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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星位于银河系以外,第六宇宙的边缘。大角星人生性善良,总是无私地帮助宇宙兄弟。为了帮助宇宙兄弟建立水晶能源系统,大角星人把能量源“磁欧石”先是借给了天狼星人,然后又借给了昴星人,之后又借给了天龙星人……就这样,借来借去,借出事儿了。当“磁欧石”被哈比星人借去之后,就再也没还回来。大角星王派出使者前去查探,使者回来报告说,“磁欧石”在运回大角星的途中连同哈比星族的王子一起神秘失踪。后来,为了寻找“磁欧石”,大角星王把自己的得力干将都派往了宇宙深处。
此后不久,茅迪克星人也来借“磁欧石”。茅迪克星人素来以野蛮著称。他们不相信“磁欧石”已经遗失了,便强行抢掠了大角星的水晶卫星,致使大角星冰河世纪来临,许多大角星人失去食物被冻饿而死。
为了发泄不满,茅迪克星人入侵了大角星。他们不仅杀死了星王卫队的全体官兵,连女王也要抢掠走。就在女王即将遭受劫难的时候,血猎从天而降。
“噢,原来是这样。你们的遭遇也真够惨的了!”血猎很“同情”大角星人的遭遇。但是,大角星人的食物是一种蓝色的并且开花的水草,这种草地球上根本没有。血猎愁坏了。实在没辙了,血猎就在海藻里混上千屈菜、梭鱼草、绿萝、荇菜等等,凡是水生的植物,杂其杂八五颜六色的东东,血猎弄了一大堆给大角星人吃。在大角星人疑惑的目光里,血猎拈了一根荇菜,一边咀嚼一边夸张地嚷嚷着:“好吃,好吃,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呢!”其实,他都想吐了。
大角星人生性善良,最容易骗了。他们看血猎吃得很香,也跟着吃了起来。
“好吃,真的很好吃耶!”血月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想不到这个星球上的食物居然这么好吃。我们就留在这里吧,不走了。”
我靠,真是一帮怪物!血猎在心里暗暗叫苦。他本以为大角星人吃下去可能会被毒死的,这样自己就少了许多累赘。谁知,他们不但没有被毒死,就连身体上的伤都好了。血猎连连称奇。大角星人千恩万谢,血猎差一点儿掉泪。他本来是想害死人家的,不曾想阴错阳差救活了他们,人家把他当成了救命的恩人。
大角星人对血猎甚是崇拜,一致推举血猎为头领。就连血月都甘愿当他的下属。无奈,血猎只得接了这个差事。为了养活自己还有这一帮属下,血猎租船打鱼靠卖鱼为生。他们在海边生活了几百年,在此期间,血猎暗中查访米勒和维尔的下落,但是,一点儿线索都没有。
不久,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遇刺身亡,他的儿子亚历山大继承其父亲王位。亚历山大镇压了底比斯的反抗,统治了希腊。但是,各个城邦之间频频暴发战争,人民的生活陷入了极端穷苦的境地,希腊陷入了战乱时期。
生意越来越难做。为了活命,血猎又带着大角星人开始了“逃亡”。这一次他们回到了两千年后的希腊。他们又看到了曾经栖身过的神庙。由于惨遭战争的蹂躏,神庙早已经破败不堪。不过,还能勉强容身。
当血猎又想换地方的时候,他看到了高耸的建筑物,宽阔的街道,还有漂亮的码头,以及奔跑的“金属怪物”。原来,时间的流逝可以让许多东西发生变化。既然跑了几回都没离开希腊,看来自己是跟此地有缘,血猎决定留下来。
第一百八十三章 山不转水转
由于长时间吃地球上的水草,摄入了过多的铁元素,再加上气候和环境的影响,大角星人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他们血液里的蓝细胞开始减少,红细胞逐渐增多,皮肤的颜色也由深变浅,他们的外貌更加接近地球人。而且,他们的食物也由最初的单一性变得多样化,虽然他们不能吃肉类食物,但是他们已经能吃蔬菜和水果。
于是,血猎领着大角星人走出了破败的神庙,进入了市区,开始适应人类社会的生活。
大角星人不仅具有某些特异能力,而且擅长奔跑和跳跃,血猎根本不用教他们什么,他们就像是天生的搏斗高手。正当血猎为大伙的生存发愁时,他听到了考古博物馆向社会招收保安的消息。思来想去,血猎决定把他们送去应聘保安。但是,血猎又担心人类会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于是,他决定先去考古博物馆考察一番。
要想在世界最著名的博物馆当保安,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光查户籍就要查到你的祖宗十八代去,而这些来自地球以外的大角星人根本没有户籍。
就在血猎游荡在大街上,感觉束手无策的时候,一伙偷儿抢掠了一家店铺,他们被警察追得满大街跑。血猎受到了启发,心想:既然博物馆里有那么多值钱的东西,不如我偷出一两件卖了,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就在血猎潜入考古博物馆准备作案的时候,他看到了夹在游客中欣赏展品的洛克,也嗅到了来自洛克身上的味道。那种味道他很熟悉,那是血族的味道。(其实是魔族的味道。因为洛克是魔王子的化身,而血族本来就是魔族。)一霎那间,潜藏在记忆里的某些片断,还有支离破碎的画面都呈现了出来。
你就是亚特兰蒂斯的金甲武官,你的身上有血族的味道,你必定也是那个暗夜亲王。是你骗了我,还有那个假女王修罗,你们统统都得死!一霎那间,复仇的火焰腾腾地燃烧了起来。
血猎跟着洛克一直追踪到了神庙里。当洛克和血猎交上手时,血猎的步步紧逼惹恼了洛克。洛克发怒后,红瞳暴张,血猎又把洛克误认成了米勒。最终,惨剧发生了。血猎被自己的“夭”刺中了,就像从前米勒误杀了枭那样,洛克又误杀了血猎。
血猎临死前,在他的灵魂即将逸出身体时,记忆的闸门开启了。血猎知道了自己就是雪烈,也是枭,他也知道了,洛克就是从前把自己从雄狮的利齿下救出来,又和自己远征雅利安的金甲武官,同时,他也是自己的结义大哥魔王子,可是,他却为了那个假女王而把剑刺向了与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
即便追踪了几百年又能怎么样?自己连米勒和维尔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居然死在结义大哥的手里!血猎倍感伤心和绝望,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把“夭”从自己的胸口拔了出来。就在这时候,外出归来的血月发现了正从胸口向外拔剑的血猎。为了挽救血猎,血月急忙操作“时空之匙”,她把时间倒回血猎去考古博物馆之前。血月用一把与“夭”相类似的普通剑把“夭”调了包。于是,血猎侥幸逃过了一劫。
我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又复活了?血猎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血月正在为他疗伤。血月的手掌心暴出了一片雪白的光芒,在那片光芒的作用下,胸口的血液止住了,疼痛也在减弱。血猎看着血月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他的眼睛潮湿了。
“大哥,如果我受伤了,你也会为我疗伤吗?”
“不,你不需要疗伤,因为我不会让你受伤!”
耳边响起了两个声音,它们很遥远,因为在十万年之前,它们又很近,因为太清晰,好像就在耳边。血猎闭上了眼睛,有一滴清亮亮的液体从眼角滑落了下来。
“唉,你这又是何必呢?”血月轻叹了一声。
伤好之后,血猎就常常一个人行至山下,站在那片树林边,独自想着心事。
那一夜,月亮爬上了树梢,夜空中点点的星光就像栖落在黑幕上的荧火虫。血猎又想起了洛克曾经吟诵过的诗句“月明星稀,棋布星罗,那满天的星子倒映在眸中,是只有你才读得懂的寂寞…………”
“其实,你读懂的是他的寂寞。而我呢,我的寂寞你却从来没有读过。因为从前有你,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叫寂寞,可是现在,没有了你,我很寂寞,真的很寂寞!”血猎喃喃着,“为什么?为什么你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难道只是为了替他报仇,还上我曾经刺向他的那一剑?为什么?难道只有我继续追杀你,你才会出现吗?”血猎突然对着树林大吼起来,“你在哪里?为什么不出来见我?是不是你觉得对不起我,所以不敢见我?”
看着血猎痛苦无助的样子,血月就忍不住会心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种说不出的情愫在心底悄然滋长。血月爱上了血猎。
为了帮血猎解开心结,血月回到了十万年前,她目睹了雪烈在斗兽场所遭受的种种非人待遇。其实,有好几次雪烈应该死掉的,都是血月利用自己的异能把他救活了。血月了解到几个年轻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也目睹了亚特兰蒂斯的陷落,以及后来暗夜城堡之中的大决战。
血月的内心异常纠结,她也想过要阻止那些悲惨事情的发生,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还牵扯到天琴星人、昴星人、哈比星人、以及地球人。太多太多的事情交织在一起,如果刻意改变它,将会打破宇宙的秩序,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思来想去,血月打消了这个念头。
当血猎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山顶想心事的时候,血月就坐在他旁边,给他讲从前的那些往事,耐心地开导他。一开始,血猎总是阴沉着脸,时而还会怒吼一声:“你又不是男人,你怎么会明白?”每每这时,血月便适时而止,悄悄地和八个族人退了出去。
后来,血月再讲述那些往事的时候,血猎不再怒吼了。他只是默默地听着,一句话也不说,听完以后就起身朝山下走去。依然跟个雕像似的站在那片树林前想心事。
为了避免睹物伤情,在血月的劝说下,他们离开了那座山,混进了人类社会。那八个大角星人去超市当了保安,血月当起了收银员。大角星人还隐隐泛着蓝光的头发显得特别时髦,人家都以为是染的,于是,很多小青年开始效仿。曾经有一段时间,希腊的街头巷尾都是蓝发少年。
而血猎呢,经常在夜晚出动,他的目标是维尔。
就在洛克失踪一年后的一天晚上,血猎凭借手中的“夭”救了一个人。当时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