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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祭-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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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高贵、温柔而又美丽的母亲是人类。

洛克痛苦地大声吼叫:“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塔尔塔斯微笑着说:“娃娃,人类固然可恶,但他们之中大部分人是善良的,而且有些人类还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金子般的心?”洛克疑惑地望向老人。

“对,人类最是大公无私,在你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总会伸出援助之手,竭尽全力帮助你,哪怕是奉上自己的生命,他们也会在所不惜。这就是人类与其它生物最本质的区别。”

洛克还是没有明白,他觉得这些道理很深奥,它们似乎离自己很遥远。

“你只有走近他们,了解他们,并且用心去感悟,那么,终有一天你会明白的。”塔尔塔斯意味深长地看了洛克一眼,又说道:“谢谢你帮我脱了困,只要减少杀戮,你也会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我也该走了,我要回黑暗之渊去好好地睡上一觉。”

塔尔塔斯正欲起身告辞,忽然,他瞥见了洛克手中的魔杖。塔尔塔斯把魔杖抓在手里掂了掂,说道:“娃娃,你运气好,怎么会得到它?”

“啊?啊!是这样的……”洛克回过神来,他便把得到魔杖的经过,简单地叙述了一遍。

“噢,看来你还真和它有缘!”塔尔塔斯捻了捻胡须,他沉思了一会,说道:“这么难得的一件宝物,竟然被你当作棍子来使,可惜呀,可惜!”

想到自己方才确实是把魔杖当作棍子一样来抡了,洛克的脸红了,他又施了一礼,说道:“还望老人家指点迷津!”

“这蛇龙杖可是天地间的至宝,按住龙头可以变大,按住蛇头可以变小,上天可以招飓风为将,入地可以驱万木为卒。这样吧,我教你一套咒语,你要熟记心中,需要的时候,只需默念一遍咒语就可如你所愿了。”

“那可太好了!”洛克禁不住喜出望外。

“招飓风的时候,你要把它举向空中,头上尾下,口中默念‘浩浩天风,听我号令,天龙现影’它便会召来飓风任你摆布;驱动万木的时候,你要把它倒过来,插进土里,口中默念‘植根沃土,唯我是从,地蛇显形’它便会招来万木,任你驱使。”

很快,洛克就把咒语熟记于心了。洛克千恩万谢之后,又目送着塔尔塔斯离去,直到他消失在黄泉里。

这一刻,洛克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松驰了下来。他在想:是不是自己太执着于仇恨,以至于分不清是非和善恶?原来神祗也不都像自己想的那么坏。那么人类呢?是不是也像塔尔塔斯说的那样?

洛克在黄泉岸边躺了下来,他尽情地享受着自然的和谐与美好。起于青萍之末的山风悠悠地吹着,像是一只温柔的手,拂过洛克皎好的脸庞,就连河水也被抚摸得泛起了笑容。洛克在风的怀抱里睡着了。

当洛克醒来的时候,又一个夜幕降临了。洛克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然后,他起身走到黄泉边。洛克弯下腰去,掬起了一捧清凉甘甜的泉水,他润了润喉咙,又洗了洗脸。洛克直起腰来,向远处眺望了一会儿:路似乎还很长呢!该赶路了。

张开翅膀,振翅远翔。洛克又踏上了未知的旅途。

第十九章 艳遇

在阿波罗的太阳神殿之门被厄俄斯打开之前,洛克冲破了最后一道黑暗,在黎明的晨曦里,他收拢了翅膀,在最后一座大山的山顶悄悄地降落了下来。洛克可不想被那个魅力四射的金发男子所发现。

向下俯视,洛克看到了海洋里有一片广阔的岛屿,它的海岸异常险峻,中央部位却有宽阔的平原,在平原之上环绕着三条清清亮亮的河流,它们呈同心圆状。在那此环状里,高高低低的矗立着一些建筑物,似乎是一座城市。

噢,这应该是人类世界了,这里该不会是东土大陆吧?!洛克禁不住一阵狂喜。

洛克又幻化成身材高大、体态修长的金发少年,他扬起那朗月一样的眉,灿若星子般的眸子里盛着满满的自信。

洛克昂首挺胸,迈开大步,向山下走去。他将以一个王者的姿态去夺取他所想要的东西,不管前面横着什么障碍,他都要将它们一一铲除。

洛克来到了港口,他看到的是一片繁忙的景象:到处是身着各色服装的人类,他们密密麻麻的就跟蝼蚁一样,各种船只和各色商人络绎不绝地往返于巨大的港口之间,他们装货、卸货,然后上船、下船……洛克看得眼花缭乱。

肚子开始咕咕地叫了,洛克沿着港口朝市内走去。

洛克惊讶了,他惊异于这座城市的富丽。因为洛克看到河岸上高高低低矗立着各类建筑,它们都是金色的圆顶,白银的墙壁,白、黑、红三色的石头基座。那些金碧辉煌的建筑,在阳光的照耀下呈现着明丽的色彩,美丽而又壮观。更令人称奇的是,那些金色的屋顶在风中会发出和谐的音调。

这可真是一个奇幻的世界!

再看来来往往的人们,他们的身高大约10至12英尺(3米到3。66米),洛克比他们还要高出一头,再加上出众的容貌,往那儿一站就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洛克又把自己缩小了一些。

来来往往的人们大多数都是金色的皮肤、银色的头发、橙色的眼睛,他们的容貌都很俊美,应该就是这个国家的主要种族了。其中也有少数棕色和黑色皮肤的人种,估计是从周边国家来的商旅和客人吧。他们有穿长袍的,有着短衫的,有拎包的,也有扛着行囊的……

洛克看了看自己的手,自己的手里正拎着一条怪异的棒子,感觉真是好笑,洛克只好把蛇龙杖缩小,然后把它收拢在袍子里。

再往前走,就是宽阔的街道,两边有高大的橄榄树,金色的葡萄藤。继续向前,街道两旁是各式店铺,有卖菜的,卖水果的,卖衣料布匹的,还有卖象牙、玛瑙的……五花八门、琳琅满目。奔驰于街道上的马车,都装饰得极其豪华,它们闪烁着耀眼的金光,那是黄金马车。

“这座城市可真是够繁华的,比起西土大陆,我的国家——梭哈魔国不知要富裕上多少倍!”洛克由衷地赞叹着。

洛克在一家餐饮店前停了下来。

店主是一个精明能干的中年人,他有一头略卷的银色短发,着一身整洁的青色长袍。店主见洛克相貌不凡,想来是位贵客,便急忙堆起笑脸迎了出来。

“客人,您是远道而来的吧?不知您要用点儿什么?”

洛克看了看周围,已经有一些客人在用餐了,他就在靠窗的位置上坐了下来。洛克随便用手指了一指。店家立刻会意,便朝里面喊了一嗓子:“一份面包、烤肉,外加一杯葡萄酒。”

很快,餐点被送了上来。一直以来,洛克喝的都是乳白色的山羊奶,那杯紫红色的液体,他没喝过。

洛克把杯子端在手上,嗅了嗅,一种异样的味道让他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店主立刻满脸堆笑:“客人,您一定是外乡人,没喝过这葡萄酒吧?您尝尝看,如果您不喜欢,本店绝不收您一个钱!”听店主这样一说,再看看旁边,人人都在喝。洛克又看看那颜色,是够诱人的了,他就不再犹豫,浅浅地啜了一口,有点苦,又有点涩,更多的则是香甜。

“嗯,味道不错!”洛克满意地点了点头,他仰起脖子“咕嘟”就是一大口。

店主笑得眼都眯成了一条缝:“您看,我没骗您吧,您慢用,您慢用啊!”

店主转过身,欲去招待别的客人,洛克又叫住了他:“店主,请问这是什么地方?可是旭日帝国?”

“旭日帝国?没听说过。这里是波塞迪亚。”

波塞迪亚?这又是什么地方呢,怎么从没听皮埃罗老师讲过。自己真是够孤陋寡闻的,想那皮埃罗老师也并非怎么渊博吧?既然不是旭日帝国,也不是暗夜帝国,就无须停留,今晚就趁着夜色飞过去吧!这样想着,洛克便起身向外走,餐点用完了,不走还坐在这里干什么?

“哎!客人,您看,您还没付钱呢?”店主搓着两手,脸上既是焦急又是担忧,他能不担忧吗?怕是遇到了一个吃霸王餐的。

“哦?”洛克抬眼扫视了一下,他明白了,这就是那句老话“没有免费的午餐”。

洛克想到自己从小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都不知道钱是什么东西,他犯难了。洛克四下里张望了一下,他看见有用完餐离去的客人,临走前在桌子上放下了几块金币。洛克明白了。

洛克施起“迁移法”来。于是,那些正在用餐的人,口袋里的金币就都钻进了洛克的袖子里。洛克学着其他人的样子,从袖子中掏出个口袋来,他从里面拈出几枚金币,把它们轻轻地放在了桌面上,然后,他潇洒地甩了甩金发,扬长而去。

“哎,客人您走好!”店主忙不迭地拾起那些金币,他用手掂了掂,又放进嘴巴里,用牙齿咬了咬。

“嗯,是真的!”店主自言自语着,然后,他转过身,快速地走进里间去了。

这样做委实有悖礼法,谁让这里遍地黄金,而唯独自己赤贫呢?洛克为自己耍了这样的手段,而小小地得意了一下。

洛克朝市中心走去。街道异常宽阔、平整,来来往往的不是人流,就是装饰豪华的马车。一座高大的神殿矗立在广场中央,它的后面高耸着一座巍峨的宫殿,它们都是黄金的墙根,白银的墙壁,金色的屋顶,周身散发着夺目的光彩,岂是一个金碧辉煌就能够形容的!

走着,走着,突然听到一声吆喝:“女王出行!回避!”

随着吆喝声,人群骚动起来,把正欲向前走的洛克簇拥到了路边。很快,一条宽敞的大道被让了出来。

“看,快看,那是女王的卫队!”

“真够气派的!”

“是啊,是啊!听说女王貌美倾城,你们见过没有?”

“没有啊,没见过!”

……

人们议论纷纷,那些女人们的话里饱含着酸溜溜的妒意。

“唉,如果能让我一睹女王的真容,我就是死了也心甘了!”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嘛!哈哈哈……”说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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