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少年很纯粹,每一个想法都表现在脸上,先是诧异,再是动向西望,最后则是一副看见他像是见到了鬼的模样,让忘尘一下子就猜出了个大概,有些好笑的说,“我不是东宫的主子,是王太女的二师兄。”
“哦!”少年恍然大悟,又想起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你叫什么名字,有没有成婚?”
一个大男人问他成没成亲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不过忘尘想了想还是答了,毕竟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秘密,温和的自我介绍,“我叫白子勋,未婚!”
“嘻嘻,我叫林潇,你可以叫我潇儿!来自江湖,一个无名小辈。”少年说的很含蓄,不是他不相信忘尘的为人,不肯将自己的身世全盘托出,实在是怕忘尘觉得他麻烦,不愿意和他交朋友。
林潇的朋友很多,可以说遍布了大江南北,然而大多数不过是为了他身后的势力,单纯是因为他是林潇而和他在一起,并且容忍下他的大情况小迷糊的人并不多,对于忘尘,他希望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能够互相真诚。
“那个……潇……”忘尘试图叫出来一声潇儿,可怎么都觉得太亲密,而且一个大男人的称呼和女孩一个样子,不仅听起来怪,说起来更怪,他赶紧把话题转移,问起了小公主游街当天的事,“你是怎么遇到黑衣人的?”
一提起黑衣人,林潇立刻从听到忘尘亲昵的称呼时飘飘欲仙的感觉中清醒过来,想起他的好伙伴白虎,忙拉着忘尘的衣袖说,“你会医术,帮我看看我家大白怎么样了?”
忘尘用手捏了捏白虎的筋骨,“恢复的不错,不过它的伤势太重,想要醒来可能会需要多一些的时间,对了,白虎的主人是谁?”
忘尘分明看见白虎的额头有认主的印记,相信它的主人也该是一位仙人才是。
“我啊!我和爹爹都对它很好的。”林潇爽快的答,从他有记忆起,大白和小白就在了,应该算是他们家的吧!
忘尘没有再继续纠缠这个问题,因为他非常确定以眼前林潇的年纪,根本不会清楚白虎的来龙去脉,关于精灵的伤势,在仙界有一个非常简单易行的治疗方法,那就是用精灵主人的血液,在认主时精灵吸食了主人的精血,它在某种情况下可以说成是主人的一部分,主人若是用血喂食,便可以换起精灵体内精血的效用,能使精灵在短时间内伤口愈合,达到身体的最佳状态,这也算是对于精灵护主的一项报答。
“嗯,它以一虎之力能护着你,打败那么多的黑衣人,可见你家着实待它不薄。”精灵能不惜性命对待不是主人的人,这种情况也是罕见的。
“它的确很厉害的,不仅它厉害,它的儿子也很厉害,不过小白一不小心走丢了,我们这次出门主要就是寻找小白的,可是我和大白走了好远好远的路,一直追到了都城,都没有小白的消息,正巧在林子里遇到那帮黑衣人,我一看他们的穿着就是暗阁的,这次肯定不知道要害谁,就和大白去破坏他们的计划,没想到那帮黑衣人不买我们的账,还把大白伤成了这样,实在是罪无可恕!死有余辜!早死早超生!”林潇越说越顺口,越说越气愤,音量不自觉的提高,等到看见忘尘略有所思的脸时,把余下咒骂黑衣人的话一下子收了回去,在喜欢的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粗俗的一面绝对是不明智的,他心里大呼后悔,可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林潇虽是无心,却是间接的告诉了忘尘一个重大的信息,那就是黑衣人是暗阁的,小公主当天准备在林子的附近经过,所以很可能在林子里准备要害的人就是小公主,也可以说因为林潇和白虎,小公主又躲过了一劫,很多的事,看来他得好好想一想,不能慢慢着手了,必须得加把劲,在下次小公主发生意外之前将一切的可能扼杀在摇篮当中。
忘尘起身,向林潇告辞,“时间不早了,我让小瘦给你再熬些补身体的药,你早些睡下吧!”
“那个……你是不是讨厌我了!我下次一定不会出口成脏了!你相信我!”林潇急了,认为是忘尘不喜欢他了,拉住忘尘的手就不放。(清清若水:小潇儿啊,人家忘尘是小公主的,从来就没喜欢过你,哪来的讨厌二字,完全是你想多了。)
忘尘看似很好接触,给人一种平易近人的错觉,其实自从他来到这个异世起,灵魂里就有一种与世不容的因子,而且他看了琉璃大陆的几百年的兴衰,对世间存在的每一个人都有一种看戏的感觉,若不是为了小公主,他根本不会身入进这短短几十年的大戏之中,在这几百年里,能和忘尘密切接触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小公主,另一个就是老和尚,和其他人的接触不过是不得不为之,所以林潇拉他的手,忘尘的第一反应就是挣开,可惜他的身体在发烧,根本没有那个挣开的力气,只有好脾气的劝说林潇,“我理解你的心情,也相信你能说到做到,你先放开,我去给你去开药,有什么事等你和白虎的伤都好了再说。”
“哦!”忘尘的语气尽管足够温和,但是林潇仍是感受到了一丝不奈,赶忙把手放下,反正大白这伤一时半会儿好不了,他不急在一时,千万不能先把忘尘给吓跑了。
忘尘费尽了最后的一丝精力,走出了林潇的屋子,他已经快分不清东南西北了,转头找了一间空房盘膝而坐,运转武功,让自己身上的热气散去,再吃上了一颗自制的丹药,倒头呼呼大睡起来。
忘尘和小公主都是睡着的,可是情况却大不一样,忘尘主要是为了修养生息,而小公主则是误打误撞的再次进入了前世的梦境。
现代的城市,夜晚热闹非凡,成排的路灯比月亮还要明亮,宽阔的街道上车水马龙,每个人都在忙碌的生活着,仿佛不知疲倦。
可是在一个公园的街道里,与外面的喧闹成了强烈的反差,显得格外的静谧,灯光通过树的阴影打在路面上,影影错错的,远处,一对情侣手牵着手闲庭戏步的走来。
女孩看上去也就十八、九岁的模样,一头乌黑的直发将至腰际,穿着粉色的*长裙,一看款式就是世间独一无二的,鹅蛋脸,眼睛如同清水一般的清澈动人,显得分外清纯甜美。
而她身侧的男子比她正好高出了大半个头,五官组合在一起并不是非常的显眼,却是格外的阳光,嘴角总是带着一抹笑容,笑起来露出的两颗小虎牙,能够让人想起雨后晴空的感觉,哪怕天塌了下来,只要有他的笑容存在,便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们十指紧扣,一路说说笑笑的,他一低头正好能够看到女孩脸上的表情,两个人对视之间,自是有一番情意在空中流转。
他们走了很久,不知不觉到了路的尽头,女孩有些不舍的面对男孩,害羞的说,“今天刚接到王老师的通知,我的第一场钢琴音乐会定在下星期一晚六点,你一定要来哦!这是请柬。”
“真的?”男孩很惊喜,忙伸手接过,一打开发现座位正好是音乐厅第一排正中央的位置,可见女孩对他的重视程度。
男孩早就知道女孩盼着这场音乐会盼了许久,终于等到了机会,若不是女孩的身体弱,受不得在过于喧闹的场合,她的第一场个人音乐会早在她十三岁的时候便开了。“我肯定要去的,到时候再送你一千九百九十九朵的白玫瑰,如何?”
男孩想一想满个音乐厅被鲜花包围的场景,心里就由不得的开心,他现在已经有了属于自己制作网络游戏的团队,哪怕不依靠家里,收入也是颇为可观的,相信凭借着自己的努力。给喜欢的女孩一份想要的浪漫也是可以的。
“不要!”女孩摇了摇头,“白玫瑰再美丽也有凋谢的时候,反倒是不如塑料假花来的长久,你既然这么有心,给我送九十九朵亲手做的假花好了,等我们老了,再拿出来看看,一定特别有纪念意义。”
女孩憧憬着,在夕阳西下的别墅内,他们坐着摇椅,数着塑料花,回想年轻时的点点滴滴,旁边在围着几个小孙子,那画面必然和谐美满。
男孩对手工艺并不在行,不过为了能讨女孩开心,他愿意去尝试,“好!等你音乐会的当晚,我一定手捧九十九朵塑料白玫瑰到你的面前,像所有的人证明我们的爱情!”
女孩笑容灿烂,伸出一根小指,“我们拉勾勾!”
男孩配合的用他的手指与她相钩,“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了是小狗!”
虽然这么做很幼稚,但是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在成为恋人之前,一直是很好的朋友,因为她的身体,她能玩的运动并不多,他偶尔就会找出小孩子的玩意和她分享,她是一朵于现在社会所不容的纯洁的存在,他想一直守着这份纯真不改变。
“小姐!时间到了!”一位年约三十多岁穿着整齐的中年男子从车上下来,快步走到到女孩面前,恭敬的出声提醒。
女孩每天的休息时间都是有规定的,不能够随意改变,因此每到时间都会有专人前来接送。
女孩有些落寞的低下头,不舍的道,“这回,我真的该回家了。”
男孩摸了摸女孩的长发,安慰她,“没关系,下周一我们又见面了,很快的。”
“嗯嗯!”女孩点头,轻轻的抱了男孩一下,转头离开了。
男孩目送着女孩窈窕的背影消失在视野之中,才转身去开自己的车,去了一趟全城东西最全的超市,买来做塑料白玫瑰的所有原料,准备回家苦战。
然而对于一个不会手工艺的人来说,想做一朵在外观上看得上眼的塑料花也非易事,他白天要去上学上课,空余的时间要和伙伴研究游戏在运行中的各项问题,等到了晚上,他才能抽出时间做花,做着做着经常熬到凌晨才能睡觉,他们家的人心疼他,劝他买一些就好了,可是他却要用上自己全部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