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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君御猛抽一口烟,思绪又飞回到了十年前的那个夏天。
19岁的他正读高三,成绩一塌糊涂,而17岁的温简单,正读高二,美丽漂亮得如一朵盛开在山谷中的野玫瑰。
温简单在学校也是非常清高的,一般不跟同学来往,做任何事情也都是独来独往的,大家也都不知道她的家庭背景,以为就是一普通女孩,只是性格有些孤僻而已。
可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吸引了所有男生的目光,成绩好的,成绩差的,长得英俊帅气的,长得贼眉鼠眼的。。
那个时候,每个男生心目中都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娶温简单做自己的新娘!
沈君御还记得自己躺在宿舍里那张上床,晚上默默的听着宿舍里的男士诉说着对温简单的爱慕和幻想。
他平时一声不吭,甚至对同学们的话不屑一顾,他努力的想要表现自己和别的男生不一样,自己没那么肤浅。
然而,事实上他知道,他其实非常的肤浅,他也跟别的男生一样,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了温简单。
如果不是那次郊游,如果不是他和温简单有过那样短暂的接触,他想他是绝对不会做出那么愚蠢的事情的。
那天的郊游不是学校组织的,而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组织的,大约五十个人的样子。
他虽然也算是有钱人的家庭,但是他没有钱,因为他不是正牌太子爷,他的母亲是父亲的姨娘,说穿了就是小老婆。
他的钱很少,读书成绩又差,不得老爷子的喜欢,所以沈家老爷子不待见他得厉害,平日里对他不是打就是骂的,假期时更是让他去码头帮忙做事。
郊游那天他是被林宏盛拉去的,林宏盛是他们的班长,又是全年级第一,还是所以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虽然,林宏盛长得和他其实在伯仲之间。
他不知道林宏盛是否也喜欢温简单,因为从来不曾听林宏盛提起过,不过他和林宏盛的关系极好,因为林宏盛遇到好几次麻烦都是他带一帮地痞帮他摆平的。
第3章 我曾这样爱过你()
他比林宏盛大一岁,因为家庭的原因早就步入社会了,对于学生间的这种郊游没有任何兴趣,之所以愿意去,是因为他探听到,温简单也会去郊游。
那天的郊游非常的顺利,最主要的是他意外的分到了和温简单一组,当时他们一组有十个人,除了他和温简单,还有林宏盛以及其他几位男女生。
当时在山上野炊来着,山上有野生的木瓜树,而高高的木瓜树上结着木瓜,有几个木瓜都以及黄了,看上去极其诱人。
温简单站在木瓜树下,一副馋嘴的样子:“哎呀,要是能把这木瓜摘下来就好了,木瓜可是丰胸美容的,听说野生的木瓜效果最好了。”
男生们都笑,女生们也笑,木瓜树太高,根本无法摘,只能望瓜兴叹。
林宏盛宠溺的对温简单说:“得,等下回去市场买几个木瓜,你就当是这棵树上长的不就得了?反正都是木瓜,差不多的。”
“那怎么会一样呢?”温简单清脆如百灵鸟的声音在山谷里响起格外的动听:“人不能骗自己啊,这棵树上的木瓜肯定很甜的。”
众男声听了相互对视一眼,大家都知道这是个表现的机会,可木瓜树实在是太高,又是光秃秃的一根棍子直接长上去的,连枝桠都没有,谁能摘得下来呢?
沈君御目测了一下木瓜树,然后把手里的包递给身边的男生,往手心里吐了两口唾沫,双手抓住木瓜树,就那样突突的爬了上去。
当时把所有的男生和女生都惊呆了,可沈君御就是屏住一口气,直接爬到了木瓜顶端,然后迅速的摘到了那两颗黄橙橙的木瓜。
如果是别的果子,或许直接扔下来就可以了,偏偏是木瓜,这东西不能扔,因为熟透的木瓜扔地上就摔烂了。
于是,聪明的沈君御就把自己的衬衫下摆两边系上,然后把木瓜小心翼翼的放在前面,这样才慢慢的从树上滑下来。
原本一切顺利,偏偏在他滑落到一半时,木瓜树猛烈的摇晃起来,而他的手一打滑,差点直接从木瓜树上摔下来。
最终当然没摔下来,不过胸前的木瓜却是滚落了下去,当即摔烂,而他因为树干摇晃的缘故手再也抓不稳树干,身体迅速的滑落,然后——
他在最后跳那一下之时,运气非常不好,居然踩到了一条蛇,而这条蛇在被他猛踩一脚的同时扭头就给他的小腿来了一口。
蛇咬了他的小腿一口,其实伤口并不大,只是轻轻的蹭破点皮,当时他提起脚猛力一甩,那蛇就被他给摔到几米外去了。
可这蛇是条小小的毒蛇,只短短几分钟就迅速的红肿并青紫,把同学们都吓了一大跳,大家都在说没有带酒精等工具来。
正在他痛得咬紧牙关准备迅速下山时,温简单来到了他的身边,她手里还捧着他在树上摘下来的,其实已经摔烂了的木瓜。
“我帮你把蛇毒吸出来,”话落,她直接蹲下身去,张嘴就咬上了他被蛇咬过的地方,然后用力吮吸。
温简单每吮吸一口毒血,就吐一口在地上,最终,几分钟后,他的伤口终于变成红色的了,而她嘴里吐出来的血也是鲜红的了。
蛇毒终于被她给吮吸完了,而她在嘴唇却红肿着,像麦当劳大叔一样,他当时心痛得,恨不得把自己的嘴唇覆盖到她的嘴唇上去。
当然,最终他没有那样做,因为身边一大帮的同学,他只是又去砍了根长长的竹竿来,然后在竹竿的头上用藤条编了个网兜,又帮她摘了不少的木瓜。
从此以后,他和温简单的关系就发生了微妙的转变,以前他只能远远的望着她,而今,他却是可以借助对她嘴唇中毒近距离的关心她。
好在温简单并不排斥他的关心,也不觉得他成绩差不是好学生就不跟他来往,这让他非常的高兴,甚至幻想着等再过几年,他们都大了,他就可以娶她了。
他这辈子做得最蠢的一件事情,就是毕业那天,自己买了个铂金戒指去向她求婚,其实19岁的他,只是想要和她把关系确定下来而已。
他那时根本没有参加所谓的高考,一个是他成绩差考不上,另外一个就是他的父亲也没有那个耐心让他去读大学。
用父亲的话来说就是,你这种人读大学简直就是浪费了我的钱也浪费你自己的时间,赶紧回来帮家里做事,码头需要人看管,赌场也需要人看管,哪有时间让你再晃几年。
铂金戒指是他周六周日帮父亲看守码头和赌场赚的零花钱攒下来买的,虽然不贵,也花了两万多,这是他这一年来全部的积蓄。
那天去找温简单的时候,她正和林宏盛走在一起有说有笑的,他远远的喊住了她,她稍微一愣,然后跟林宏盛说了句什么,于是林宏盛转身走开,而她则向着他走过来。
正午,学校的林荫道上,太阳从树叶缝隙里洒落下来,斑斑点点的落在她洁白的连衣裙上,随着她轻盈的步伐,恍然间,她好似林间的精灵一般。
看着走近的她,他紧张得手心里全都是汗水,那枚铂金的戒指,因为手心有汗的缘故,他几乎都快要抓不稳。
“君御,你找我有事?”她就站在他跟前,距离不到一步之遥,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清纯而又高雅,恍如天下最圣洁的女子。
“我。”他紧张得嘴唇都有些哆嗦,好不容易才鼓足勇气开:“简单,我爱你,这是。我送给你的定情物。”
他把手心伸到她跟前,那枚被汗湿的铂金戒指在阳光下闪着刺眼的光芒,而他的眼眸也闪闪发光的盯着她,那光芒里全都是期盼。
温简单显然被吓了一跳,愣愣的望着他看了看,最终她脸上的笑容逐渐的冷了下来,然后,用如比西伯利亚的寒风还冷的声音告诉他:
“沈君御,我是温浩宇的妹妹,我是温二小姐,你想要做我的男朋友,不够格!”
第4章 我曾这样爱过你1()
温简单显然被吓了一跳,愣愣的望着他看了看,最终她脸上的笑容逐渐的冷了下来,然后,用如比西伯利亚的寒风还冷的声音告诉他:
“沈君御,我是温浩宇的妹妹,我是温二小姐,你想要做我的男朋友,不够格!”
不够格!这是他沈君御这辈子受过的最大的侮辱!
他的脸当即煞白一片,愤怒中把手里的戒指狠狠的丢到她跟前,然后怒吼了一声:“温简单,总有一天,我要你做我的女人!”
他的脸当即煞白一片,愤怒中把手里的戒指狠狠的丢到她跟前,然后怒吼了一声:“温简单,总有一天,我要你做我的女人!”
他吼完这句转身就走了,高昂着头,挺直着背,即使失败了,他也要像一个勇士那样离开!
十年前的羞辱,这十年来他没齿不忘!
这十年,他付出了比别人更艰辛十倍的努力,终于把自己那正牌生的,一直得宠的,甚至还把去国外留学过的大哥打垮,从老爷子手上夺过了沈氏最权威的位置,沈氏总裁。
而这十年来,他一直的目标就是,要让温简单那个女人躺在自己的身下,要让她成为自己的女人,要让她侍候自己!
这个目标一直都刺激着他的神经,所以,这些年来,他每成功一步,就觉得自己距离成功又近了一步,所以——
他在当上沈氏总裁三个月,凳子都还没坐热,即刻就策划了这起绑架温浩宇老婆的事件,其实,他的目的却是她,温简单!
他之所以没有直接绑架她,就是因为要她自己心甘情愿的向他走来,要她自己主动投进他的怀抱,主动做他的女人。
现在,她已经是他的女人,他看她还有什么好高贵的?
沈君御猛的抽了一口烟,然后把还剩下半支烟丢在地上,站起身来,朝着那边还躺在硬床板上的女人走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