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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还要再算上调戏恩奇都的仇——待遇还得降下一等,回去之后,就把他丢进最破烂的牢房里去!”
埃迪觉得自己很倒霉。
在此之前,就算是凑凑合合待了几年的“本世界”突然毁灭,连带着他的未婚妻一起没了,他都没觉得自己的运气竟然会这么糟糕。
好吧,老家毁了,没关系,他光明正大地来到了异世界,准备在这里四处找找,看看能不能找到他心仪的,最美丽的妻子。
埃迪不知道自己的“妻子”是谁,长什么样子。他没见过,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全世界最强的人,注定要和全世界最美的人在一起——这是自诞生之初就刻在埃迪灵魂深处的印记。
他可以觉得老家毁灭无所谓,但就是对妻子没了耿耿于怀。
于是,便慢慢寻找吧。怀着这样的想法,埃迪来到了第一个异世界,落足之地就是一片杉树林。
嗯,杉树林
刚一过来,连口气都没来得及喘,他就遇到了一个主动攻击自己还不死不罢休的怪物。虽然觉得莫名其妙,埃迪本质是毫无畏惧的,敢来敢揍,流点血受点伤压根不算什么。
战斗,多畅快啊,在“老家”的时候,埃迪斩得最多的就是老家特产的魔龙。在这里一来就遇上的怪物实力远超魔龙数十倍,让埃迪惊讶的同时,还激起了他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的狂热之心。
这么一激动,就不小心地玩得过了头。
而且,在他玩过头把自己折腾得颇为狼狈的时候——他回头一看。
猝不及防,真的是猝不及防。
让他一眼心仪的“美人”,就这样突然地出现了。
埃迪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后悔。
“就是因为我没有展现出最完美的状态,美嗯,恩奇都才会拒绝我吧。对吧,对吧,绝对是这样才会无情地拒绝我吧。”
他对自己可是超级——超级有信心的。
接下来所需要做的就是睡觉,养伤,恢复最佳状态了。
嗯
大概过了很久之后,他终于醒来了。
跟预期的大有不同。
埃迪还是躺着,面无表情地伸手,把一根黑得几乎看不出原型、还散发着难以言喻的气味的茅草根抓到了自己眼前,仔仔细细地看了看。
“”
“谁啊,这么心胸狭窄。”
“他不是外乡人,他是来自异世,无所归依的流浪者。”
“王啊,切莫让他留下。”
“我得到了来自于尊贵神明的启示的声音。这个男人不能在任何地方停留,如若让他长久逗留,就会为乌鲁克带来灾祸。”
那时候的王确实还未产生要让这个人长期留在乌鲁克的想法,但是,即使如此,在听到祭司的劝说之后,他仍是相当地不屑一顾。
“如果这家伙真会威胁到乌鲁克,不用你说,本王会在第一时间毫不留情地把他斩除。如果这家伙能成为本王认可的客人,无论什么灾祸,都跟本王就是‘想要把他留下’没有任何的冲突。”
多狂傲自大啊,但这就是乌鲁克之王,吉尔伽美什的性子。
他压根就没把祭司着重点出的“神的启示”放在心上,接着就不由分说地把祭司赶走了。
之后的时间,大抵有半个多月,被王带回来的男人都在王宫的地牢中熟睡。
吉尔伽美什从来没去看他,就像完全把他忘了一样,恩奇都倒是去过几次,埃迪身上的伤势自动痊愈的异常也就是恩奇都回来讲述的。
总而言之,从埃迪被带到乌鲁克,到他终于醒过来,神清气爽地和吉尔伽美什打了一架,最后打赢了——在这一过程中,也没听说有什么“灾祸”出现。
不但没有,对祭司而言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成真了。
任性的王这一次又用拳头得到了一个挚友。
刚打起来的时候还剑拔弩张,打的过程中也是血液飞溅,目光凶狠,可等到决斗告一段落,这两个男人就开始勾肩搭背了。
祭司大人感到很痛心。
可她又拿王毫无办法。况且,连恩奇都都默许了,还亲自参与了进去——那就更没有办法了。
于是,只好破罐子破摔。
在这个时代,将王的功绩、有传奇色彩的事迹稍作修饰或者加工宣扬出去,供给百姓传颂,是相当寻常的事情。能让人们对王更加尊敬,王的个人形象也会高大起来。
没过多久,吉尔伽美什王的新鲜事迹迅速传遍整个乌鲁克,引起人民的新一轮议论和欢呼,这么一传,连带着起初只算是外人的埃迪也出名了。
据说——吉尔伽美什王与挚友恩奇都为了保护子民,勇敢地前去讨伐魔兽芬巴巴。在芬巴巴所占据的杉树林中,他们却遇到了另一位勇士。
那勇士名叫埃迪,也是为讨伐伤人的芬巴巴而来。
王与挚友抵达的时候,芬巴巴已经被勇士竭尽全力地打倒。见此,王为勇士的义举所震撼,将重伤的勇士带回乌鲁克疗伤。
此后,待到勇士埃迪苏醒,王与他以武相交,在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后,两人都被对方的勇猛和强大折服,握手言和,成为了好友。他们的友情无比真挚,甚至让在旁观望的恩奇都也不禁感动落泪
“”
“事实大体上是这样,嗯,大概不过,恩奇都当时是在笑,没有落泪啊?”
“咳——行了,留给无聊的百姓娱乐的话题就说到这里吧!”
埃迪严肃地看着吉尔伽美什。
吉尔伽美什神色不改,显露出了“本王已经习惯被愚民们爱戴吹捧了这些说的难道不是事实?”的坦然。
埃迪:“好哦。”
吉尔伽美什:“唔。”
彼此对视了一眼。
一秒钟后,他们同时放声大笑。
就这样,埃迪顺理成章地在乌鲁克落脚了。
男人们之间的友情,来得就是这么直接。吉尔伽美什没问他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相当于默许乌鲁克又多了一个白吃白喝的暂住民。
埃迪还是下定决心要追求恩奇都。
恩奇都最开始婉拒他时提到的那名神妓,他跑去看过了,果真和恩奇都长得一模一样。
但是,就跟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埃迪可不是肤浅的男人啊。虽说“美”是前提,但第一眼看到的感觉也很重要。
也就是说,他坚持要专一。认定了是谁,就不会轻易换人。
哦对了,这里必须申明,即使是认定了一个人准备丝毫不动摇地追求,埃迪也不会做出死缠烂打、让当事人感到厌烦的事情。
埃迪做事和说话确实很直接,但他的优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对于真正在意的人,他其实是很体贴的。
恩奇都——再加上被他认定为第一号挚友的吉尔伽美什吧,认真说来,他们就是埃迪人生中最先认可的人了,当然,也是最先享受到他的“体贴”的人。
在此之前,埃迪没有朋友,亲人就更别说了,根本就没那玩意儿。除了知道自己应该有个全世界最好看的妻子以外,他也没喜欢过谁,在乎过谁。
就这样
视角暂时转到,埃迪一心想要追求的恩奇都这里。
这段时间,恩奇都没有感到厌恶,更没有烦躁。
这跟他本身近乎于空洞的内心有着不小的关系,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在他确实没觉得自己被打扰,甚至,有的时候,除了一丝丝奇怪,还莫名地发现,自己的日常生活比起过去,似乎还要过得丰富一点。
“我送你的花,喜欢吗?”
“嗯,喜欢。”
这个回答是实话。恩奇都喜欢植物,喜欢动物,喜欢自然中的生灵,这份喜爱还要远超于对人类的喜爱。
“那就好。”
就因为他的这句话,埃迪每天都给他送花。
大多时候是当面送,而有的时候,枝叶边缘还挂着晨露的鲜花就摆放在他的窗边。
恩奇都起初没有注意,但很快就发现了,埃迪送给他的这些花里,竟然还有一些他之前没有见过的种类。
当他在一时的疑惑后,拿这个问题去问埃迪,得到的答案比之前预想的还要意外。
埃迪不以为然地说:“啊,我猜了猜,觉得你见过的应该都是这个国家范围内,或者乌鲁克周围地区的花吧。所以干脆跑远了一点,去别的地方转了几圈。”
怪不得他时常从早晨到晚上都不见踪影,回来的时候又风尘仆仆。
他的“跑远了一点”,恐怕远的根本就不止那“一点”。
恩奇都紧接着就意识到,自己又无法理解,埃迪这么大费周章的行为究竟是为了什么了。
他不能再去问埃迪,因为男人肯定会笑着说,还能为什么,是为了让你开心啊。
可恩奇都觉得,为了让他“开心”,而采取的这种繁琐行为,根本就没有必要。
他深知自己只是神所制造的人偶,能够懵懂醒悟,获得珍贵的友情,还有在乌鲁克生活的人们的爱戴,已经为他附加了无以伦比的价值。
还需要得到更多吗?
很难想象。他也不这么认为。
他不这么认为。
但是。
在连续拿到好几捧说不出名字、但只一眼看到就觉得分外欢喜的花之后,恩奇都决定去找到埃迪。
不去问关于有没有必要的问题了,他想问一问,这些花叫什么名字,又生长在什么地方。
然而,这一天,恩奇都却没能在城中找到埃迪。
倒不是因为埃迪又跑到遥远的地方去了恩奇都在路途中,无意间从百姓的口中听到了一个奇怪的消息。
“是‘灾祸’啊”
“一定是这样有时是夜晚,有时是白天”
“突然抢走”
恩奇都是知道不久之前祭司曾对吉尔伽美什说起的那个预言的。
关于埃迪,也关于埃迪可能会带来的“灾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