他的这句话,埃迪每天都给他送花。
大多时候是当面送,而有的时候,枝叶边缘还挂着晨露的鲜花就摆放在他的窗边。
恩奇都起初没有注意,但很快就发现了,埃迪送给他的这些花里,竟然还有一些他之前没有见过的种类。
当他在一时的疑惑后,拿这个问题去问埃迪,得到的答案比之前预想的还要意外。
埃迪不以为然地说:“啊,我猜了猜,觉得你见过的应该都是这个国家范围内,或者乌鲁克周围地区的花吧。所以干脆跑远了一点,去别的地方转了几圈。”
怪不得他时常从早晨到晚上都不见踪影,回来的时候又风尘仆仆。
他的“跑远了一点”,恐怕远的根本就不止那“一点”。
恩奇都紧接着就意识到,自己又无法理解,埃迪这么大费周章的行为究竟是为了什么了。
他不能再去问埃迪,因为男人肯定会笑着说,还能为什么,是为了让你开心啊。
可恩奇都觉得,为了让他“开心”,而采取的这种繁琐行为,根本就没有必要。
他深知自己只是神所制造的人偶,能够懵懂醒悟,获得珍贵的友情,还有在乌鲁克生活的人们的爱戴,已经为他附加了无以伦比的价值。
还需要得到更多吗?
很难想象。他也不这么认为。
他不这么认为。
但是。
在连续拿到好几捧说不出名字、但只一眼看到就觉得分外欢喜的花之后,恩奇都决定去找到埃迪。
不去问关于有没有必要的问题了,他想问一问,这些花叫什么名字,又生长在什么地方。
然而,这一天,恩奇都却没能在城中找到埃迪。
倒不是因为埃迪又跑到遥远的地方去了恩奇都在路途中,无意间从百姓的口中听到了一个奇怪的消息。
“是‘灾祸’啊”
“一定是这样有时是夜晚,有时是白天”
“突然抢走”
恩奇都是知道不久之前祭司曾对吉尔伽美什说起的那个预言的。
关于埃迪,也关于埃迪可能会带来的“灾祸”。
虽说他在这里并不认为人们谈论的事物跟埃迪有关,但不知为何,心中忽有些微动。
这时,人们发现停在街头的恩奇都了,恩奇都在他们欣喜地一拥而来时,稍显疑惑地问:“你们在说什么‘灾祸’?”
“这个——”
应答的话尚未说完,就有人惊呼:“来了!”
“来了!这就来了!恩奇都大人,‘那个’,就是我们说的,会在白天”
唰——
恩奇都碧绿的眸子里一下子映入了一道模糊的黑影。
模糊,是因为黑影飞掠的速度太快,让身形变得虚化。而那道影子,又是肉眼可见地庞大,并且行动矫健,宛如一阵漆黑的狂风,笔直地俯冲下来——
对准的目标,似乎就是人群中的绿发的少年。
恩奇都:“!”
他下意识地抬手,双眼紧锁着黑影。
人形兵器的本质让他紧绷起手臂,目光锐利,只需要一瞬——在黑影扑到他面前时,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将它抓住,继而重重地甩到地面。
然而——
恩奇都忽然轻咦了一声。
他的手臂仍没有放下,但动作却是强行停住,变成单纯地把胳膊向前平伸。
那“影子”终于来了。
是一只鹰。
先前有多么来势汹汹,那么,现在它就有多么乖巧温顺。
比寻常所见的鹰大了不止一圈的鹰收敛起足有半人长的肩膀,乖乖地站在了恩奇都伸出的手臂间,同时,本应骇人锐利的鹰眼眨了眨,讨好一般地缩起头,在恩奇都的脸上蹭了蹭。
恩奇都:“这是你的鹰吗,埃迪?”
“啊,别在意。”
后面的话,就不是对人,而是对鹰说的了。
“没出息的家伙。过来,卢卡斯!”
一个熟悉的声音就在附近悠悠地响起,却是在呵斥。
“这家伙最喜欢美人了,这一点,比我还过分啊。”
他当初仰头倒下就睡过去了,对自己醒来之后会怎样毫无担心,当然,也更不担心自己直接睡在没有遮拦的野外会被野兽或者猛禽当做尸体吃掉。
现在醒了,发现自己没在野外,而是在不知位处于哪儿的“室内”,埃迪盘腿坐起来,只一想,就猜出了个大概。
“唔,恩奇都不舍得让我流浪街头,才把我带回来啦。”
他先是喜滋滋地想,随后,神色又严肃了起来。拧起的眉毛可以看出对某个路人的嫌弃。
“现在这种情况,肯定是那个吵死人的金毛小子从中作梗。切,幼稚。”
埃迪觉得事实十之就是这样。
而且,他还真的没猜错。
花了大约几分钟的时间,埃迪很努力地想要在脑中把那个幼稚的金毛小子的脸勾勒出来,等会儿出去才好认人。然而,很不幸的是,他
除了依稀记得那小子的笑声出奇地吵,有一头倒立的金毛以外,其他的竟然全无印象了。
这——这,大概也能够说得通。
因为他全程都看恩奇都去了。
而杵在恩奇都旁边,像个大灯泡似的金光闪闪、按理来说存在感应该更强烈的男人,他连这人的正脸都没看清楚。
埃迪:“”
埃迪:“算了!先吃饭!”
这里需要一提的是,他的“睡”,基本上确实跟普通人类每日必需的睡眠相似,但还是有不同之处。
不同就在于,沉睡对于埃迪来说,更像是一种身体自我修复的必要的形式。
他的双臂断了,肋骨也断了两根,其他地方还有多处伤口。这样的伤势放在普通人身上,虽说还达不到致命伤的程度,但也需要几个月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慢慢地完全康复。
他就用不着这么久地折腾,更不用治疗,随便找个地方睡一觉。顶多十天半个月,醒来之后,断掉的骨头早已自动接上,伤口早已不见踪影,又是精神奕奕、能够再跟魔兽轻轻松松单挑一把的好汉。
对于这个可以称作不可思议的能力,把埃迪带回乌鲁克的吉尔伽美什王自然也察觉到了。在埃迪还在昏睡时,王就神色不明地评价了一句:
“看来,本王捡回来了一个比芬巴巴还要恐怖的凶兽啊。”
当然了,就凭埃迪此时此刻还蹲在王城的大牢里这一点,吉尔伽美什到底还是没有在把“凶兽”捡回来之后,又把反悔“凶兽”重新丢到荒郊野外去,也不知道日后他会不会后悔。
总而言之——
疗伤归疗伤,在埃迪看来很是方便的这个能力,只有一个缺陷。
那就是,从熟睡中醒过来之后,他都会感到很饿。
无论在哪里,也不管周围的环境是好是坏,埃迪从来都不会委屈自己。
牢门还是紧闭着的,但是,由几根细木桩子组成的这扇牢门——实在是太弱了,面对全世界最强的男人,想拆开只用一根手指头就足够了。
“哐当!”
埃迪也就毫不客气地把门给拆了,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这边搞出的动静不小,守卫的士兵和狱卒自然都听见了,可不知为何,他们全都像是没听见一般无动于衷。就连埃迪光明正大从他们眼前走过的时候,也都当做没看到——
哦不,没有当做没看到,而是更加过分地,主动对埃迪说:“浴室在那边。”
殷勤地抬起手,直通浴房的路就显露出来了。
“?”埃迪一挑眉,居然也不诧异,相当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哦,知道了。”
接着,他便将光明正大的姿态保持到底,当着无数人的面,找到了一个已经放好了热水的水池。
身上又是血又是泥的衣服全都脱掉丢到一边儿,埃迪爽爽快快地给自己洗了个澡,再出来时,换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