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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祭-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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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这些之后,洛克如释重负般地舒了一口气,然后,他笑了。因为,洛克看到冥王的本身正在向实体恢复,那张俊美的脸庞上,浓密的睫毛颤动了起来,终于,冥王张开了眼睛。

洛克的身体倒了下去,然后,他发现自己变轻了,并且在向上飞升。洛克逸出了身体,他变成了一个有着人形的光的能量体——死魂。

“冥王,你醒了,我终于可以卸下这身包袱了,我要去地狱赎我的罪。”洛克转身就要走。

“等等,塔那托斯!”冥王飞身起来,拦在了洛克的面前。

“不,我不是塔那托斯,我是魔王子——洛克,我是一个罪人,我害死了我的亲哥哥,也害死了所有爱我的人。”

“不,你没有害任何人,他们也没有死,难道你不想见他们吗?”

“他们没有死?”洛克疑惑地望向冥王。

“是的。”

“可是,我已经死了。”

“我不会让你死。”说着,冥王合拢了双掌,从冥王的掌心里爆出了一片光晕,光晕笼罩了洛克。然后,金角赤发的洛克出现在了冥王的面前。

“你告诉我,我的朋友,他们的灵魂在哪里?”

“他们已经转世,去了未来世界。”

“未来世界?”洛克突然想起来了,特立曾经说过自己来自十万年后的未来世界,“那么,冥王,你告诉我,我是不是也来自未来世界?”

“你自己会知道的。”

说着,冥王为洛克解去了余下的封印。一刹那间,记忆的闸门开启了,往事如潮水般涌上了心头。

“我,我的确来自未来世界。我的名字叫本杰明。洛克,我的家在美国佛罗里达州。你,你是修罗,你没有死?”洛克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他想起了在亚特兰蒂斯的那些往事。

“唉!说来话长。”冥王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本是冥王——哈迪斯。三百多年前,来自外太空的人类——修罗,他的太空船在到达地面世界之前爆炸了。他的身体毁灭后,灵魂穿越到了一万年前,并且附在了我的身体上。由于外太空人类具有高度的智慧和文明,修罗的灵魂是一个超强的能量体,他的灵魂占据了我的身体后,他的意识压制了我的神识。于是,我便失去了神力,我和修罗共用一个身体。因此,也可以说,我就是修罗。”

“原来是这样,可是,为什么米勒又说他是修罗?”

“一万年前,在太阳宫里,雪烈的剑刺杀了修罗,结果导致修罗的灵魂逸出了我的身体。由于修罗使用‘火雨’荼毒生灵,需要接受惩罚,以赎他的罪孽,于是,我把他的灵魂封印在了玄冰阵里。封印解除之后,他的灵魂附在了暗夜帝国亲王米勒的身上,因此,米勒也就是修罗。”

“我明白了。原来,米勒就是修罗,修罗也就是你,难怪,难怪我第一眼见到米勒,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说,他找了我一万年,也不知道这一万年他是怎么过来的!”洛克哽咽着,眼泪早已经滂沱如雨。

“洛克,你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吗?你说,如果有来生要和我做一回真正的兄弟。那么,你愿意留在冥界吗?愿意当回塔那托斯吗?”冥王望向洛克的眼睛,水蓝色的眸子里闪过了一抹复杂的情绪,然后,他的眼神突然黯淡了下来。

他的眼睛里有哀伤,有落寞,有凄凉,也有惆怅,还有祈求和期望……他的眼神与一万年前那个弹凤尾琴的少年一样。洛克的心痛了起来。

“我……”洛克望了望周围,这里除了暗无天日的永夜,就是死一般的沉寂。

洛克想到了佛罗里达州,在那栋花园别墅里有爸爸妈妈,他们失去了唯一的儿子一定痛不欲生。洛克想到了转进雅典大学时,遇到的那个有着一对黑色瞳孔的漂亮女孩。原来,她就是修罗的妹妹——绮儿,一万年前,自己曾经那么真切地梦到过她,那么执着地等待着她,那么迫切地想要见到她,可是,当真正的绮儿来到自己身边的时候,自己却已经不记得她了。

命运,这就是命运吗?在你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给你来个迎头痛击,残酷的让你想哭都哭不出来。

洛克也想到了若茜。为救自己而死的玫瑰花精,原来,她就是雪碧。一万年前,自己负了她,一万年后,自己依然没有补偿过她。

洛克又想到了科隆,那个会驱使植物的精灵族皇子。原来,他是一万年前为救自己而死在生化兽爪下的曼陀罗花精。洛克也想到了把自己误认成米勒,因追杀自己而被自己误杀了的少年,原来,他就是雪烈,亦或者是枭,因为,除了耳朵不同之外,他们的长相一模一样。可是,他竟然追杀米勒到了雅典。他为什么要追杀米勒?难道米勒去了雅典?对,米勒就是修罗,也是绮儿的哥哥,他的手中有时空之匙,他一定是去了未来世界,如果我回到未来世界,会不会再见到米勒?

其实,洛克并不知道,他和枭从血池出来后,就被旭日帝国的守将——血猎给跟踪了,血猎跟踪洛克和枭一直到了暗夜城堡。当米迦冲出城堡时,还差一点儿和血猎撞了个满怀。枭被米勒误杀,他的灵魂逸出身体后,附在了血猎的身上。于是,枭为了复仇,便开始追杀米勒。那个和维尔一起撞倒米勒,并且持剑的人就是血猎。

“你可以自己选择,我不会勉强你!”

冥王转过身去,背对着洛克,他的手中多出了一样东西,是那把金色的酒壶,那把曾经被洛克掷出去了的酒壶。冥王在饮酒,他不是用杯子,而是直接提着酒壶往喉咙里灌。

洛克犹豫了。

他的背影,那个十几年来一直出现在自己梦里的背影,他看起来是那么孤独和寂廖,他曾经消失过,是因为心破碎了,所以,不得不睡在蔓殊莎华的花蕊里。原来,他从来都没有走出过自己的梦。

他是修罗,那个弹凤尾琴,唱“凤琴鸟之歌”的修罗,他也是冥王,那个曾于众神眼皮底下将自己救下来的冥王。一刹那间,洛克的心里异常矛盾和纠结。

冥王突然转过身来,水蓝色的眸子里浮满了晶亮的星子,它们溢出了略陷的眼窝,顺着那张冰雕一样的脸孔流淌了下来。冥王提起了手中的酒壶,说道:“洛克,你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永生的生命就如同这壶冥酒,终有一天你会品出它的味道。我相信,现在的你已经明白了我!”

洛克用力地点了点头,然后,他接过冥王手中的酒壶,长叹了一声:“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你,我该有多寂廖!”

“咕嘟咕嘟”洛克将冥酒灌下了喉咙,一股芬芳、甘甜的味道从心里缓缓地升腾起来。红色的瞳孔对上了水蓝色的眸子,两双含泪的眼睛相视而笑。

冥王一挥手,“刷”,一道金光笼罩了洛克,洛克又化身成了塔那托斯。

第一百三十九章 宙斯的阴谋

洛克留在了冥界,充当死神,继续陪在冥王的身边。

为了打发时间,工作闲暇之余,洛克不但教会了休普诺斯和三大判官赌博,还教会了冥王下国际象棋。只要一有时间,洛克就和休普诺斯以及三大判官赌博。他们主要是玩掷骰子和各种纸牌。

那么,洛克为什么精于赌术?因为他的舅舅,欧洲某国的王储,是一名赌博奇才。那位储君经常带着保镖去拉斯维加斯豪赌,动辄一掷亿金,据说,从来都没有输过,因此被誉为“赌神”。这位赌神舅舅很喜爱生有一对红瞳的外甥,在洛克还很小的时候,他就想把洛克带走,想让洛克继承他的赌术。但是,本杰明夫妇不同意,他们认为赌博是不务正业。尽管如此,那位被称为赌神的舅舅还是偷偷地带洛克去了一趟拉斯维加斯赌场。洛克也因此认识了那些赌具,再加上他天生异禀,看到过的场景都留在了他的记忆里。同时,作为赌神的外甥,洛克或多或少也得到了一点儿遗传。就那么一点点儿的遗传,经由洛克的神识转变成现实后,那可就不得了了。

于是,在吆五喝六声中,休谱诺斯和三大判官常常输得只剩下了一个裤头,被迫沿着冥河岸边长跑。洛克放出狠话:不许施展法术,谁敢施展法术就让他裸奔。

每当休普诺斯和三大判官又开始练“长跑”时,冥界的大小官员们就都驻足在冥河岸上看热闹。

此外,洛克亲自担任教练,组建了一支男女混合式摇滚乐队,由休普诺斯担任主唱,奈米西斯、厄里斯和凯雷斯伴舞。因为休普诺斯的嗓音与杰克逊的嗓音很接近。于是,冥河岸上便常常鼓乐震天,“justbillie……justbillie……”的嘶吼声不绝于耳。

谁让洛克最崇拜的明星是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呢?

于是,永夜的冥界如同被注入了生命一样鲜活起来,大小官员们的工作热情相当高,谁也不愿意离开冥界了。

冥王只是远远地驻足观看,他也不去约束,任由他们闹腾。因为冥王知道,洛克所拥有的两世记忆给他留下了太深的伤痛,他这么闹腾,只是为了麻弊自己,是在强迫自己忘记过去。

唉!或许我不应该为你解去全部的封印。看着那个几近疯狂的身影,水蓝色的眸子里盛满了忧郁。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了几千年。

这一天,冥王和死神在“忘川河”岸上摆开了棋局,他们正在对奕,两个神祗杀得难解难分。

突然,神使赫尔墨斯来到了冥界,他是来传达宙斯神喻的,要冥王赴奥林匹斯山参加天神例会。

冥王甚感诧异,心想:我不是被撤去十二主神的位置了吗?为什么还让我去开天神例会?哼!我才不去呢。想当初,宙斯,自己的神王弟弟,竟然当着那么多神祗的面令自己难堪。现在,居然又召我上殿,想必有求于我,我才不理呢。

冥王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摆了摆手,便把赫尔墨斯给打发了。

洛克拈起了一枚棋子,说道:“冥王,你应该去,如果我们不去,又怎么知道宙斯在打什么算盘?”

冥王想了想,说道:“嗯,有道理,那你就随我去一趟吧。”

冥王戴上了面具,然后一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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