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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在黑风身上的贺林面无表情,心里暗自为蒋诗韵悲哀。她要是嫁给赵哲,也许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了。
赵哲和他从小儿相交,虽然为人温吞,可新婚几日逛窑子的事情还是干不出来的。虽然他不敢保证赵哲此生只得一个妻子,可至少不会像宋徽这般不成器,这么混帐!
想她那般伶俐能干的女子,硬是被家里人逼着嫁给宋徽,她那爹娘也真够混的!
只是如今已经生米煮成熟饭,她怕是日子不好过吧?
若是将来她真的想离开宋家,他不惜余力也要替她安置好。只希望她能早些想通,若是迟了,他怕是见不到了。
前生的这个时候,他已身受重伤,从此落下了病根,不到三十岁上头就英年早逝。
虽然后来燕王登基,给过他无上的荣宠,可那又如何?不过是昙花一现。
今生,这次出京虽然避过了一劫,可谁能料定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他望着漆黑的夜空,不由得惆怅起来。
他的生命太短暂,他的日子已经不多,可这一切,他都不能和任何说,说了,谁会信呢?
这世上重生的人,怕只有他一个吧?
耳边听得宋徽鬼哭狼嚎的哭声,他越发心烦意乱。
那般美好的女子,为何他就看不到,就不能好好珍惜呢?
连他贺林都捧在手心里舍不得伤害一丝一毫的人,他宋徽竟敢这般弃之如敝屣,真是活腻歪了。
耿三的拳头如风,一拳一拳结结实实地打在宋徽浑身上下,疼得这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哭爹喊娘。
“好汉,爷爷,饶命啊。你要多少银子我都给,只求你饶了我!”宋徽可怜巴巴地苦求着,听在贺林耳朵里更是鄙视。
真是个没用的,这几下子就受不了了。
想他刚到燕地的那两年,和元蒙人厮杀,哪次不是伤痕累累,死里逃生?
身上的伤口流血不止,胡乱撕下衣衫裹了,照样纵马杀敌,何曾叫过一声苦?
男人流血不流泪,这狗东西真是配不上他的韵儿。
朝耿三扫了个眼风,耿三明白,住了拳头。
麻袋里的宋徽好不容易缓过一口气儿来,忙讨好地道,“我是安国侯府的长房长孙,好汉只要到我们侯府说一声,我祖母定会奉上大笔金银的!”
他以为自己说到了劫匪的心坎儿上了,谁料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掐着脖子揪了起来,“你以为老子是三岁小孩?我找上侯府去要银子岂不是自投罗网?”
“吭哧吭哧……”宋徽被掐得面色紫涨,快要喘不过气来。
他愣是不明白自己哪儿又说错话了,好心给他们银子怎么还挨揍?
“听说,你才刚成亲没几日?”那汉子的响声把眼睛翻白快要没气儿的宋徽又给拉了回来,他趁着那汉子换手的机会赶紧喘了一口气。
“是……是,只是我那娘子太丑……”他断断续续地说完,双眼一插,晕死过去。
贺林和耿三却一头雾水。
宋徽这小子真是不识好歹,这样的姑娘还嫌丑?
贺林的努气上来,手里的马鞭子一甩,对着地上那麻袋就抽去。
昏死过去的宋徽冷是疼得清醒了过来。
“说,你那娘子怎么丑了?”耿三接收到贺林的眼神,不厌其烦地问着。
“她……她,我和她,洞房之夜后,再一看,她满脸都是吓人渗脓水的疙瘩,吓得我当场差点儿从下床滚下来……”
宋徽这么一说,贺林眉头拧得越紧。
蒋诗韵虽没有国色天香之姿,可也不是丑得无法入目的女人啊。
怎么在宋徽眼里就变得这么丑陋?
而且,更令他浑身难受的是,宋徽这个王八蛋竟说和她洞房之夜后……?
他们,已经圆房了?
不过,想想她毕竟嫁给了宋徽,这种事情怎能避免得了呢?
他又不敢娶人家,难道还不允许人家过自己的日子吗?
心里的酸涩越涌越多,他忍不住俯下身子压低了嗓子问道,“你的娘子可是蒋府的姑娘?”
“正是!”宋徽搞不懂这帮子劫匪为何逮着他的私人问题不依不饶问个没完了,可被那老拳头打怕了,不得不老实点头回答。
“滚!”一霎时,贺林身上的努气散发开来,装在麻袋里的宋徽都忍不住浑身一颤,还没等反应过来,下一刻,他就被人从地上拖起来,高高地扔在了半空里。
“驾!”冷不防,贺林身子一弓,像疾驰的箭头般飞奔而去,胯下的黑风当真如一阵风一样,瞬间就消失在寂静的午夜里。
一百四十七章 商机()
锦绣楼二楼一个雅间里,一个长身玉立的人站在窗前,静静地看着锦绣楼下不远处发生的一幕。
他手里擎着一盏高脚琉璃杯,杯中盛着半杯子琥珀色的玉液琼浆。只是他靠着窗户站着,久久并未啜上一口。
“贺林这人生来冷僻,怎么忽然和安国侯府的长房长孙结下梁子了?”
这人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子阴冷,听上去让人不寒而栗。他的面容隐在暗影里,看不清他面上的表情。
他似是在自言自语,又似是在和空气说话。
久久,他才挥动了一下手臂,沉声道,“彻查!”
“是,主子!”幽暗的房间里,一人跟鬼魅幽魂一样出现在他身后,恭敬地抱拳答道。
而贺林,却在回府后不久,就被宣召入宫,此话暂且不提。
却说蒋诗韵搬了家之后,过了两日,就带着春兰姐妹上了街。
上次留在“醉红颜”那家胭脂铺子里的面膜也不知道卖掉没有,她想去问一声,若是能卖掉,她再做些,也好赚些银子。
却不料此时的“醉红颜”里,掌柜的正拿着鸡毛掸子狠命地抽跪在地上的伙计。
“你个败家子,狗眼看人低!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做生意就要眼皮子活泛点儿,为人和气些。你倒好,上门的财神竟然撵了出去?”
他手下毫不留情,一下一下结结实实地抽在伙计的背上,打得伙计哭爹喊娘,求饶不已。
“小的并没有说什么啊?谁知道那东西竟然入了那妇人的眼?”伙计被打急了,不由出声辩解。
“你还说。你还说!”掌柜的越发来气,“你要是诚心待人,就该问问人家姑娘住在什么地方,也好去找人家再弄些那东西来不是?可你倒好,东西留下了,把人给赶走了,这不是明摆着瞧不上人家吗?万一人家姑娘再把这东西给了别家。咱们还有活路吗?”
掌柜的气喘吁吁地一边打着一边骂着。好半天,才算是出了一口气,“去。到街上各家胭脂铺子打听着,看有没有这东西出现?要是有,说什么也得给我找着那姑娘……”
伙计盯着伤痕累累的背,不敢不从。忙从地上爬了起来,一溜烟儿地跑出去了。
蒋诗韵一边逛着一边踅摸着商机。一路上,专捡胭脂铺子和药铺子闲逛。
在古代,女子公然行医还是会被人诟病的,虽然她在长公主府上治好了两个病人。可除了世子夫人的症候还能说得出去,郡主的病压根儿就不能为人所知的。
想拿这两个人打个广告都不可。
试问,有哪个人会相信一个未出阁的女孩儿能给孕妇治病?这要传出去。先不说人家信不信,她自己的名声就先毁了。
虽有一身的医术。可蒋诗韵还是觉得这条路不是那么好走的。不过她不是个容易妥协的人,认定了就一定要走下去的。
逛了一圈,也没发觉到什么商机。走得也累了,正想找个茶馆歇歇脚,忽然身后就有人呼哧呼哧地赶上来,惊得众人停了脚回头看去,却是一个走路一瘸一拐的伙计打扮的人。
时隔多日,蒋诗韵都忘了当初在“醉红颜”看到的那个伙计了,看了一眼刚要转头继续往前走,却听身后那伙计急呼呼地喊道,“姑娘,请留步!”
蒋诗韵甚是诧异,这喊的是她吗?今儿她和春兰几个都带了面纱,何况自己在京中也没什么熟人,这伙计喊的该不是自己吧?
想着自己这是多心了,正要举步,又听那伙计迫不及待地追上来,“姑娘请等等……”竟然拦在了她们面前。
蒋诗韵纳闷地看着那伙计,不解地问,“小哥喊的是我吗?”
那伙计笃定地点点头,满眼里都是喜色,“姑娘,跟我去一趟‘醉红颜’吧。”
蒋诗韵一听这名儿,才认出眼前这人就是那日见过的那个伙计。
他怎么认出的自己?
那伙计喘了口气儿,忙解释,“咱们做生意的人眼睛最是毒辣,姑娘这背影见了一面,就忘不掉了。”
原来这样啊,看来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了。
生意人眼皮子肯定要比一般人活泛的,这点儿蒋诗韵是深表赞同的。
既然这伙计追上来请自己去一趟,那就是自己的面膜有动静了?
蒋诗韵心里一喜,忙问,“上次留在你那儿的东西卖掉了?”
伙计忙点头,“卖了,只一个贵妇人买回去的,小的当时心里还不安来着,生怕那东西用了会不好。没想到过了十来日,那妇人又来了,说要多买些,那东西祛疤效果特别好!”
伙计有求于人,说话自然也不藏着掖着的,一股脑儿就倒了实话。
蒋诗韵听了倒不甚惊讶,她的东西自然是好的,只要有人识货,就不愁生意没有门路。
看来这店铺的掌柜的尝到甜头了,这才让伙计来找她的。
她当即就带着春兰几个来了“醉红颜”,这次可不同于上次挨伙计的冷脸了,端茶倒水递果子,伙计使出了全挂子的本事伺候着,掌柜的亲自出来想陪。
这姑娘可是他们铺子里的摇钱树,可得招待好了。
想想那一小瓶子的东西,看上去黑乎乎的,竟能卖上十两银子,这简直是逆天了。
想他们那个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