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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那《昭君鸭》又该怎么做?”夏流又问。
“昭君鸭做法十分简单。先将面粉分离成淀粉和面筋,并以淀粉制成面条,面筋切成薄片,搭配并食,并辅以各种调料。
吃起来酸咸凉爽,柔韧可口。”吴良答道。
“看来大哥厨艺已经大成,但缺少做菜的经验,以后莲花峰数千人的饭菜,可都让你来做了,好好努力!”夏流拍了拍吴良的肩膀,轻笑道。
“啊!”吴良不禁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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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这小白脸长得好俊()
从此之后,吴良便成为了莲花峰后厨的主厨,数千人的一日三餐都由吴良一人烹煮。
吴良每天挥汗如雨,累得筋疲力尽,但他的厨艺也在不知不觉中迅速进步,很快便达到宗师境界。
半个月后,夏流吃罢了吴良做得“三大盆”,“三大盆”指得是用三个大盆盛装的“腊肉炒黄鳝”、“香麻大虾”、“酱炒王八”三道招牌菜,赞不绝口。
“大哥,你的厨艺已经达到了宗师级别,一定能力压群雄,夺取天下第一。
还有一个月便是宛城比武大会,大哥要在学问上多多用心,内外双修,才有可能获得貂蝉芳心,得到玉玺。”夏流语重心长地道。
“放心吧,我一定会娶到貂蝉的!”吴良信心满满,从怀中取出《诗经》等书籍,用功学习起来。
由于比武大会还有一个月便开始,时间紧迫,吴良不得不挑灯夜读,发奋用功。
黄天不负苦心人,二十多天后,吴良将三本书都背了下来。
夏流依照惯例,仍然要考考吴良。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下一句是?”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下句是什么?”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不错,我再考考你的对子。”夏流点了点头,继续道:“凤落梧桐梧落凤。”
“珠联璧合璧联珠。”
“山羊上山,山碰山羊足,咩咩咩。”
“水牛下水,水淹水牛角,哞哞哞。”
“大哥果然十分用功,都让你背下来了,了不起,不知道你猜谜语怎么样?”夏流对着吴良竖起了大拇指,点了点头。
“兄弟请讲!”
“一物生来黑又亮,敢上文山吃虎狼。
文武百官都不怕,皇帝它也敢尝尝。打一昆虫。”
“臭虫。”
“花中君子艳而香,空谷佳人美名扬,风资脱俗堪欣佩,纵使无人也自芳。打一植物。”
“兰花。”
“大哥,你这文采,不做教书先生,真是屈才了!”夏流连连点头,赞不绝口。
“二弟过奖了,咱们何时出发?”吴良摆了摆手,出声询问道。
“今天是腊月二十八,距比武招亲还有两日,事不疑迟,咱们这就出发吧!”夏流算了算日期,朗声道。
“好,咱们这便动身!”吴良点了点头,欣然同意。
两人各自回房,收拾了些应用之物,骑上骏马,一路直奔宛城而去。
莲花峰距宛城不过二百余里,吴良二人正月二十九便赶到了宛城。
宛城是一座大城,头枕伏牛,足蹬江汉,东依桐柏,西扼秦岭,是古丝绸之路的源头之一。
宛城距首都洛阳六百里,早在战国时期,宛城便是著名的冶铁中心,兵家必争之城,秦国和楚国在宛城展开了著名的“丹阳之战”。
秦朝时是南阳郡治所所在地。
东汉时作为汉朝的陪都,乃是汉光武帝刘秀发迹之地,素有“南都”、“帝乡”之称。
宛城地跨淮河两岸,淮河北岸平原舒展,一望无垠,盛产小麦,北国情调浓厚。淮河南岸山清水秀,水田盈野,稻香鱼跃,犹如江南风光。
宛城经过一千多年发展,成为淮河流域最大的城市,经济繁荣,百姓安居乐业。
吴良、夏流二人来到城门口,只见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十分热闹。
宛城是座大城,原来人口就多,加上貂蝉比武招亲,各路势力齐聚宛城,更是拥挤不堪,好在街道够宽,也不至于被堵住。
吴良、夏流牵着马,缓缓地走进了这座千年古都,宛城十分热闹繁华,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商贩极多,街道上人头攒动,许多人都是身携刀剑兵刃的武林中人。
时近中午,两人都有些饿了,两人走了一阵,来到了宛城最大的酒楼——英雄楼。
英雄楼上下三层,装修极为用心考究,楼内座无虚席,小二、厨师,忙得不可开交。
两人进入英雄楼,小二急忙迎了上来,招呼道:“两位客官,一楼二楼都已经客满,二位随我上三楼吧!”
吴良二人随着小二上了三楼,三楼客人也不少,只剩下几个空桌。
“两位客官,想吃点啥嘞?俺们这啥都有,包你满意!”吴良和夏流刚刚坐下,小二擦了擦桌子,殷勤地问道。
“你们这有什么特色菜?”吴良问道。
“特色嘞,有宛城蒸菜、新野板面、博望锅盔、郭滩烧鸡、方城烧麦、蜜汁江米藕……”小二回答道。
“你们店里有米饭么?”吴良又问。
“没有,俺们这不吃米,给你俩下两碗面条,你看中不中?”小二有些为难了,宛城是以面条为主食,大米很少吃。
“那好,来两碗新野板面,再来一只郭滩烧鸡,一碗唐河火腿,一碟蒸菜。”吴良见宛城最大的酒楼都没有米饭,只好退而求其次,吃面条就菜。
店小二记了下来,转身下楼去了。
“大哥,你为什么不爱吃面条,你不是北方人么?”夏流好奇地问道。
“谁说我是北方人了,我是淮南人,地地道道的南方人,吃面条还真有些吃不惯。”吴良摇了摇头,苦笑道。
吴良二人正在交谈之时,三楼又上来了三人。
这三人中,吴良只认识两人,这两人都是武林中的成名高手——许褚、典韦。
当中的那位俊美如画的青年公子,吴良却不认识,但他可以肯定,这青年公子绝对是曹家地位极高,能调动许褚、典韦两大高手做护卫,说不定是曹家大公子到了。
这眉眼如画,俊雅非凡的青年公子正是女扮男装的曹紫樱。
曹紫樱本来就生得极美,扮上男装之后,更是美不胜收,美得惊心动魄,让男人羡慕,女人爱慕。
“大哥,那边那个小白脸长得好俊呀,你都给他比下去了。”夏流啧啧称奇,吴良本就是江湖第一美男子,但跟曹紫樱一比,好比蟒蛇和遨游九天的神龙,根本不在一个等级。
“那还用说,他比我俊多了,莫说是我,就算是三千一遇的美男子宋玉,和他比起来,还是比不上他。男人怎么可以生得这么美?”吴良不甘心地道。这曹紫樱简直美得不像话,有些有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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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酒楼风波()
“大哥,这小白脸是你的劲敌,人家可比你英俊多了,不如,我替你教训教训他,让他知道我们的厉害!”夏流凑到吴良身旁,忿忿不平。
“二弟,你别去惹他。江湖传说,曹家大公子曹昂也要来宛城,这小白脸多半便是曹昂。曹家可是我们惹不起的大势力,还是不要自找麻烦,引火上身。”
吴良深知曹家势力庞大,底蕴浑厚,绝对不是好惹的,急忙劝道。
“我就是看这娘娘腔不顺眼,竟然长得比大哥还俊,这不是打你我兄弟的脸么?我非得将他的脸给毁了不可。”夏流狞笑一声,提起桌上的热茶壶,向曹紫樱走去。
吴良知道夏流主意已定,劝他不住,也只能由他去了。
吴良也想看看曹家大公子武功如何,夏流一击若是得手,也可除去一个劲敌,何乐而不为。
夏流提着热水壶,走到曹紫樱身旁时,突然哎哟一声,假装摔倒在地,将一壶滚烫的热水,泼向曹紫樱,若是泼中,曹紫樱必定惨遭毁容,就算没泼中,曹紫樱也必定浑身是水,狼狈不堪,也可以出口恶气。
说时迟,那时快,千钧一发之际,曹紫樱手中折扇一展一挥,将热水激得倒飞了回去。
“哎哟,我的亲娘呀!”夏流躲闪不及,一壶热水不偏不倚,正好夏流脸上。烫得夏流满脸红肿,疼痛不已,忍不住大叫起来。
“你找死!”曹紫樱妙目一寒,起了杀意。敢暗算自己的人,曹紫樱向来不会手下留情。
曹紫樱使出《七十二路错骨分筋手》,直取夏流周身要害,若是击中,夏流必定筋断骨折,成为一个废人,永远无法习武。
《七十二路错骨分筋手》是东汉武林流传极广的一门擒拿武功,江湖上人人都能使上几手,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要做到“动若江河,静如山岳”,却是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只有七百多年前,淮阳派掌门人能够做到,他凭借着《七十二路错骨分筋手》,闯下了极大的名头,人们都尊称他为“鹰爪王”。
《七十二手错骨分筋手》,空手进招,暗点三十六处大穴,搂、打、腾、踢、弹、扫,变化无穷,虚实莫测。
擒、拿、封、闭、拗、沉、吞、吐,声东击西,欲虚反实。
手、眼、身、法、步、腕、肘、膝、肩,疾徐进退,刁拿锁扣,倏前倏后,忽进忽退,身形施展开后穿行如飞。
动若江河,静如山岳。
对敌时,陷巧之处竟是一羽不能加,虫蝇不能落,起如鹰隼凌霄,落如沉雷击地。
有诗赞曰:
“轻舒铁臂似雷霆,伏如处女瞥如鸿,铁鞋踏破江湖上,还让淮阳妙术工。”
“大哥救我!”夏流害怕了,惊呼道。
“公子,此事因我而起,是我指使他泼你热水的,不关他的的事,要杀要刮,我吴良一人承担便是!别伤害我兄弟!”
吴良见曹紫樱武功高强,招数圆滑老辣,夏流万万