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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枪封神-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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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这么走了?”
“不然呢!?”
“你就不怕他再有什么不测!?”
“有蒙元帅在,还用得着我吗?再说我也不能保护他一辈子啊!”
“现在太子秦海势大,你不担心?”
“担心什么?担心有用吗?治理国家我不懂,带兵打仗我也不懂,我能干啥?”
“那你打算干什么去?”
“笑傲江湖,仗枪把妞!”


第十三章 第一次相遇
更新时间201295 14:35:10  字数:3040

 通往兰罗城的官道上,一个身穿月白色文士长袍,身背宝剑的年轻男子徐徐前行。每当身边有人骑着高头大马卷起一溜尘土在他身边飞驰而过时,他都会满含羡慕嫉妒恨的啐上一口,然后郁闷的叹息一下。
奶奶的,咋就忘了跟老二要点钱花了呢!那怕跟童老哥多讨点也好啊!
距离扬风送别秦赢已经过去五个多月了,天气也从春末来到了秋初,在这五个月里,有三个多月扬风是在养伤。老尼姑那一剑给扬风造成的伤害远比他自己想象的严重,但收获也是大的让扬风有些措手不及。在一旁照顾他的童冠虎看到他的进境,差点没把眼珠子给瞪出来,真恨不得一剑将他劈了,然后一点点的解剖分析,看看这家伙到底和别人有什么不同。
别人受一次重伤,别说进境了,功力不倒退就不错了。这货倒好,每天躺在床上,没事跟自己探讨一下修炼心得,就这样境界噌噌的长。要不是他现在功力跟不上,估计都要赶上自己的师傅欧阳飞了。
扬风养了三个月的伤,童冠虎照顾了他三个月,说是照顾,也就是管吃管住,因为这货身上一文钱都没有。通过三个月的心得交流,加上那天看到老尼姑一剑的领悟,童冠虎成功摸到了入微境的门槛。
重剑门有规定,破境之时,只要条件允许,弟子要回到重剑门中领悟破境,一是为了安全,武者在破境顿悟之时,最忌打搅,像扬风那样的怪胎实在不多见。二是为了能够让门内其他弟子得以近距离感受破境时的那种玄妙感觉,有利于弟子们的修行。要知道破境顿悟的机会可不多见,因为只有先天境的破境才需要顿悟。顿悟未必能破镜,但破境时必然需要顿悟天道玄妙。
扬风的伤势一好,童冠虎就要起身返回重剑门,走之前他准备跟扬风切磋了一下,看看能不能在这怪胎身上再得到一些感悟。第二天当他准备提出来的时候,却发现连受伤时扬风都一直背在身上的风神枪不见了。童冠虎果断转身走了,再跟这货比试绝对不是切磋感悟,而是找虐,会严重打击信心的说。
童冠虎很光棍很麻溜的走了,痛快的让扬风都来不及问他借点银子来花,直到晚上他才发现自己没钱吃饭了。于是,温暖舒适的房间,柔软的大床便和他告别了,凭借退房拿到手的3两银子,扬风硬是坚持了一个多月,一路从甘泉来到了兰罗。得亏秦国南部山林众多,他时不时的可以打个野味填肚子,不然的话他恐怕就得饿肚子了。
扬风现在很后悔,一是后悔没问秦赢和童冠虎要钱,而是后悔当初秦赢置办东西的时候,自己干嘛让他置办一身普通到极点的行头。他身上的月白色文士袍和背上的宝剑就是那时候让秦赢一块儿置办的,本来打算以后自己可以冒充一下文人士子什么的,过一过风流才子的瘾。没钱的时候,打算拿去典当掉以解燃眉之急,结果人家当铺连收都不收,他一气之下干脆自己穿上了。
中午就没吃饭的扬风闷头赶路,这里离兰罗城不远了,估计今天晚上能赶到,如果到时候再找不到混饭吃的地方,扬风就准备重操旧业了。当年跟着老道的时候,两个人实在没饭辙的时候,难免会干点偷鸡摸狗、劫富济贫的勾当,当然,这些勾当来的钱财大多数祭了他们的五脏庙。
扬风无精打采的赶路,琢磨着晚上去哪里打打秋风,不知道兰罗城有没有肥一点的羊羔,要是能逮着一只肥羊,在以后很长一段日子里,就不用为伙食发愁了。当初跟老道在一起,那时候自己还小可以没有下限的不要脸皮,反正老道也早就没有脸皮这种概念了。现在可不行了,自己一个人闯荡江湖可不能不要名声,还指望闯出点名号勾搭一个崇拜大侠的水灵妹子呢!这可是老道的夙愿,老道活着的时候就担心,自己以后名声臭了连个媳妇都说不上来,他可就作孽了。所以吧!这种打秋风的事还是少做点好,既然要做,当然得找个肥点的宰了。
心不在焉的扬风,根本没在意后面传来的马蹄声,这声音只能让他羡慕嫉妒恨,鲜衣怒马,快意江湖也是他的愿望,可惜现在他别说马,驴都买不起。也完全没注意到官道有个小小弧度,不知不觉直直的走到了路中间。马蹄声渐近,陡然听到一声娇喝。
“喂,你想死啊!站在路中间!”
扬风被吓了一跳,飞快的闪到一旁,一匹枣红色的马从自己身边蹿过,马背上一身火红色衣裙的姑娘正在手忙脚乱的控制有点失去平衡的身体,用力的抓着缰绳,试图让马停下来。跑出去三十多丈,枣红马才不太情愿的停下脚步。
看到没什么事情,扬风就没有在意,继续低头纠结晚上到底去不去搞一票。正走着,突然觉得前面有些不对,抬头一看,那一身火红色衣裙的姑娘正牵着她的枣红马站在他的面前。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瞪着扬风,愤怒的火焰不停的燃烧。
“你知不知道这样走路很危险啊!知不知道很容易被撞倒啊!“
“有没有道德啊!知不知道会挡到别人的路啊!“
“懂不懂礼貌啊!挡了别人的路不知道道歉吗?”
“小时候,你妈妈没告诉你,走路的时候不能走神吗”
“幼儿园老师没告诉你交通规则吗?”
“小学没学过五讲四美吗?
“…………”
红衣姑娘伸出一根青葱般的白嫩手指指着扬风的脑门,一遍说着不着边际的话,一边不停晃,让扬风总有种会被点中的感觉,只能尽量往后仰,结果那姑娘说的兴起,便自然而然的向前凑。
初秋还不算太冷,姑娘的衣裙穿的并不多,高挺的胸脯越凑越近,扬风斜看下去,一抹雪白的肌肤映入眼帘,中间一条深邃的沟壑。扬风这个初哥哪见过这么香艳的场景,顿时有些挪不开眼睛了。
那姑娘说了半天,似乎有些累了,终于停下来喘了口气,一指头点在扬风的额头上,才发现这货眼光不对。连忙收回手指,漂亮的脸蛋泛起一层红晕,不过这姑娘不是一般的泼辣,一边收回前探的身子,一边问道
“好看吗!?”
被青葱玉指点了一下的扬风还没有完全回过神来,竟然傻傻的点了点头。
下一刻就看到红衣姑娘刚刚的扬起了马鞭,劈头盖脸的朝扬风砸了过来,这次扬风反应过来了,可心中有愧的这货没敢动手,只是双手抱头,挡住了关键部位。
“死流氓,我让你看,让你看!”
夜灵儿气呼呼的在这胆大的登徒子头上狠狠的敲了十几下才罢手,这么多年了,这还是第一次被男人给男人占了便宜。都怨自己看着他那失神落魄的模样,像是不得意的书生,心底放松了警惕。这男人不管什么身份,还不都是一个德行。
打了十几下,夜灵儿算是出了一口恶气,便停了下来,刚想转身走,看到那货还抱着脑袋站在那里,从始至终竟然没有动过一步。一个念头从她的小脑瓜里冒了出来,这次的目标有点麻烦,这个看上去傻傻的家伙或许可以成为自己身份的最好掩护,于是夜灵儿又停了下来。
“把手放下来吧!怎么,还没被打够啊!?”
扬风这个时候早就回神了,不过刚才终归是自己不对,干脆装聋作哑让人家出完气走人就得了。话说这姑娘看似疯疯癫癫,心地还是听善良的,至少没拿马鞭抽自己,只是用鞭子的杆敲了自己一顿,力度跟按摩差不多。没想到这姑娘竟然没走,看来是有事,扬风被她说的不好意思,顺手理了理头发才放了下来。
“嗯,没看出来,长的还是蛮对得起观众的嘛!”
夜灵儿仔细看了看扬风才发现,原来这个傻乎乎的家伙长的还真不赖,虽然不白,但长的很周正,而且脸部线条棱角分明,一身月白色文士长衫配上修长挺拔的身材,一点都不像书生,倒有点笑傲江湖、风流倜傥的武林公子的风采。
对方观察他的时候,扬风那双眼睛自然也不是用来喘气的,仔细打量眼前这个泼辣的姑娘。一头长发,束了一个武林中常见的发型,一根银簪子扎在发髻上,两缕秀发垂在耳畔。一张秀美的脸蛋,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想去亲上一口的感觉。长睫毛、大眼睛、挺直的鼻梁,嫣红的樱桃小嘴,圆润的下巴,粉颈修长。火红色的衣服映衬的她的肌肤更加粉嫩,还带着一点有人的红晕,纤细的锁骨露出一点点,引人遐想无限。
看到这里,扬风沉寂已久的心,不争气的怦怦直跳。这漂亮的姑娘,简直就是自己心中完美对象的化身,难不成老天爷听到自己仗枪把妞的理想,特意给自己送来的。


第十四章 醉酒
更新时间2012911 19:13:07  字数:3039

 兰罗城,紫罗兰客栈,它不是兰罗城中最大的客栈,也不是最豪华的客栈,确实最出名的客栈。出名的原因一是因为名字起的好,更重要的是它有一个很漂亮的老板娘,老板娘就叫紫罗兰。
紫罗兰,三十岁左右,两年前在这里开了这家紫罗兰客栈。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名叫什么,也不知道她来自什么地方,只知道她喜欢整天穿着紫色长裙,只知道她长的很漂亮。于是,每天都有很多人慕名而来,只为看看紫罗兰长得有多漂亮。
按说一个漂亮的女人,开了一间迎来送往的客栈,三教九流什么样的客人都有,应该有很多绯闻传出来才是。可怪就怪在这里,这紫罗兰在兰罗城呆了两年了,紫罗兰客栈愣是一点事情都没有,更不要提老板娘的绯闻了。
只有紫罗兰客栈刚刚开业的时候去过一些混混闹事,结果后来那些混混成了紫罗兰最忠实的顾客和守护者,别人很好奇,问他们谁都不说原因,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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